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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研院的運作模式

工研院所提供產業技術之模式,可分為對個別廠商的技術合作與技術服 務、對產業內多家廠商合作的技術開發、以及當時產業界尚未有立即移轉對象 的前瞻性技術創新等三大類。針對業界服務,初期合作對象以擁有成熟技術且 該技術關聯性大之行業為主,協助進行研究開發或以契約服務方式,促成廠商 之技術升級;再依廠商技術能力及需求等,選擇事前參與研究或事後的技術移 轉、接受未開發其特定技術需求或提供工業服務等,深化工研院與產業界的密 切合作關係。而若研究機構在技術純熟、資源充裕條件配合下,成立 spin-off 公司為一重要的技術商品化模式。台灣研究機構大規模spin-off 公司的設立以工 研院最為具體,將完整的生產計劃年同關鍵人員一併移轉。

工研院利用已開發之工業技術,改良製程及更新產品,增加產品的價值及 競爭力;或是協助產業界進入高科技產業領域,製造高利潤產品兩種策略模式,

來協助產業界從事產業科技化。技術策略的制定,必須考慮組織目前的技術能 力,以及產業環境等外部因素,工研院創立初期,基本方向是在開發或引進關 鍵性技術,並將技術移轉成立民間公司,以逐漸形成新興科技產業。進而選擇 前瞻研發和示範具有實用性的重點科技,經由與學術機構合作的研究方式,加 強研發能量,並將研究成果移轉至產業界進行商品化。工研院以多元化之技術 擴散方式,加快技術移轉至產業界的速度,縮短應用技術開發與商業生產的差 距。工研院所開發之新技術,產業界若能立即運用者則直接移轉,若無法立即 運用者,則待技術推出之良好時機,由工研院籌組新公司,必要亦參與其經營。

工研院雖屬非營利與半官方角色,重視技術商品化能力,透過資訊擴散、

技術移轉、專利授權、衍生公司與創業育成中心等方式,積極落實研發成果至 產業界,以產生經濟效益。而在技術開發方面,除自行開發,並引進外來技術,

如透過技術接洽、國際合作、業界合作等方式,將專業技術引進;同時也適時 的運用產、學等外部資源。

OECD2(1997)提出四種型態的知識流或技術流:

1. 企業間之互動(Interactions among enterprises):主要的合作在於研發 活動及技術開發的合作關係。

2. 企業、大學及公共研究機構間之互動(Interaction among enterprises, universities, and other public research institutes):包括了合作研發、申 請專利、共同發表及更多的非正式連結。

3. 對企業的知識與技術擴散(Diffusion of knowledge and technology to enterprises):產業界經由機器與設備對於新技術的適應程度與擴散。

4. 人員流動(Personnel mobility):主要指的是技術人員在公共部門與私 人部門之間的移動。

工研院充分的運用了上述四種的模式,與產業密切的結合。工研院在政府 單位的支持下,與學術單位及企業的研發部門,透過研討會、開放實驗室3、育 成中心4等模式來進行合作。有些廠商並沒有開發技術或研發的能力,至於學術 單位則缺乏技術商業化的能力,而工研院則扮演著將相關技術結合起來的角 色,發展出產品使之商業化,創造直接的效益。工研院除了將研發成果商業化 或應用到產業界,更大幅降低科技產業在人才與技術上之風險。工研院在台灣 科學園區的群聚效應中,有著強烈的磁鐵效果(互動關聯圖如圖2)。

2 OECD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於巴黎的國際合作組織,其目的 為提供其 29 個會員國的政府一個可以分享經驗,討論與解決國內經貿難題的論壇。OECD以服務其會員 國為主。OECD的基本任務:促使會員國間能夠互相諮詢與合作,以期在經濟發展保有高度成長並且改善 其人民的經濟狀況與社會福利。

3開放實驗室提供廠商技術與創業期間所需要的各種協助。

4提供孕育高科技事業的環境,協助創業者推動其事業,實現創業夢的搖籃 。

政府機構:

國家科學委員會

新竹科學園區

HSIP

工研院

ITRI

大學及學術 研究機構

政府機構:

經濟部技術處 經濟部工業局…etc

非園區廠商 育成中心

產品商業化 成功 基礎研發成果

付費與合作關係 經費補助

專案計畫 需求回饋

需求回饋

經費補助 專案計畫

經費補助 專案計畫

圖2、工研院互動關聯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四、研究方法

本研究將先以智慧資本的觀點,架構出工研院的補充年報,衡量其近年之 效益,再以投入與產出(Input-Output)觀點,衡量工研院的整體效益面。因此,

研究架構將分為智慧資本觀點架構,以及投入產出觀點架構兩大主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