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建築物地震保險
第四節 建立住宅地震保險機制計劃
九二一地震後,財政部經主動研究建立全國住宅地震保險機制計 劃,短期著由各保險公司依現行保單條款及費率內容,就自行承保能 量,儘量接受民眾投保,洽請中央再保險公司以共保機制解決承保問 題。中長期則由中央再保險公司組成「住宅地震保研究小組」,擬參照 美加州及日本,由國內保險公司及中央再保共保,超過共保限額部份,
再以超額賠款再保險方式辦理再保險,超過部份由政府承受,擬結合國 內產險公司、國際再保市場承保能量及政府,共同建立承保機制。長期 而言,財政部業同意中央再保險公司之建議,委由專業之 EQECAT 地震 風險評估公司,進行研究台港地區之地震風險最大可能損失(Probable Maximum Loss, PML),國內承保能量、費率、精算及再保安排等研究評估,
確立基本架構,依據台灣土壤地質分級考量建築物承保損失資料及地區 劃分,並參考氣象局地震及斷層分佈情形,重新劃分地震區域別,使未 來地震險之地區別更為合理,進行費率精算,費率過高則人民投保意願 不高過低會影響保險經營,自需慎重。美國加州一九九五年一月 North Ridge 地震後,保險公司拒保者有之,大幅調高費率者有之,可見經營 地震保險之困難。
中央再保險公司組成之共保執行小組係分兩組進行,保單條款、承 保辦法及費率部份由產險公司負責,共保與再保組織運作及 EQECAT 部 份由中央再保公司負責之。EQECAT 國際專業風險管理顧問公司,曾為 台灣地區多家公、民營單位辦理地震風險評估,並提再保安排之相關建 議,經委辦分析評估住宅地震風險工作內容如下:
(一) Earthquake Model Setup (地震模型建立)
以其現有台灣地震模型,參考台灣特有之地質、地震、建物結構、
保單資料,修正建立台灣地震模型,分:
1. Seismic Hazard Model(地震災害模型) (1) Seismotechonic modeling
蒐集官方活動斷層資料以改善地震分配模型精確度,預估某
地震區域之最大強度。
(2) 蒐集集集地震資料修正現行地動分配模型。
(3) 再參考台灣地震強度歷史,避免估計地震再發生率產生偏 差,確實反映本地情況。
2. Digitize Detailed Taiwan Soil Maps(台灣地質資料數據化)
EQECAT 現有台灣地質數質資料僅將土壤分為四級,將從學術機 構蒐集更細之土壤數質資料。
3. Compile Exposure and Policy Data, Plus all available Claims Data from the Chi Chi earthquake(編整危險、保單與集集地震賠款資料)
以保險發展中心住宅火險保單資料為依據,彙集危險單位與保單 資料,包括地址(郵遞區號、縣、市)、建物結構、每一承保標的 之總保額、承保限額與自負額、危險單位等。
4. Develop Geocoding (建立個別建物之區號資料)
每一地址以郵遞區號劃分地理區域,若未能以郵遞區號劃分,則 考慮以CRESTA Zone 劃分地理區域,作為統計累積責任依據。
5. Develop Building Structures Vulnerability Functions(開發建物受損函數) EQE 現有建物受損之大型資料庫,將依一九八六台北地震及一九 九九集集地震資料修正,以資反應屋齡設計用之地震碼、本地設 計、結構、監工實務及建物使用性質與結構改變等因素。
(二) PML Study(最大可能損失研究)
發展損失分佈曲線,協助共保聯營組織再保安排與清償能力管理。
(三) Expected Annual Loss Analysis(預期平均年損失分析)
分析各區域、建物結構、承保範圍之預期平均年損失,經由該預期 平均年損發展純保費之費率,取決自負額與承保限額。
(四) Analysis Report and Presentation of Findings (分析報告與研究展示)提出
成果報告,並研討共保聯營如何運作包括再保及危險證券化。
據悉該公司日前業完成初步研究,並作最後修訂中,咸信藉電腦科 技及發達之保險技術之助,對於未來我國地震保險之經營必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