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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三節 建議

茲根據本研究之結論與限制,研究者針對特殊教育實務工作者、教 育主管機關與未來研究提出建議。

壹、 對教育主管機關之建議

一、政府在制訂相關政策時應更謹慎評估,並做好雙向溝通

特教班學生確實有其獨特性,需要更多人力及時間照顧,國內某些 學校特教班也的確在實施雙導師制前就有類似的制度,但並不表示特教

班雙導師制就能被國中小階段的特教班導師接受,也不表示單導師制無 法完善照顧特教班學生,除了雙導師制外,也可能有其他提升照顧特教 班學生的方法,政府在制訂此一政策時並未讓現場老師有良好的雙向溝 通的管道,沒有多元評估,實施時也較為倉促,未讓學校及老師做好充 分的準備。尤其雙導師制是跟著課稅制度「順水推舟」而成,所有第一 線特教老師皆不明白其原本的用意,不但模糊焦點,無法凸顯雙導師制 真正的價值,更顯示政府在制訂此一政策時不夠謹慎,有老師表示雙導 師制已經「回不去了」,研究者建議有關單位應該著手澄清當初制訂雙導 師制的緣由,並深入瞭解或宣導雙導師制的好處與成效。

而研究結果可知各校特教班的生態差異很大,各縣市教育局(處)

也必須瞭解各校在實施雙導師制上所衍生的問題,採納各校意見給予適 當的協助,必要時參考本研究之行政規則制度面,制訂可行的法令規範 或實施原則。

二、對少數特殊狀況之學校應該提供不一樣的做法

研究發現有某些學校特教班只有一位學生,所以沒有雙導師,有些 特教班兩位學生卻還實施雙導師,所以,到底要多少學生才有必要雙導 師?怎樣的班級規模才能發揮雙導師制預期的價值?這也是政府在財政 上需要考量的。幼稚教育法(教育部,2011b)在民國 100 年修訂第八條 內容,班級學生 15 人以上才設置雙導師,雙導師制在特教班之實施是否 也要有學生人數的限制呢?對於人數過少的班級,如何落實雙導師制之 美意,本研究結果反應出政府在此制度上還再多方面評估與考量,以免 造成資源上的浪費。

另外,對於班級重度需求學生過多的學校,雙導師制並不能解決根 本的問題。本研究雖未涉及教師助理員的議題,但教師助理員在特教班 的人力資源上確實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相關人力配置除了「特殊教育學 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教育部,2012c)規定依身心障 礙人數 15 人配置一名教師助理員外,有關單位也應該深入瞭解類似的特 教班之特殊需求為何,並適時給予其他人力支援。

三、師資培育單位加強訓練師資生與人共事所需之溝通和合作之能力 從本研究之文獻探討可知,政府對於導師工作的規定相當模糊,可 能造成每個教師對於導師工作的看法不一致,研究結果也可以知道在雙 導師制實施後,必須與另一位導師合作,更需要與人合作溝通的能力,

許多教師都希望能遇到合得來的夥伴,因此,在師資培育階段除了需讓 學生清楚明白特教班導師工作內涵外,因應雙導師制,更應該讓師資生 瞭解雙導師間可能的合作模式,並積極訓練學生與人合作、協調的能力。

貳、對學校行政之建議

一、建立明確但又不失去彈性的雙導師行政規範

本研究的研究結果雖然發現大部分的老師能認同雙導師帶來的好 處,但仍有許多問題產生,其中許多老師都會歸因在「人和」的問題,

有些老師希望能制訂雙導師的規範制度,有些老師卻會覺得訂了之後會 缺乏彈性,但雙導師制並不是單純為了減輕導師們的壓力而設計,所以 如果教師若濫用彈性,形成變相的「輪流式的單導師」或「分組式的單 導師」,則反而影響學生權益。在教育行政的 XYZ 理論中,傳統的 X 理論 注重「制度」,過渡時期的 Y 理論注重「人」,而現代時期的 Z 理論則主 張「制度」與「人」兼顧(林新發,1999),研究者建議學校行政端參考 此理論評估各校之行政運作,先建立組內兼顧人與制度的運作,且參考 本研究所呈現的規則制度,以不違反法令為前提,並以學生權益為考量,

在組內形成合理的雙導師規範,共同制訂一些大原則,老師們可以在此 原則下彈性調整,兼顧「制度」與「教師需求」,避免僅以教師需求為考 量,必要時只好訴諸行政強制執行,如此可能僅能維持雙導師制,卻犧 牲學生和教師之適性運作。

雙導師制也造成有些學校因教師人數有限,老師必須年年擔任導師 或者不當導師就要當組長的困境,若老師有這方面的困擾,建議學校正 視此問題,發展適當的解決方案,例如讓老師們輪流資源班和特教班的 職務,或者將正式教師缺聘滿,讓有需要的老師能獲得適當喘息的機會。

二、建立適當的行政機制,以維護學生教育品質

雖然研究顯示,目前雙導師的互動情形大多是正向的,還是有少部分 組合是屬於夢魘組合,此時教師間已經很難建立良好的溝通模式,勢必 對老師、學生、家長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困擾,又或者雙導師間產生不當 的分工狀況時,校內應該建立行政機制介入協調,瞭解雙方產生衝突的 原因,協助發展適當的解決策略,以維護學生之教育品質。研究者建議 若教師間無法依據組內建立之大原則,彈性調整彼此的工作,校內應以 學生利益和教學品質為優先原則建立工作之合作模式,先從容易分工的 工作建立共識,若連工作共識皆無法建立,則應採取第三階段機制,於 適當時機將兩位導師拆組,以免成更大傷害。

三、將雙導師制與教學輔導教師制結合

研究中顯示兩位皆是單導師年資 1.5 年以下組合的老師較容易會有 合作上的困擾,而導師年資低和年資高的組合反而較沒有困擾。教育部 近年推動的教學輔導教師制度,是希望讓符合資格之有經驗的老師受過 相關訓練後,輔導「初任教學二年內之教師、自願接受輔導之教師或基 於評鑑認定未達規準之教師」,教師可以在該制度中,獲得友伴關係與肯 定,調整自我教學、演練各種教學模式,以及從事教學思考等,對於導 入初任教師,肯定資深教師以及促進一般教師專業成長均具有顯著的效 果(許繼藤、張德銳、張新仁,2010),因此建議將雙導師制度與教學輔 導教師制結合,讓有經驗的導師帶領新手導師,新手導師可以向有經驗 的導師學習,減少摸索的時間,而有經驗的導師也能從中獲得不同的專 業成長。

參、對特教教師的建議

一、 重視雙導師間關係的經營,並加強專業的對話與討論

雙導師制改變過去教室內一人獨大的現象,本研究顯示教師的確需 多花時間溝通協調,但並非完全「沒有時間」,若教師能提升與人溝通和 互動的技巧,加強專業對話與討論,透過彼此意見的交流和分享,並能 針對工作就事論事的討論,不要個人化的要求,將有助於建立成功的合

作關係。

二、以學生為本位,落實雙導師制的精神

以「課多少,補教育」的理念來看,雙導師制是為了要減輕教師壓 力,更是為了要提升照顧學生的品質,因此教師應以學生為本位,來討 論雙導師間的合作模式,才能落實雙導師制的精神,不應以減輕教師壓 力為前提,以免造成變相的單導師制或不利的合作關係。

肆、對未來研究之建議 一、 研究設計方面

本研究是以問卷為主,焦點座談為輔的方式進行資料收集,主要是 瞭解整個母群的大致狀況,無法深入細究,建議未來可以以質性研究為 主,深入訪談特教班導師,搭配文件資料或觀察等方式收集資料,方能 獲得更深入的雙導師建立合作的歷程,或分析各種不同樣貌的雙導師合 作模式之原因。

二、 研究對象方面

本研究對象是新北市和臺北市一般公立國中特教班現階段擔任雙導 師者,未來可將範圍擴大至其他縣市、國小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等 教師,或是不同特教教師組合類型之學校的實施狀況。雙導師制對於特 教行政人員、助理員也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其他職位的特教老師可能 也會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對象可不侷限於特教班導師。

三、 研究主題方面

本研究主要在探討現況,包含的項目較多,雖有調查制度和現況,

但對老師和學生的好處,較偏向教師個人的感受。建議未來研究可依據 一些指標朝向「導師效能」、「導師成效」等進一步探討雙導師制,甚至 以「有單導師經驗和雙導師經驗」的老師深入了解二者之差異,以瞭解 雙導師制是否真的能提升特教班導師的相關工作能力與服務成效,或是 由家長、行政人員的角度看此制度的成效。教師助理員的協助也可能會 影響教師的感受,各校教師助理員可能受學生人數有所影響,建議未來 研究也能將此因素納入討論。

參考文獻

文超順(2012)。國民中學導師聘任制度之評析。學校行政雙月刊,79,

216-237。

方炎明、單文經、方珍玲、楊乾隆、林隍(1993)。我國國民中學級任導 師制度實施現況與興革之研究。教育部訓育委員會委託。臺北市:

教育部訓育委員會。

王慧娟(2009)。幼稚園合班教師關係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幼兒教育研

王慧娟(2009)。幼稚園合班教師關係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幼兒教育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