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幼兒的故事
一、敘事
林文寶(2000)在〈兒童文學學刊第三期〉裡提到:「敘事(narrative), 就是對一個或一個以上真實或虛構事件的敘述。也就是用一種特定的言語表達—
敘述,來表達一個故事。換言之,敘事就是敘述加故事」(頁 50)。
蔡尚志(1992)提到:「敘事,又稱『序事』。『事』是事件、事實;『序』
是『次序』、『次第』的意思,敘,既有『次序』、『次第』的意思,可知,『敘事』
的本意是:按照事實發生的先後順序,一一加以描述出來」(頁 136)。
蘇珊.恩傑(Susan Engel)(1998)則是認為:「敘事是一些連續性經驗和事 件的報告,同時也傳達一些意念。它可以是每天生活中發生的事,也可以是想像 出來的」(頁 40)。
綜合以上所述,「敘事」就是按照某個時間的先後順序,一連串所講述的事 件或經驗,它可以是與家人間的相處情形或對話內容;也可以是和朋友間發生的 爭執或彼此關愛的情感。因而可透過其內容的敘述,來探究其內在思緒的運作與 建構。
二、故事
故事啊故事,什麼是故事呀?看看「故事」這兩個字,把它們分解一下,
就明白了。「故」,可以分解成「十」、「口」、「文」。「口」,就是人的嘴。十個口,
就是用許多人的嘴去說,後來有了文字,把它們記錄下來,就成了「十口文」的 事,也就是故事(何本三,1995,頁 6-7)。它如同最早的傳說一樣,是以口傳
口、以一傳百的方式廣為流傳下來。
故事為何能那麼吸引人的目光與注視呢?它應具備怎樣的架構,才能稱之 為故事呢?英國小說家佛斯特(Forster)(1973)在《小說面面觀》中提到:「故 事是一些按時間順序排列的事件的敘述—早餐後午餐,星期一後星期二,死亡後 腐爛等等」(頁 23)。由此看來「時間」是極為重要的核心要素,除此之外呢?
這個疑惑想必能從專家學者們的論述中窺見其貌,例如:
林文寶(1994)說到:「故事是指一些時間順序排列的事件的敘述。…其結 構的組成要素有:情節、人物、環境,以及它們的構成形態」(頁 53-54)。
林守為(1988)提到:「有人以為,故事就是過去的事跡,如典故、掌故、
軼事等。又有人以為故事是童話、神話、預言、小說等的總稱。凡一切有人物、
有情節的演述材料,只要有故事體裁的,都可稱為故事」(頁 128)。
黃瑞琴(1993)認為:「故事一詞含有『過去的事跡』的意思,而現代人的 看法,故事泛指一切有人物、有情節的演述資料」(頁 125)。
吳英長(2007)指出:「故事乃是『用一定的次序,把事件組合起來』。所 謂『一定的次序』,乃指先提出衝突,然後敘述解決衝突的過程,最後交待解決 的結果。強調的是因果排列的敘述技巧」(頁 35)。
艾莉絲(Alice)(2008)提到:「故事包含了事件、依順序連結、跨越時間 線和依據某種情節」(頁 25)。
蘇珊.恩傑(Susan Engel)(1998)則認為:
故事就是過去、現在與未來的描述,其中一定包含事件,而每個事 件當中也一定有人物、地點和活動,如某人在某個地方做某件事。
除此之外,所有的事情都是在某一段時間內發生的,但也許在另一 段時間才被呈現出來。故事有各種明確或不明確的感覺依序出現,
彼此之間互相有關聯,可能是因果關係,或是幾件有共同主題的事 情。(頁 37)
綜合以上論述,「故事」是在轉述某個人在某個地方所發生某件事情的過 程,它可能是個人的親身經歷或他人的遭遇,也可能是轉述聽來的事件或內容,
而且它對該事件有更完整性的描述---即具備開頭、事件和結尾的基本結構,更重 要的是將事件發生時的前因後果交代清楚。
三、故事裡的敘事
從小到大,我們經常將生活中的經驗賦予意義,敘事就像一條線,將事件 編織起來,形成故事。像是小時候聽爸爸轉述昔日的童年生活,為了賣魚得要翻 過整個山頭到台北的城鎮去,或是媽媽為了去上學,每天赤著腳走個一、兩個鐘 頭到學校去…的童年事跡等,都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回憶過往,就如同艾莉絲
(Alice)(2008)提到
我們在生活中經驗許多事件,試圖創造出意義。透過將某些事件以特 別的順序,跨越時間線連在一起,並且找到解釋或是理解的方式,因 而創造了自己的生命故事。在生活中,我們經常為我們的經驗賦予意 義,敘事就像一條線,將事件編織起來,形成故事。(頁 25)
另外,蘇珊.恩傑(Susan Engel)(1998)提到:
敘事要成為故事,它必須要符合某些既定的條件。故事所描述的事件 必須被放置在時間和空間的架構內,它必須傳達出平常和不平常的區 隔,必須包含某些戲劇的特點、張力感,或事物的變化。故事也應該 要表現某種程度的主觀性,這可以從描寫作者或主要角色的意識,或 安排一個有意圖、感覺的主要角色來表現。(頁 109)
對幼兒來說,故事與敘事之間並沒有多大的差異,它可以是簡單的針對某
二、情節架構
1.綜合 Applebee 與 Sutton-Smith 的分類方法,將故 事分為無情節結構與有情節結構,無節情節結構
依據 Botvin,Gilbert J.;Sutton-Smith(1977)
的故事情節結構七層次,來分析幼兒說的故事情節
(3)超人:指賦予非人的各種事物常人的特徵。
實人物、幻想虛構的人物或是擬人化的人物;在情節主題上則主要以生活經驗的 再現或變形為主,或深受童話、影視媒體的影響。其中劉宴伶和蕭裕奇二人以國 小學童為對象,故更進一步探討人與自己、社會和環境的關係。另外,在莊瓊惠、
洪慧娟和黃麗靜三人的研究中,也針對學生所創作的故事內容,進行情節結構的 分析。因此,本研究擬參考主題的研究向度作為對照和比較的依據。
本研究著重於幼兒塗鴉故事中的創意表現,故將以故事的構圖、豐富和流 暢三大面向,作為幼兒塗鴉故事中創意表現的評量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