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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機關刊物內容分析

第三節 對婦女生活之反映

一、 家庭生活

(一)婚姻與夫妻關係

《臺灣婦女》常在該刊「調解實錄」、「婦女投書」及「閒話家常」專欄,以自白 的方式,敘述婦女各種生活問題。在《臺灣婦女通訊》階段,該刊常呈現養女無法自 主婚姻的情況。在〈愛情至上〉一文,敘述養女葛雲雖有心儀的對象,但由於養母的 私心,決定將其許配給其內姪為妻,迫使葛雲最後選擇逃離養家與所愛的人共度一 生。457〈幸子〉一文敘述養女幸子與外省軍官的婚姻,養母期望幸子嫁給自己兒子雙 喜,養母雖未強迫幸子,但極力反對幸子嫁給外省籍且是軍人的男人。458顯示養女的 婚姻掌握在養母手中,養女無法憑自己意志選擇伴侶,同時婚姻對象之選擇受限於省 籍和職業。

除養女外,一般婦女大眾易受壓迫,無法自由選擇伴侶。〈婚姻、地位、金錢〉

一文敘述女學生愛珍與海軍軍人的婚姻,愛珍父母十分反對兩人來往,愛珍父母期望 女兒嫁給幫助家中經濟的李先生。李先生知道愛珍心所有屬,逼迫海軍軍人拿出兩萬 元聘金解決,又逼迫愛珍父母如不訂婚,他便不再負擔其家經濟。459〈愛情需要考驗〉

一文敘述劉建仁與徐文蘭的婚姻,劉建仁因為訂婚後有吸煙、喝酒、進出咖啡廳和舞 廳等不良生活習慣,使得未婚妻劉文蘭想解除婚約,劉建仁認為先提出解除婚約者需 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460李清芳投書婦女信箱請求解決的婚姻糾紛中,敘述她認識蔡 先生後,兩人發生超友誼關係,對方本答應訂婚,但訂婚不久便以門第、身份、教育 程度不相當為理由,以恐嚇手段解除婚約。461顯示女性婚姻受到父母、家庭經濟等壓 力,或受到威脅無法擅意決定。

臺灣女性接受教育比率增加,但仍無法因教育程度和知識能力,獲得自主婚姻。

林美玉投書「婦女信箱」專欄,陳述她高中畢業後,其母便阻止她升大學的志願,以

457 輔導組,〈愛情至上〉,《臺灣婦女通訊》第 29 期(1957 年 1 月),頁 10-11。

458 愷悌,〈幸子〉,《臺灣婦女通訊》第 35 期(1957 年 11 月),頁 15-16。

459 〈金錢、地位、婚姻〉,《臺灣婦女通訊》第 40 期(1958 年 4 月),頁 25。

460 穌翰,〈調解實錄:愛情需要考驗〉,《臺灣婦女》第 78 期,頁 16-17。

461 高理想,〈合意解除婚約無權請求損害賠償〉,《臺灣婦女》第 154 期(1969 年 4 月),頁 11。

及接受遠親的說媒,要求其訂婚。462香畹敘述筆友花蓮女中的秀蘭婚姻狀況,秀蘭的 信中透露她毫無選擇,必須尊奉父母之命與不相識某家兒子訂婚。463顯示女性即使具 有不錯的受教育潛力,婚姻仍無法自主。

《臺灣婦女》反映嫁妝和生育觀念,影響婚姻和夫妻關係。洪美英投書婦女信箱,

陳述其家庭經濟清貧,高中畢業後無法繼續升學而不得不工作。在工作時,與房東讀 大學的兒子產生感情,但房東嫌洪美英家庭貧窮、教育程度無法與其子相配為由,逼 迫兩人分手。464〈好女不穿嫁衣〉一文,敘述林素蘭的訂婚問題。林素蘭父母不願為 嫁妝花費金錢,但林素蘭恐怕果若如此嫁到婆家去,將會被婆家譏笑,於是決心離家 且不願訂婚。465顯示女方嫁妝多寡、經濟情況影響婚姻。在生育問題方面,〈悲抑喜〉

一文敘述文康和碧琳的婚姻關係,由於碧琳本有不孕的問題,無法生育,她期望以領 養方式來解決。文康雖未反對,卻瞞著碧琳在外生了兩個孩子。466許鳳芝投書婦女信 箱陳述夫妻感情甚篤,但因未生子,以致丈夫開始產生埋怨心態,將責任一概推給許 鳳芝,許鳳芝委屈又賭氣要丈夫和別的女人生孩子。丈夫與原在家幫傭的女子生了兩 個孩子,夫妻感情因而生變。467〈六千金〉一文敘述已經生 6 個女兒的吳太太,獲知 懷孕後陷入愁悶中,擔心的不是家庭必須多一份開支,也不是承受不了生產的陣痛,

而是害怕這一胎仍然是女孩子。468劉春蓮的〈傳宗接代〉一文,描述其母因連生 7 個 女兒,父親結交酒家女,且與其生了兒子,使原本幸福的家庭變質。469由上在在反映 重男輕女的觀念和傳宗接代的習俗影響夫妻關係。

《臺灣婦女》亦反映臺灣婦女的夫妻關係。〈怨偶〉一文敘述外省女子吳明花與 本省男子結婚後丈夫外遇,吳明花決心離婚,且要求丈夫負擔贍養費,丈夫覺得贍養 費過高不願離婚,經協調後以離婚收場。470〈妻子年老,丈夫亦無權拈花惹草〉一文,

投書敘述由於她年紀較長,婚後丈夫嫌其年紀太大,在外面和一位年輕女性同居,偶 爾才回到家。前些年丈夫分得家產財產,卻不供給婦人及其兒子生活費,婦人決心離 婚。471由上反映外遇是離婚的要因之一。此外,該刊反映特殊的婚姻關係。〈一失足

462 〈我要解除婚約〉,《臺灣婦女》第 78 期(1962 年 9 月),頁 18。

463 香畹,〈閒話家常:秀蘭〉,《臺灣婦女》第 233 期(1980 年 1 月),頁 17。

464 〈貧富懸殊可否談愛〉,《臺灣婦女》第 80 期(1963 年 2 月),頁 19。

465 素涵,〈好女不穿嫁衣時〉,《臺灣婦女》第 133 期(1967 年 7 月),頁 16-17。

466 愷悌,〈悲抑喜〉,《臺灣婦女通訊》第 40 期(1958 年 4 月),頁 23-24。

467 〈久婚不孕,丈夫另有發展〉,《臺灣婦女》第 79 期(1963 年 1 月),頁 19。

468 童莉莉,〈六千金〉,《臺灣婦女》第 81 期(1963 年 3 月),頁 13。

469 劉春蓮,〈傳宗接代〉,《臺灣婦女》第 119 期(1966 年 7 月),頁 11。

470 穌翰,〈調解實錄:怨偶〉,《臺灣婦女》第 81 期(1963 年 3 月),頁 16-17。

471 高理想,〈妻子年老,丈夫無權拈花惹草〉,《臺灣婦女》第 212 期(1975 年 5 月),頁 18。

成千古恨〉一文敘述劉莉莉與李文治兩人未婚同居,李文治家中富裕、教育程度高,

後與劉莉莉逐漸疏遠,即使劉莉莉懷有身孕,卻得不到李文治結婚的承諾。472〈愛抑 恨〉一文敘述丈夫因戰爭來台,將原配和兩個兒子留在中國大陸,丈夫來台後又娶妻 生子,但想接原配與親生兒子來台過更好的生活。原配帶著兩個兒子來台後,與台籍 的妻子產生婚姻糾紛。473

從該刊婦女投書中,反映婦女的婚姻生活,呈現夫妻衝突的關係。特別是《臺灣 婦女通訊》時期,婦女勇於揭發家庭暴力。〈三年一覺癡情夢〉一文敘述一對夫妻新 婚後,太太梅麗懷孕停止工作,丈夫卻不負擔生活開支,梅麗坐月子時出外工作又兼 顧家庭,先生不但不體貼辛勞反而粗野暴戾、任意責罵。474〈教育子女-夫妻意見應 一致〉一文敘述胡美麗與王明林的夫妻關係,王明林以體罰方式管教小孩,胡美麗則 袒護孩子,夫妻兩人吵鬧不休,甚至動粗,產生家庭糾紛。475陳淑娟在〈我過的奴隸 生活〉一文,陳述結婚 5 年的她與先生常常吵架,丈夫不但不疼惜,反而挑剔陳淑娟 懶惰、無能、沒知識,甚至毫無理由動手打她,使她的生活有如奴隸。476

(二)親子關係

《臺灣婦女》反映母親照顧兒女的情況。許仲楠在〈母親的心〉一文,敘述一位 女性在懷孕期間,丈夫便去世,獨立撫養兒子成長,為了兒子而不再婚。477匡若霞的

〈第一個春天〉一文敘述其母在父親過世後十分堅強,不再放聲大哭,毅然地擔負起 生活和培育兒女的雙重責任,不辭辛勞地替人洗衣做活,不放棄任何可以賺錢的工作 機會,雖然賺的錢不多,但是從不抱怨。即使碰到欣賞她的人,也不願再嫁,獨立撫 養兒女成長。478反映母親養育孩子的辛勞,寧可放棄自己的幸福,為了孩子無怨無悔 地付出。

《臺灣婦女》反映母親教育孩子的心境,以及孩子對母親教育的感恩。鍾麗雲在

〈無法兌現的諾言〉一文,敘述她與兒子的親情,由於兒子喜歡作畫,為了達成兒子 的願望乃送他去補習,兒子發生車禍,最後仍無法康復而去世,鍾麗雲相當自責。479

472 穌翰,〈一失足成千古恨〉,《臺灣婦女》第 85 期(1962 年 7 月),頁 18-19。

473 愷悌,〈愛抑恨〉,《臺灣婦女通訊》第 56 期(1959 年 11 月),頁 13-14。

474 吳素君,〈調解實錄:三年癡情夢〉,《臺灣婦女通訊》第 31 期(1957 年 5 月),頁 25-26。

475 穌翰,〈教育子女-夫妻意見應一致〉,《臺灣婦女》第 79 期(1963 年 1 月),頁 16-17。

476 陳淑娟,〈我過的奴隸生活〉,《臺灣婦女通訊》第 77 期(1962 年 11 月),頁 18。

477 許仲楠,〈母親的心〉,《臺灣婦女》第 78 期(1962 年 12 月),頁 19。

478 匡若霞,〈第一個春天〉,《臺灣婦女》第 168 期(1970 年 6 月),頁 25-28。

479 鍾麗雲,〈無法兌現的諾言〉,《臺灣婦女》第 120 期(1966 年 5 月),頁 20-21。

由上反映照護孩子的健康是母親的重責。亞凡在〈我所受的母教〉一文中,敘述她的 母親「管教我們姊妹十分嚴格,使我們對母親抱著敬而遠之的態度,雖然如此,母親 仍是我心中的偶像。……如果沒有母親殷殷的教誨,沒有母親含淚的悲嘆,沒有那一 鞭抽醒我理智,今日的我將是不堪設想。」480顯示母親對於孩子教育的重要性。

親子關係的流露,常在書信中一覽無遺。露茜在〈給將結婚女兒的忠告〉一文,

叮嚀女兒珍妮為人妻注意的事項,並且告訴珍妮不可放棄職業,並且提到性生活需要 注意的事項。481謝冰瑩在〈遙寄黃泉〉一文,以書信抒發對於去世母親的思念,請其 母放心,她會照料家庭生活。482王琰如在〈海天遙寄〉一文,寫給她在國外留學的女 兒,希望她自己照顧生活起居、努力求學。483由上反映婦女以書信文字表達情感。

《臺灣婦女》亦揭露親子間緊張的關係。在〈控訴〉一文,為人繼母者陳述與丈 夫前妻女兒的相處情況,儘管她有耐心以取悅女兒,但女兒總是排斥她,讓她十分懊 惱。484湯眉在〈繼母你為何又拋下我〉一文,敘述她原不接納繼母,以言語咒罵、任 性擺眼色、將錯事虧咎繼母,直至其升學考試生病後,繼母細心照顧,在家庭經濟窘 困時,日以繼夜地兼差工作,以致病倒,湯眉最後突破心防,敬愛和孝順繼母。485由 上可知,親子相處並非完全和諧,透過母親生育、養育的過程改變親子關係。

(三)婆媳關係

《臺灣婦女》反映婆媳的相處。余淑英在〈我與婆婆〉一文,敘述婚後因自己自 卑和嫉妒的心態,與婆婆產生誤會,直至生產後,余淑英才體會婆婆的用心,最後婆

《臺灣婦女》反映婆媳的相處。余淑英在〈我與婆婆〉一文,敘述婚後因自己自 卑和嫉妒的心態,與婆婆產生誤會,直至生產後,余淑英才體會婆婆的用心,最後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