第五章 研究討論與建議
第三節 實務與政策建議
本節將依據研究結果與發現提出相關之建議,建議之面向可分為兩大部 分:對政策對對實務工作之建議,希望供相關之人士參考。
一、政策面向
關於親職化兒少納入法規之討論最多的為兒童少年家庭照顧者,部分 現有的文獻主張這群孩子之身分應受到福利保障,透過立法才能讓這些孩 子被看見,服務才能有效地到達孩子手中(吳書昀,2010b、2011;陳昱 均,2014;陳姚文,2009)。然而,本研究結果發現立法是條漫漫長路,除 了前述討論之標籤與汙名外,定義與相關數據也是需要處理的部分,因 此,未來若真的要朝立法之路邁進,以下為幾點討論與建議。
(一) 定義規範與比例調查
目前對於親職化兒少或是兒童少年家庭照顧者之定義有許多不同 的討論,然而,不管國內外之研究沒有統一的標準。根據前一章節之 討論,英國為最早在官方研究與照顧者法案中有制定兒童少年家庭照 顧者相關之定義(吳書昀,2010b、2011),因此,參考英國的發展脈 絡,邀請國內相關議題之專家學者、社會工作者、學校老師、醫院、
社區等與親職化兒少相關人士進行討論,此外,在討論定義時,不僅 需要根據兒少之特性與發展,還需要將國內不同區域之文化因素納入 考量,如此才能更加符合現實需求。
關於比例調查的部分,目前僅能夠從社福機構方面得到親職化兒 少或是兒童少年家庭照顧者大概的數據,然而,仍有許多沒有進到社 政單位接受服務之兒少被忽視,因此,可以制定相關之評估工具統計 目前國內親職化兒少比例,以及制訂相關服務指標。目前在臺灣有的 親職化評估量表為石芳萌(2007)之研究中依據 Jurkovic 與 Thirkield 的
「Filial Responsibility Scale-Adult (FRS-A)」修訂而成的家庭經驗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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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用以測量高中職學生親職化表現的狀況。為了有效了解各年齡層 兒少的親職化狀況,可以與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學校或社區等相 關單位合作,協助調整或修訂更符合國內現況之評估工具,以供在制 定政策時的具體依據。
(二) 修法條
談到立法最常見之爭議為修法條或是獨立法,目前親職化兒少之 議題仍在發展當中,也逐漸受到重視,然而,各界對於親職化之認知 或多或少有模糊之處,加上立法過程層層關卡,一下子要獨立法條或 許有其困難性。因此,研究者建議可從最接近兒少之「兒童及少年福 利與權益保障法」著手(陳昱均,2014),法條裡針對未滿十八歲之兒 少有許多相關之規定,若可在裡面增加此議題,一方面可保障兒少,
一方面也可達到宣導之作用。
(三) 宣導管道
國內文化對於這群孩子之角色多抱持著理所當然之態度,加上媒 體時常過度渲染,增強這群孩子出現之合理性,在立法之初,或許不 是這麼快能夠讓大眾接受,因此,可透過相關之管道協助宣傳,例如 社區、學校、醫院、媒體等,或是提供相關之課程與教育訓練,讓更 多與孩子接觸之相關人士意識到此議題,並具備相關認知,如此才能 讓法發揮最大之效益。
二、實務工作面向
從研究結果中發現親職化兒少散布在各個福利體系,社工在提供家庭服 務時也會含括親職化兒少相關之服務,較少有完全只針對親職化兒少提供之 服務,此外,研究結果也提到社工在服務過程中遇到的種種困境。據此,研 究者提出相關之建議,期待能給提供親職化兒少服務之相關人士參考。
(一) 有更多親職化相關之服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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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高風險服務大多以家庭為中心,以兒少為焦點,加上服務期程 之限制,通常在家庭問題解決後可能就會結案,因此,不少親職化兒少 沒有得到適當之服務。研究建議可以針對親職化兒少發展更多相關的服 務方案,然而,此服務並非單獨為兒少提供,其服務核心也是以家庭為 中心,針對造成親職化孩子出現之原因去提供服務,服務可分為家長、
親職化兒少本身、手足、親子四大面向:首先為家長的部分,大部分親 職化孩子的出現為家長照顧功能不彰或是雙親婚姻議題,可以開設親職 教育課程,讓家長有更好的親職教育技巧,對於有藥酒癮的家長,可協 助其恢復照顧功能,以及認清自己身為家長的角色,另外,提供有婚姻 相關議題之家長婚姻諮商或是促進雙方溝通,與家長工作的重點應放在 協助其恢復應有的功能與負擔應負之家庭責任。
與親職化孩子工作的目標為減輕孩子的壓力與負擔,除了提供孩子 相關之協助與喘息外,對於孩子的心理壓力、情緒議題也不容忽視,應 該要多方面的提供服務,另外,培養孩子的專長外,也可協助孩子了解 自己的需求、對未來之想法,以及開設相關之團體活動,協助孩子認識 其他的同儕。在手足的部分工作目標放在增進手足間的互動,可依據每 個孩子不同之年齡與發展進行適當之家務分工討論。在親子部分讓孩子 與家長有多一點互動時間,促進家長去更深入地去看見小孩的需求,以 及有更多對話與討論的空間。
(二) 看見孩子需求與提供細緻化之服務
親職化兒少有許多不被看見之需求,此外,研究結果顯示大多數這 類型之孩子缺乏情緒抒發之管道,因此,社工在服務過程中可以更細緻 的去看見孩子真正的需求,並需要去聽見孩子真正的聲音,這樣的服務 對孩子來說才會是有效的。在與家庭工作時,除了解決家庭表面上浮現 之問題外,需要去了解影響家庭失功能真正的核心問題,如此評估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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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才能確實的進到家中,如果機構缺乏相關資源,或是受限於期程,則 需在結案時協助家庭連結適當之資源,或是尋找相關之單位持續追蹤。
(三) 增加網絡間之對話
網絡間資訊之落差或是對彼此期待有差異,容易造成之間合作上之 摩擦,導致服務失效率。社福單位在與其他網絡單位合作時,除了做好 自己的評估與處與目標外,還需清楚對方評估之面向與標準、工作切入 之重點,還有與其他網絡核對工作目標,並且有資訊流通之平台,讓各 單位可以清楚了解案家之情形,避免出現資訊不對等,造成服務斷層,
或是單打獨鬥之情況發生。如果對於工作目標有意見不合之情形,除了 透過邀請公正第三方一同溝通討論外,必要時可邀請案家一同參與討論,
去了解家庭真正的需求再重新提出大家都可接受之工作目標。
(四) 建立完善之親職化服務單位
高風險家庭服務方案有相關之期程限制,因此,對於家庭風險解決 後即需結案,但家中親職化孩子的需求或許沒有真正的被看見或是得到 協助。此時,相關之親職化服務單位在此扮演重要角色,然而,在臺灣 受限於資源,僅有少數地區有較完整之資源可提供親職化兒少與家庭相 關的服務,許多機構結案後不得已則轉由同機構不同方案之社工持續服 務,或是就此結束沒有後續,讓許多有風險之家庭核心問題沒有解決則 持續循環進案。因此,建議社福機構可建立完善之親職化服務單位,針 對有親職化兒少之家庭持續提供關心與協助,或者可與社區合作,協助 社區挹注相關資源提供服務,同時讓社區就近關懷家庭與孩子。
(五) 相關之教育訓練
社會工作者在服務過程中會有自己的文化價值與信念,然而,在面 對不同文化脈絡之家庭時,如何具備文化敏感度以及提供符合該家庭文 化背景之服務是重要的,因此,與文化相關的教育訓練可協助社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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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敏感度,增加服務之有效性。此外,優勢觀點的學習可以協助社會 工作者看見家庭與孩子處在風險因子中本身具有的資源與優勢,並協助 家庭有效運用這些資源度過家庭危機。另外,在研究發現中看到有些社 工提及情感轉移與關係界限拿捏等議題,除了經驗的累積協助社工判斷 外,藉由教育訓練可協助社工具備相關之敏感度,在與家庭或孩子互動 時,清楚如何拿捏之間的界限。
(六) 「孝悌楷模獎」建議
從研究結果中發現許多社工對於孩子獲頒孝悌楷模在意的部分為 標籤化、過度渲染、背後對孩子之影響等,原因在於「孝悌楷模」之名 詞與國內傳統文化密不可分,對有些人來說,孝悌楷模不僅是一個獎項 名稱,背後代表的是沉重的家庭責任,對於獲獎的孩子而言,背負的更 是家庭、社會大眾之期待。因此,研究者建議如果相關單位是要鼓勵孩 子的努力、肯定孩子的行為,或是透過獎項給予相關之補助,或許可以 用更具體之名詞,例如最佳努力獎、最佳勇氣獎、最佳小幫手獎等,讓 孩子清楚知道自己獲獎之原因,也可讓孩子知道自己的努力是有被看見,
用孩子可以理解之方法去肯定他們,而不是透過讚揚孝道文化之名義將 龐大之家庭責任套在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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