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廢除軍教免稅的聲浪已經沸沸揚揚討論許久,除了維護租稅公平、
建立合理稅制的需求外,更期望能藉由增加的稅收來改善教育及國防施 政相關經費預算。「軍教課稅三讀通過 101 年起實施」(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1.01.07)報導指出,民國 100 年 1 月 7 日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所 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取消軍教免稅,並從民國 101 年開始實施,亦 即民國 102 年軍教將開始繳稅。其中,對於教育來說,有三項重要的配 套措施:「降低授課時數」、「增加導師費」、「增聘輔導人力」,是教師團 體-全國教師會極力要求必須同步上路的。
此政策和特教老師最相關的配套措施莫過於「降低授課時數」、「增 加導師費」這兩項。根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調 整教師授課節數及導師費實施要點」(教育部,2012f),在「降低授課時 數部分」,國民中小學教師每週均減二節;在「增加導師費部分」,國民 中小學導師每月補助導師費新臺幣一千元(即每月導師費新臺幣三千 元)。除此之外,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教班也出現了很大的變革-雙導師制。
特教班實施雙導師制在此之前就有一些家長團體提出來討論,實際上也 有一些國小特教班、高職特教班早就實施雙導師制,但一直未能成為法 令制度,直到此次的軍教課稅,特教班雙導師制才有正式合法的身份。
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教育部,2012e)和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教 育部,2012c),國中以下的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教班開始實施「雙導師制」。
根據 101.01.06「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調整教師授課節數及導師 費實施要點執行補充說明」(教育部,2012a),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每 週均減 2 節課,其範圍包含一般班級、特殊教育班(含集中式、分散式及 巡迴輔導班)、資賦優異班(98 學年度前依特殊教育法設立之班級)及藝 術才能班。亦即,就國中端而言,集中式身障特教班採雙導師制,且導
師還是能減授兩節課。然而研究者任教的地區,市府考量經費的問題,
集中式身障特教班導師並沒有減授兩節課,其他地區之身障特教班導師 在授課時數上,是否也因為雙導師而沒有被減課呢?開始引起研究者對 雙導師制的好奇。
雖然常聽聞小學身障特教班老師希望能有雙導師,但關於特教雙導 師的實徵性研究不多。陳丹桂(1997)探討高職特教班教師對「高職特 教班規劃各項問題需求」的問卷中,教師認為實施雙導師的需要性頗高
(五點量表中,整體平均數為 3.85)。蔡惠芳(2006)編製國小特殊教 育班工作滿意度問卷,所建構出的其中一個向度為「特教雙導師制」,但 觀察其問題(4 題),亦偏向兩位老師間的合作,並非雙導師。雙導師制 度對國小特教班老師來說的衝擊可能不若國中這麼大,因為國小特教班 原本就是兩位老師包一班,不是 A 上課,就是 B 上課,更常是兩位老師 協同上課,而老師的辦公室就在教室內,連下課都必須要看顧學生,兩 位老師幾乎一同負擔導師的工作,很難分你我,所以有些學校會將導師 費平均分配給兩位老師,但導師年資要怎麼分才公平呢?因此雙導師 制,對於國小身障特教班而言,似乎能解決這方面不公的問題。
對國中身障特教班的老師而言,是採配課制,雖然每班三個老師的 編制 1,但主要是每班一位導師,另兩位則是專任,專任老師不一定是屬 於某一班的老師,所以雙導師後,意味著特教班導師要和另一位特教老 師形成更緊密的夥伴關係,許多事情勢必都需要更多討論。研究者的學 校有三班集中式特教班,導師們在雙導師制度實施前,大部分都是希望 課稅之後能減課而不是雙導師,有些老師覺得減課和雙導師並不衝突,
希望兩者並行。研究者剛開始對雙導師制也採較不贊同的態度,傾向維 持單一導師制且減兩節課,但是執行一年後,也體會到雙導師制許多的 優點。制度的修改應該要符合相關人員的期待,對現場國中特教班導師 而言,是希望雙導師還是希望維持單一導師制呢?雙導師制是否會影響
1 臺北市和新北市會因為學生人數的關係刪減老師,不一定會有一班三位老師的編制。
他們擔任導師的意願呢?此為研究者的動機之一。
班級是由教師、學生及環境所組成,教師是班級的靈魂人物,學生 為教學主體,環境是提供施教的場所(朱文雄,1992)。特教班學生的大 小事皆需老師規畫處理,課程安排上雖較為活潑自主,老師有更大的揮 灑空間,卻也要更費心安排,其中導師要處理、決定各項班級或學生個 別事務,可說是特教班最重要的靈魂人物。不同的導師,處理事情的風 格態度不盡相同,一班兩位導師勢必衍生許多合作上的問題,兩人相處 融洽可以相得益彰,反之也可能水火不容。目前國內幼教方面有許多夥 伴教師的相關研究,以質性研究為主(何欣姿,2007:呂翠夏,1998;
李如蓁,2009:莊淑玲,2003;彭欣怡,2000;謝雅玲,2004)。兩位幼 教老師共帶一班原本是合乎幼兒需要的安排,但也發現這樣的組合竟也 產生了不少溝通不良、教學不協調的現象(谷瑞勉,2000)。歐姿秀(1998)
將幼稚園教師同班共處的好壞狀況分為三種現象,一為「最佳拍檔」:老 師們理念相同、目標一致,討論、決定事情時經常不謀而合。二為「夢 魘組合」:老師彼此互不以為然、明爭暗鬥,甚至分門別派互不相讓。三 為「雖不盡滿意但可以接受或調適」的工作團隊:相對於以上兩種兩極 化的互動模式,老師們同班相處最常見的情形大多是平時相安兩無事,
但偶爾遇見不同意見、習慣或衝突事件時,就是彼此關係變化與否的關 鍵時刻。與同事相處關係的好壞對班級經營有密切的影響,尤其與同班 搭檔更不可忽視,關鍵在於如何與背景理念不同的對方溝通,達到在班 級經營、幼兒管教及教學理念方面相當程度的共事與合作,確實不容易
(谷瑞勉,2000)。李如蓁(2009)整理幼教夥伴教師相關的實徵研究,歸 納出影響兩位搭檔教師合作互動的因素包括有人格特質、人際溝通與互 動、教育理念、年齡及態度、職務上的異同、工作分配等,而這些因素 是環環相扣的,因此可能導致溝通或協調上、工作分配、教學上或多或 少都有意見相左的時候,但這並非是不好的,而是要能在雙方之間找到 平衡點,進而培養出彼此的合作默契。
近年開始有一些量化研究探討兩位老師的合作情形,例如王慧娟
(2009)、齊貴枝(2010)研究幼稚園合班教師關係,黃雪偵(2007)探 討國小特教兩位夥伴教師的合作滿意度,然而,不論是幼教領域或是國 小特教領域,目前兩位教師合作的研究都不是職位完全相同的情形,可 能是一位導師搭配一位專任教師、一位導師搭配一位教保員等。李智令
(2002)探討國小身障特教班教師的協同教學現況,幼稚園的合作關係 研究也會探討到兩位老師間的合作教學情形,但「協同教學或合作教學」
與雙導師合作的狀況仍然是不同的。雙導師制開始實施後,國內尚無針 對特教班雙導師間合作的相關研究,然而,可預期的是這個新制度可能 會帶給特教班導師在班級經營上的變化,而特殊學校和一般學校的環境 生態不盡相同,教師遭遇的困難與需求也許不同,因此本研究欲從一般 學校國中身障特教班為研究場域,從特教班導師的角度,探討現階段國 中特教班雙導師的實施現況、實施雙導師帶來哪些好處、會遇到什麼樣 的困難?此為本研究的研究動機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