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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由 於 社 會 變 遷 與 教 育 觀 念 的 轉 變 ,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已 成 一 時 代 潮 流 , 且 家 長 的 管 教 態 度 常 在 傳 統 的 「 專 制 教 育 」 與 現 代 的 「 民 主 教 育 」 中 猶 疑 , 深 深 影 響 孩 子 的 身 心 發 展 。 此 篇 研 究 結 果 , 提 供 家 長 一 個 參 考 的 依 據 , 並 盼 未 來 能 有 更 多 的 研 究 者 從 事 此 相 關 研 究 。

本 節 將 依 據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發 現 與 結 論 , 分 別 對 家 長 與 教 育 工 作 者 提 出

壹、對家長之建議-在音樂才藝學習上父母應尊子女的選 擇,且給予男女學童同等的學習機會

從 本 研 究 結 論 一 顯 示 : 多 數 受 試 兒 童 表 示 ,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符 合 自 己 的 意 願 , 而 且 自 己 也 樂 於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 且 學 童 參 加 原 因 與 快 樂 的 感 覺 間 有 所 關 聯 , 多 數 學 童 參 加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多 感 到 快 樂 , 其 中 意 願 來 自 自 己 者 比 因 爸 媽 要 求 而 參 加 者 多 , 而 不 快 樂 者 多 數 是 由 於 父 母 之 要 求 而 參 加 的 。 故 給 予 學 童 適 當 的 自 由 度 來 選 擇 參 加 與 否 是 必 要 的 , 因 此 父 母 在 要 求 學 童 參 與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同 時 , 不 應 為 了 一 己 之 虛 榮 或 受 媒 體 廣 告 之 影 響 , 而 強 迫 學 童 學 習 音 樂 才 藝 。 應 顧 及 到 子 女 的 自 主 權 , 聽 取 子 女 的 意 願 , 給 予 較 多 空 間 , 讓 其 能 夠 自 由 發 展 , 並 應 以 培 養 音 樂 興 趣 為 主 , 不 可 過 度 強 調 競 爭 , 盡 量 避 免 不 適 當 的 要 求 及 過 多 的 責 備 , 以 免 形 成 過 多 的 壓 力 。

就 性 別 而 言 , 女 性 學 童 參 與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的 比 率 相 較 於 男 性 高 , 顯 示 男 女 學 童 在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取 得 有 機 會 不 平 等 的 現 象 , 此 與 九 年 一 貫 教 育 強 調 兩 性 平 等 之 內 涵 相 牴 觸,且 可 能 強 化 學 童 對 性 別 角 色 的 刻 板 印 象。因 此,

在 坊 間 眾 多 的 才 藝 補 習 中 , 家 長 需 要 注 意 勿 區 分 性 別 角 色 , 認 為 女 性 學 童 就 應 參 加 較 靜 態 的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以 培 養 氣 質 ; 男 性 學 童 就 應 參 加 較 動 態 的 溜 冰 、 桌 球 等 項 目 以 增 進 體 能 。

貳、對家長之建議-家長應以正向積極的管教態度強化孩 子的自我概念

從 本 研 究 結 論 四 與 與 結 論 六 顯 示 : 父 母 親 的 管 教 態 度 較 趨 向 積 極 正 向 者 , 子 女 會 有 較 佳 的 自 我 概 念 表 現 。 若 父 母 親 對 孩 子 日 常 生 活 作 息 、 參 與 活 動 給 予 較 多 注 意 及 關 心 , 並 對 子 女 需 求 的 敏 感 度 愈 高 , 且 對 孩 子 的 表 現 愈 常 給 予 正 向 回 應 者 , 學 童 的 自 我 概 念 表 現 便 會 較 佳 。 相 反 的 , 若 父 母 在 管 教 子 女 的 方 式 上 缺 乏 一 致 的 尺 度 、 原 則 , 愈 常 以 懲 罰 的 方 式 管 教 子 女 , 則 學 童 的 自 我 概 念 會 較 低 。

所 以 在 此 建 議 父 母 在 家 庭 生 活 多 利 用 增 強 原 理 , 多 給 予 孩 子 鼓 勵 , 少 用 懲 罰 , 使 其 獲 得 成 功 經 驗 , 以 協 助 孩 子 在 家 庭 、 學 校 裡 能 建 立 信 心 , 以 發 展 積 極 正 向 的 自 我 概 念 。

前 人 文 獻 中 指 出 , 若 學 校 當 中 有 特 殊 音 樂 班 的 編 制 , 可 能 導 致 音 樂 班 學 生 在 校 內 被 貼 上 「 少 數 異 類 」 的 標 籤 , 享 有 ( 或 承 受 ) 與 一 般 學 生 不 同 的 差 別 待 遇 , 如 此 反 而 侷 限 了 音 樂 班 學 生 的 人 際 關 係 , 甚 至 對 其 自 我 概 念 發 展 有 不 良 影 響 。 兒 童 學 習 音 樂 才 藝 對 其 品 格 陶 冶 或 文 化 素 養 自 有 助 益 , 然 並 不 能 因 此 斷 然 認 定 「 學 習 音 樂 才 藝 的 孩 子 才 是 好 孩 子 」 , 在 今 日 的 教 育 現 場 中 , 教 育 工 作 者 必 須 具 備 多 元 文 化 的 價 值 觀 , 而 非 以 「 學 習 音 樂 才 藝 與 否 」 此 來 作 為 衡 量 一 位 學 童 之 單 一 標 準 。 相 反 的 , 我 們 應 該 關 注 到 學 校 中 的 另 一 個 族 群 。

在 本 研 究 調 查 中 發 現 有 56.3﹪ 的 受 試 學 童 從 未 參 加 過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 而 在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分 析 時 , 研 究 者 又 發 現 從 未 參 加 過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之 兒 童 其 父 母 的 管 教 態 度 是 較 趨 向 於 忽 略 漠 視 的 管 教 型 態 。 在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 若 一 位 兒 童 在 家 庭 教 育 中 處 於 較 不 利 或 被 忽 視 的 地 位 , 則 更 需 要 在 學 校 當 中 受 到 較 多 的 關 注 與 照 顧 。 國 民 教 育 的 積 極 意 義 在 於 協 助 每 位 學 童 的 自 我 實 現 , 弭 平 個 別 學 童 間 的 文 化 落 差 , 而 非 進 一 步 擴 大 其 落 差 。

另 外 , 在 自 我 概 念 的 分 量 表 現 上 , 研 究 者 發 現 學 童 有 無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與 「 自 我 能 力 滿 意 度 」 是 有 正 向 相 關 之 關 係 存 在 。 顯 現 有 無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使 個 人 對 自 己 的 現 況 滿 意 或 接 納 的 程 度 是 有 影 響 的 。 因 此 , 班 級 、 學 校 的 活 動 演 出 以 及 在 學 校 的 樂 團 組 訓 等 方 面 , 不 應 該 只 侷 限 在 有 音 樂 才 藝 者 , 亦 應 給 未 參 加 音 樂 才 藝 者 有 學 習 及 演 出 的 機 會 。

肆、研究對象方面之建議-擴大樣本所屬地域及年齡層之 範圍

本 研 究 以 花 東 地 區 國 小 高 年 級 男 女 學 童 為 受 試 對 象 。 在 受 試 學 童 所 屬 地 域 因 素 上 , 花 東 地 區 之 學 童 是 否 能 反 映 全 國 ( 包 括 台 灣 西 部 縣 市 及 都 會 地 區 ) 學 童 在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 及 自 我 概 念 等 方 面 的 現 狀 , 尚 有 待 進 一 步 的 考 驗 。 在 受 試 學 童 年 齡 因 素 上 , 本 研 究 發 現 多 數 學 童 在 其 國 小 中 高 年 級 甚 至 之 前 即 已 開 始 接 受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 另 一 方 面 , 在 學 童 進 入 到 國 中 階 段 之 後 , 其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情 形 、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 及 自 我 概 念 的 發 展 等 各 方 面 , 皆 值 得 進 一 步 研 究 。 因 此 , 本 研 究 在 此 建 議

伍、研究變項方面之建議

在 人 類 人 格 形 塑 的 歷 程 中 , 中 小 學 階 段 是 個 體 自 我 概 念 與 群 己 意 識 發 展 的 關 鍵 期 , 而 且 國 小 階 段 學 童 自 我 概 念 之 發 展 可 以 說 是 在 許 多 複 雜 因 素 的 影 響 之 下 形 成 的 。 在 本 研 究 之 前 , 國 內 以 「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 為 自 變 項 對 自 我 概 念 影 響 的 研 究 數 量 十 分 有 限 , 研 究 者 之 所 以 選 擇 以 學 童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背 景 為 主 要 變 項 乃 是 基 於 研 究 者 本 身 對 此 領 域 的 興 趣 。 本 研 究 在 理 論 建 構 的 過 程 中 尚 屬 試 探 性 研 究 階 段 , 在 研 究 進 行 過 程 中 , 關 於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對 於 學 童 自 我 概 念 影 響 , 研 究 者 能 尋 求 到 的 文 獻 學 理 與 實 徵 研 究 兩 方 面 的 支 持 仍 相 當 薄 弱 , 此 領 域 的 理 論 建 構 似 乎 尚 在 萌 芽 發 展 期 , 亦 值 得 後 續 研 究 持 續 加 以 驗 證 補 充 。

根 據 本 研 究 前 述 之 文 獻 探 討 , 發 現 可 能 影 響 兒 童 自 我 概 念 形 成 的 因 素 相 當 多 , 包 括 學 童 的 年 齡 、 性 別 差 異 、 學 業 成 就 、 同 儕 影 響 等 等 。 本 研 究 囿 於 研 究 者 能 力 及 時 間 之 限 制 , 將 上 述 可 能 影 響 兒 童 自 我 概 念 形 成 的 因 素 排 除 在 外 , 在 研 究 設 計 上 除 「 學 童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 之 外 , 僅 選 取 「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 一 項 進 行 討 論 。 如 前 所 述 , 個 別 學 童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的 時 間 長 短 可 能 是 一 項 重 要 的 因 素 , 但 在 本 研 究 中 研 究 者 並 未 對 此 深 加 探 究 , 研 究 者 在 此 建 議 日 後 研 究 可 增 加 「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年 數 」 作 為 中 介 變 項 , 或 許 可 以 提 高 對 兒 童 自 我 概 念 發 展 差 異 情 形 之 解 釋 力 。

根 據 本 研 究 前 述 之 文 獻 探 討 , 不 同 的 才 藝 學 習 對 學 童 自 我 概 念 發 展 有 不 一 樣 的 結 果。今 日 的 社 會,由 於 經 濟 水 平 的 提 升 與 對 家 長 對 教 育 的 重 視,

學 習 外 語、美 術、舞 蹈 之 學 童 亦 不 在 少 數。然 而 本 研 究 在 基 本 資 料 調 查 中 , 僅 針 對 學 童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進 行 資 料 蒐 集 , 未 深 入 探 求 未 參 與 音 樂 學 習 學 童 是 否 參 加 其 他 如 美 術 、 外 語 、 舞 蹈 … 等 才 藝 , 致 無 法 解 釋 未 參 加 者 的 自 我 概 念 是 否 有 受 其 他 才 藝 學 習 影 響 。 今 後 若 能 進 一 步 對 學 童 的 背 景 進 行 更 詳 細 之 探 討 , 則 研 究 將 更 為 周 全 。

另 外 , 學 童 之 「 性 別 」 與 「 年 級 」 均 為 不 可 改 變 的 既 定 事 實 , 研 究 者 認 為 相 較 之 下 , 「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 變 項 在 教 育 研 究 上 具 有 更 積 極 之 意 義 。 因 此 , 在 研 究 設 計 時 , 研 究 者 並 未 將 受 試 學 童 之 「 性 別 」 與 「 年 級 」 納 入 正 式 研 究 架 構 當 中。然 而 在 多 元 迴 歸 統 計 分 析 時,研 究 者 仍 試 探 性 地 將「 性

與 「 年 級 」 等 二 個 變 項 在 本 研 究 當 中 尚 未 有 確 定 的 定 位 , 研 究 者 期 望 後 續 研 究 之 研 究 架 構 能 對 此 二 變 項 之 定 位 與 效 果 作 進 一 步 之 釐 清 。

陸、研究工具方面之建議

關 於 學 童 自 我 概 念 之 測 量 問 卷,係 研 究 者 修 訂 楊 妙 芬、宋 秋 萍( 1995)

所 編 之 「 自 我 概 念 與 態 度 量 表 」 , 並 經 預 試 、 因 素 分 析 、 試 題 增 刪 等 問 卷 修 編 程 序 而 成 正 式 「 國 小 學 童 自 我 概 念 量 表 」 , 問 卷 本 身 理 應 有 一 定 的 效 度 水 準。然 此「 國 小 學 童 自 我 概 念 量 表 」總 題 數 僅 有 13 題,三 分 量 分 別 只 有 4 至 5 題 不 等 。 問 卷 回 收 後 , 在 統 計 分 析 的 過 程 當 中 , 研 究 者 發 現 由 於 問 卷 題 數 過 少 , 受 試 學 童 在 問 卷 總 分 或 其 下 三 分 量 的 得 分 分 佈 方 面 皆 有 相 當 明 顯 集 中 的 情 形 , 不 同 分 組 間 學 童 平 均 得 分 差 異 無 法 擴 大 , 可 能 致 使 後 續 變 異 數 分 析 、 相 關 分 析 與 迴 歸 分 析 皆 無 發 現 顯 著 差 異 或 相 關 。 日 後 研 究 若 有 測 量 學 童 自 我 概 念 的 必 要 時 , 研 究 者 建 議 可 在 遵 循 建 構 效 度 的 前 提 下 擴 大 問 卷 量 表 的 題 數 與 規 模 。

關 於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測 量 問 卷 ,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之 「 國 小 學 童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量 表 」 乃 是 以 國 小 學 童 為 施 測 對 象 進 行 施 測 , 問 卷 調 查 的 結 果 反 映 出 來 的 是 國 小 學 童 對 其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的 主 觀 感 知 與 詮 釋 , 可 能 與 實 際 上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的 表 現 情 形 有 所 落 差 。 在 此 研 究 者 對 後 續 研 究 做 出 以 下 建 議 : 日 後 若 欲 探 究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 除 對 學 童 施 以 「 國 小 學 童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量 表 」 調 查 之 外 , 可 再 發 展 以 國 小 學 童 父 母 為 施 測 對 象 的 「 管 教 態 度 自 評 表 」 供 學 童 父 母 填 寫 , 將 兩 份 問 卷 填 答 情 形 加 以 分 析 比 對 之 後 , 可 望 對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的 實 際 情 形 有 更 確 實 的 了 解 。

柒、研究方法之建議

從 文 獻 探 討 中 發 現 , 有 關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與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的 研 究 , 先 前 學 者 幾 乎 皆 僅 對 單 一 背 景 學 童 (即 音 樂 資 優 班 學 童 或 有 參 加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者 )進 行 相 關 探 討。然 以 學 童 有 無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背 景 為 變 項,針 對 不 同 背 景 學 童 其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進 行 差 異 性 之 分 析 的 研 究 目 前 仍 為 少 數 , 因 此 正 在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之 學 童 其 父 母 在 管 教 該 學 童 時 , 為 何 具 有 較 為 一

從 文 獻 探 討 中 發 現 , 有 關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與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的 研 究 , 先 前 學 者 幾 乎 皆 僅 對 單 一 背 景 學 童 (即 音 樂 資 優 班 學 童 或 有 參 加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者 )進 行 相 關 探 討。然 以 學 童 有 無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背 景 為 變 項,針 對 不 同 背 景 學 童 其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進 行 差 異 性 之 分 析 的 研 究 目 前 仍 為 少 數 , 因 此 正 在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之 學 童 其 父 母 在 管 教 該 學 童 時 , 為 何 具 有 較 為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