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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分析與討論

第二節 小作所利益分析

小作所為了解決生存發展問題,須要整合各利害關係人的利益,小作所也是 一個資源轉介、資源引入以及建構資源網絡的「社會福利資源中介組織」,小作 所的設置是引入政府的資源後,再把資源轉介給學員及家屬,在提供福利服務時 需建構資源網絡,讓此一服務能產生利益。本研究針對機構在資源轉介及建構資 源上對學員產生哪些利益。

需要藉由營運經費,雖然大部份來自公部門補助,但無法提供小作所營運所 需,機構須引入其他資源才能有足夠的營運經費,小作所資源引入,背後有具規 模的母機構補且經費者,通常不須再引入其他資源,影響小作所運作的因素有三 種:財務資源;社會資源;人力資源。

一、財務資源

財務來源管道為:母機構的補助、向民間企業申請補助、民間個人捐款、使 用者付費、自製產品收入等,健全的母機構是小作所正常運營的關鍵因素,如果 缺乏母機構支持的小作所在營運上都會產生資源困境。

受訪者一致表示公部門的補助經費不夠,機構必須要透過其他管道來籌措經 費,讓小作所能正常運作,有部份受訪者的資金來源是由母機構在背後支持,如 果沒有母機構的支持就要搭配其它的方式來籌措資金。

政府補助經費不夠的部份由基金會補助(A2-15-2;A10-20-9;A6-17-2)。因 為政府的補助不足,經營者就要自己想辦法,是否還要搭配其他方案(A4-7-5)。

目前小作所會採取向民間企業申請經費不足的專案補助,申請是以書面方 面詳列機構不足的金額,經營上費用使用的情形,不足的是哪些項目,並撰寫 機構的經營成效,以提供贊助單位做為審核的依據。

向民間企業申請人事費補助,目前向「台新」及「永齡」二家民間企業提 出申請也通過補助((A5-17-2;A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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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專案申請之外,尚有不足部份,受訪者也表示會向民間做個別的募款行 動,發現來自個人捐款有困難,一方面一般民眾沒有捐款的習慣,二方面捐款無 法形成固定而持續行為,是一種不穩定的經費來源。

去年有收到一些小額捐款才繼續經營下去,今年又面臨到經費不夠可能會結 束的命運,有一位家長幫忙募到一些款,但捐款的人是固定的,捐款不在有些人 的文化及思維裡面,持續募款有必要性但很麻煩(A1-11-2)。如果靠外面捐款會 用完也不一定會再有,會擔心經費不足服務中斷 (A2-15-2)。

受訪者認為民眾捐款不穩定是與捐款習性有關,但(林江亮等,2007)捐款者 通常會希望將捐款直接用在使用者身上,如果捐款高比例使用在組織的人事費用,

或者非營利組織的代理問題愈嚴重(因為可能有管理者特權消費的情形),捐款 者會降低其捐款意願。所以捐款人對捐款是否被有效的使用,才是影響捐款意願 與固定捐款的行為。

目前小作所的服務費用每人每月 3,000 元,要學員有購買服務的觀念,需要 每個月支付 3,000 元的服務費,在訪談中發現,絕大部份的受訪者都有使用者付 費的觀念,有些家長會將政府補助的費用直接轉移至小作所使用。

大部份家長都能接受每個月 3,000 元的服務費(A10-20-9),對障礙程度重的 來說,小作所的收費比日照機構便宜,以前申請機構托育補助,現在可以重新申 請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再用補助的錢繳小作所的費用 (A10-21-2)。

但有部份的受訪者表示,孩子還有很多疾病在治療中,又沒有謀生的能力,

擔心萬一都把錢繳出去,未來生活中要用到錢怎麼辦。

服務費是孩子從政府補助 3,000 元提一部份出來繳納 5,00 元,孩子還有其 它看病及交通費用,吃飯的錢都不夠(A16-11-2)。

造成學員沒有繳 3,000 元服務概念有二個原因,來自機構本身即先有預設立 場,認為精障者對錢很敏感,如果要收費就不會來使用服務,一方面也認為 3,000 元服務費會造成家屬的負擔,機構對內部收費標準一致,此種亂象更讓學員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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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不願意提高費用。

招生也很困難,收費要收到精障學員很困難(A1-5-3),每個月 3,000 元服務 費,再加上孩子每月近 3,000 元零用錢,一個月就要花近 6,000 元,學員又不工 作,大部份父母年紀又大(A1-5-7)。有考慮明年服務費從 500 元提高到 700 元,

每個月收 3,000 元很困難(A1-11-3),開家長座談會有提到,只有一位家長給 3,000 元,其餘只給 500 元,有一位家屬原先答應付 1,500 元,當他知道其他人 只付 500 元,也只願付 500 元(A1-12-2)。

此一現象與文獻不一致,精障者常常情緒不穩定,家長希望有一個提供部分 工時工作,部分休閒活動紓解壓力,對精障的朋友是很適合的安置型態。收費困 難的原因在於機構本身對此事的操作而產生的問題,機構沒有站在學員能得到的 收獲的角度來思考收費問題,也忽略了家屬對學員的關愛程度。其他願意繳費的 家屬都意識到小作所提供的功能是家庭無法提供。

歸納小作所的營運經費發現,最穩定的經費來源除了公部門的補助之外,健 全母機構補助,就屬學員每個月的服務費,機構為了長期服務理念,收取 3,000 元服務費是一種必要的行為。除了財源之外,小作所很需要社會資源的介入,才 能創造小作所的利益。

二、社會資源

小作所是以社區據點服務方式,重要的社會資源包括「地、事、人」三元素。

(一)場地尋覓一波三折

場地要考量到交通的便利性,空間規畫要能符合政府規定,要尋找符合 此二個條件的場地本就困難,在訪談過程中發現,尋找場地時會遭受社區民 眾的排斥,經歷一番波折才找到願意租賃的房東,有的房東非常支持機構的 進駐,有的房東則會擔心小作所的工作內容,會帶給鄰居聲音或味道的干擾,

要機構一再保證。如果母機構先進駐的社區,與社區居民有一些互動與相處 經驗,對於日後小作所的進駐就很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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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想租用機構附近場地,房東後來又打電話拒絕,租場地一定會跟房 東據實告知服務的對象為精神障礙者,房東要能認同才會與之簽約。在社區 睦鄰方面,剛成立不會急著做敦親睦鄰的動作,怕造成反效果(A1-2-3)。

設立的空間要符合政府規定的公安與消安,目前這個小作所是尋找的第 三個場所,之前找了二個合適的地點與房東簽約時遭到拒絕,因管委會介入 或鄰居有異議而作罷,民眾對身心障礙者進出不太能接受,交通便捷也是找 場地的考量因素之一(A14-9-2),使用的設備不會發出大聲響及特殊味道,都 會區的環境無法接受 (A14-12-5)。

小作所工作選項除了考量學員的能力之外,也要考量鄰居的接受度。

在這個地點之前曾經找過二個場地,原先房東同意承租,後來因為其它 住戶對這些心智障礙者不瞭解而抗議,房東就拒絕遷入,後來找到這個場所,

這棟大樓是同一位房東(建設公司),他非常支持我們,願意承租場地給我們,

並且表示如果這棟大樓有人反對,他會請反對的人搬出去(A2-1-2)。

中國人推崇的敦親睦鄰的行為,在心智障礙者團體中是被約束的,為了 擔心被拒絕只能用被動方式與鄰居相處。鄰居的背景與接納態度都是日後影 響接納小作所學員的重要因素。

剛成立不會急著做敦親睦鄰的動作,怕造成反效果,但在裝修時會使用 社區專業人力(例如水電工),這時的互動很重要,他們可能是訊息很重要的 傳遞者,這時鄰居好奇詢問給予回應,互動的態度良好,社區民眾接納度也 會比較好(A1-2-5)。

學員的行為如果造成擾民也會影響鄰居的接受度。

隔壁鄰居是社會企業,對我們的接受度還好,大樓管理員也認識這裡的 學員,之前曾發生情緒障礙的學員在大樓奔跑受到抗議,目前都還算接受 (A13-23-2)。

(石山貴章,2008)找到適合的活動據點很重要,需民間提供服務場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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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居民雖然初期並不能不接受小規模作業所的存在,經過一段時間觀察之後 也能接受社區有這類學員存在的小規模作業所。民眾對心智障礙者進駐社區,

已經慢慢能接受,即使有反對的聲音也是極少數,心智障礙跟社區居民接觸 頻繁,才能化解社區民眾對心智障礙的刻板印象。

(二)工作資源要有配套措施

臺北市小作所的工作項目大部份是代工,代因為分佈在外縣市,要承接代 工工作需要有配套措施。受訪堵一致認為代工帶來利幣二種情形。

1.結合了復健、職前訓練、延緩退化的功能

除了訓練學員專注力、手眼協調能力、耐力及創造力,又可以做復健、

大小肌肉的訓練、情緒穩定訓練、工作訓練(A5-2-11),這可以成為一個工 作訓練,如果這些基本操作都沒問題,就會進一步帶領學員做清潔打掃的工 作,及自製產品的工作,自製產品需要更精細的動作,這可以訓練未來有機 會到外面職場就業的能力(A7-5-2)。

代工要運用到手部的大肌肉與小肌肉,是精動作與細部動作的操作,此 為作業技能領域,做代工需要專注力才能把工作做好。

2.學員獎勵金的來源及情緒的穩定

沒有代工學員就無獎勵金可領(A5-2-9),學員本身有固著的行為,在固 定的時間做固定的工作,常換代工或工作,學員會一直詢問工作人員這個時 間應該是要做某某事情,如果遇到變換代工的情形,學員會認為是否自己做 不好老闆才不給代工,對於新代工也會產生焦慮,擔心是否這次做完以後就 沒有(A5-7-6)。獎勵金是吸引學員到小作所的一個誘因(A8-13-2)。

3.代工資源的使用需要相關配套措施,要自己載送貨,還有趕貨的壓力。

3.代工資源的使用需要相關配套措施,要自己載送貨,還有趕貨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