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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幸福感

本節將尌幸福感的起源、幸福感的發展與內涵、幸福感的理論基礎

,分別說明如下:

一、幸福感的起源

幸福感的研究起源最早可追溯至古希臘時期,根據哲學觀點的差異

,區分成理性主義幸福觀和感性主義幸福觀兩大論點。感性主義幸福觀 的主要代表人物為 Epicurus;理性主義幸福觀的主要代表人物為 Aristotle

。感性主義幸福觀認為快樂與幸福感是等同的概念,並從與痛苦的比較 中來理解和把握快樂。Epicurus 將幸福定義為“身體的無痛苦和靈魂的 無紛擾”,幸福的極限尌是一切痛苦的消除。理性主義幸福觀崇尚人的 理性力量,堅信在理性的指引下尌可以獲得幸福,並把理性作為人與動 物間最本質的區別。Aristotle 進而將幸福定義為“合乎德性的現實活動

”,指幸福是通過努力學習獲得的,不因人的主觀意志而改變,進而實 現自我價值以及自我潛能(張峰,2010)。

承沿不同的哲學基礎,現代幸福感的研究領域也相應呈現出主觀幸 福 感 ( Subjective well-being, SWB ) 與 心 理 幸 福 感 ( Psychological well-being, PWB)兩種不同的研究視角。主觀幸福感側重個人的主觀體 驗,把快樂定義為幸福,幸福代表對生活的滿意程度,指正向情感和負 向情感的擁有多寡。心理幸福感則注重人們的自我發展與成長,將幸福 理解為潛能的實現,以人的本質與發展的角度來詮釋幸福(苗元江,2007

;張峰,2010)。

二、幸福感的發展與內涵

雖然人們對“幸福”主題的討論已經有上千年的歷史,但直到近 40 年,幸福感的研究與系統性的測量方法才開始迅速地蓬勃發展。幸福感 概念從簡單到複雜、從單一到系統,歷經了情感模型、認知模型、主觀 幸福感模型、心理幸福感模型與整合模型五個發展階段。此五個發展階 段分述如下:

(一)情感模型

在 60 年代,學者普遍認為幸福感是正向情感與負向情感之間 的帄衡結果,正向情感與負向情感為負相關,情感是單一維度的

。1966 年,Wessman 和 Ricks 在對大學生的小樣本研究中,發現 正、負情感為相互獨立的現象。1969 年,Bradburn 做了進一步的 研究,在對不同民族的大樣本資料分析後,亦驗證了情感具有正

、負兩種情感並相互獨立的特徵,即個體在體驗正向情感時並不 代表沒有負向情感的體驗,具強烈負向情感亦可能有較強的正向 情感。對情感的理解跨出了單一維度的結構框架,轉為相對獨立 性的兩個維度,奠定了幸福感的情感取向模式。

(二)認知模型

認知模型源於社會學家從認知角度展開對生活滿意的研究,

將生活滿意視為幸福感的關鍵指標。認知模式包括對工作、社交 與婚姻等各方面整體生活滿意程度的評估。生活滿意測量使用最 為廣泛的是 Diener 與 Lucas(1985)所編製的“總體滿意程度量表

(Satisfaction with Life Scale,SWLS)”,主要測量人們對生活總 體的認知判斷,使其將目前與期望的生活狀況做差異比較。但此 論點衡量標準為個人生活整體的總結性認知,故忽略短期情緒狀 態對幸福感的影響。

(三)主觀幸福感模型

主觀幸福感的哲學背景是感性主義幸福觀。由 Andrews 和 Withey(1976)提出,認為快樂即幸福,幸福感是個人主觀的經驗

,包含正向情感、負向情感和生活滿意度三個部分。故此模型為 情感和認知層面整合性觀點。主觀幸福感具有三個特徵:1.主觀性

:主觀幸福感的評價完全來自個人的標準;2.整體性:主觀幸福感 為一綜合性評價;3.相對穩定性:主觀幸福感不隨時間或環境等一 般性改變而產生重大變化

(四)心理幸福感模型

心理幸福感的哲學背景是理性主義幸福觀,強調人的潛能實 現。Waterman(1993)認為幸福感應為人們現實自我與真實自我 的協調一致,當人們的行為與內心深層價值觀一致協調時幸福感 尌會產生。因此,他將幸福感區分為兩種:一種人格展現的幸福 感,是指個人全心全意投入活動時,一種意識自己的潛能得以充 分發揮,進而有助於達成自我實現的體驗;另一種是盡情享樂的 幸福,指在活動中體驗到自己的生活或心理需要得到了滿足。Ryff 和 Singer(1998)亦批評主觀幸福感研究對情感上的過度關注,認 為情感的評估無法確切的表達幸福感的意涵,將幸福感定義為“

努力表現完美的真實潛力”。以六個構面來測量:自我接受、個 人成長、生活目的、良好關係、情境把握、獨立自主。1998 年,

Ryff 和 Singer 提出的自我決定理論,為另一個將自我實現概念作 為幸福感的理論模型,其詴圖指出自我實現的意義以及如何實現

。認為幸福感的三個關鍵因素為:自主需要、認可需要以及關係 需要。需要的滿足不僅僅是心理健康的最低要求,亦是社會環境

必須提供給人們成長的基本營養。自我決定理論將主觀幸福感作 為型福感多項指標中的其中一項指標。

(五)新的整合模型

由上述幸福感的發展中,苗元江(2007)提出科學的幸福感 概念應為快樂與意義的統一、主觀與客觀的統一、享受與發展的 統一,應整合主觀幸福感與心理幸福感的核心要素來探討幸福感

,這樣才能正確並全面的理解幸福感的本質。

三、幸福感的理論基礎

陸洛(1998)將影響幸福感形成的理論基礎整理歸納為四個理論,

分述如下:

(一)目的理論(Telic Theory)

目的理論假設每個人都有內隱的需求行為,理想的達成會帶 來個人的幸福感受。因此,依據此類的研究多探討個人目標的達 成與否是否會影響其幸福感(Holahan, 1988)。

(二)活動理論(Activity Theory)

活動理論以人和人的相處關係為基礎,認為人無法獨自生活 於團體之外,團體相處的過程會影響個人的情緒。幸福感的主要 來源為社會活動的參與,並獲得社會的認同。關注的是個人在活 動中的表現而非目標,是參與過程而非結果,所以太難或太易的 活動都無法得到幸福感。此理論的貢獻在於將幸福感的研究焦點 從目標本身轉移到個人的內在心理感受。

(三)由上而下/由下而上理論(Top-Down/Bottom-up Theory)

由上而下理論/由下而上理論以個人人格與生活事件雙重角 度來解釋幸福感的形成,認為幸福感來自於兩者的交互作用。由 上而下理論偏重個人人格的角度解釋幸福感的形成,認為快樂與 滿足的個人產生充實的生活環境(Veenhoven, 1993);反之,由

下而上理論則是以生活事件的角度解釋幸福感的形成,認為是生 活環境產生了快樂和滿足的個人(Emmons, 1991)。

(四)判斷理論(Judgment Thoery)

判斷理論認為幸福感是基於自己過去的生活經驗、價值觀,

在與他人的生活狀態比較(社會比較理論,Social Comparison Theory)或與自己理想的生活目標比較(適應理論,Adaptation Theory)的結果(Rim, 1993),當優於他人或高於自身所期待時 即會產生幸福感。

四、小結

依據上述學者之論述,可得知幸福感不僅是以個體認知與情緒的角 度對整體生活滿意情況評估的結果,且是一種自我抱負的實現進而感受 生命有意義的一種感覺。因此,綜上所述,本研究採苗元江(2007)對 幸福感的定義,將其定義為:幸福感是個人主觀對整體生活滿意程度的 情緒表徵與自我抱負實現的總和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