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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本節分為二部份,第一部分根據本研究的結論提供學校單位意見,第二部份 則在陳述本研究在研究方法上的限制與提出相對應的建議供日後的研究者參考。

一、對學校單位的建議

(一)增進教師參與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的自我效能

本研究結果顯現自我效能最能預測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投入,根據自我效能 理論可透過課程訓練、實際操作應用、回饋反思,以達到提昇教師自我效能的目

標。在精熟經驗(mastery experience)方面,教師透過師資培育課程,如:發展心 理學、青少年次文化、少年犯罪等相關課程了解中輟生的特性;不同形式的在職 訓練,如:教師輔導知能研習、個案會議、讀書會等,更實際的針對中輟議題研 擬處遇方式。再來教師透過實際接觸、參與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從「做中學」

累積不同的中輟生輔導經驗,並於輔導期間接受專業諮詢與督導,從中學習更適 切的輔導方式。如此,有助於增強教師的自我效能,使教師更願意投入中輟生復 學輔導工作。在替代經驗(vicarious experience)方面,有較多輔導中輟生經驗的 教師可透過分享與討論,讓經驗較少的教師有觀察與學習成功經驗的楷模,並會 預期自己也會有相同的結果,產生自我預言,間接地提昇自我效能。言語說服

(verbal persuasion)方面,教師在乎他人的「工作評價」,若能從學生、家長、

行政獲得較多肯定讚賞與支持時,其自我效能會隨之提昇。生理狀態

(physiologicalstates)方面,安排多元的學習課程與活動,如:壓力調適、情緒處 理、放鬆紓壓等課程,讓教師能夠辨識自己的情緒、壓力症狀,在輔導中輟生過 程中引發的負向感受如焦慮、挫折、無力、緊張、匱乏等,能有合宜的抒發管道 與因應方式。

1. 加強全體教師與中輟生家庭工作的能力

根據本研究結果,自我效能與「來自家庭系統的壓力」有相關,自我效能越 高的教師,感受到來自家庭系統的壓力越小。與中輟生家庭工作向來不是一件容 易的事,教師普遍缺乏家庭系統處遇能力的訓練。因此學校或是教育行政單位在 辦理輔導知能研習時,可以致力於教師與家長的溝通技巧訓練,了解家庭動力的 變化與運用其動力協助中輟生。如前頭文獻探討所述,許多教師輔導知能研習因 為經費及承辦人員的流動,安排的訓練無法深入且紮實,對於資深的老師來說太 容易,參加研習的教師往往都是新手教師,輔導知能無法深化累積。關於家庭處 遇能力的訓練需要長期性且系統化,因此學校或是教育行政單位要更有遠見的安 排訓練課程,提升學校教師與家長溝通合作的能力,不僅是用於中輟生家庭,對

於一般學生家庭也是非常適用的。

2. 加強輔導教師資源整合的訓練

從文獻探討可以發現,教師從事中輟生復學輔導其中很大的困境是資源沒有 整合。擔任輔導室行政的教師是校內外資源的窗口,但輔導的師資培育訓練缺乏 像社工的訓練學習運用資源,發掘與媒合。因此可以在在職訓練補強這個部分,

向學校社工或是學生輔諮中心尋求講師的協助。

(二)導師需要教訓輔團隊的支持,也需增強自己輔導中輟生的知能

根據本研究結果,擔任導師的國中教師參與輔導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的自我 效能較各處室主任低落,工作投入部分相較於各處室主任較不積極主動,無法感 受工作樂趣。探究其可能原因是導師是輔導中輟生的第一線,在學生瀕輟之際才 會尋求輔導老師與訓輔人員的協助,但在中輟生問題顯現之前導師可能已經孤軍 奮鬥了許久,加上一般導師接觸中輟生的經驗不多,從本研究蒐集的資料大多在 5 個內,對於自己輔導能力的判斷較不具信心。如果導師對於輔導中輟生工作投入 程度不及非導師人員,尋回中輟生又勢必加重老師管理班級的困難,屆時不論輔 導人員和社工如何拼命將中輟生推回學校,學校內部的導師及行政人員不願或不 能接應的話,中輟學生極有可能再度輟學。

因此,輔導人員處理中輟生問題,不單只是服務個案,連周遭的系統包括導 師、家長都是服務的對象。導師是中輟之虞學生輔導工作的關鍵人物,能控制學 生接觸資源的可能性,導師能否改變對中輟高危險群學生的觀感,是穩定學生在 校就學的關鍵之一。輔導人員要能夠支持導師,同理其帶班的辛苦與難處,適時 給予肯定與激勵,在協助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上擔任中輟學生與導師的溝通橋樑。

輔導團隊爭取資源與有效分配運用是學校持續中輟輔導與預防工作最大後盾,輔 導室可以組織輔導中輟生的相關老師、行政、社工與家長,成立支持性團體,透 過專業諮商師的引導,讓彼此的經驗能夠交流分享,相互打氣鼓勵,加強其繼續 從事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的信念及信心。而導師本身也要增加輔導中輟生的知能,

雖然過去接觸經驗不足,但還是可以藉由參加研習、個案研討會或是與輔導人員 討論等管道增能。

(三)輔導人員的編制以專業背景為優先考量,遴聘有專業背景的老師參與中輟 生輔導

根據本研究結果,畢業於心理與社工科系的教師其自我效能與工作投入較一 般的老師高;輔導教師或輔導處室組長的工作投入相較於其他職務來得高但自我 效能則無顯著差異。推測可能的原因是擔任現職輔導教師的人員並非全是心理與 社工相關科系畢業,並未受過專業的訓練因此在輔導中輟生的自我效能感和其他 職務的教師沒有差異,但身為輔導老師能認知到中輟議題是需要重視的,因此會 投入參與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教師的輔導自我效能對輔導工作之成敗是很重要 的因素,輔導人員評估自己輔導中輟生的能力、願意投注多少心力、與其遭遇挫 折困難時所能堅持的時間長短,都會影響到中輟生和周遭系統。研究結果再度凸 顯輔導工作的推展,輔導人員專業訓練與養成的重要性,故各校選任輔導人員應 優先考量專業背景;或是遴聘具有專業背景的老師參與中輟生輔導,尋回中輟生 可能還是要以該生原本的導師、專任教師及輔導教師為主,若是這些教師都不具 有心理及社工相關背景,可以在校園內尋求有專業背景的老師諮詢,一方面增加 自己的輔導中輟生的經驗,另一方面可以根據前人經驗避免重複類似錯誤。

(四)擔任行政職的教師自我效能與工作投入高,可適當安排行政工作輪替 擔任各處室主任在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的自我效能與工作投入均高,探討其 可能的原因為擔任行政工作握有較多的資源及接受訓練的機會,藉由收發公文對 於公部門的政策、校外單位可協助合作的資源有更多的了解,加上擔任主任能組 織協調人力,形成輔導團隊,青少年中輟問題無法由單一專業來解決,只憑著導 師或是輔導教師單打獨鬥,是很耗損能量與熱情的。不論各處室主任都有較多的 行政經驗,看待事情的角度也能用系統、宏觀的方向思考,有些經驗並非年資累 積就能獲得,需要嘗試不同的位置,學習用不同的角度思考。因此若學校能建立

公平的行政輪替制度,或是打造一個讓教師願意接受行政挑戰而非排斥懼怕的教 學環境,如此一來便能增強教師對於輔導中輟生的能力與信心,進而願意認真投 入。

二、研究限制

(一)研究對象無法普遍推論到國內所有國中

本研究僅以台北市、新北市國民中學教師為抽樣的對象,且受限於各校輔導 室對口教師配合意願,採方便取樣,研究樣本無全國性代表,此外蒐集到的樣本 學校以中型學校居多,其中又以擔任行政工作的教師與輔導老師為大宗,故本研 究發現僅能推論到與研究樣本類似的學校和教師,不宜推論到國內所有國中和教 師。

(二)研究收集資料僅反映受試者主觀感受

本研究主要依變項為教師參與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投入狀況,以自陳量表方 式取得資料,由教師自行判斷是否投入於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所收集資料僅能 反映受試者自陳的主觀感受,不一定代表真實的工作投入狀況。

三、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一)研究對象

研究者只蒐集台北市及新北市的研究樣本,並未針對不同縣市做比較。不同 縣市政府教育局在中輟議題方面投注的資源及人力不一,或許會影響教師的工作 壓力及投入狀況。且缺乏各校中輟生人數及中輟生認輔人力的相關文獻資料,僅 以方便抽樣的方式選取樣本,又透過輔導室及訓導處的同仁發放問卷,因此在樣 本結構上無法完全掌握所有參與中輟生輔導工作的教師。建議未來研究者可比較 不同縣市的教師觀點探討青少年中輟議題。

(二)研究工具

本研究以改編的「國中教師參與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經驗問卷」做為研究工 具,研究者雖已經透過信度分析和因素分析,確認量表具有良好的內部一致性信

度及建構效度,惟限於時間能力無法進行重測信度的檢測,因此將來可針對本量

度及建構效度,惟限於時間能力無法進行重測信度的檢測,因此將來可針對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