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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二節 特教班雙導師制的實施現況

4-12),34所新北市的學校中,在雙導師制實施前,58.8%的學校特教班 導師有14節課,41.1%的學校特教班導師必須授課16節,實施雙導師後,

(二)實施雙導師後導師與專任的授課節數差距變化

雙導師制實施後,專任皆可減授兩節課,其中一所學校未填專任教 師節數,因為該校沒有專任教師,故共有54所學校進行分析。由表4-13 可知,雙導師制實施前,72.2%的學校導師與專任的授課節數差距4節,

雙導師制實施後,92.6%的學校導師與專任的授課節數差距減少為兩 節。

表4-13

行政版實施雙導師後導師與專任的授課節數差距變化交叉表

專任與導師授課節 數差距

雙導師制「後」授課差距 2節 4節 總和

雙導師制「前」授課差距

2節 15 0 15

27.8% .0% 27.8%

4節 35 4 39

64.8% 7.4% 72.2%

總和 49 5 54

92.6% 7.4% 100.0%

(三)雙導師實施後減少課務的處理方式

因為一位專任轉任導師,以及專任或導師減兩節課,使整體特教班 的授課時數減少,由表4-14可知,所有的學校都有讓老師兼課(或稱為 超鐘點)補回,其中2所學校為「兼課補回,但還是有減少」,平均每班 減少兩節。致電詢問該校特教組長,組長表示該學校導師原本授課16 節,減少兩節變成14節,而兼課補回的方式是平均每人兼課兩節,故平 均每班特教班的時數會減少兩節,組長表示並沒有影響。研究者也致電 去2間其他導師有減課的學校詢問,但組長對於這個問題並不瞭解,可 見可能有更多導師有減課的學校是屬於「兼課補回,但還是有減少」的 狀況。

表4-14

行政版雙導師實施後減少課務的處理方式

處理方式 次數 百分比 兼課補回,未減少 53 96.4 兼課補回,有減少 2 3.6

總和 55 100

由表4-15 可知,55所學校中,63.6%的學校有規定或共識導師要兼 課,其中有97.1%為兼課兩節。由表4- 16可知,70.9%的學校有規定或共 識專任要兼課,其中82.1%要兼課兩節,12.8%要兼課兩節以上,由此可 知有些特教班導師不希望兼課,則該校專任老師必須負擔較多課務。

表4-15

行政版導師兼課共識與節數交叉表

導師兼課共識與節數 導師兼課節數

總和 未規定 1節 2節

導師兼課共識 有 規 定 或 共 識 導 師要兼課

個數 1 34 35

佔此部分% 2.9% 97.1% 100%

整體的 % 1.8% 61.8% 63.6%

視導師個人意願 個數 19 19

整體的 % 34.5% 34.5%

其他 個數 1 1

整體的 % 1.8% 1.8%

表4-16

行政版專任兼課共識與節數交叉表

專任兼課共識與節數 專任兼課節數

總和 未規定 1.5 2節 2.5節 3.5節 遺漏

專任兼課共識 有規定或 共識專任 要兼課

個數 1 32 2 3 1 39

佔此部分% 2.6% 82.1% 5.1% 7.7% 2.6% 100.0%

整體的 % 1.8% 58.2% 3.6% 5.5% 1.8% 70.9%

視專任個 人意願

個數 14 14

整體的 % 25.5% 25.5%

其他 個數 2 2

整體的 % 3.6% 3.6%

二、 雙導師的組成方式

表4-17可知,特教行政人員版問卷所得55所學校資料中,63.6%的學 校是經過特教組討論或行政安排(包含輪替制度、沒得選),16.4%是抽 籤,只有18.2%的學校可以自由選擇。

若以教師版來分析,70.9%的老師認為自己和合班導師是行政安排或 特教組分配,自由選擇的比例只有19.2%。由行政人員版和教師版可知雙 導師的組成80%以上是透過行政協調、抽籤、輪替制度等方式決定。自由

選擇的比例皆不到20%。在教師版問卷裡,有些老師表示不能自由選擇搭 配的導師,會產生許多合作上的問題(附錄十三)。

在焦點座談中也發現,有些學校雖然有輪替制度,但是老師們表示 還是可以自己選擇另一個搭檔以減少互動上的問題,除非真的都沒辦法 才會完全訴諸行政,這其中的制度顯然還有一些沒有訴諸於文字的運作 默契。

A3:就算有輪替制,還是可以自己選呀。

A6:我們學校有一個輪替制…我們資源班就是資源班的人,他們也負責 去輪組長,我們導師的人就是三個,三個人負責輪導師,以前單導的 時候就是三個人負責輪導師,兩個專任,現在就是會跑出兩個(導 師),我們都一直是分工的,都沒有問題,可是現在雙導師後,我們 有一個老師他不是不好,但是他的人就是無解,…我們的默契就會變 成,我們永遠就是這一組(兩人)我們來當雙導,因為帶進來這個人 就會是沒有用的嘛。…就像你台面上是雙導師,可是都要看你學校一 些運作…如果不能擺平,攤出來就只有法了。

A1: 我們學校沒有很明確的輪序制,包括組長和導師都是問意願,但是 如果你當過了組長,你有權可以說不用再出來自願當。因為有兩個代 課…,我們學校的默契是不會讓代課當導師或組長,代課永遠就是專 任,我們就是永遠在裡面一直在輪,大家也會有默契是你會自己去物 色自己的partner。

表4-17

行政人員版與教師版雙導師的組成方式次數百分比

版本 特教行政人員版 教師版

組成方式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自由選擇 10 18.2 33 19.2 抽籤決定 9 16.4 13 7.6 行政安排

(特教組分配)

36 65.4 122 70.9

其他 0 0 4 2.3

總和 55 100.0 172 100.0

三、 雙導師資格

由表4-18可知,特教行政人員版問卷所得55所學校資料中,34.5%

對雙導師的資格沒有特別的規定或共識,其餘選擇中,65.5%的學校均提 到希望有一位以上的老師是正式特教老師,甚至有16%的學校提到至少一 位或兩位有特教班導師經驗,若扣除「其他」2間未說明清楚的學校,53 所學校中,15%的學校提到兩位導師皆為正式特教老師,約49%的學校提 到希望兩位中至少一位是正式特教老師。可見在有規定或共識的學校 中,大部分是希望至少一位是正式特教老師,少數學校期望皆由正式老 師擔任導師,甚至是希望一位有經驗的導師帶一位沒經驗的導師,使導 師工作能更加完善。

表4-18

行政人員版雙導師的資格

雙導師的資格 次數 百分比 合併變項 次數 百分比

無規定或共識 19 34.5 無規定或共識 19 35.8

兩位導師皆為正式特教師 6 10.9 兩位導師皆為正式

特教師 8 15.1

至少一位必是正式特教師 19 34.5 至少一位是正式特

教師 26 49.1

至少一位是正式特教師、至少一位有特

教導師經驗 7 12.7

兩位皆是正式特教師和至少一位有特

教導師經驗 2 3.6

其他 2 3.6

總和 55 100.0 總和 53 100.0

四、 輪替制度

由表表4-19可知,特教行政人員版問卷所得55所學校資料中,60%

的學校有導師輪替制,包括積分制、排序制(將所有老師編號安排工作),

積分制與排序制通常也會搭配導師任期制,而有些學校則只有規定導師 要當滿幾年(導師任期制),40%的學校沒有制訂導師輪替制。

表4-19

行政人員版導師輪替制度

次數 百分比 備註

無輪替制度 22 40.0 一間學校表示正在討論中

積分制 13 23.6

排序制 11 20.0

導師任期制 9 16.4 一間學校表示一位導師要帶完三

年,另一位導師視當年狀況調整

總和 55 100.0

在問卷編製前的訪談中(附錄四)和焦點座談中發現,大部分的學 校原本就有一套輪替制度或共識,雙導師制後只是會再做調整。

A6:…以前單導的時候就是(特教班)三個人負責輪導師…

A1:…我們學校沒有很明確的輪序制,包括組長和導師都是問意願,

但是如果你當過了組長,你有權可以說不用再出來自願當。

研究者:大家的學校本來都有導師輪替制嗎?在場者的老師都表示 都有。

五、短期代理導師

由表4-20可知,特教行政人員版問卷所得55所學校資料中,23.6%

的學校沒有特別規定雙導師中一位請假,要用哪種方式代導;請導師代 理(32.7%)和找專任代理的比例(38.2%)是差不多的,而有些學校則 是比較彈性的作法,有5.5%的學校另外提出「請假半天由另一位導師代 導,一天以上由專任代導」,但其精神還是以找專任代理為主,因此整 體而言行政版的部分「找專任代理的規定」(43.7%)還是較「另一位導 師代理」(32.7%)高一些。

以教師版的答案分析如表4-21所示,170位有效資料顯示,有50.6%

的教師選擇目前的方式為「由另一位導師代理」,其中有55%以上是由兩 人協商或個人意願。有46.5%的教師選擇目前的方式為「另請一位專任代 理」,其中有62%是學校規定。另外有2.9%的教師另外提出「請假半天 由另一位導師代導,一天以上由專任代導」,皆由學校規定。由教師版 來看,請導師代理(50.6%)和找專任代理的比例(46.5%+2.9%)是差不 多的。

由兩版比較可知,行政方面有比較高的比例是希望由專任代理,而 教師版的部分專任或導師代理雖然差不多,但找「專任代理導師」有六 成以上是因為學校或特教組規定,因此可以發現,行政端大部分是希望 由專任代導。行政人員版與教師版都有教師另外提出「請假半天由另一 位導師代導,一天以上由專任代導」,行政版與教師版的比例並不一致

(5.5%、2.9%),而教師版的這項答案「皆由學校規定」,可見有些學 校在代理導師部分規定的比較詳細,但因為問卷的題目是「請假半天~

兩天以內,學校不幫忙排代導師的情況」,因此有可能是因為未出現「請

假半天由另一位導師代導,一天以上由專任代導」這個選項,所以有些 老師直接勾選另請一位專任老師代導,使得兩版比例不一致,甚至皆有 低估的可能。

在焦點座談中發現,行政端確實會希望由專任來代理導師,但是又 分為形式上的代導和實際上的代導,有些學校形式上請專任簽代導,但 導師考量專任對學生不熟,而還是讓另一個導師代導。有些學校則是實 際上真的讓另一個專任代替請假導師的工作,而有些學校則是兩者折 衷,視情況讓專任進來幫忙另一位導師,可見問卷所得之差異確實反映 出行政規定和現實需求下彈性的運作。

A1:我們是用導師去代耶,因為專任你還要去教他更累,也會怕孩子會 覺得他又不是我們的導師,一定亂給你看,所以雙導的好處也在這 裡,就是有一個代導。…我們也會去請另一個專任簽職代,但是他 不用進來班上,就是另一個導師比較辛苦。

A1:我們是用導師去代耶,因為專任你還要去教他更累,也會怕孩子會 覺得他又不是我們的導師,一定亂給你看,所以雙導的好處也在這 裡,就是有一個代導。…我們也會去請另一個專任簽職代,但是他 不用進來班上,就是另一個導師比較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