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專業資格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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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專業資格之認定
高中圖書館人員的任用與資格認證制度密切相關,以下就國內外學校圖書館人 員的資格認定情形進行了解
一、 國外學校圖書館人員的資格認證
關於國外學校圖書館人員的專業資格認證,以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韓 國、日本為例,分述如下:
(一) 美國
美國學校圖書媒體專家認證主要是根據各州的情況制定州立的認證標準和模 式。學校圖書館媒體專家需先具備教師資格與美國圖書館協會(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ALA)認可的圖書館學校之碩士學位或修習專業學分課程(吳麗麗,
1994)。
美國學校圖書館協會於 1992 年所制定的「學校圖書館媒體專家之準備立場宣 言」(Position Statement on Preparation of School Library Media Specialists)文件中指出 圖書媒體專家所需具備資格如下(轉引自周倩如,2004):
1. 大學畢業,並修畢碩士學位或具同等學力之課程,此課程包括:圖書館學與 資訊科學、教育、管理、媒體、溝通理論與科技等。
2. 每名圖書館媒體專家應同時達到各州對圖書館媒體專家和專業教育者兩項 之資格要求。
3. 圖書館媒體專家之學院與大學學位必須經過美國圖書館協會、國家教師教育 認證評議會、或州立教育廳等適當單位認證,始取得學校圖書館媒體專家之 資格。
各州在資格條件的細部規範上,雖然略有不同。但美國國家當局對學校圖書館 媒體專家工作能力的重視及各州遵循專業學會之規範的前提下,仍有「教育學與圖 書資訊並重」之共通性規則可循。因此,大多數州政府同樣秉持上述要求之精神訂 定相關原則,作為學校聘任圖書館媒體專家之依據(周倩如,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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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英國
1. 資格考試制度
英國為最早實行圖書館職業資格認證制度的國家。早期英國圖書館教育受 到英國圖書館協會(Library Association,LA)很大的影響,該學會為全國圖書 館員專業資格檢定考試與合格圖書館員註冊的執行機構。通過英國圖書館協會 圖書館員專業資格檢定考試者,即取得初級專業圖書館員資格,是為普通會士 (Associate of the Library Association,A.L.A.),並登記為「合格圖書館員」
(Chartered Librarian) (王梅玲,1997a)。
此期英國學校圖書館員的資格認定亦採「證書」制,學校教師若有意願成 為教師兼圖書館員者,可參加由英國圖書館協會和中小學圖書館學會(School Library Association,SLA)聯合舉辦一年一次的檢定考試,以取得「圖書教師證」
(陳美蓉,1999)。1958 年,首度舉辦審核並授予證書,此為英國學校圖書館 員發展資格認定之起點。後來因所進行學校圖書館人員雙資格(具備教師資格 與專業圖書館員資格)培訓成效不彰,因此圖書教師證的審核、頒授,辦理至 1977 年為止 (Reade,1987)。
2. 文件審查制度
到了1985 年 11 月, 英國圖書館協會完全廢除圖書館員檢定考試,改以 大學文憑及學位等文件為主的審核方式,作為資格認定的依據(王梅玲,
1997b),但學會仍對合格館員的認定訂定了相當的資格來確保其專業能力,並 對開設相關課程的學校進行評鑑以確保其教學品質。
目前英國圖書館員專業資格透過國家職業資格體系的取得方式有兩種,一 是透過修讀課程的方式取得「資格證書」,此種方式適合不具圖書館學背景之 圖書館從業人員藉由課程進修以取得基本館員資格;另一則是建立在國家標準 上,規定工作崗位上需具備的知識與技能,圖書館員就業後以本身所具備之學 識與能力透過考試監督和控制品質取得「職業證書」,即執業所需之證照,該 證書依應具備的能力區分為國家職業資格第2、3、4 層級(黃美蓮,2002)。關 於教育方面的能力,僅能以「教學經驗」取代之,屬不具正式資格認定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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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 年澳洲圖書館學會(Library Association of Australia , LAA)建立登記證書 制,提供通過圖書館學測驗考試的教師可以變成合格館員,此為澳洲學校圖書館員 發展資格認定之肇始,直至1980 年才取消,改以修畢 LAA 認可的學校課程,便可 申請資格認定(楊莉芃,2007)。在 2001 年,澳洲學校圖書館協會(ASLA)與圖書 館與資訊協會(ALIA)新修訂的澳洲學校圖書館標準--《為未來學習:發展澳洲學 校之資訊服務》(Learning for the Future : Developing Information Services in Australian Schools)第二版中重申:學校圖書館員乃為具備教師資格並持有圖書館員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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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圖書館員的資格評定與其受到圖書館學情報學教育的程度及圖書館工作 的年限息息相關。韓國的「圖書館法」始於1963 年,分別於 1981 年、1987 年、1994 年進行修訂,1994 年將原有的「圖書館法」重新修訂為「圖書館與讀書振興法」,
將圖書館員分級為 1 級正司書、2 級正司書、以及準司書三種,建立起三種專業資 格制度(呂春嬌,2001)。
韓國圖書館協會標準分科委員會,於 1981 年編定出版「韓國圖書館標準」一 書,該標準中有一項為「學校圖書館標準」,有關圖書館人事規定說明如下(韓國 圖書館協會標準分科委員會、曹炯鎮,1986):
2.2 學校圖書館之人事
2.2.1 學校圖書館應任用具有圖書館經營能力之圖書館主任
2.2.2 學校圖書館之主任應為持有一定資格證之教師兼館員
由上可知韓國學校圖書館主任需要具備教師資格與具有相關圖書館資格。
(六) 日本
受到 1950 年「圖書館法」影響,日本各大學普遍設置圖書館講習課程,可分 成正規學位學程與圖書館員教育學程兩種,其中館員教育(司書課程)分成:司書
(圖書館員)與司書補(助理館員)兩種。1953 年「學校圖書館法」增設司書教諭
(學校圖書館教師館員)。各職位必須接受不同課程以取得其資格(陳光華、林欣 怡,2001)。
在日本,中小學圖書館人員的資格制度,是教諭制度和司書制度的結合,稱為
「司書教諭」制度。要取得司書教諭資格,首先需要具備教諭資格,其次要修讀國 家規定的司書教諭培訓課程,並考試合格。在日本學校圖書館法規中,對司書教諭 之認定與培育,列有詳細的規定。不但明定學校應任命一位司書教諭,以執行管理 學校圖書館之特殊任務外,亦要求司書教諭應參加專業訓練或講習。對於欲取得司 書教諭之資格者,亦詳列其科目、學分數、實習時數、受課小時數及可科目抵免的 狀況(簡耀東,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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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具備圖書館管理專業資歷。獲聘用的學校圖書館主任,必須修讀完成由香港教育 局所規劃的專業訓練課程(梁月霞,2011)。香港教育局並針對新入職、具有 2 年 以上經驗之現職圖書館主任安排不同之培訓課程(香港教育局課程發展處,2011):
1. 新入職:新入職圖書館主任啟導課程暨學校圖書館主任文憑課程(二年制)
(1) 供未具備圖書館學專業資格的新入職學校圖書館主任報讀。課程共 243 小時。
課程內容包含:
a.新入職圖書館主任啟導課程(18 課時)。
b.學校圖書館主任文憑課程(225 課時)。
(2) 全部科目考核合格並各科達 80%出席率者,將獲發「學校圖書館主任文 憑」資歷及獲得持續發展時數。
(3) 學費由教育局全額資助。
2. 現職(2 年以上經驗):專業發展課程
(1) 為任職二年或以上的學校圖書館主任提供專業進修課程。
(2) 達 100%出席率者,將獲該課程的出席證書及獲取持續專業發展時數。
綜合上述,各國有關學校圖書人員之資格認證可得知,各國學校圖書館人員均 必須修習一定程度之圖書資訊學專業課程或接受圖書資訊專業知能訓練,使具有圖 書資訊的專業學習(學位或學分)及能力以作為資格認證的必要條件,方能獲得其 任用資格。
二、 國內高中圖書館人員的專業資格
我國「圖書館專業人員資格認定之條件」為教育部於 2002 年修正通過,有以 下4 項:
1. 國家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暨普通考試圖書資訊管理類科及格;或相當高等考 試暨普通考試之圖書資訊管理類科特考及格,並取得任用資格者。
2. 國內外大學校院圖書資訊學系本科系、所或相關學系、所畢業者。
3.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曾修習經圖書館各級主管機關核准或委託之圖書館、
大學校院、圖書館專業團體辦理之圖書資訊學科目課程二十學分或三二○
小時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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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有圖書館專門學科論著經公開出版者,或三年以上圖 書館專業工作經驗者。
高中圖書館人員在我國學校人事體系中以教育人員視之,組成人員有教師、職 員;組織架構編制可區分為:圖書館主任、組長、職員。
1. 圖書館主任
高中圖書館人員僅圖書館主任的任用明訂其專業資格,其規範見於「高級 中學法」(教育部,2010)及「高級中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教育部,2003)。 其專業資格的發展具有特別意義者如下:
1979 年教育部公布的「高級中學法」規定:「高級中學圖書館得置主任一 人,由校長遴選具有專業知識之人員擔任之」,這是高中圖書館首次確認應由 具有專業知能者主持館務,但對專業資格未明確規範。2010 年最新修正公布之
「高級中學法」,圖書館主任的任用仍依此規範進行。
1983 年教育部核定「台灣省公立學校教師及職員遴用辦法」首次明文規範 圖書館主任資格(國立中央圖書館編,1989):
(1) 專科以上學校圖書管理科系畢業。
(2)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曾任圖書管理職務 2 年以上。
(3) 具公務員任用資格且曾任圖書管理職務 2 年以上。
1985 年教育部公布之「高級中學設備標準」,在「圖書館設備標準」中規 定「圖書館主任由校長遴聘具有專業知識之人員擔任之」。同年,教育部又公 布了高級中學「圖書館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函請省、市政府以具有 大專院校圖書館及相關科系或修習圖書館學科二十學分並取得加科登記之合
1985 年教育部公布之「高級中學設備標準」,在「圖書館設備標準」中規 定「圖書館主任由校長遴聘具有專業知識之人員擔任之」。同年,教育部又公 布了高級中學「圖書館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函請省、市政府以具有 大專院校圖書館及相關科系或修習圖書館學科二十學分並取得加科登記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