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幼蒙論述及學塾規約的詩歌啟蒙教育觀

第二章 清代詩歌啟蒙教育的發展背景

第一節、 幼蒙論述及學塾規約的詩歌啟蒙教育觀

歷來許多書院都常立有「學規」,指引學子讀書的方法、課程1、應當使用的 教材,以及其他學堂規定。書院教習對象,是以較進階的學子為主;而以童蒙為

1 古人所謂「課程」,猶如今日之課表。例如張履祥《初學備忘》云:「讀書須立準課程(如古 人朝經暮史,與夫半日讀書、半日靜坐之類),量其力之所及而遵行之。」詳見〔清〕張履祥:

《初學備忘》(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卷上,頁 5。

熹(1130-1200)《童蒙須知》、王陽明(1472-1529)《訓蒙大意》等。3部份幼 蒙論述歷久不衰,至清代仍深具影響力,譬如朱熹的弟子程端蒙(?-1191)、董 銖(1152-?)合撰之《程董二先生學則》4、南宋時真德秀(1178-1235)的《訓 學齋規》5、元初程端禮(1271-1345)的《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6等。清代新 出的幼蒙論述為數眾多,譬如崔學古《幼訓》、唐彪《父師善誘法》7、王筠

(1784-1854)《教童子法》8等。這些幼蒙論述作者常是儒學家、學者;雖不見

《課子隨筆鈔》(臺北:廣文書局,1975 年影印光緒乙未年春湖承官書局存版),頁 281-282。

高明士《中國教育史》則評論此書云:「宋元明清時期,科舉與蒙學的關係具體表現是元代程端

得親任塾師,但對於啟蒙教育、塾師如何教塾等議題,仍自有一套論述。本節即 是以清代的「學塾規約」及「幼蒙論述」作為材料,觀察詩歌啟蒙教育觀。

一、對詩歌教習的基本態度:

由於包括陸世儀〈小學類〉在內的不少清代幼蒙論述,頗受明代理學家王陽 明的影響;為了行文方便,先引述王陽明相關說法如下:

……今人往往以歌詩習禮為不切時務,此皆末俗庸鄙之見,烏足以知古人 立教之意哉!

大抵童子‧‧‧‧

之情,樂嬉游而憚拘檢

‧‧‧‧‧‧‧‧‧‧

,如草木之始萌芽,舒暢之則條達,摧撓 之則衰痿。今教童子,必使其趨向鼓舞,中心喜悅,則其進自不能已;譬 之時雨春風,霑被卉木,莫不萌動發越,自然日長月化。若冰霜剝落,則 生意蕭索,日就枯槁矣。故凡誘之歌詩‧‧‧‧者,非但發其志意‧‧‧‧而已,亦所以洩‧ 其跳號呼嘯於詠歌,宣其幽抑結滯於音節

‧‧‧‧‧‧‧‧‧‧‧‧‧‧‧‧‧‧

也。……凡此(誘之歌詩、導之 習禮、諷之讀書)皆所以順導其志意,調理其性情,潛消其鄙吝,默化其 麤頑,日使之漸於禮義‧‧‧‧

而不苦其難,入‧ 於‧

中和‧‧

而不知其故,是蓋先王立教 之微意也。9

由這段話可知:王陽明大力主張教導童子「歌詩」,藉由歌詩以順應童子「樂嬉 游而憚拘檢」的天性,「發其志意」、「洩其跳號呼嘯於詠歌,宣其幽抑結滯於 音節」,亦即具有疏導、發洩情意的功用。

9 〔明〕王陽明:〈訓蒙大意示教讀劉伯頌等〉,《陽明全書》(臺北:臺灣中華書局,1965 年 影印《四部備要》本),卷二,頁35b-36a。

關於王陽明留意到童子的天性,清朝杭州〈宗文義塾條規〉亦云:「生徒多 在童年,跳盪遊戲在所不免。」10對此,清代有些學塾採取嚴格管制、懲處的方 式。11而王陽明針對童子活潑好動的天性,則是主張以「詩歌教學」疏導。此 外,王陽明前文末段還提及:「歌詩」的最終極目的,如同「習禮」、「讀書」

一般,都是要「順導其志意,調理其性情,潛消其鄙吝,默化其粗頑」,最終是 要誘導童子「漸於禮義而不苦其難,入于中和而不知其故」。王陽明的啟蒙教育 理念中,極為肯定「歌詩」的效用,在〈教約〉中,又再三詳述蒙學實際教學的 歌詩之法:

凡歌詩,須要整容定氣,清朗其聲音,均審其節調;毋躁而急,毋蕩而 囂,毋餒而懾。久則精神宣暢,心氣和平矣。每學量童生多寡,分為四 班,每日輪一班歌詩,其餘皆就席歛容肅聽。每五日則總四班遞歌於本 學。每朔望,集各學會歌於書院。12

每日工夫,先考德,次背書誦書,次習禮或作課倣,次復誦書講書,次歌‧‧

詩‧。凡習禮歌詩‧‧之數,皆所以常存童子之心,使其樂習不倦,而無暇及於 邪僻。13

王陽明倡導蒙童歌詩之說,在清代引起不少迴響。其一,唐彪在《父師善誘法》

「童子宜歌詩習禮」此條,就直接引括王陽明〈訓蒙大意〉所謂「教童蒙,宜誘 之以歌詩以發其志意」之說。14其二,身為雍正、乾隆朝名臣,官至東閣大學士

10 詳見《宗文義塾條規》(同治九年刊本),收入顧明遠總主編:《中國教育大系(修訂版):

歷代教育制度考》第二冊,頁1477。

11 譬如杭州〈宗文義塾條規〉:「生徒多在童年,跳盪遊戲在所不免。聞之:師嚴則道尊。敬告 師長:務必從嚴,以肅觀瞻,以策精進。有不率教誨者,立時屏斥,並不代月課、季課之日。師 長因是站出,即責成內司事正色督率。」詳見《宗文義塾條規》(同治九年刊本),收入顧明遠 總主編:《中國教育大系(修訂版):歷代教育制度考》第二冊,頁1477。

12 〔明〕王陽明:〈教約〉,《陽明全書》,卷二,頁 36b。

13 同前注。

14 〔清〕唐彪:《父師善誘法》(臺北:偉文出版,1976 年)。

的陳弘謀《五種遺規‧養正遺規‧補編》中,也收錄〈王文成公訓蒙教約〉,並在 開頭有以下按語:(以下節錄)

弘謀按:詩禮之教,聖門首重,豈獨童子哉?而童子知識方開,志趨未 定,天良易動,理義未深。歌之以詩,則吟‧‧‧‧‧‧‧咏‧之間,抑揚反覆,其言易‧‧‧‧‧‧‧‧‧‧‧

入‧

。而禮也者,所以固人肌膚之會,筋骸之束約,方於規矩之中,使侈肆 之習,自幼而漸消者也。近世師生多以歌詩‧‧‧‧‧‧‧‧、習禮爲‧迂‧,陽明先生反‧‧‧‧‧覆言‧‧

之‧

,意深切矣。獨是禮不外冠、婚、喪、祭、鄉、相見六者,久有成書,

均所宜翌。惟詩歌種類不一‧‧‧‧‧‧‧,愚意爲童子‧‧計,宜取其有關倫理性情‧‧‧‧‧‧,而又 易知易從者

‧‧‧‧‧

15

陳弘謀指出清代(近世)「師生多以歌詩習禮爲迂」(正如當初王陽明感慨「今 人往往以歌詩習禮為不切時務」),主張應當如王陽明所提示的,在教導童子歌 詩吟詠之間,使其漸入於道。而且相較於「禮」的教習內容「久有成書」,詩歌 卻是「種類不一」,教育者應當從各種詩歌中選取「有關倫理性情,而又易知易 從者」,作為童子的教材──這是已點出教材選擇標準。

其三,則是本節第一位要花些篇幅探討的明末清初理學家陸世儀(1611-1672),他在〈小學類〉一文指出:

陽明先生社學法最好,欲教童子歌詩習禮,以發其志意,肅其威儀。蓋恐 蒙師惟督句讀,則學者苦於簡束,而無鼓舞入道之樂也。然歌詩則近於鼓‧‧‧‧‧‧

舞‧

,習禮則便有簡束的意在。古人十三學樂誦詩,二十而冠,始學禮。蓋‧ 人當少年時,雖有童心,然父兄在前,終有畏憚,故法不妨與之以寬,寬

‧‧‧‧‧‧‧‧‧‧‧‧‧‧‧‧‧‧‧‧‧‧‧‧‧‧‧‧‧‧‧‧

者所以誘其入道也

‧‧‧‧‧‧‧‧

。年力既壯,則智計漸生矣,此時而純用誘掖,則將有

15 〔清〕陳弘謀:《五種遺規‧ 養正遺規‧ 補編》,收入《四部備要》(臺北:臺灣中華書局,

1965 年聚珍仿宋版影印本)子部第 379 冊,頁 16b-17a。

放蕩不制之患,故法又當與之以嚴,嚴者所以禁其或放也。二者因其年力‧‧‧‧‧‧

各有妙用‧‧‧‧,故古時成就人多。今之社學,止以句讀簡束童子,‧‧‧‧‧‧‧‧‧‧‧‧‧‧故失鼓舞之‧‧‧‧‧

意矣‧‧。若誤認陽明之意,純用鼓舞,又豈古人之意乎‧‧‧‧‧‧‧‧‧‧‧‧‧‧‧‧‧‧‧‧?立教者當知所以善 其施矣。16

後文又講到:

人少小時未有不好歌舞者,蓋天籟之發,天機之動。歌舞即禮樂之漸也。

聖人因其歌舞而教之以禮樂,所謂因其勢而利導之

‧‧‧‧‧‧‧‧‧‧‧‧‧‧‧‧‧‧‧‧‧‧

。今之教子,寬者或流 於放蕩,嚴者或并遏其天機,皆不識聖人禮樂之意,欲蒙養之端難矣。17

陸世儀由王陽明教詩之法,進一步闡發:隨著蒙童年齡漸長,先教之歌詩,以誘 其入道;後教之習禮,以禁其或放。先寬後嚴,寬嚴並濟。由陸世儀的說法可 見:教童子「歌詩」的終極目的,是為了「誘其入道」,並且還要搭配「習 禮」。詩歌教習與其說是著重在詩歌美學之啟發與感悟,不如說是為了進一步

「因勢利導」,「因其歌舞而教之以禮樂」。換言之,歌詩是鼓舞子弟「入道」

的手段、方法或媒介。

藉由歌詩以達成「詩教」之目的,在清代幼蒙論述中,不斷被提及。例如清 人胡𣶒《蒙養詩教》「歌詩」此首云:「詩教功全養性情,性情調洽聽歌聲。勾 舒串振倫無奪,生長收藏曲始成。唱和一堂歸大雅,感通天下自和平。孔門點瑟 回琴樂,不異颺言韻載賡。」18然而,歌詩作為鼓舞子弟入道的「手段、方法或 媒介」,重要性當然不及「目的」(入道)來得重要,因此自然變成能被置換、

16 〔清〕陸世儀:〈小學類〉,《桴亭先生文集》,收入《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上海古籍 出版社,2010 年據清光緖二十五年太倉唐受祺刻《陸桴亭先生遺書》本影印)第三十六冊,思辨 錄輯要,前集,卷一。

17 同前注。

18 〔清〕胡𣶒〈蒙養詩教‧ 歌詩〉,收入《叢書集成續編》(臺北:新文豐出版,1989 年據《昭 代叢書》本影印)第六十一冊,頁326。

取代的。如前述之陸世儀,雖然贊同王陽明教導蒙童「歌詩」的方法,但他在

合於興觀群怨者,後各為論,

(詳見上表第二欄),優先次序遠低於四書、五經、經濟類書等。而且又認為:

必要時,可以捨去詩歌不讀。再加上前述〈論小學〉所謂「今人村塾中開蒙,多 教子弟念詩句,直是無謂」,可見陸世儀顯然認為:詩歌教學,並非第一要務。

陸世儀與王陽明相較之下,儘管兩人都有類似「以歌詩誘子弟入道」的觀念,但 王陽明尚且再三申說歌詩之法,陸世儀卻將詩歌教習推向了更加次要的位置。

承上所述,明末清初理學家陸世儀的主張,恰好完全可用中國大陸學者張志 公的一段話總結:「古時對教育工作影響最大的道學家或者主張不教詩,或者主 張只教倫理訓誡詩,倡導教一般的詩歌的(就像《千家詩》那樣吧,)是極少極 少的。」23

「主張不教詩,或只教倫理訓誡詩」──這樣的詩歌啟蒙教育觀,其來有自,

可上溯至前代許多儒學家的觀念。清人張伯行的《學規類編》卷十九,有「論 詩」一節,收錄了宋代以來諸多儒學家論詩之言。大多都是「反對學詩」。24譬 如明代胡廣(1370-1418)《性理大全》引述程伊川所言,說明己見:

問詩可學否?程子曰:「既學詩,須是用功,方合詩人格。」既用功,甚 妨事,古人詩云:「吟成五個字,用破一生心。」又謂:「可惜一生心,

問詩可學否?程子曰:「既學詩,須是用功,方合詩人格。」既用功,甚 妨事,古人詩云:「吟成五個字,用破一生心。」又謂:「可惜一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