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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幼兒繪畫發展的階段

人類從嬰兒、幼兒、兒童、少年、青年、成年,每一個時期都依循著身心發 展程序成長,而每一個階段都有其特點。幼兒間的繪畫內容也許會有不同,但發 展過程及表現能力,大都依著發展的模式進行,不因國情、族群、家庭、男女等 因素而有不同。但人一生的成長受著先天的遺傳與後天環境的影響,加上幼兒的 發展及社會變化快速,也因此產生了個別差異,可發現幼兒的繪畫發展階段都有 提前的趨勢;因幼兒的繪畫能力會因各種環境因素的影響,如電視媒體的視覺刺 激、父母提供更多的故事、圖書、圖片及提供繪畫材料等,以上種種因素可發現 雖屬同一年齡的孩子,但在繪畫能力上的表現也會有程度上的不同(盧素碧,

1993)。

幼兒所畫的圖會受發展階段的影響,從古到今的研究者,都認為幼兒圖畫的 發展階段非常的重要,因而做了許多幼兒畫的研究,為了使幼兒畫能得到更自然 及更佳的發展,就必須了解幼兒繪畫的發展歷程(蔡金助、李睿明譯,1993)。

然而幼兒繪畫發展階段的區分方式不盡相同,研究者整合各研究學者(蔡金助、

李睿明譯,1993;夏勳,1969;王秀雄、尹黎珠、李英輔、林曼麗、林美江、袁 汝儀、倪高祥、許信雄、陳武鎮、黃桂美、蒲玉蓓、蒯美瑛、潘萱蓉、簡惠卿、

欒芳如,1993;王 德 育 譯 , 1991),對兒童畫發展的階段敘述如下:

一、 柯興修泰納(G·Kerschensteiner)

柯興修泰納是一位早期研究兒童畫成就非凡的研究者,他藉由分析慕尼黑三 十萬張兒童畫,而把兒童畫分為下列五個階段:

(一)塗鴉期:以點、線、縱橫線等的手部運動為主的線條表現。

(二)圖式期:可以看出畫出的形狀,並以符號做為象徵的時期。

(三)對線條及形狀產生有意義的時期:對線條能畫成各種形狀產生興趣。

(四)依照實物描繪時期:想要將看到的實物,用線條描繪實物的輪廓,但 因不熟悉遠近法,故無法精確的畫出與實物相同的輪廓。

(五)表現實物形狀時期:此時期已能用遠近法,也能觀察明暗的變化,對 於物體能做寫實的呈現。

二、 赫柏·李德(H.Read)

李德在 1943 年所著的「透過藝術的教育」一書中說明兒童的繪畫發展階 段,共分為七個發展階段(Read,1943),如以下說明:

(一)錯畫階段(二到四歲):從錯畫到有目的塗鴉。

(二)畫線階段(四歲左右):喜歡畫人物,頭以圓形表示、兩條線為雙腳 的表現特徵。

(三)象徵階段(五到六歲):較能畫出較完整的形體,但仍以象徵性來表 現圖畫。

(四)寫實階段(七到八歲):畫其所知道的,而不是所看到的,以想像思 考的對象為繪畫的對象。

(五)視覺性寫實階段(九到十歲):想要正確描繪物體的輪廓,也能注意 其遠近、明暗、立體的特殊表現。

(六)壓抑作畫的階段(十一到十四歲):對畫的得失心很大,如畫不滿意 則容易失去繪畫的興趣。

(七)藝術復甦的階段(前青年期):對畫畫重新展現信心。

三、 魯蓋(G.H. Luquet)

魯蓋是一位法國兒童畫研究者,他將兒童繪畫發展分為下列四個階段:

(一)自我的寫實階段:是一種單純的畫線活動,感覺自己畫的像什麼,就 說畫出的是什麼,是由自己的意思所命名。

(二)趨於寫實階段:此時期兒童雖想畫得像實物,但因整合能力、注意力 及技術上各方面的能力不足,因而畫實物發生了困難。

(三)認知的寫實階段:以此時期所表現的透明式畫法可知,兒童畫他所知 道的。

(四)視覺的寫生階段:想要把看到的實際描繪出來,並想要更明確的把遠 近及明暗表現得與事實接近。

四、 羅恩菲爾(V.Lowenfeld)

羅恩菲爾是美國的心理學家,在 1947 年所著之「創造與心智的成長」書中 (Lowenfeld,1947),將兒童的繪畫發展詳細說明如下:

(一)錯畫階段:此時期有無意義的畫線、畫圓、橫線及為物命名的塗繪畫 現象。

(二)圖式前期:以畫出自以為與原物相似的畫為樂,為了表達自己的思想 所畫出的線條與形狀都是以象徵符號表現,但畫中與實際的形狀、顏色及比例並 無完全的關係。

(三)圖式期:圖式的表現具有意義,強調主觀的表現特徵,將認為重要的 予以誇張表現。

(四)寫實前期:此一時期是幼兒對自己的畫最有自信的時期,開始漸漸脫 離圖式階段,開始畫得更像實物,作畫的方式也趨於以較固定的方式呈現,會有 獨特的畫風出現。

(五)寫實期:此時期有可能在創作上出現阻礙,會有放棄繪畫情形出現,

若能跨過此瓶頸,則會再度對畫畫重建信心。

以上針對幼兒繪畫較具代表性的各家學說做簡要介紹,少則四階段,多則七 階段,或許區分的階段或名稱,因立場、時代背景有相異之處,但在幼兒繪畫發 展的本質上卻是循著發展程序循序漸進,他們之間有共通之處,不相違背。

以下為研究者綜合上述各家理論依據來區分,並以李英輔譯(1991)所參照 Lowenfeld 的繪畫發展分期模式,提出了以下的幼兒繪畫發展階段,對出生到幼 兒階段的繪畫發展階段論述說明如下:

一、塗鴉期(Scrible stage): 出生九個月到 2 歲左右

塗鴉是幼兒先天俱備的能力,此期的繪畫是嬰兒遊戲而來,其繪畫線條及內 容無意義,因手腕上不能靈活運用,所以在手的運用上是屬於簡單、單純且是重 複性的手部運動,從無目的到有目的地塗鴉,塗鴉中的動作也有其順序,從無秩 序的點與線中發現到橫、縱線及波浪形的各種線條來塗鴉,隨著練習的次數增 加,手部的活動更能靈活運用時,就能畫出圓形。最後,綜合其直橫線,波浪形 及圓形,使塗鴉期的畫面更具變化。所以此時期以點、線為其主要的表現,由亂 點及各種縱、橫線,到弧線、圓圈所組合而成。

塗鴉對於幼兒的發展上具有重要的意義,塗鴉除了可練習肌肉的活動,藉以 舒展身心之外,也可以從其動作中得到心理的發洩;在過程中能讓幼兒集中注意 力及精神上的穩定,並且得到快樂及滿足。再者則是練習由大腦學習指揮手臂運 動,動作的發展則是由手臂的活動進步到手腕的運動。這一時期是一種肌肉運動 或體力的發洩,屬於無意識的活動,但此期卻是兒童繪畫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 的萌芽階段。縱使是無意義的活動,但仍要去關心及重視孩子的自由塗鴉行為,

大人應在此時期給予鼓勵,讓孩子盡情的畫畫,漸漸的就會發現在塗鴉期的後

期,會有畫圈圈的圖形出現(盧素碧,1993;胡寶林,1986;陳穎彬,1996)。

時佩猛譯(1998)指出,此時期的繪畫發展,雖然在孩子畫筆下所畫出的線 條,是日常生活中自己所知道的一些物品名稱,而這些線條雖然是透過自己的想 法所畫出,但因為此時期幼兒尚不能把握此物品的特徵,由於是肢體移動而畫出 的,所以畫出的盡是一些雜亂、不可理解之點與線的筆畫,所以無法正確的畫出 可辨識的圖畫來。

二、象徵期(Preschmatic stage): 3 歲左右

幼兒在此時期因語言及想像力之漸漸發展,也會較專心在自己的畫上,並試 著將以前的經驗與畫畫動作做一連結,通常會畫自己身邊熟悉的事物,所以會一 邊將自己無意識所畫的線條加上意義,並且,也會邊畫邊為他畫的圖命名,比如 畫一個圓說:「這是媽媽」「這是爸爸」「這是貓咪」。但有時幼兒的命名會隨 著時間的不同而有所改變。例如在原來畫的「小貓」的畫上再加幾筆線條,可能 會對原有的命名而有所改變。雖此期畫的圖似乎與塗鴉期相似,但幼兒會依塗鴉 的作品,透過孩子的眼睛,想像他畫的內容,給予解釋並賦予有意義的命名。此 期會以象徵性的意思帶入物體的形體中,從中會發現,幼兒會將一些點、線、圓 等塗鴉期的表現組合之後,讓形狀的組成更為複雜,如圓形和縱線便組合成了「頭 足人」這是幼兒畫人像的開始,會從臉上長出手與腳出來。而此「頭足人」並非 是幼兒來自對人體的觀察及認識,幼兒以圓及線對人體象徵性的表現方式,以圓 形再加上一條線段,來象徵一個人(盧素碧,1993;王秀雄等 1993;胡寶林,1986;

陳穎彬,1996;吳仁芳,1993b)。我們要了解畫紙上點與線的意義,必須借助語 言這項工具,如果此時期無法以語言來說明畫中的各種圖形所代表的意義,我們 是無法去了解畫中看似簡單的點、線條、圓的圖案中,所蘊含的意義(時佩猛譯,

1998)。

此時期幼兒繪畫時雖然不能把握物體的形狀,但卻想表達;加上知道用語言 表示及傳達思想,所以會對自己的塗鴉作品命名,或命名之後再作畫。因此常畫 一些線條及圖形等,再依所畫的線段加以命名表示一種東西或人物,是為有意義 的塗鴉。對於抽象的內容來說明畫的內容,對於幼兒而言是動作表現與想像力的 一個連結,對其幼兒心智的發展有很大的幫助,是一個重要的發展時期。幼兒透 過手臂及手腕的運動,而感受到快樂,父母或教師在此時期不應強迫幼兒畫出具 體的東西來,或是教導如何畫畫,更不應該批評他的畫畫得不像,應該耐心的聽 取幼兒對畫的解釋,與幼兒討論畫畫的內容,並給予贊同、支持、附和對畫的內 容說明,讓幼兒自由自在地畫及大人對於此期幼兒的畫畫發展之肯定是非常重要 的(盧素碧,1993;王秀雄等,1993;胡寶林,1986;陳穎彬,1996;吳仁芳,

1993b)。

幼兒能為自己畫的作品命名,大約經過了三個階段,首先就是被自己無意間 所畫出的點及線所吸引住,畫完便自己將畫進行命名,第二階段是邊畫邊為自己

幼兒能為自己畫的作品命名,大約經過了三個階段,首先就是被自己無意間 所畫出的點及線所吸引住,畫完便自己將畫進行命名,第二階段是邊畫邊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