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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中心設置意義、功能與管理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防災中心設置意義、功能與管理

建築物防災中心的設置用意在於建置建築物內的特定空間,以容納相關 設施、設備及人員,提供建築物面臨火災或地震等緊急災害事故時,能有相 對安全的進行救災指揮、作業控制及應變作為之場所。該場所在美國其名稱 為 Fire Command Center 或 Emergency Command Center , 尤 其 NIST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報告與 NFPA Fire code 1, 72, 130 都是使用上述名稱;另在日本防災中心則被稱為中央管理室(中央監視 室、ちゅうおうかんりしつ)或防災センター,而在中國大陸方面防災中心 又被稱為「消防控制室」,是指建築中實施滅火、疏散、防煙、排煙、監控 消防設施和彙集資訊等的指揮中心。

故可知設置防災中心乃有鑑於建築物當發生災害時,多屬不定時、不定 點發生於建築物之某處,故為有效的將防災設施予以串聯監控與連動,以便 於值勤人員透過防災監控設施設備迅速的進行資訊整合與運用,使其發生災 害之處所能於未釀成大禍時消滅,所以防災中心的設置對於災害通報、初期 滅災及避難引導,具有極大的功能。

故在建築物中建置防災中心時,便須符合以下之功能,才得以因應防災 之需求12

一、 設置有監控各項防災設備之功能

(一) 具備因應消防之功能-為因應消防之功能需求,對於該設備則需有 監視、控制、操作、緊急運輸等機能。

(二) 具備一般建築物設備管理之功能-防災中心中對於公共部分照明、

出入管理、升降設備運轉、電源動力、空調、衛生、連絡通信裝置 及鍋爐等建築物設備,應具有管理控制之機能。

(三) 具備建築物特殊管理之功能-除消防、建築設備之管理功能外,其 他針對建築物屬性設計之安全防盜、監視器、航空障礙燈斷線、設

1 特 定 非 営 利 活 動 法 人 マ ン シ ョ ン 管 理 支 援 協 議 会 , http://www.mansion.mlcgi.com/。

備運轉顯示、廣播尋人、地震探測器及瓦斯管線失壓等之特殊性需 求機能。

(四) 因應其他防災作業之功能-防災中心除硬體設備之管控外,在防災 人力管理、特殊節日活動狀況掌握、消防設備應用訓練、危險物品 進出管理、防災設備運作管理、停電時因應作業、消防計畫之擬定 與運作、地震災害發生時之對應作為模擬、火災發生時之因應作為 模擬等軟體上之管理。

二、 集中管理防災設備之功能

防災中心內除了須具有上述機能外,另也須將此等具備因應消防之 功能、具備一般建築物設備管理之功能、具備建築物特殊管理之功能及 因應其他防災作業之功能等設施設備予以集中管理,以便於了解及掌握 災害之現況。

三、 輔助處理緊急應變事故之功能

(一) 救災人員到達「前」之行動確認-

1. 當災害發生後,防災中心即立刻利用所建置之各項防災管理設施設 備蒐集災害資訊,以便於救災人員赴現場執行任務時,得以有效做 出正確判斷,進而達到迅速滅災之功效。

2. 通報救災之功能-對救災進行自動通報及確認之功能。

3. 自衛救災編組人員之召集-召集自衛消防編組人員及其關係者,以 依據擬訂之防災計畫執行相關分責任務、避難誘導及消息傳達。

4. 避難誘導廣播-根據災害發生之區域,利用自動警報裝置之啟動及 緊急廣播系統,進行災害之避難誘導。

5. 避難人員之掌握-有效通知避難者赴指定地點避難外,另須掌握未 避難者之確認。

6. 其他作業-除掌握以上作業之確認執行外,另需提供各類有效訊息 予救災人員。

(二) 救災人員到達「後」之行動確認-

當災害發生後,防災中心必須蒐集以下各類資訊,以便於提供 救災人員救災時擬定救災方針參考。

1. 災害位置、建築物構造、規模、樓層、用途、四周環境現況。

2. 災害蔓延範圍、人員避難現況、未避難人員現狀。

3. 救災過程中,是否有阻礙救災人、事、物。

4. 建築物內支援救災之硬體設施堪用現況。

5. 調查是否有可支援救災之人力。

四、 指揮控制災害事故之功能

以建築物發生火災時為例,建置在建築物中防災中心其所發揮指揮 控制災害事故行動流程,如下圖所示3

3 顏世錫等,高層建築防災設計準則之研究,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籌備處,p.83,

圖2-1 防災中心控制災害事故之行動流程圖

資料來源:1.顏世錫等,高層建築防災設計準則之研究,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籌 備處,p.83,1980.07。2.許哲銘,建築物防災監控系統之研究,

中央警官學校警政研究所碩士論文,p.160,1990.06。

防災中心

另防災中心除須具備各功能設施外,利用有效管理防災中心之軟硬體設施 設備,乃是發揮防災中心功能之關鍵之一,尤其防災中心內建置各項防災管 控設施設備,其管理者更是須由受過專業訓練人員才得以勝任,而目前防災 中心管理模式,則主要分為自行管理制度、委託管理制度及共同管理制度,

然依現行人力來源,則多以強制性的法令規定來限制管理人員素質、數量4, 另外在公部門也意識到高層建築物之防災設施大多具有監控連動功能,且一 旦發生火災時,防災中心值勤人員透過防災監控設施,可早期發現火災,迅 速的進行資訊整合運用,對於火災通報、初期滅火及避難引導,具有極大的 功能,因此,辦理防災中心執勤人員之訓練,以強化防災中心執勤人員之火 災狀況判斷及應變能力,並結合建築物之軟、硬體設備功能,俾有效監控火 災之發展狀況,故多採直接針對訓練高層建築之防災中心人員模式,而其課 程內容主要分為5

(一)掌握綜合操作盤之機能及操作要領。

(二)各類建築設備監控設施之故障排除與監控訊號識別判讀。

(三)瞭解消防安全設備之機能及操作方法。

(四)充分掌握建築物之消防防護計畫及管理維護計畫書內容,熟悉建築物 之特性。

(五)依防災中心所蒐集之資訊,能活用各項消防安全設備。

(六)具備自衛消防編組之指揮、通報要領及能力。

(七)熟悉提供資料予消防人員之要領。

(八)具有維護管理各項消防安全設備之能力。

(九)簡易急救技巧能力訓練。

(十)建築物發生災害時之避難引導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