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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與步驟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四) 研提合適的法規草案提供營建與消防安全管理機關參考。

(五) 協助建築、消防安全與管理更為落實。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一、 本研究採用之方法 (一) 文獻探討法

1. 蒐集國內、外有關建築物依法設置防災中心之參考文獻與相關火災 案例。

2. 就建築物依法設置防災中心相關背景進行探討,包含防災中心之意 義與功能、防災中心之設置與要求、國內建築物防災中心設置現 況、國內外火災案例與教訓等重點進行了解。

3. 分析國內近幾年在大型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性能審查過程中所發現 與防災中心性能或設置有關之問題,作為了解現行國內建築物防災 中心設置的防火避難、消防、防災設計及管理實務現況問題基礎。

(二) 比較研究法

針對美國、日本、中國與我國在建築物依法設置防災中心相關 的規定,如設置位置、面積、地點、構造、基地狀況、設備設置、

人員管理、營運要求....等內容及要求進行比較,並輔以文獻探討所 知的火災案例教訓,找出擬定後續管理辦法、對策及制定相關規定 的依據。

(三) 專家座談諮詢

採用專家座談用意有二。首先,要透過專家座談,邀請產官學 界代表進行座談,以掌握現行國內建築物防災中心在設計、審查、

管理營運上所面對的問題,同時對未來提出管理對策與規範草案,

先行提出具體看法作為後續研究的基礎。其次,在擬定「建築物防 災中心設計、審查、營運注意事項」(或相關管理對策)、「建築 物防災中心設施及消防安全設備規範」草案之初步架構與議題後,

再藉由各領域專家及建管、消防行政審查人員及業界團體之意見,

檢討本研究之課題是否合理,並由台灣建築中心建築物防火避難安 全性能審查評定小組等委員擔任諮詢委員,建立更為完整及合理的 規定。

(四) 專家訪談

針對建管與消防之行政機關、民間專業評定機構(如台灣建築 中心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性能審查委員)、業界相關團體(建設公 司、防災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消防設備師事務所等)訪談其 對防災中心空間之消防安全及防災管理事務上之知識、經驗及具體 建議,俾抽取重要規定、項目(內容)之修正依據,以提高研究成 果之可行性與本土化,作為擬定「建築物防災中心設計、審查、營 運注意事項」(或相關管理對策)、「建築物防災中心設施及消防 安全設備規範」草案修訂與評定審查之整合依據。

二、 研究採用各項方法之原因 (一) 採用文獻探討的原因

採用文獻探討的原因在於掌握與防災中心相關議題的基本資 料,透過基本的文獻分析,除可理解防災中心的意義與功能、設置 與要求外,並可藉以掌握已知的問題,因此文獻探討是進行本項研 究的基礎。

(二) 採用比較研究法的原因

要研擬建築物防災中心管理對策或是設置規範時,若能透過對 國外法規進行比較,將更能獲得豐富的參考資訊,因此採用比較研 究法的原因就在於掌握國內、外防災中心設置的現行規定,並比較 出其差異,以掌握我國未來的修正方向。

(三) 採用專家座談與訪談的原因

不論是在問題的分析、對策的研擬、或是修正規定初稿的審議 上,專家意見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因此本研究採用專家座談與訪 談的用意,就是要透過這些產官學界專家代表的意見,來讓本研究 的內容更為豐富、詳實,以及趨近事實,也讓本研究的成果更具有

嚴謹性。

三、 預計研究可能遭遇之困難及解決途徑

研究進行中將會遭遇的困難與解決途徑如下:

(一) 國內防災中心問題現況了解的困難與解決

按建築技術規則規定,高層建築(50 公尺或 16 層以上)應設置 防災中心。依據內政部營建署營建統計資料中 96 年度使用執造核 發按樓層別的棟數統計,全年度即達 131 棟(其中 16 層者 0 棟、

17 層者 17 棟、18 層者 2 棟、19 層者 40 棟、20 層者 2 棟、21 層者 15 棟、超過 22 層者 55 棟,合計 131 棟。)(以上資料來源參見內 政部營建署內政統計資料)由此可推知目前全台依法須設置 防災 中心的建築數眾多,若要全面普查其面臨的問題,實有困難。為解 決此一問題並找出防災中心真正潛藏的困境,本研究計畫採取三項 作法,以有效解決此一困難。其一,透過對台灣建築中心建築物防 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評定的相關案件進行分析,以了解大型建築 物防災中心在前述案件審議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其二,邀請產官 學界專家代表舉行座談,了解各界對此一問題的看法。其三,進行 抽樣調查,從台灣地區現有防災中心抽取具代表性對象進行實地訪 查,以了解其所面臨的問題。

(二) 國內外相關法規分析與比較的困難與解決

目前國內外有關防災中心的規定法規大多散落在建築與消防法 規之中,且各國的體制不一,要進行比較並不容易。為解決此一困 難,本研究預定採用我國、大陸、美國、日本的規定,先進行各國 的規定名稱、項目、內容的分析之後,再透過列表方式,將各項參 數羅列,呈現出此四國在防災中心規定上的差異,並藉以分析出我 國未來規定的方向。

(三) 防災中心管理對策與規範草案擬定的困難與解決

在研擬防災中心管理對策(或注意事項)以及設置規範時,將面 臨此二項草案適法性、合適性、嚴謹性等諸方面的問題,並使此草 案的提出面臨困難。為解決此一困難,本研究計劃透過研究團隊內 部會議先行草擬草案,再透過邀集產官學界代表進行專家座談與訪 談的方式,讓所提出的初稿符合需求。

四、 研究步驟

本計劃執行的步驟與期間工作項目如下:(流程圖請見圖 1)

(一) 研究內容分析與規劃 (二) 文獻探討

分析項目包括:防災中心意義與功能、防災中心設置與要求、國 內防災中心 設置現況。

(三) 建築物防災中心問題現況分析

工作項目包括:防災中心與火災案例教訓、產官學專家座談、建 築審議案件與防災中心現況調查。

(四) 國內外相關法令規定與比較 (五) 研擬管理對策與規範初稿

研擬項目包括:防災中心設計、審查、營運注意事項、防災中心 設施及消防設備規範。

(六) 專家座談與諮詢 (七) 法規初稿修正 (八) 專家訪談與諮詢 (九) 彙整相關內容 (十) 提出結論與建議 (十一) 完成研究報告 (十二) 提交報告

以上步驟如下圖所示:

圖1-1 研究流程與架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