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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大陸地區工程設計資質管理制度

第二節 工程設計行業之市場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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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上看來,承包方必須在建設工程設計資質證書規定的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 內承攬建設工程的設計業務。

第二節 工程設計行業之市場准入制度

按大陸「建築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規定,所有從事工程設計項目之單位 應具備法定註冊資本、取得法定執業資格之專業技術人員、擁有從事業務應有技 術設備及符合其他法定條件,且必須依照不同資質條件劃分成不同等級,經審查 合格取得資質證書後,方得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工程設計活動。

工程設計行業之行業規範主要係依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 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及「工程設計資質標準40F41」。

壹、設立工程設計企業應取得企業經營執照

工程設計單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資質申請前,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 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建設工程設計企業應先辦妥公司登記註冊。

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欲設立登記具法人資格之企業,其中設立公司應依「中華 人民共和國公司法41F4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42F43」辦理公司設立登 記43F44,設立非公司之企業法人則應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44F45」,

4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2007 年 3 月 29 日建市(2007)86 號發布。

42 1993 年 12 月 29 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99 年 12 月 25 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一次修正;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屆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第二次修正;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刪去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二款。本決定自公 佈之日起施行;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

2005 年 10 月 27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二號公佈;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3 1994 年 6 月 24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156 號發佈;根據 2005 年 12 月 18 日「國務 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最新修訂,依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648 號「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44 由於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頒布時間較早,其原先係規範所有企業法人,而公司登記管理條 例頒布後,區別設立公司企業法人及非公司企業法人設立登記之法律依據,前者應依公司登 記管理條例辦理;後者則應依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辦理登記。

45 1988 年 6 月 3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1 號發佈,根據 2014 年 2 月 19 日「國務院關 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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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企業法人設立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有別的是「企業營業執照」,單指依法取得大陸境 內經濟活動憑證,不具備法人資格之企業而言,如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 企業法45F46」設立之個人獨資企業、「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46F47」(合夥企業法) 設立之合夥企業及依大陸「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設立之分公司即不具備法人資 格之企業,而其中僅合夥企業得申請設計資質,但限於申請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 資質47F48

貳、工程設計活動之內容

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工程設計活動係指「根據建 設工程的要求,對建設工程所需的技術、經濟、資源、環境等條件進行綜合分析、

論證,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活動」,其必須運用工程技術理論及技術經濟方 法,按照現行技術標準,對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的工藝、土建、公用工程、環 境工程等進行綜合性設計,包括必需的非標準設備設計及經濟技術分析,並提供 作為工程建設依據的文件和圖紙48F49,而具有高度專業性。從事上述工作之工程單 位即為工程設計單位,而工程設計單位之資質即為認定其是否有從事上述活動能 力之從業資格。

參、工程設計行業分類及設計範圍

工程設計行業依「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規定,共計有 21 個行業,包含煤炭、

化工石化醫藥、石油天然氣、電力、冶金、軍工、機械、商物糧、核工業、電子

46 1999 年 8 月 30 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1999 年 8 月 30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號公佈;自 200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7 1997 年 2 月 23 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1997 年 2 月 23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二號公佈;自 1997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 2006 年 8 月 27 日修訂通過,2006 年 8 月 27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五號公佈,自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48 依據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規定,申請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者,無論申請何類別等級,皆需取得企 業法人營業執業,惟依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標準「二、標準:依照「合夥企業法」設立 的普通合夥企業形式的事務所」,僅取得企業營業執照之合夥企業得申請建築工程設計事務 所資質。

49 李恒、馬鳳玲,建設工程法法律制度與實務技能,法律出版社,2013 年 1 月,頁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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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廣電、輕紡、建材、鐵道、公路、水運、民航、市政、海洋、水利、農林、

建築等49F50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各別行業之設計 範圍包含本行業建設工程項目的主體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廠/礦區內的自備電站、

道路、專用鐵路、通信、各種管網管線和配套的建築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與 主體工程、配套工程相關的工藝、土木、建築、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消防、安 全、衛生、節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第二項則說明建築工程行業 之設計範圍包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範圍內的建築物構築物設計、室外工程設計、

民用建築修建的地下工程設計及住宅小區、工廠廠前區、工廠生活區、小區規劃 設計及單體設計等,以及所包含的相關專業的設計內容(總平面佈置、豎向設計、

各類管網管線設計、景觀設計、室內外環境設計及建築裝飾、道路、消防、智慧、

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電、照明、廢水治理、空調設施、抗電加固等)。

另外基於特別設計工作有其特殊性及一體化,而有工程設計專項,共分有八 種,分別為建築裝飾工程、建築智能化系統、建築幕牆工程、輕型鋼結構工程、

風景園林工程、消防設施工程、環境工程以及照明工程50F51

肆、資質等級許可

資質等級許可之內容包含資質等級序列、以及該等級序列所對應得承接之設 計專業和設計範圍。資質等級序列與設計專業將一併於各序列分級說明,設計範 圍則另述於各資質等級序列得承擔之業務範圍。

一、工程設計之序列分級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第六條將工程設計分為工程設計綜合 資質、工程設計行業資質、工程設計專業資質和工程設計專項資質等四個序列,

50 「工程設計資質標準」附件一「工程設計行業劃分表」。 51 「工程設計資質標準」附件六「工程行業專業資質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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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依據「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設有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及基於特定工程專 業之需要設有設計施工一體化之資質。

(一)工程設計綜合資質

「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說明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是指涵蓋上述 21 個行業的 設計資質,僅設甲級。其承接工程設計業務範圍不受限制,涵蓋所有工程設計 行業、專業和專項資質。凡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的企業不需單獨申請工程設 計行業、專業或專項資質證書。

(二)工程設計行業資質

「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說明工程行業資質是指涵蓋某個行業資質標準中 的全部設計類型的設計資質,設有甲、乙級,根據行業需要,建築、市政公用、

水利、電力(限送變電)、農林和公路行業於工程設計行業資質設立丙級。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七條及「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 業資質管理實施意見」規定取得工程設計行業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同級別相 應行業的工程設計業務,並得承接本行業範圍內同級別的相應專項工程設計 業務,不需再單獨申請該行業內的各專業資質證書。具備建築工程行業或專業 設計資質的企業,可承擔相應範圍相應等級的建築裝飾工程設計、建築幕牆工 程設計、輕型鋼結構工程設計、建築智慧化系統設計、照明工程設計和消防設 施工程設計等專項工程設計業務,不需單獨申請以上專項工程設計資質。

(三)工程設計專業資質

「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說明工程設計專業資質是指某個行業資質標準中 的某一個設計類型的設計資質,設有甲、乙級,建築、市政公用、水利、電力 (限送變電)、農林和公路行業設立丙級、建築工程設計專業資質設丁級。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實施意見」說明具備建築工程專業設 計資質的企業,可承擔相應範圍相應等級的建築裝飾工程設計、建築幕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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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輕型鋼結構工程設計、建築智慧化系統設計、照明工程設計和消防設施 工程設計等專項工程設計業務,不需單獨申請以上專項工程設計資質。

以欲申請建築行業專業資質之企業為例,依據「工程設計資質標準」之附 件三「各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中附件 3-21-1 及附件 3-21-2 所載,

建築行業共計有兩種專業,包括建築工程及人防工程,倘僅欲申請專業資質,

則應就兩種專業不同級別分別申請。

(四)工程設計專項資質

「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說明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是指為適應和滿足行業發 展的需求,對已形成產業的專項技術獨立進行設計以及設計、施工一體化而設

「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說明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是指為適應和滿足行業發 展的需求,對已形成產業的專項技術獨立進行設計以及設計、施工一體化而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