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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 年代初期,台灣科技人才不足,且面臨技術發展改革的迫切點,因此 政府仿效韓國科學技術研究院體制,並參酌國外專家意見,合併原有的「聯合工 業研究所」、「聯合礦業研究所」以及「金屬工業研究所」,成立一個新的研究 機構即工業技術研究院(如圖1 所示)。其採財團法人制,以減少受ㄧ般政府機 構法令規章之約束,主要在於推動研發工作,並享有接受委託研究的彈性。

經濟部所屬聯合工業研究所、 聯合礦業研究所以及金屬工業研究所,合併成立工研院

開放實驗室(Open Lab)

1996

心、產業學院)(附錄1);2005 年南部分院六甲院區,以及台南市安平的台南 科技工業區南台灣創新園區(簡稱南創園區) 兩據點,已有工研院近 400 位員工進 駐。

此外,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揭櫫「以科技創新促進產業邁向知識經濟」

的工研院,也將其研發計畫整合成〝通訊與光電、材料與化工、精密機械與微機 電、生技與醫藥及永續發展〞等五大領域,此五大研究範疇,大致涵蓋台灣產業 界所有領域(如附錄 2),運用技術領域規劃機制,推動跨領域技術整合,與增 強新技術方向之發掘。

台灣四十年來經濟發展從勞力密集工業到高科技產業,產業結構的轉變,研 發機構提供了產業轉型的技術來源,工研院成立至今,配合政府發展工業技術的 目標,帶動新興產業發展,並積極提升產業技術水準,使台灣的產業結構逐步從 勞力密集轉型成為技術與資本密集,進而到現今的知識密集。

工研院成立迄今約可分為五期:萌芽期(1973~1978 年)成立初期致力於建 立基礎研發能力與培育人才為主;成長期(1978~1985 年)以配合政府發展策略 性工業為經營重點;發展期(1985~1989 年),積極推動技術擴散,並涉入高層 次技術領域,重點則在積蓄研發實力,將技術成果落實於產業界,同時也積極開 拓新的研究領域;成熟期(1989~1994 年)繼而加強技術服務,擴大技術服務層 面及追蹤技術服務效益,以增強與產業界之聯繫,加速工業技術發展及促進產業 升級。1990 年代迄今,創新導向趨勢愈趨強勢,工研院也進入全資源經營期(1994 以後),藉由有形與無形資源的整合,著重於前瞻技術、產業互動以及國際合作 上,主張整合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產生總體產業效益。

工研院係依「工業技術研究院設置條例」之規定,由政府捐助創立基金成立。

三十年來,隨著研發能力之建立與提升,工研院經費來源已逐漸從純粹依賴政府 補貼,轉變為以合約經營為主。自 1990 年代起,工研院以「1:1」作為強化對 產業界服務之量化指標,亦即承接經濟部科技專案與民間委託之研究發展相關活 動的經費比例相當。工研院主要經費來源,包含專案計畫、技術服務計畫、計畫 衍生收入、以及業務外收入與捐贈收入等四大類。(史欽泰, 2003)

3.2 工研院現況與定位

截至2003 年底,工研院共有 6,193 人;具有碩博士學位者為主要之人力結構,

所佔百分比由早期的18.66%增加至 62.7%;研發人員佔 77.8%、超過 10 年以上 專業經驗員工佔49.3%(如附錄 3)。

工研院是國家性研究院,從事應用研究以加強提升工業技術為宗旨;工研院 亦是民間組織,講求工業技術效益與社會效益。執行中長程國家性應用研究,以 包容性、前瞻性、尖端性為重點,由政府提供經費,其成果移轉為非獨佔性。配 合政府措施,輔導中小企業,參與國營企業研究發展,發揮國家研究資源之總體 助益。

工研院積極投入科技研究,為國家創造新產業及新機會,並協助傳統產業 轉型與升級,藉科技創新,促進產業邁向知識經濟達成世界級競爭力。工研院 最大的使命即在於發展層次高於民間的技術,然後透過技術擴散與工業服務,

將研究成果落實於工業界,以增加其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具體運用全資源經營的理念,以更具速度、彈性、效能之整合運籌共同平台,

推展核心業務。執行策略如下(史欽泰, 2003):

研發創新前瞻科技,慎選創新前瞻計畫,整合院內跨領域及國內外資源。

育成知識密集產業,善用智財參與新創事業,分擔風險共享成果。

促成知識化服務業,以科技創新應用,協助企業開創高加值知識服務業。

建置產業學院,加速培訓知識經濟所需人才之質與量。

構築共通基磐,塑造創新、誠信、分享與彈性的組織文化,及知識運作 平台。

促進永續發展,以均衡之科技發展落實永續發展理念。

工研院自成立以來,在台灣產業不同階段之轉型期中,皆能適時且成功地扮 演技術需求配合者之角色。然而邁入21 世紀以來,前有歐美先進國家技術快速 革新的陰影,後有各新興開發中國家急起直追的威脅,以往台灣產業憑藉降低 成本及提高生產彈性,而成功躋身於國際產業分工體系中之經營模式,已然面 臨沉重的轉型壓力。工研院進行創新前瞻技術研究之目的,在於設定較業界短

期技術需求更超前之研究目標,期能建立具高附加價值之領導型技術,並於技 術萌芽伊始即進行專利布局,掌握核心之智慧財產權,以協助國內產業加速技 術躍升,透過技術創新來創造價值,進而形成更穩固之競爭優勢。工研院之創 新前瞻技術研究,係依構想可行性分析、創新前瞻技術探索、及目標導向之創 新前瞻技術研究三階段進行,視技術發展之程度,適時調整研究方向、計畫類 型及規模,以有效運用資源,引導技術逐步成熟落實應用(李鍾熙, 2003)。

3.3 工研院的運作模式

工研院所提供產業技術之模式,可分為對個別廠商的技術合作與技術服 務、對產業內多家廠商合作的技術開發、以及當時產業界尚未有立即移轉對象 的前瞻性技術創新等三大類。針對業界服務,初期合作對象以擁有成熟技術且 該技術關聯性大之行業為主,協助進行研究開發或以契約服務方式,促成廠商 之技術升級;再依廠商技術能力及需求等,選擇事前參與研究或事後的技術移 轉、接受未開發其特定技術需求或提供工業服務等,深化工研院與產業界的密 切合作關係。而若研究機構在技術純熟、資源充裕條件配合下,成立 spin-off 公司為一重要的技術商品化模式。台灣研究機構大規模spin-off 公司的設立以工 研院最為具體,將完整的生產計劃年同關鍵人員一併移轉。

工研院利用已開發之工業技術,改良製程及更新產品,增加產品的價值及 競爭力;或是協助產業界進入高科技產業領域,製造高利潤產品兩種策略模式,

來協助產業界從事產業科技化。技術策略的制定,必須考慮組織目前的技術能 力,以及產業環境等外部因素,工研院創立初期,基本方向是在開發或引進關 鍵性技術,並將技術移轉成立民間公司,以逐漸形成新興科技產業。進而選擇 前瞻研發和示範具有實用性的重點科技,經由與學術機構合作的研究方式,加 強研發能量,並將研究成果移轉至產業界進行商品化。工研院以多元化之技術 擴散方式,加快技術移轉至產業界的速度,縮短應用技術開發與商業生產的差 距。工研院所開發之新技術,產業界若能立即運用者則直接移轉,若無法立即 運用者,則待技術推出之良好時機,由工研院籌組新公司,必要亦參與其經營。

工研院雖屬非營利與半官方角色,重視技術商品化能力,透過資訊擴散、

技術移轉、專利授權、衍生公司與創業育成中心等方式,積極落實研發成果至 產業界,以產生經濟效益。而在技術開發方面,除自行開發,並引進外來技術,

如透過技術接洽、國際合作、業界合作等方式,將專業技術引進;同時也適時 的運用產、學等外部資源。

OECD2(1997)提出四種型態的知識流或技術流:

1. 企業間之互動(Interactions among enterprises):主要的合作在於研發 活動及技術開發的合作關係。

2. 企業、大學及公共研究機構間之互動(Interaction among enterprises, universities, and other public research institutes):包括了合作研發、申 請專利、共同發表及更多的非正式連結。

3. 對企業的知識與技術擴散(Diffusion of knowledge and technology to enterprises):產業界經由機器與設備對於新技術的適應程度與擴散。

4. 人員流動(Personnel mobility):主要指的是技術人員在公共部門與私 人部門之間的移動。

工研院充分的運用了上述四種的模式,與產業密切的結合。工研院在政府 單位的支持下,與學術單位及企業的研發部門,透過研討會、開放實驗室3、育 成中心4等模式來進行合作。有些廠商並沒有開發技術或研發的能力,至於學術 單位則缺乏技術商業化的能力,而工研院則扮演著將相關技術結合起來的角 色,發展出產品使之商業化,創造直接的效益。工研院除了將研發成果商業化 或應用到產業界,更大幅降低科技產業在人才與技術上之風險。工研院在台灣 科學園區的群聚效應中,有著強烈的磁鐵效果(互動關聯圖如圖2)。

2 OECD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於巴黎的國際合作組織,其目的 為提供其 29 個會員國的政府一個可以分享經驗,討論與解決國內經貿難題的論壇。OECD以服務其會員 國為主。OECD的基本任務:促使會員國間能夠互相諮詢與合作,以期在經濟發展保有高度成長並且改善 其人民的經濟狀況與社會福利。

3開放實驗室提供廠商技術與創業期間所需要的各種協助。

3開放實驗室提供廠商技術與創業期間所需要的各種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