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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經由研究結果發現,為增進建築物防災中心的效能,未來可以加強的措 施,建議如下:

一、建議一:在現有建築物防災中心的安全管理方面

(一)建議事項:「強化現行建築物防災中心的安全管理」(立即可行建議) (二)主辦機關:營建署、消防署

(三)協辦機關:建築研究所 (四)建議事項說明:

本研究透過文獻、災例、訪談、專家座談等方法,針對現行建築物防災中 心的問題與對策進行深入分析與探討,以下事項是在短期內可以優先處理的,

包括:建立防災中心管理員的訓練與授証制度;透過各種輔導機制,協助民間 提升建築物防災中心通訊與緊急事故應變運作的能力;要求防災中心內設置出 勤簽到簿冊、消防衣帽鞋及緊急救災裝備(以利協助消防救災)、各事業單 位緊急聯絡表、各種管線以及建築結構圖示資料;定期舉辦演練及講習教 育,強化防災中心人員能力。

二、建議二:在相關法規修正方面

(一)建議事項:「提出或修正建築物防災中心相關設計、設置與管理法規」(中 長期建議)

(二)主辦單位:台灣建築中心、營建署、消防署 (三)協辦單位:建築研究所

(四)建議事項說明:

本研究所研擬的二項法規(「建築物依法設置建築物防災中心防火避難 綜合檢討報告書審議注意事項」草案與「建築物防災中心設置作業規範」草 案)對於建築物防災中心的設置與未來的管理是有幫助的。但本研究所擬定的 二項規定中,部分條文與現有消防法規及建築技術規則的規定有所差異,若要 將其轉化為正式的法規,勢必還有許多的行政程序必須進行。因此建議在策略 上可以留意:短期內透過行政管理或以行政指導的作為,引用本研究的研究成 果,先訂定相關作業計畫、管理規定、或是相關指導原則性的條文,透過行政 作為,要求建築物設計者與業主不論在設計階段或是管理階段,皆能採取一定 的必要措施,增進防災中心的設計與使用效果。

中期階段則可以透過對「建築技術規則」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 標準」內的條文進行修正,使其符合安全需要,特別是在防災中心設置面積、

步行距離、動線要求、各項設備功能以及管理規定方面,都應有進一步的修 正。至於長期則可以透過在建築技術規則以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建立法源,以作為防災中心設置規範單獨立法的依據,仿效美國與大陸等國家 制定各類型建築物防災中心專屬條文的作法,劃分不同規模與等級的防災中心

並進行管理,落實建築防災中心應有的效能。至於,該規範之位階建議可在建 築技術規則以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下,法規主管機關可採用建 築、消防二機關會銜發布形式或者將該規範中有關建築與消防部份分開訂定的 方式處理。

三、建議三:在未來的建築審議方面

(一)建議事項:「引用本研究成果以強化未來的相關案件審議效果」(立即可行 建議)

(二)主辦機關:台灣建築中心 (三)協辦機關:建築研究所 (四)建議事項說明:

本研究所研擬的二項法令規定除了係依據文獻探討、災例分析、現場實況 調查與訪談、專家座談、以及各國建築物防災中心相關法規比較的結果去提出 規範草案外,同時也把過去在台灣建築中心建築審議委員審議的結果中有關防 災中心的相關問題加以彙整,並將相關內容整理成相關注意事項。因此建議未 來在審議相關案件時,有關建築物防災中心的安全性、有效性與功能確保,在 審議時能特別留意,必要時也可以參考本研究的成果與分析,如此一來不僅能 讓未來審議結果不致遺漏相關重要因素,同時也能讓歷次不同委員的經驗與要 求不斷的延續,如此一來將讓審議的過程與結果更具有系統性與客觀性。

附錄一:第一次專家座談開會通知單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建築物防災中心設置規範之研究」

開會通知單

開會事由:召開本所 98 年協同研究案「建築物防災中心設置規範之研究」第一 次專家座談會

開會時間:98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30 分

開會地點:建築研究所 15F 第三簡報室(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 3 段 200 號 13 樓)

主持人:陳瑞鈴副所長 & 鄧子正教授 聯絡人及電話:陳又新 0966642042 出席者:

內政部消防署火災預防組許哲銘組長、台北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台中市消防 局災害預防課、高雄市消防局災害預防科

許宗熙委員、楊逸詠委員、林慶元委員、黃武達委員、吳坤興委員、雷明遠委 員

台北 101 金融大樓陳惠榮先生 (信義區信義路 5 段 7 號/02-81018999)、富邦人 壽大樓洪祺祥先生 (松山區敦化南路 1 段 108 號/02-87715751/0910925176)、君 悅大飯店卓燕璋先生 (信義區松壽路 2 號/02-27201200)、台灣建築與都市防災 顧問有限公司、巨江防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潤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全衛豐 防災顧問有限公司、大景科技防災顧問有限公司、水星防火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陳組長建忠、蔡經理秀芬、營建署孫立言研究員

鄧教授子正、沈教授子勝、曾助理教授偉文、余文正、陳又新、彭國銘、陳敬 華

開會主旨:

討論建築物防災中心面臨的問題、對策以及現況調查與未來法規研擬方向等。

備註:

一、本會議會議議程如附件一,討論引言如附件二,調查實施計劃如附件三,

未來法規研擬方向及總說明如附件四。

二 、 如 不 克 出 席 , 請 針 對 會 議 討 論 內 容 將 意 見 於 會 議 前 E-MAIL 至 tjdeng07@gmail.com

附件一: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建築物防災中心設置規範之研究」

專家座談議程

一、主席致詞………5 分鐘 二、座談簡報………10 分鐘 三、綜合討論………100 分鐘 (一)建築物防災中心現況、問題與對策綜合討論

(二)建築物防災中心現況調查計劃審核 (三)建築物防災中心設置規範總說明討論

四、結論………15 分鐘 五、散會

附件二:

建築物防災中心的現況、面臨的問題與對策 專家座談會引言

一、說明

建築物防災中心的設置用意在於建置建築物內的特定空間,以容納相 關設施、設備及人員,提供建築物面臨火災或地震等緊急災害事故時,能有相 對安全的場所進行救災指揮、作業控制及應變作為。目前國內建築與消防法規 對於防災中心的設置及管理雖已建立初步的要求供建築業者興建參考,但有鑑 於實際設計、規劃與使用管理上所衍生的諸多問題,導致對於防災中心是否能 有效發揮其設置之預期功能,已產生許多疑問。因此,為了了解我國建築物防 災中心的設置現況、問題,作為研擬未來改善對策的依據,爰有本座談會的實 施。

二、討論題綱

請針對以下議題進行討論:

(一)現況資訊

例如:防災中心面積、人員數、使用狀況、位置等。

(二)問題分析

例如:防災中心面積、設計、結構、設置設備、應變能力、管理狀況 等。

(三)對策看法

例如:有關設置位置、面積、結構與設備等種種內容未來應如何更嚴謹 的規範之意見。

附件三:

建築物防災中心問題與對策調查訪談計畫

一、計畫背景說明

建築物防災中心的設置用意在於建置建築物內的特定空間,以容納相 關設施、設備及人員,提供建築物面臨火災或地震等緊急災害事故時,能有相 對安全的場所進行救災指揮、作業控制及應變作為。由此可見防災中心的設 置,對於建築物的防災安全十分重要。

目前國內建築與消防法規對於防災中心的設置及管理雖已建立初步的 要求供建築業者興建參考,但有鑑於實際設計、規劃與使用管理上所衍生的諸 多問題,導致對於防災中心是否能有效發揮其設置之預期功能,已產生許多疑 問。因此,為了了解我國建築物防災中心的設置現況、問題,作為研擬未來改 善對策的依據,爰有本調查計畫的實施。

二、計畫目的

本計劃實施的目的有三:

(一)了解現行建築物防災中心設置的現況。

(二)掌握現行建築物防災中心設置、管理與使用上面臨的問題。

(三)調查未來設置建築物防災中心應有的對策。

三、計畫研究方法與實施過程 (一)研究方法

本計劃預定採用面對面訪談的方法,針對預先選取的建築物災中心,

邀請該中心防火管理人接受訪談,以掌握相關的研究內容。

(二)樣本抽樣方法

7 中 國○○ 大 學 附設醫院急重 症大樓

台中市學士路 醫院 地 下 2 樓 、 地 上 14 樓 8 南部地

高雄市 ○○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漢 來飯店)

前金區成功一路 觀 光 旅 館、百貨 商場

42

9 ○○○河畔名流

大廈<夢萊茵 大樓>

前金區河東路 集合住宅 35

10 ○○世貿大樓 三民區九如一路 複合用途 建 築 物 中,有供 甲類場所 用途者

50

(四)計畫調查時間

預計於本計劃核可後,一個月內完成訪談計畫。

(五)研究計畫實施方法

為利本計劃順利實施,於訪談前預定先透過當地消防局協助,通知該受 訪建築物防災中心防火管理人,於約定時間內,由本計劃研究人員親自前往面 對面訪談,並蒐集相關資料。

(六)研究人力分配

為確保研究過程順利,每一次訪談進行,預定由一位研究員配合一位研 究助理協同作業,以掌握必要的研究資訊。

四、計劃預定調查內容 總計有三項:

(一)現況資訊

包括:防災中心面積、人員數、使用狀況、位置等。

(二)問題分析

包括防災中心面積、設計、結構、設置設備、應變能力、管理狀況 等。

(三)對策看法

包括有關設置位置、面積、結構與設備等種種內容未來應如何更嚴謹 的規範之意見。

五、調查計畫訪談問卷設計 本調查訪談問卷設計如下:

建築物防災中心問題與對策調查訪談問卷

一、可否請您說明 貴防災中心目前的設置狀況?請針對 貴防災中心面積、人

一、可否請您說明 貴防災中心目前的設置狀況?請針對 貴防災中心面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