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工作時間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38

作熱忱不再被消磨、勞動條件不再被壓榨,才能徹底解決護理人力不足的問題。

現在護士荒之後很多醫院都有在薪水上作調薪,是有吸引到某部分的人,但 有些人還是覺得,環境就這麼糟,我去了也是很累也是不開心,所以不為所 動的還是有。有一點作用但絕對不會是根本,因為你只能留住一時,但人力 還是一直在流動。(小甄)

護理人員現在十萬人在外面流動。其中至少一半以上是資深的,一個可以卡 兩個,這種情況之下人會不夠嗎?所以它的問題不在於人力不夠,而是沒有 人要當護士,那為什麼沒有人要當護士?因為醫院覺得妳兩萬三不要,那就 新人妳要不要來,但一個月就走了。但是如果,你今天開兩萬多塊都請不到 人的情況下你得不加碼嗎?(小捷)

護士荒絕大部分是醫院造成的,現在護理學校非常多,用手指頭也算不出來。

每年的畢業生這麼多,醫院只願意用這些錢請人,如果可以用最少的人力達 到最大的價值為什麼不好?而且早期護士荒時就大量創辦護理學校讓這些 財團學校去賺錢。醫院就只有這幾間,這麼多的學生哪裡去,哪有就業市場?

其實最大的問題還是錢,醫院就想用最少的人力達到最大的價值。(小萍)

第二節 工作時間

第一項 超時工作與消失的加班費

一、超時工作

臨床中被濫用的責任制與護理人員俱備的使命感,讓她們不但無法準時下班 連上班也要提早抵達進行交班,且新進人員超時工作的情形也較資深人員嚴重許 多。也許超時工作普遍存在現今的職場環境,惟護理人員面對的是一條寶貴的生 命,因此在工作時間內不容許鬆懈與失誤的發生,否則影響的不只是病患安全,

更可能引起醫療糾紛。護理人力不足與護病比失衡已讓護理人員的工作量日與俱 增,然而超時工作卻一再剝奪護理人員休息、睡眠的時間,讓護理人員無法修復 工作的疲累,陷入身心俱佊的惡性循環。

我當新人第一個月剛上線的時候,假設白班8點到16點,但我那時候大概6 點半就到單位,22點才下班。也有看過學姐當天上白班,但到半夜1點還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39

到她在醫院打紀錄,而且五個小時後她還要上白班。以勞動條件來看的話,

就是你付出但沒有收穫;但如果是以護理人員的使命感來看的話,那它就是 你必須要去做完的事情,你沒做完就不應該走。(小捷)

妳要提早到、事情沒做完又要延後走,最大的問題就是delay。講到最後就 變成是錢以外的問題,是工作量的問題,現在很多工作也都12小時,但畢竟 中間還是可以休息放空,但我們是8小時內要全神貫注,是很緊蹦的狀態,

不是說我可以悠閒地吃早餐,或是中午可以出去透透氣和吃午餐。(小緒)。

以前有發生過8點的藥10點才給,但沒辦法工作上的loading就是這樣。醫院 後來就改成要提前來上班把藥分好,8點可以準時給藥。可是這樣不合理嘛,

要提前來點班或幹嘛,可是那些都不算工作時間,又說責任制,要我提前來 又要delay下班。(小敏)

二、消失的加班費

護理人員超時工作,按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 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 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然而本研究訪談結果發現,護理人 員為典型的「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且護理人員泰半不瞭解加班費規定,

無論其服務單位是否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範圍,護理人員一致表示因為 責任制所以沒有加班費。加班費對護理人員而言,只有在特殊情況發生並經由申 請、報備或主管許可才能擁有的「福利」,而非「權利」。在病患或病房狀況非常 惡劣下主管審核可報加班費,也不是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加給三分之一 或三分之二,而是以「補休假」或「申請時數」的方式,由此可能加班費不僅要 透過護理人員自行申請及經主管同意,成功申請的結果也是個看得到卻吃不到的

「正時數」。不僅違反法律規定,使護理人員勞動權益受損,醫院利用護理人員 照顧病人的責任感與使命感來節省加班費的支出,將會衝擊護理人員對護理的初 衷。

我只有遇過一次有報加班,是我們那個team的人都晚下班,因為那天超級忙,

而且那時又有個學姐比較敢爭取,他去跟護理長講,就幫我們報加班。好像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40

我們報加班的話,護理長還要跟上級報備。(小卉)

是你自己的工作沒有做完,沒有加班費。而且加班費不是說你寫就寫,還要 經過護理長的同意。你今天寫一張加班單,護理長也不能決定,也要核上去,

因為這關係到人事成本,如果你單位人事太高會被人資盯。(小敏)

其實OO醫院病人多也比較多元化,工作量本來就大,變成你每天很難準時 下班。我還遇過新人白班上到大夜的人來了還沒離開,那時候22點多她隔天 早上還要上白班啊!可是沒辦法就責任制,你一定要把事情做完。(小藍)

我們就是補休假,在腫瘤科病房有時CPR,但小夜只有二個人那真的會很慘,

delay下班到很晚,這種狀況我們可以跟護理長講,護理長評估過後ok,我 們就能上報告,delay多久我們可以申請時數。(小甄)

像我以前在急診,16 點下班大家可能都會拖到 19 點下班,也沒有補時數。

他只會管你有沒有上下班,不會算時數。(小甄)

完全沒有加班費,就責任制啊。護理長就說那是妳的責任,要做完才能下班,

連護理長都很晚才下班。我曾經有一次上白班卻上到小夜的人來才下班!妳 照顧的病人只要有一個情況不好就會delay下班,那時我有二床轉ICU吧,要 補一堆記錄什麼的。就因為照顧這二床,我的護理記錄什麼都沒用,只好等 下班才開始寫,還要補點、點藥。假設有一床在快下班時轉床,學姐就會說 為什麼妳要放麻煩給我,我就只能留下來。(小靜)

護理人員習慣性地超時工作的責任歸咎於自己能力不足,根據訪談結果許多 受訪者指出當她們還是新人原本應該16點下班的白班,卻往往工作到22點還未能 下班。每位護理人員各自有負責照護的病患,照顧的病人只要有一、二床狀況不 好,當天工作流程與下班時間就會大受影響。另外,護理職場對於班與班之間的 工作內容劃分更是十分講究,在當班期間發生的所有事如果沒處理完畢,就算下 班還是得繼續處理。

可能真的是忙到很誇張的程度,全單位都留下來了。因為在OO醫院留下來 加班是常態,大家都這樣。加班是你的事,是你能力不足,我在病房待了兩 年半,只被加過一次,一次而已耶(小捷)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41

加班費其實我不知道耶,好像要另外填或幹嘛,但我們都沒有真的去執行過。

因為新人會覺得是自己動作慢,是自己的問題,我們應該有加班費,只是沒 人去申請或去登記,或是跟護理長說,沒有人那樣做。(小緒)

不是責任制嗎,但這責任到底是怎麼定義的?比如說你今天上班到四點,醫 師在四點五分開了order,但下一班delay來所以正在交班,如果你不處理就 會被說話。有人會覺得沒有交完班就是你的事情,但如果醫生每天都四點五 分開order怎麼辦?(小琦)

三、粉飾太平的打卡機制

近年來護理人員向勞工委員會或縣市政府投訴超時工作的案例時有所聞,

醫院為規避勞動檢查漸出現所謂的「前二後三」,規定護理人員上班前、後幾小 時內要打卡否則不予認可。導致護理人員超時工作的真相一再被掩蓋,也將人力 不足所造成的工作負荷全部轉嫁給護理人員,超時工作與消失的加班費便成為醫 院可以無限制壓榨護理人員的手段之一。

規定上班前二個小時、下班後三個小時一定要刷卡,所以就會讓人家覺得早 班最晚七點就下班了。可是像新進人員不可能七點下班,表面上看起來他下 班了,實際上還是要繼續把沒做完的做完、該打的記錄打完。(小藍)

上班只能提早兩個小時,下班的話最多不能超過三小時。如果妳超過時間,

就不算你刷卡。醫院不會處罰你,但會有公文給護理長,因為醫院每個月會 統計誰幾點以後刷卡、累積有幾次,護理長就會提醒你(小瑜)

因為要班表漂亮啊,前二後三。前面提早二小時刷卡,變成我們東西弄不完,

要先衝下去刷卡,刷完卡再繼續回來打打打。上班時間還是一樣長,只是要 多作這個行政動作,就當下去散步一下。這是醫院規定的,不然會罰錢,我 被罰過,一個月內忘了打卡三次或不符合規定就被罰一千多。(小捷)

第二項 呼來喚去的工作時間

一、乾坤挪移的時數

護理人力的不足,在職人員需要不斷填補排班的空缺,一年的積假動輒數百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42

個小時,這些時間原本是護理人員可以用來休息、休假的,卻因人力不足而被迫 放棄休假的權力。當積假累計一定時間後,這些積假便會自動轉換成微薄的時薪。

受訪者小靜甚至在離職時醫院要求以奉獻為由,將積假奉獻給醫院,因此她並未 得到任何的補休及薪資。

OO醫院是年結,看妳積了多少時數會換錢給妳,以時薪來算一百多塊。我 那時候離職的時候帶了200多小時走,就我應該要多放200多小時的假,但我

OO醫院是年結,看妳積了多少時數會換錢給妳,以時薪來算一百多塊。我 那時候離職的時候帶了200多小時走,就我應該要多放200多小時的假,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