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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接受國民義務教育,是國民的權利和義務,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有些人得 以順利的完成,但有些人因為一些原因理由而未完成國民義務教育,變成所謂的

「中途輟學學生」(以下簡稱中輟生)。隨著教育當局「零中輟」、「零拒絕」

的基本政策理念及相關法令的制定,可以發現中輟問題是極度被重視的,但中輟 學生為何需要被關注,可以從以下幾點來看:

(一)從生命歷程來看

處於國中階段的青少年介於依賴性較高的兒童期與完全獨立性的成年期之間,

除了要適應生理、心理與社會的變化之外,也要從事步入成年期的準備工作,例 如求學、離家獨立、尋找伴侶、就職訓練等,這些都是影響其步入成年期的關鍵,

因此在青少年時期正向或是負向的變化對於他是否能順利發展,有極其重要的影 響。范麗娟(1999)在台灣社會階層化研究發現,影響一個人向上流動的主要因 素是學歷,以國中肄業的學歷,對其生涯發展不論是工作,求學或是婚姻都可能 產生問題。

(二)從經濟觀點來看

由於國中小學生中輟,除了對學生個人有所影響,社會大眾及政府單位也必 須承受因增加的青少年犯罪、社會福利支出、短缺的薪資收入、稅收而造成全民 買單的狀況。以美國為例,2009年18歲到67歲拿到高中文憑以上的人平均年收入 是43,000美元,Rouse(2007)指出未完成高中學業的中輟生平均收入只有25,000 美元,因學歷不高只能從事勞力性質的工作,相較其他擁有文憑的人,中輟生一

輩子會損失將近63萬美元的收入。Levin和Belfield (2007)將中輟的學生與完成高中 學業的學生相比較,平均一個中輟生的一生幾乎要花掉國家24萬美元,包含較高 的醫療補助和藥物依賴、社會福利補助、高比例的犯罪活動而且負擔較少的稅賦,

長期下來對國家的財政支出有嚴重的負擔。

(三)從犯罪觀點來看

王美娟(2003)依據犯罪社會學上社會控制論的解釋,中輟生因附屬於學校的社 會鍵中斷,缺乏學校約束,極易產生偏差行為或犯罪行為,研究指出中輟青少年 比一般青少年有較多不良同儕、較享樂偏差的生活型態、產生較多的偏差犯罪行 為及從事特種行業之情形。鄭崇趁(1999)也發現中輟生的犯罪率是一般學生犯 罪率的四倍左右。柯秀葳(2003)指出超過七成以上探討中輟生議題的論文均把 青少年犯罪視為核心,顯視中輟生與青少年犯罪有相當大的關聯。

在主流價值以外的「不合常軌」的學生有其冒險精神、活力與創意,但未經 適當引導,這些特質都無法發揮正向功能,「中輟」對學生個人來說影響未來生涯 發展;對家庭來說,一個學生不去上學勢必對其他家人的工作、作息造成影響,

也可能藉由「中輟」這個狀況凸顯原有的家庭問題;對學校而言,失去了教育的 均等性與公平性之理想;對社會而言,造成失業、犯罪、人力資源素質低落、經 濟資源浪費等重大的社會問題。由此可知中輟議題不光是教育問題,已提升到社 會問題的層次,因此需要極度關注。

二、投注許多時間金錢人力物力,中輟生人數卻沒有大幅減少

研究者擔任四年輔導組及兩年輔導教師的經驗發現,台北市與新北市不論是 政府部門、社會資源及校園皆投注了很多人力、金錢與時間。張紉(2002)指出,

政府提出的中輟因應對策服務體系中雖有不同的服務系統,包含社政、警政、民 政、法務、司法、原民會等,但整個體系處理目標均是協助青少年復學完成義務 教育。教育部目前所推行的「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劃中,明確 將「關懷中輟學生」列為重要施行項目之一,要求學校應落實通報、為中輟學生

設計多元彈性適性課程或另類教育、列為重點認輔對象,期待教育組織及教學形 式改革變化吸引中輟生重回教育體系,順利完成義務教育,減少在外滋生事端的 機會(鄭崇趁,1999)。

台北市教育局也編列了專案經費,諸如多元能力開發教育、預防中輟彈性適 性化課程、認輔小團體、個案研討會;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也有高關懷課程、小巨 人社區生活營等專案,提供學校申請經費,針對中輟生的個別需求協助他們在正 規的教育體制內適應與學習。在輔導人力與社會資源方面,有區公所民政科的強 迫入學委員會、少年輔導組、少年服務中心、教育替代役男、中途學園、學生輔 導諮商中心駐區社工與心理師與專輔教師,雙北市均有為數不少的輔導人力資源 及經費補助,投注這麼多的人力物力,中輟生人數真的有因此減少嗎?

我國自民國 85 年起陸續頒訂多項中輟通報及復學輔導方案,積極預防與輔導,

依教育部統計,國中小輟學率自91 學年度達 0.34%高峰後明顯下降,近年均維 持在每千人約2 人的低中輟水準(教育部統計處,2011)。

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顯示(表 1-1-1),97 學年度至 100 學年度總輟學人數約 維持在 5,000-6,000 人,國小人數低於 1,000 人,但至國中階段,中輟人數卻大 幅增加,再度凸顯了國中階段對於中輟防治工作的關鍵性及重要性。從總輟學人 數來看, 97 學年度到 99 學年度從 4,221 人增加到 4,935 人,共增加 714 人,至 100 學年度人數才稍微降低至 4,792 人,但相較於 97 學年的國中輟學人數仍是增 加了 571 人,中輟人數增加率為 13.5%;但整體國中學生人數自 97 學年度由 939,382 人至 100 學年度變成 873,969 人,共減少了 65,413 人,總學生人數增加 率為-6.96%。97 學年度國中中輟生人數占全體總學生人數的 0.44%,至 100 學 年度國中中輟生人數占全體總學生人數的 0.54%,輟學率增加 0.1%。縱使輔導 措施與人力漸趨完備,但在整體國中學生人數遞減的狀況之下,中輟人數不降反 升,讓人不禁思考倒底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哪一個環節可以更加強,是政府、學 校、家庭或是社會?

雖然政府積極地投入中輟生防治工作,不過教師從事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的 工作壓力卻沒有因此而減少,反到非教育體系的中輟生輔導工作者對於教師有更 多的期待,張紉(2002)指出社政及其他體系認為學校教師的教學及管理態度是 影響學生中輟的主要原因,若要減少中輟生人數應該要從學校教師著手。

表1-1-1 97 學年度-100 學年度中輟生人數統計表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2012)。國中小中途輟學學生人數。2012 年 12 月 1 日,

取自http://www.stat.gov.tw/lp.asp?CtNode=1829&CtUnit=690&BaseDSD=7&xq_xCat=03

三、教師在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佔有重要的地位

國內外關於中輟生的處遇方案多是集中在學校的處遇,降低學校制度或教師

因素對於學生負面的影響(張紉,2002),因此學校教師的輔導效能與態度能否讓 學生願意留在學校,是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環。這麼多的中輟生,

不光只是一個數字,每一個人的背後可能帶有一個家庭的問題,學校教師不只要 面對中輟生本人,還有來自家長與社會的期待與壓力,在研究者擔任國中輔導行 政的工作經驗中,發現國中教師在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上,常遇到許多困境,例

學年度 階段 總學生數 總輟學人數

97 國小 1,667,841 822

國中 939,382 4,221

合計 2,607,223 5,043

98 國小 1,597,841 813

國中 938,130 4,318

合計 2,535,971 5,131

99 國小 1,511,928 704

國中 937,856 4,935

合計 2,449,784 5,639

100 國小 1,453,822 587

國中 873,969 4,792

合計 2,327,791 5,379

如:中輟生的輔導管教不易、與警政單位聯繫合作上的問題、強迫入學委員會效 能不彰、輔導教師人力不足、處室間中輟輔導工作協調不易、學生家長親職能力 不佳無法負起管教責任等,加上輔導中輟生復學不是立竿見影的工作,教師不容 易直接從工作中獲得明顯的回饋 (黃慧華,2002),容易產生挫折、無力、焦慮等 負面情緒。輔導是雙向性的工作,助人者和受助者的狀況皆會影響輔導的成效,

而中輟生不穩定的特質,需要花更多的時間關心陪伴,造成教師輔導中輟生工作 上的挑戰與壓力。

國中教師在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上雖有如此沉重的壓力,但國內外有關中輟 生的研究中提到教師對於中輟生復學是有影響力的(彭懷真,1995;Dryfoos,1990),

師生關係的好壞緊密影響中輟生是否願意停留在校園裡,有更佳的學習動機與學 習成就。蔡依君(2003)指出在國中學生中輟輔導工作上,學校輔導教師、社工 員、導師與校長等人同樣具有重要的關鍵角色。雖然中輟生的輔導工作結合了不 同的社會資源,校外單位或許能將中輟生推回校園,但是能夠長時間與學生接觸 的還是老師。中輟生回歸校園之後,第一線接觸的班級導師、專任教師、行政同 仁在入班安置、學習輔導、心理輔導、生活管教方面提供最適宜的處遇措施,使 其順利重新適應校園生活,要靠全體老師共同努力。

既然教師在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佔了如此重要的地位,對於教師的心理狀態 就更有了解的必要。除了了解國中教師在輔導中輟生的工作壓力之外,教師自己 如何看待這項工作、是否全心投入重視這項工作,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議題。

Bandura(1995)以社會認知理論來看壓力反應,認為壓力的產生是個人發現自己 缺乏能力無法控制及回應環境的威脅與要求。如果個人相信自己有能力因應環境 中的壓力源,就不會因為這些壓力源而產生情緒與生理反應。Bandura 於 1977 年 提出自我效能的概念,認為自我效能是個人對於是否能夠執行與達成特定任務的 能力信念,而此信念乃是個體對自己能否完成特定任務的能力判斷、自我把握及

Bandura(1995)以社會認知理論來看壓力反應,認為壓力的產生是個人發現自己 缺乏能力無法控制及回應環境的威脅與要求。如果個人相信自己有能力因應環境 中的壓力源,就不會因為這些壓力源而產生情緒與生理反應。Bandura 於 1977 年 提出自我效能的概念,認為自我效能是個人對於是否能夠執行與達成特定任務的 能力信念,而此信念乃是個體對自己能否完成特定任務的能力判斷、自我把握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