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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綜合評析與啟示

自 我 概 念 的 發 展 隨 著 個 人 之 成 熟 而 日 趨 明 朗 穩 定 , 個 人 也 隨 著 成 長 與 發 展 而 改 變 他 的 自 我 概 念 。 個 人 在 互 動 中 , 從 自 己 的 行 為 表 現 和 他 人 的 反 應 , 形 成 了 自 我 形 象 , 包 括 個 人 從 目 標 與 理 想 的 追 求 中 所 獲 的 成 敗 經 驗 , 以 及 對 自 己 所 作 的 正 負 評 價( 張 春 興,1998),因 之,自 我 概 念 是 個 體 對 自 我 多 方 面 綜 合 的 看 法 , 包 括 個 人 對 自 己 能 力 、 性 格 以 及 與 人 、 與 事 、 與 物 之 關 係 等 諸 多 方 面 的 看 法 。 自 我 概 念 它 不 僅 塑 造 了 個 體 如 何 看 待 自 己 、 別 人 、 和 整 個 世 界 的 方 式 , 並 且 也 引 導 個 體 行 動 , 並 促 使 個 體 對 於 生 活 有 一 種 一 致 的 態 度。正 如 Cooley 所 指:自 我 概 念 的 主 要 來 源 是 個 人 主 觀 解 釋 他 人 的 回 饋 , 他 認 為 個 人 能 知 覺 自 我 是 透 過 與 他 人 之 互 動 , 並 設 想 自 己 在 他 人 心 目 中 的 形 象 , 經 過 一 連 串 嘗 試 錯 誤 的 學 習 過 程 , 個 人 學 會 某 種 價 值 、 態 度 、 角 色 , 而 成 自 我 概 念 ( 引 自 沈 如 瑩 , 2003)。

音 樂 學 習 者 在 時 間 的 運 用 、 生 活 作 息 、 承 受 的 壓 力 及 自 我 評 價 上 都 與 未 學 習 者 有 所 差 異 。 研 究 者 在 第 一 章 中 曾 指 出 , 擁 有 音 樂 才 藝 的 兒 童 , 有 的 會 對 擁 有 此 能 力 引 以 為 傲 , 而 提 高 自 我 滿 意 度 、 增 加 信 心 ; 有 的 兒 童 卻 在 學 習 過 程 中 產 生 壓 力 調 適 問 題 , 或 在 學 習 的 過 程 中 擁 有 更 多 的 競 爭 、 比 較 , 而 導 致 自 我 概 念 的 低 落 。 反 觀 , 未 學 習 才 藝 者 也 許 心 生 羨 慕 , 但 其 自 我 概 念 並 不 一 定 會 比 參 加 者 低 ( 葉 雅 馨 , 1989)。

而 在 前 述 的 文 獻 探 討 中 , 我 們 獲 知 父 母 管 教 方 式 不 僅 塑 造 子 女 的 性 格 , 也 建 立 子 女 的 行 為 模 式 , 在 個 體 發 展 的 過 程 中 , 父 母 的 關 懷 、 支 持 與 適 當 的 管 教 態 度 , 都 會 潛 移 默 化 影 響 子 女 日 後 合 宜 的 表 現 , 形 成 個 人 人 格 的 指 引 , 提 供 了 人 格 的 一 致 性 和 行 為 的 方 向 。 國 小 高 年 級 階 段 的 學 童 , 是 人 格 轉 變 的 一 個 重 要 時 期 , 雖 然 同 儕 團 體 的 影 響 日 漸 重 要 , 但 不 論 物 質 生 活 或 是 精 神 生 活 還 是 都 需 要 父 母 的 支 持 與 鼓 勵 , 每 天 放 學 之 後 , 主 要 的 生 活 環 境 也 是 在 家 裡 , 因 此 , 家 長 對 自 己 的 角 色 認 知 、 教 養 子 女 的 知 識 等 , 將 會 對 子 女 的 成 長 造 成 建 設 性 或 破 壞 性 的 影 響 。 可 知 , 在 兒 童 音 樂 的 學 習 過 程 中 , 父 母 的 管 教 態 度 , 將 可 能 會 導 致 子 女 日 後 是 否 有 合 宜 的 觀 念 與 行 為 。

由 於 社 會 環 境 的 變 遷 與 競 爭 , 學 童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的 現 況 、 父 母 對 子 女 管 教 態 度 與 以 往 已 有 所 差 異 , 因 此 學 童 的 自 我 概 念 表 現 是 否 仍 如 先 前 學 者 所 言 , 實 有 待 進 一 步 探 討 。 故 本 研 究 將 透 過 探 討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不 同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與 其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的 情 況 , 以 瞭 解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學 童 的 自 我 概 念 發 展 情 形 , 並 運 用 統 計 分 析 來 預 測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學 童 的 自 我 概 念 是 否 受 到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的 影 響 。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參 與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背 景 、 家 長 管 教 態 度 與 自 我 概 念 之 關 係 , 從 相 關 文 獻 中 得 知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與 自 我 概 念 三 者 具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 惟 這 些 研 究 有 賴 實 證 研 究 予 以 證 明 。 本 章 主 要 在 說 明 研 究 之 設 計 與 實 施 程 序 , 以 下 分 為 研 究 架 構 、 研 究 假 設 、 研 究 對 象 與 抽 樣 、 研 究 工 具 、 調 查 實 施 及 資 料 分 析 等 五 部 分 加 以 說 明 。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 研 究 根 據 研 究 背 景 、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問 題 , 所 發 展 之 研 究 架 構 圖 如 圖 3-1所 示 。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1. 監 督

2. 缺 乏 管 教 原 則 3. 懲 罰

4. 關 懷 回 應 5. 成 就 期 望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1. 從 來 沒 有 參 加 過 2. 曾 經 學 過,現 在 已

經 沒 有 參 加 了

3. 現 在 正 在 參 加 自 我 概 念

1. 自 我 能 力 滿 意 2. 自 我 表 現 3. 自 我 親 和 力

圖 3-1 研 究 架 構 圖 A

B

C

本 研 究 依 據 相 關 文 獻 的 探 討,訂 定 相 關 之 研 究 問 題,並 修 編 調 查 問 卷,

以 進 行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與 自 我 概 念 的 表 現 評 估 , 同 時 分 析 不 同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及 不 同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的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在 自 我 概 念 表 現 評 估 的 差 異 情 形 , 以 瞭 解 本 研 究 變 項 之 間 的 關 係 。 以 下 分 述 說 明 本 研 究 之 變 項 內 容 :

一 、 自 變 項 : 經 相 關 研 究 分 析 後 區 分 成 「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 與 「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 以 下 分 述 說 明 :

(一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將 受 試 學 童 分 為 三 組,分 別 為「 從 來 沒 有 參 加 過 」、

「 曾 經 學 過 , 現 在 已 經 沒 有 參 加 了 」、「 現 在 正 在 參 加 」。

(二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 分 別 是 監 督 、 缺 乏 管 教 原 則 、 懲 罰 、 關 懷 回 應 、 成 就 期 望 等 五 個 向 度 。

二、依 變 項:本 研 究 依 變 項 為 自 我 概 念,其 指 標 包 含「 自 我 能 力 滿 意 」、「 自 我 表 現 」、「 自 我 親 和 力 」 等 三 個 向 度 。

此 外 , 在 進 行 迴 歸 分 析 時 , 本 研 究 把 學 童 校 外 音 樂 學 習 背 景 及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兩 變 項 作 為 操 作 變 項,學 童 之 年 級、性 別 等 背 景 變 項 作 為 控 制 變 項。

貳、研究路徑

本 研 究 路 徑 有 三 ,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一 、 研 究 路 徑 A: 探 討 不 同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的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與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之 相 關 與 差 異 性 。

二 、 研 究 路 徑 B: 瞭 解 不 同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的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與 自 我 概 念 表 現 之 關 係 。

三、研 究 路 徑 C:探 討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與 自 我 概 念 間 的 關 係。

第二節 研究假設

本 節 根 據 研 究 目 的、問 題 與 文 獻 探 討 的 結 果,提 出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假 設,

茲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1-1: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的 高 年 級 學 童 父 母 較 常 「 監 督 」 子 女 日 常 活 動 狀 況 (陳 昭 吟 , 2002; 劉 清 松 譯 , 1984)。

1-2: 不 同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的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其 父 母 在 「 缺 乏 管 教 原 則 」 上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

1-3: 不 同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的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其 父 母 在 「 懲 罰 」 上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 李 雙 , 2005)。

1-4: 不 同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的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其 父 母 在 「 關 懷 回 應 」 上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 范 儉 民 、 鐘 萬 梅 , 1996; 陳 昭 吟 , 2002; 黃 愍 惠 2003; 劉 清 松 譯 , 1984) 。

1-5: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的 高 年 級 學 童 其 父 母 對 子 女 「 成 就 期 望 」 較 高 (楊 如 馨 , 2001)。

假 設 二 : 不 同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的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其 自 我 概 念 有 顯 著 差 異 (葉 雅 馨 , 1989)。

2-1: 不 同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的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其 「 自 我 能 力 滿 意 」 分 數 有 顯 著 差 異 。

2-2: 不 同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的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其 「 自 我 表 現 」 分 數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

2-3: 不 同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的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其 「 自 我 親 和 力 」 分 數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

假 設 三 :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的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與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有 顯 著 相 關 (陳 昭 吟 , 2002; 劉 清 松 譯 , 1984)。

假 設 四: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的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與 自 我 概 念 有 顯 著 相 關 (葉 雅 馨 , 1989; 楊 如 馨 , 2001)。

假 設 五: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的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與 自 我 概 念 有 顯 著 相 關 (王 鍾 和 , 1993; 胡 舜 安 , 2003; 施 玉 鵬 , 2002; 黃 拓 榮 , 1997)。

假 設 六 :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的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背 景 、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對 自 我 概 念 具 有 預 測 力 。

為 瞭 解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與 自 我 概 念 的 關 係 , 本 研 究 以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就 讀 於 花 蓮 市 、 台 東 市 地 區 之 國 小 高 年 級 男 女 學 生 為 研 究 之 母 群 體 。 茲 將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對 象 與 抽 樣 方 式 闡 述 如 下 :

壹、研究對象

本 研 究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所 調 查 之 學 童 乃 針 對 在 國 小 普 通 班 級 就 學 之 學 童 而 言 。 根 據 文 獻 蒐 集 資 料 顯 示 , 音 樂 補 習 班 多 數 集 中 於 大 型 學 校 學 區 內( 葉 文 傑,2002),而 教 育 部 (2005)對 各 類 短 期 補 習 統 計 調 查 分 析 亦 顯 示 , 花 蓮 縣 與 台 東 縣 地 區 已 立 案 之 安 親 才 藝 補 習 班 亦 多 集 中 在 台 東 市 與 花 蓮 市 區 , 故 僅 以 花 蓮 市 、 台 東 市 學 校 為 本 研 究 之 取 樣 樣 本 , 母 群 體 為 花 蓮 市 、 台 東 市 國 民 小 學 高 年 級 學 童 。

貳、抽樣方法

本 研 究 是 針 對 花 蓮 市 、 台 東 市 公 立 國 民 小 學 之 五 、 六 年 級 男 女 學 童 為 對 象 。 為 提 高 樣 本 的 代 表 性 , 在 選 取 樣 本 時 , 顧 及 花 蓮 市 和 台 東 市 學 校 之 數 量 差 異 , 採 取 分 層 比 例 隨 機 叢 集 抽 樣 方 式 , 抽 樣 原 則 以 學 校 為 單 位 , 對 抽 中 之 學 校 五 、 六 年 級 各 一 班 學 童 進 行 施 測 。 依 據 花 蓮 縣 、 台 東 縣 教 育 局 提 供 的 資 料 顯 示,九 十 四 學 年 度 之 國 小 共 計 花 蓮 市 十 六 所、台 東 市 二 十 所。

本 研 究 預 計 在 研 究 母 群 中 抽 取 約 500 人 做 為 本 研 究 樣 本 , 但 囿 於 班 級 人 數 不 一 , 故 暫 以 每 班 30 人 計 , 由 此 得 知 需 抽 取 約 八 ~九 所 學 校 為 本 研 究 之 樣 本 。

依 此 , 研 究 者 先 算 出 花 蓮 市 與 台 東 市 學 校 比 例 , 按 此 比 例 隨 機 抽 取 花 蓮 市 鑄 強 國 小 、 明 義 國 小 、 中 正 國 小 、 中 原 國 小 等 四 所 學 校 ; 台 東 市 仁 愛 國 小、馬 蘭 國 小、寶 桑 國 小、新 生 國 小、豐 榮 國 小 等 五 所 學 校,共 計 九 所 。 在 上 述 所 選 取 之 九 所 學 校 中 , 以 隨 機 叢 集 取 樣 之 方 式 在 五 、 六 年 級 中 各 抽 取 一 班 之 男 女 學 生 , 作 為 研 究 樣 本 , 共 十 八 個 班 級 , 施 測 人 數 為 539 人 , 其 中 扣 除 作 答 不 全 及 明 顯 反 應 心 向 之 問 卷 共 47 份,統 計 方 法 上 之 實 際 有 效 樣 本 共 492 人,有 效 樣 本 回 收 率 為 91.28%。抽 樣 學 校 及 樣 本 分 布 情 形 如 表 3-1。

縣 市 別

比 例 校 數 學 校

級 數 樣 本 樣 本 樣 本 鑄 強 國 小 2 60 51 9 明 義 國 小 2 58 55 3 中 正 國 小 2 59 51 8 花 蓮 市 44% 4 所

中 原 國 小 2 60 55 5 仁 愛 國 小 2 59 57 2 馬 蘭 國 小 2 65 63 2 寶 桑 國 小 2 59 57 2 新 生 國 小 2 60 52 8 台 東 市 56% 5 所

豐 榮 國 小 2 59 51 8

合 計 18 539 492 47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 研 究 主 要 利 用 問 卷 調 查 法 蒐 集 所 需 資 料 。 研 究 者 針 對 研 究 目 的 及 所 欲 探 討 之 變 項, 採 用「 國 小 學 童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基 本 資 料 」、「 國 小 學 童 自 我 概 念 量 表 」 、 「 國 小 學 童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量 表 」 三 種 研 究 工 具 , 進 行 量 化 資 料 的 蒐 集 。 茲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壹、國小學童校外音樂才藝學習基本資料

本 調 查 表 由 研 究 者 自 編,目 的 在 蒐 集 受 試 者 個 人 的 基 本 資 料, 內 容 包 括 : 性 別 、 受 試 者 參 與 校 外 音 樂 學 習 的 現 況 、 種 類 、 時 間 、 參 加 動 機 、 感 覺 、 目 的 … … 等 項 ( 見 附 錄 一 ) 。

另 外 , 根 據 圖 3-1 研 究 架 構 圖 與 研 究 假 設 , 研 究 者 對 本 問 卷 收 集 之 資 料 進 行 描 述 統 計 , 並 與 下 列 兩 問 卷 所 調 查 之 結 果 進 行 變 異 數 分 析 、 相 關 分

另 外 , 根 據 圖 3-1 研 究 架 構 圖 與 研 究 假 設 , 研 究 者 對 本 問 卷 收 集 之 資 料 進 行 描 述 統 計 , 並 與 下 列 兩 問 卷 所 調 查 之 結 果 進 行 變 異 數 分 析 、 相 關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