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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金大中:從成立新黨到跛腳總統

第一節 就任後的執政困境到挖角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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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就任後的執政困境到挖角策略

1997年韓國第15屆總統大選,本來有四位聲望較高的候選人;李會昌代表 前身為民主自由黨的大國家黨參選,新政治國民會議派出金大中,金鍾泌代表 自由民主聯合參選,另外還有李仁濟退出民主自由黨,成立國民新黨參選。選 舉前兩個月,金大中與金鍾泌在10月31日宣布結盟,金鍾泌退出選戰,幫助金 大中競選(韓國日報,1997.11.01,第01面),最後以些微差距險勝李會昌17, 成為韓國第15屆總統。

金大中在1998年2月就任,執政初期即面臨許多障礙。執政黨新政治國民會 議在國會只佔有26.4%席次,即便加上聯合執政黨自由民主聯合14.5%的席次,

仍不敵在野黨大國家黨55%的過半席次。金大中上任第一天,向國會提出「金 鍾泌國務總理任命案」與「監査院長(韓勝憲)任命同意案」18,在野黨不滿 金大中與金鍾泌的利益交換, 以集體退席的方式,阻撓議事進行 , 會議無法正 常召開(京鄉新聞,1998.02.26,第01面;김태랑, 2008: 752-753)。

面對在野黨抵制導致國會無法開會,金大中逕行任命金鍾泌為「代理國務 總理」,繞過國會同意的程序,讓國務總理候選人先執行實際職務,引發在野 黨強烈不滿(世界日報,1998.02.26,第02面)。針對「代理國務總理」制度,

金大中採用韓國憲法第86條較為寬鬆的解釋19:在國會同意國務總理的任命之 前,若為國會休會期間,或者像當時在野黨退席抗議,導致國會無法正常開會

17 金大中於第15屆總統大選之中,獲得40.3%票數,第二高票李會昌則獲得38.7%,差距不大。

參考韓國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http://info.nec.go.kr/)

18 國務總理(金鍾泌)任命同意案(국무총리(김종필)임명동의의건),議案編號150985;監 査院長(韓勝憲)任命同意案(감사원장(한승헌)임명동의의건),議案編號150986。兩案提 案於 1998年2月25日,於1998年8月17日,原案通過,歷時六個月。

19 韓國憲法第86條規定,國務總理在取得國會同意後,由總統任命之。新政治國民會議的律師 主張,在國會尚未否決同意案之前,以代理總理執行職務,並沒有違法疑慮(文化日報,1998.

02.26,第05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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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為填補執政空白,總統可以先任命國務總理候選人為「代理國務總理」,

方便執行實際職務(文化日報,1998.02.21,第04面)。不過,韓國在民主化之 前,自1975年後第六共和國後半期至1991年為止,幾乎所有總統都習慣在國會 同意案通過前,以代理總理體制讓總理行使職務(文化日報,1998.02.21,第04 面),某種程度上是獨裁者藐視國會的象徵,而金大中在民主化後卻為了要繞 過國會的反對,採用代理總理制,受到在野黨強烈抨擊,朝野衝突加劇。

1998年3月,國會內針對任命案的投票問題,再度引發衝突。國會於3月決 定針對金鍾泌國務總理任命案 , 進行不記名、非公開的投票表決 , 但自由民主 聯合於投票途中,指稱大國家黨有亮票之嫌而提出抗議,投票因而中斷,大國 家黨則堅稱沒有作弊 , 朝野雙方相互指責對方拖延議事 , 之後又接著討論如何 處置投票到一半的票匭,對於要封存還是重來 ,雙方僵持幾個星期後,才決定 先封存、擇日再繼續投票(김태랑, 2008: 752)。不只是國務總理任命案本身,

就連任命案衍生出的行政問題,也成為朝野對峙的焦點。

在國務總理任命案、金大中任命金鍾泌為代理總理、任命案投票等議題,

朝野雙方僵持不下,進而影響到新政府的預算案、關於內閣人選的人事聽證會 等等(韓民族,1998.03.16,第01面);針對金鍾泌國務總理任命案,朝野一直 對峙到1998年8月,才終於通過(京鄉新聞,1998.08.17,第04面;文化日報,1 998.08.18,第04面;文化日報,1998.08.19,第04面)。

金大中面對國會朝野對峙,曾經嘗試尋求突破分立政府的僵局。1998年4 月,新政治國民會議與自由民主聯合開始延攬在野黨籍國會議員入黨,以挖角 手段直接增加執政黨席次,以突破朝小野大。至1998年9月,新政治國民會議已 經從本來的85席(28.4%)增加到101席(33.8%),聯合執政黨自由民主聯合 也從原本的48席(16.0%)增為52席(17.4%),如果將執政黨與聯合執政黨視 為一體,兩黨席次加起來共153席(51.2%),超過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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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兩黨席次合計過半,暫時奪回了國會議事的主導權,好幾次在大國家 黨抗議挖角手段、拒絕踏入議場,試圖阻撓會議進行時,仍然能夠在大國家黨 缺席的情形下,單獨召開國會20。不過,兩黨聯手挖腳,看似終結了分立政府 的局面,但執政兩黨間的歧見逐漸浮出檯面,使得政局很快地又變得不穩定。

自由民主聯合雖然說是新政治國民會議的聯合執政黨,但兩黨在許多議題上的 立場都不同,在分析時很難將兩黨視為擁有過半席次的單一個體。

在1997年第15屆總統大選前,金大中與金鍾泌的結盟,大多出自政治利益 的考量,實際上兩人的政治立場差異甚鉅21,為日後的決裂埋下了伏筆。金鍾 泌退出總統大選、支持金大中,金大中則答應金鍾泌,當選後新政治國民會議 將與自由民主聯合共組聯合政府,由金鍾泌出任國務總理,並協力將韓國憲政 體制修改為內閣制,方便金鍾泌日後也能夠執政。然而,金大中屬於進步勢 力,主要獲得全羅道的支持,金鍾泌屬於保守派,原屬於民主自由黨,主要獲 得忠清道的支持。兩人政治立場不同、地域基礎也不同,兩人的合作幾乎只是 政治利益的交換。

金大中與金鍾泌的衝突,起初顯現於內閣制修憲的議題之上。金大中在競 選時的政見之一,是透過修憲將韓國改為內閣制,自由民主聯合大力支持,因 為一旦改為內閣制,金鍾泌便有機會成為國家元首。不過,金大中當選之後,

並沒有積極地推動內閣制修憲,面對金鍾泌公開督促修憲的言論,也傾向避而

20 韓國國會法第8條第二項規定,國會休會期間,在總統要求、議長緊急需求,以及四分之一 以上的在籍議員提出要求時,會議得再開。國會法全文,參考韓國法律知識資訊系統(http://w ww.law.go.kr/%EB%B2%95%EB%A0%B9/%EA%B5%AD%ED%9A%8C%EB%B2%95,最後瀏 覽於2013.12.27)

21 金鍾泌出生於忠清南道扶餘郡,軍人出身,參與朴正熙的非法軍事政變,與朴正熙的姪女結 婚;金大中出生於全羅南道新安郡,在威權時期長期從事民主化抗爭,民主化初期成立「民主 化促進協會」,致力於韓國的政治民主化。兩人的政治背景天差地遠,金鍾泌較保守,曾為獨 裁政權撐腰,金大中則較為進步,曾為了民主化而在街頭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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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談(世界日報,1998.09.30,第05面),最後金大中一再強調修憲時機未成 熟,表示在2000年國會選舉之前,不會考慮推動內閣制,兩黨在此議題決裂。

此外,在國會議員選制改革方面,兩黨的意見也不同;新政治國民會議主 張將全國劃分為6個選區,選民一人兩票,一票投給候選人,一票投給政黨;自 由民主聯合則主張全國以市、道分為16個選舉區,推動選民一人一票的比例代 表制。比例代表席次上限數,新政治國民會議主張為總議席的三分之二,自由 民主聯合則要求為總議席50%多一席;新政治國民會議認為總議席應從299席降 為250席,且比例代表議員與區域議員的比例成為一比一,而自由民主聯合主張 總議席降為270席,比例代表議員與區域議員的比例為三比七。兩黨在國會議員 選制改革一案,幾乎在每個議題的意見都不同(文化日報,1998.10.26,第02 面)。

1998年12月31日,大國家黨議員強行闖入放有機密檔案的國會529號資料室

22,直接公開非法取得的機密文件;韓國國會議員涉及違法事件,而有逮捕之 虞時,須先由國會通過議員逮捕同意案23,新政治國民會議主張應該通過逮捕 同意案,將違法議員繩之以法,但自由民主聯合主張藉此與大國家黨協商,以 逮捕同意案交換其他受到大國家黨抵制的法案,兩黨立場不一(每日經濟,199 9.01.08;世界日報,1999.01.13,第04面,第45版;東亞日報,1999.02.24,第0 4面)。

22 1998年12月時,國會529號資料室為韓國情治單位所使用,收藏國家機密資料;部分大國家 黨議員於12月31日強行闖入529號資料室,逕行閱覽、複印資料室中的檔案,被新政治國民會議 指責「動搖國家基礎」,要求檢調單位搜查,檢察官對違法議員限制出境;大國家黨議員則公 開529號室的文件,顯示政府透過情治單位調查國會議員,並於國會議場靜坐抗議(韓國日報,

1999.01.03,第03面,第30版;김태랑,2008:754)

23 根據韓國國會法第26條第一項規定,為逮捕、拘禁議員,而欲取得國會同意時,在相關法院 法官發布逮捕令前,政府須提出逮捕同意要求書,政府受理後須即刻將複本送交國會要求同意 逮捕。國會法全文,參考韓國法律知識資訊系統(http://www.law.go.kr/%EB%B2%95%EB%A0

%B9/%EA%B5%AD%ED%9A%8C%EB%B2%95,最後瀏覽於20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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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總統施政順利與否的角度來看,自由民主聯合與新政治國民會議之間的 歧異,顯示兩黨不能視為一體。自由民主聯合議員對金大中的支持,無法與執 政黨相提並論,自由民主聯合的席次,不能直接看作支持金大中的執政黨勢 力,執政黨在國會仍然是少數。

金大中面對到的障礙,不只是執政兩黨間的衝突,還有在野黨大國家黨於 國會的抵制。大國家黨在金大中與金鍾泌的挖角手段之下,席次從163席減為 149席,並以激烈的手段回應,好幾次集體拒絕出席國會、威脅將進行場外鬥 爭 , 大 力 抗 議 執 政 黨 挖 角 、 指 責 金 大 中 「 破 壞 在 野 黨 」 ( 世 界 日 報 , 1998.05.11,第06面;首爾經濟,1999.07.20),國會的運作並不如預期般的順 利。金大中後來向在野黨妥協,保證不再藉由挖角大國家黨議員,來增加執政 黨的國會席次,挖角策略暫時告一段落(世界日報,1999.07.23,第01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