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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幼兒體能教學之探討

一、幼兒體能教學內涵與意義

林風南(1991)認為幼兒體能活動應該是一種以「運動」為主體,以「遊戲」

為方法,以「教育」為指導,以「培養幼兒身心發展的基礎能力為目標」的活動。

也就是將含有體能活動的因子,以遊戲的方式來進行,即是在活動內容中,將體 能與遊戲兩個要素結合(許麗鳳,1996)。而張財銘(2005)指出幼兒體能教學 係指在安全的環境中,讓幼兒在老師的指導下,以遊戲的方法進行各種大、小肌 肉運動的教學過程,泛指幼稚園所實施的幼兒體育課、幼兒體能課、幼兒體適能 課、幼兒體能活動課、幼兒遊戲課的統稱,故以下所談到任何體能相關名稱課程 皆以幼兒體能課程稱之。

遊戲即是幼兒的生活重心,是幼兒不可缺少的,透過遊戲的方式來進行體能 教學,可達到幼兒生理、社會、情感和心理的發展(徐錦興,1991;林風南,1991)。

王健次(1982)也指出「幼兒體能遊戲是以學齡前幼兒為對象,施以適合其能力 所及的體能遊戲,使幼兒在運動遊戲中獲得身心健全的發展」。所以幼兒體能的 進行,必須應用的教學模式是遊戲的方式,只有在這樣的課程中,幼兒是最快樂 與滿足,並發自內心參與(陳信全,2002),才能達到其事半功倍的效果。

王健次(1982)指出,幼兒在運動中獲得身心健全的發展,即幼兒從體能活 動情境裡得到認知、情意及技能的能力提升;林風南(1991)認為運動遊戲的功 能在於促進幼兒身心機能發展,也有益於兒童行為控制;許麗鳳(1996)認為,

實施幼兒體能可以增加幼兒的體力、培養靈巧性還有良好的習慣與態度。林安全

(1996)指出幾點幼兒常運動的益處:身體抵抗力強、平衡系統的適應力較強、

肢體動作和諧、大腦細胞靈活、增強整體耐力、認知學習機能佳、情緒獲得舒解。

王惠姿(2006)書中則說明幼兒的動作教學,與幼兒的生理領域、社會情緒領域 及認知領域的發展有極大的相關;黃永寬(2001)認為幼兒可由體能活動中學習 基本動作能力、發展技能、促進身心全面發展。由上述研究得知,體能活動除了 增強幼兒體能、培養健康身體,也能活化腦部、增進認知發展,對於幼兒情緒紓 發、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與社會行為的增加,都有其存在價值,因此,幼兒體能 遊戲有助於幼兒發展。

二、幼兒體能的師資來源

既然是在幼稚園中實施幼兒體能教學,理應由幼稚園老師進行教學;幼稚教 育法(1981)中指出,幼稚園教師由幼稚師資培育機構畢業者擔任為原則,若在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指定之學校修習幼稚教育專業科目 20 學分以上,且成績及格 並從事幼稚教育工作四年以上成績優良者,亦可成為幼稚園教師。而在幼教師資 培訓修習之專業課目學分中,必修學分包含:幼稚教育概論、幼稚園教材及教法、

幼稚園教學實習、鍵盤樂及國音學;選修科目及學分有幼稚園行政、幼兒發展與 保育、幼兒生活與輔導、幼兒故事與歌謠、幼兒體能遊戲與視聽教育。幾乎所有 的科目都是適合幼稚園進行,並有助於幼兒發展的課程,而其中也包含了幼兒體 能活動,而活動的設計與帶領當然也是幼稚園老師的工作之一。

但是近年來,這樣的情形卻有了一些改變,多篇調查研究指出,幼兒體能的 教學者雖多為園內教師,但是也有越來越多的外聘體能師資進入幼稚園進行體能 活動指導(黃秀蓮,2002;李招譽,2004;陳信全,2002;張財銘,2005),而 這些外聘幼兒體能師資不但取代了幼教老師在體能教學上的工作,也承辦幼稚園 非課程教學的其他活動,例如:運動會、畢業典禮及園遊會…等。外聘幼兒體能 指導員興起的原因在此不做探討,但既然是現今幼教的一種趨勢及現象,不免要

回頭來探究外聘幼兒體能指導員的專業性,是否也能和幼稚園老師一樣擁有許多 幫助幼兒學習發展的技能。

目前國內對於幼兒體能指導員的學經歷並無一定的規範,但在民國 91 年 時,國內成立了第一個以幼兒體育為發展重點的民間組織:「中華民國幼兒體育 發展協會」,投入幼兒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工作;授與指導員證書,計畫從 C 級 指導員延續到 B 級指導員,最後再到 A 級指導員,計畫建立一套完整的幼兒運 動遊戲指導員培訓流程(張財銘,2005)。台中縣體育會幼兒體能委員會也開設 相關研習課程供有興趣之民眾參加,並取得證照。中華民國體育協會的幼兒體能 指導員的 C 級證照研習課程如下:動作教育講座、幼兒身心發展講座、幼兒律 動教學、幼兒體能遊戲實務教學、幼兒體能遊戲概論、幼兒體能遊戲實務演練及 考驗取證等課程。而台中縣體育會的 C 級指導員課程為:幼兒體能指導綱要、

幼兒體能教學技巧、幼兒體能感覺統合、幼兒體能運動傷害及防護、幼兒體育生 理、心理發展,裁判三級制度、幼兒韻律評分方法、幼兒體能競賽辦法及體能五 大類(球類、體操、舞蹈、田徑、幼兒健身)等兩天的研習課程,研習結束後即 頒發證書。

由上述取得幼兒體能指導員的證照來看,對於幼兒體能教學的實務工作,例 如:設計教案、實務教學、體能競賽…等,所佔比例大於幼兒身心發展的認識;

幼教師所受訓練為幼兒園學生在校生活的全部內容,而幼兒體能指導員的培訓只 針對幼兒體能指導這一部分,並未涉略到其他部份,若是未受過完整的專業知能 培育的指導員進行幼兒體能指導,則令人心存擔憂。在教育部「推動幼稚園運動 遊戲方案」(2004)中提到,現今。幼兒體能工作室到處林立,且大多以商業行 為來經營,而非從幼兒教育理念為出發點,對幼兒體能的理念也不十分正確,雖 然一樣可以帶著幼兒玩得很高興,也達到運動的目的,但在幼兒體能指導員對幼 兒的特性及身心發展都不甚了解的情況下,所呈現的指導活動內容及品質,不但 使幼兒安全受到威脅,並且會造成幼兒精神面、身體面、社會面的負面影響,而 且也違背幼兒體能教學的目標,因此幼兒體能指導員的專業,確實是值得重視。

三、幼兒體能的要素

(一)體能的定義及分類

「體能」英文是“physical fitness",意為「工作能力」,日本人稱 為「体力」。國內常見「體適能」亦是體能的一種名稱;許義雄(1999)

認為體能是指:能勝任日常工作而不勞累,並有餘力從事休閒活動或應付 緊急所需;方進隆(1993)指出:體適能是由身體幾組或幾種不同特質的 體能所構成,而這些體能因素與從事日常生活或身體活動的品質或能力有 關。「體適能」(physical fitness)事實上包含兩部分:「與運動競技有 關 的 體 適 能 」 ( sports related fitness ) 和 「 與 健 康 有 關 的 體 適 能 」

(health-related fitness),第二部分又稱為「健康體適能」(國民健康局,

2004);徐錦興(1991)將體適能區分為健康體適能和競技體適能;康惠

力與肌耐力、柔軟度與身體組成,競技體適能的要素除包含健康體適能的 要素外,另強調速度、協調性、敏捷性、反應時間、平衡性及瞬發力等。

由此可得知,競技體適能是因目的不同,而由健康體適能中加強某些要素 而產生。目前較多稱之為體適能,但在本研究中統一以「體能」一詞稱之。

(二)幼兒體能的要素

對幼兒來說,只注重健康體能的四大項要素對於幼兒的發展是不夠 的,李茂祥(2004)提出更進一步的分析,他認為運動體能分為「一般運 動體能」與「專項運動體能」,一般運動體能是指的是一般人在閒暇時候,

從事各項運動,所需要適當的體能要素,包括:四項要素及速度、爆發力、

敏捷性、協調性、反應時間與準確性等體能要素;張佩玲(2003)認為幼 兒運動能力的要素就有心肺耐力、肌力與肌耐力、柔軟、身體組成、速度、

爆發力、敏捷性、協調性、巧緻性與平衡感。研究者亦認為,在孩子進行 體能活動時,除了增強幼兒的健康體能外,應該還要針對一般運動體能部 份進行鍛鍊,除促進幼兒身心健康外,對於幼兒的動作發展是有很大的助 益。所以幼兒的體能要素應包含:心肺耐力、肌力與肌耐力、柔軟度、身 體組成(身體脂肪百分比)、速度、爆發力、敏捷性、協調性、平衡感、

巧緻性等 10 項。現就針對幼兒體能的要素說明如下(國民健康局,2004;

康惠琹,2001)。

1.心肺耐力

為健康體能要素中最重要的一項,其所涉及的範圍包括:心臟、肺臟、

血管及血液等器官組織系統的機能。

2.肌力與肌耐力

肌力代表的是某一部位的肌肉或肌群一次能發揮的最大力量,而肌耐 力則是某一部位肌肉或肌群在從事反覆動作時的一種持久能力;身體任何 大小的都是靠肌肉牽引骨骼完成,肌肉本身若無法發出力量,有些動作會 顯得吃力或無法完成。

3.柔軟度

這種能力代表的是人體的關節可以活動的最大範圍。影響柔軟度的因 素除了骨骼本身的結構外,還有肌肉、肌腱、韌帶、軟骨組織等。較佳的 身體柔軟度表示肢體軀幹在運動、彎曲、伸展、扭轉時都比較輕鬆自在。

4.身體組成(身體脂肪百分比)

從健康的觀點,肥胖是威脅生命的高危險因子,因此身體脂肪百分比 也是評估健康體能的重要項目。要保持身體適當的脂肪百分比,除了需要 均衡飲食外,更需要加強運動。

5.速度

連續運動快或慢的程度。

6.爆發力

肌肉在瞬間收縮所發出來的力量。

7.敏捷性

全身或局部動作能迅速移動或變換方向的能力。

8.協調性

幼兒運動時身體動作穩定而規律的配合。

幼兒運動時身體動作穩定而規律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