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七節 校外音樂才藝學習、父母管教態度與自我概念之迴歸分析
在 前 節 分 析 過 受 試 學 童 之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差 異 與 自 我 概 念 差 異 及 相 關 之 後 , 為 探 討 影 響 自 我 概 念 的 因 素 , 本 節 將 針 對 學 童 之 自 我 概 念 , 另 加 以 學 童 之 性 別 、 年 級 、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及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背 景 為 自 變 項 進 行 迴 歸 分 析 , 分 析 各 變 項 的 對 自 我 概 念 的 預 測 力 為 何 。
在 以 下 統 計 分 析 中 , 由 於 性 別 變 項 及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背 景 變 項 均 為 名 義 變 項 , 年 級 變 項 則 為 次 序 變 項 , 因 此 在 進 行 迴 歸 分 析 時 研 究 者 將 此 三 個 自 變 項 分 別 轉 換 成 虛 擬 變 項 。 在 性 別 變 項 中 以 女 性 為 對 照 組 ; 在 年 級 變 項 中 , 以 六 年 級 為 對 照 組 ; 而 在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背 景 變 項 中 , 則 以 「 正 參 加 音 樂 才 藝 組 」 及 「 曾 參 加 音 樂 才 藝 組 」 對 照 「 未 參 加 音 樂 才 藝 組 」。
在 自 變 項 選 入 時 , 研 究 者 利 用 強 迫 進 入 法 將 性 別 、 年 級 、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背 景 及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五 個 分 量 共 八 個 變 項 全 數 投 入 進 行 迴 歸 預 測 。 如 表 4-20 所 示,迴 歸 分 析 所 得 的 F 檢 定 值 為 6.636,顯 著 性 為 .000,p< .01,
顯 示 多 元 迴 歸 分 析 達 顯 著 , 且 其 決 定 係 數 R 平 方 為 .110, 亦 即 根 據 性 別 、 年 級 、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及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五 分 量 等 預 測 變 數 可 以 解 釋 自 我 概 念
管 教 原 則 」、「 懲 罰 」、「 關 懷 回 應 」 等 四 個 分 量 對 「 自 我 概 念 」 表 現 之 迴 歸
變 項;以 自 我 概 念 總 分 為 依 變 項 之 迴 歸 分 析 當 中,決 定 係 數 R 平 方 為 .110,
亦 即 根 據 性 別 、 年 級 、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及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五 分 量 等 預 測 變 數 可 以 解 釋 自 我 概 念 總 變 異 量 的 11.0%, 整 體 的 總 解 釋 力 不 高 。 且 研 究 者 發 現 男 性 學 童 在 「 自 我 概 念 」 之 得 分 顯 著 高 於 女 性 學 童 。 另 外 , 在 「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 之 「 監 督 」 及 「 關 懷 回 應 」 分 量 得 分 較 高 , 或 在 「 缺 乏 管 教 原 則 」 及 「 懲 罰 」 分 量 得 分 較 低 之 學 童 , 其 自 我 概 念 得 分 顯 著 較 高 。
根 據 本 節 迴 歸 統 計 分 析 , 証 諸 先 前 文 獻 探 討 中 所 得 之 學 理 與 實 徵 研 究 結 果 , 研 究 者 做 出 以 下 數 項 主 要 研 究 發 現 :
1、 關 於 兒 童 學 習 音 樂 才 藝 之 行 為 與 兒 童 自 我 概 念 發 展 間 的 關 係 。 李 翠 玲
( 2001) 指 出 由 於 音 樂 班 學 生 較 異 於 學 校 中 其 他 一 般 學 生 , 在 拓 展 人 際 關 係 方 面 反 而 會 遇 上 困 難 。 李 雙 ( 2005) 論 及 在 兒 童 學 習 才 藝 時 , 若 父 母 急 於 驗 收 學 習 成 效 或 過 分 嚴 格 管 教 , 反 而 會 讓 孩 子 感 到 學 習 壓 力 而 喪 失 學 習 興 趣 , 甚 或 因 此 感 到 倦 怠 和 挫 折 。 張 大 勝 等 人 ( 1996) 指 出 學 校 音 樂 班 的 教 學 型 態 太 強 調 個 別 演 練 與 獨 立 練 習 , 缺 乏 在 團 體 中 與 人 合 作 的 社 交 技 巧 , 若 未 能 適 時 加 以 輔 導 , 學 童 之 人 際 關 係 、 合 作 態 度 和 服 務 精 神 均 難 以 發 展 , 甚 至 成 為 不 受 歡 迎 的 人 。 葉 雅 馨 ( 1989) 以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為 對 象 的 實 徵 研 究 中 發 現 未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補 習 者 的 自 我 概 念 反 而 優 於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補 習 者 。
以 上 之 學 理 主 張 或 實 徵 研 究 結 果 說 明 : 若 學 童 是 在 非 自 願 的 情 境 中 被 強 迫 學 習 音 樂 才 藝 , 甚 至 因 此 被 貼 上 「 高 貴 、 特 異 」 的 標 籤 , 將 不 利 於 學 童 人 際 關 係 與 自 我 概 念 的 發 展 。
研 究 者 在 本 章 變 異 數 分 析 中 發 現 , 不 同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背 景 學 童 之 自 我 概 念 並 無 明 顯 差 異 ; 在 相 關 分 析 中 也 顯 現 出 兩 者 並 無 顯 著 相 關 性 ; 而 在 迴 歸 統 計 分 析 中 亦 發 現 , 以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背 景 為 自 變 項 並 無 法 有 效 預 測 學 童 自 我 概 念 的 變 化 。 根 據 此 二 項 研 究 結 果 , 研 究 者 認 為 學 童 學 習 音 樂 才 藝 與 否 , 與 其 自 我 概 念 之 發 展 並 無 直 接 關 係 。
2、 本 研 究 中 學 童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之 背 景 與 其 自 我 概 念 間 並 未 發 現 明 顯 的 關 連 , 不 同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背 景 之 兒 童 自 我 概 念 方 面 並 無 明 顯 差
教 態 度 中 「 監 督 」、「 關 懷 回 應 」、「 缺 乏 管 教 原 則 」 及 「 懲 罰 」 等 四 分 量 可 以 有 效 預 測 學 童 之 自 我 概 念 。 因 此 , 研 究 者 認 為 「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 同 時 與
「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背 景 」 及 「 自 我 概 念 」 二 者 同 時 具 有 高 度 相 關 。
本 研 究 主 要 目 的 在 了 解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接 受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之 情 形 , 及 其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與 自 我 概 念 之 差 異 與 相 關 。 研 究 以 花 東 地 區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為 研 究 對 象,使 用「 國 小 學 童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基 本 資 料 」、「 國 小 學 童 自 我 概 念 量 表 」 、 「 國 小 學 童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量 表 」 三 項 問 卷 為 研 究 工 具 進 行 資 料 蒐 集 , 並 對 問 卷 所 得 資 料 進 行 描 述 性 統 計 、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多 元 迴 歸 分 析 等 統 計 方 法 加 以 分 析。本 章 歸 納 本 研 究 之 主 要 研 究 發 現,
並 進 一 步 提 出 本 研 究 之 結 論 與 建 議 。
第一節 結論
本 研 究 主 要 採 以 量 的 研 究 , 運 用 問 卷 調 查 法 , 以 期 得 知 花 東 地 區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情 形,及 受 試 學 童 其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與 兒 童 自 我 概 念 上 的 關 係。
玆 綜 合 第 四 章 的 的 研 究 結 果 , 歸 納 獲 得 以 下 幾 項 發 現 :
壹、學童校外音樂才藝學習現況
根 據 研 究 假 設 一,本 研 究 利 用「 國 小 學 童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基 本 資 料 」 問 卷 , 調 查 花 東 地 區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現 況 , 依 據 第 四 章 研 究 結 果 本 研 究 獲 致 以 下 結 論 :
一、校外音樂才藝學習情形接近四成四,且學童學習之起點年齡 在十歲以前
本 研 究 發 現,在 受 試 學 童 當 中,擁 有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之 學 童( 包 括 正 在 參 加 或 曾 經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者 )占 全 體 之 43.7﹪,將 近 一 半 。 而 若 以 受 試 學 童 之 性 別 再 做 區 分 進 行 討 論 可 以 發 現 , 國 小 女 性 學 童 擁 有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者 較 國 小 男 性 學 童 更 普 遍 。 易 言 之 ,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在 現 今 社 會 中 已 甚 為 普 遍 , 且 女 性 學 童 學 習 的 比 率 相 較 於 男 性 亦 較 高 。 因 此 , 就 性 別 而 言 , 學 童 在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取 得 有 機 會 不 平 等 的 現 象 。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在 陶 冶 性 情 、 提 高 生 活 品 味 方 面 、 培 養 氣 質 是 值 得 肯 定 的 , 然 而 在 學 習 上 , 家 長 與 子 女 是 否 受 到 性 別 刻 板 印 象 影 響 , 因 此 多 鼓 勵 女 生 學 習
就 學 習 音 樂 才 藝 之 起 點 年 齡 而 言 , 學 童 學 習 音 樂 才 藝 的 年 齡 超 過 一 半 是 在 十 歲 以 前 。 顯 示 家 長 或 子 女 可 能 仍 受 到 「 別 讓 孩 子 輸 在 起 跑 點 上 」 之 觀 念 的 影 響 , 為 免 落 於 人 後 , 競 相 讓 學 童 及 早 接 觸 音 樂 才 藝 。
二、學童對音樂才藝學習選擇權的自主性高
根 據 本 研 究 發 現 , 有 超 過 半 數 以 上 之 受 試 兒 童 表 示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並 非 父 母 要 求 其 參 加 , 而 是 自 己 想 要 參 加 的 。 然 而 , 袁 一 如 於 2003的 調 查 研 究 中 發 現 , 學 童 學 習 才 藝 , 父 母 是 重 要 的 決 定 者 , 由 孩 子 自 己 做 決 定 僅 佔 8.04%。顯 見 隨 著 年 代 的 變 遷,學 童 在 進 行 才 藝 選 擇 決 定 權 上 有 愈 來 愈 多 的 自 主 權 。
且 研 究 中 亦 發 現 , 有 將 近 四 分 之 三 之 受 試 兒 童 表 示 樂 於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 以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原 因 與 感 覺 交 叉 進 行 比 較 的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其 中 參 加 原 因 來 自 自 己 者 多 數 感 到 快 樂 , 在 118位 學 童 當 中 , 有 99 人 覺 得 快 樂,佔 了 83.9%;而 感 到 不 快 樂 的 18位 學 童 中,有 12位 是 由 於 父 母 之 要 求 而 參 加 的 , 顯 見 學 童 參 加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原 因 與 感 覺 有 所 相 關 聯 。 三、學童在學習目的上以培養自身能力為首要
就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的 動 機 而 言 , 比 例 最 高 的 是 「 多 學 一 種 才 能 」 , 佔 全 體 受 試 者 ( 不 論 是 否 擁 有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 的 86.8﹪ ; 而 回 答「 讓 別 人 羨 慕 」者 最 少,僅 有 45位( 9.1﹪ ),顯 見 學 童 在 學 習 目 的 上 都 有 正 確 的 觀 念 , 能 夠 以 培 養 自 身 能 力 為 首 要 , 而 不 以 與 他 人 競 爭 、 比 較 為 目 的 。
此 外,在 林 林 總 總 的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項 目 中,研 究 者 發 現 以 215位 擁 有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學 童 而 言 , 參 加 過 學 習 時 間 最 長 的 音 樂 才 藝 課 程 項 目 , 以 「 鋼 琴 」 此 項 所 佔 比 例 最 多 , 遠 遠 高 過 於 其 他 的 音 樂 學 習 項 目 。
等分量之得分較高
根 據 本 研 究 發 現,「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背 景 」與「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整 體 層 面 間 差 異 程 度 達 顯 著 水 準 , 即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在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背 景 與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兩 變 項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 易 言 之 , 擁 有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之 學 童
( 包 括 曾 經 參 加 過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者 與 現 正 參 加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者 ) 其 父 母 之 管 教 態 度 較 積 極 正 面 。
在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對 父 母 管 教 態 度 五 分 量 之 表 現 中 , 有 顯 著 差 異 者 為 「 監 督 」、「 缺 乏 管 教 」、「 關 懷 回 應 」 及 「 成 就 期 望 」 等 。
就「 監 督 」分 量 而 言,「 曾 參 加 組 」與「 正 在 參 加 組 」之 得 分 高 於「 未 參 加 組 」。
就 「 缺 乏 管 教 原 則 」 分 量 而 言 ,「 正 在 參 加 組 」 得 分 低 於 「 曾 參 加 組 」 與 「 未 參 加 組 」。
就「 關 懷 回 應 」分 量 而 言,「 曾 參 加 組 」與「 正 在 參 加 組 」得 分 高 於「 未 參 加 組 」。
就「 成 就 期 望 」分 量 而 言,「 曾 參 加 組 」與「 正 在 參 加 組 」得 分 高 於「 未 參 加 組 」。
根 據 以 上 研 究 結 論 可 知 , 有 參 加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與 沒 有 參 加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者 的 父 母 在 管 教 態 度 上 是 不 一 樣 的 。 有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經 驗 者 的 父 母 在 管 教 上 較 為 正 向 積 極 , 對 子 女 日 常 生 活 作 息 、 活 動 都 能 給 予 較 多 的 關 注 , 也 較 能 以 鼓 勵 的 方 式 對 待 子 女 , 並 對 其 子 女 日 後 的 成 就 賦 予 較 高 的 期 望 。
參、學童自我概念不因有無參與音樂才藝學習而有所差異
本 研 究 將 自 我 概 念 區 分 為 「 自 我 能 力 滿 意 度 」、「 自 我 表 現 」、「 自 我 親 和 力 」 等 三 個 分 量 因 素 。 由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與 自 我 概 念 的 變 異 數 分 析 可 以 得 知 , 整 體 而 言 , 國 小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學 童 與 自 我 概 念 不 論 是 在 整 體 層 面 或 在 其 下「 自 我 能 力 滿 意 度 」、「 自 我 表 現 」、「 自 我 親 和 力 」等 三 個 分 量 因 素 中 , 各 背 景 分 組 間 學 童 之 表 現 皆 無 顯 著 差 異 。
結 論 第 一 部 分 「 受 試 學 童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情 形 」 中 發 現 , 參 加 音 樂 才 藝 感 到 不 快 樂 的 18 位 學 童 中 , 有 12 位 是 由 於 父 母 之 要 求 而 參 加 的 , 顯 見 若 學 童 參 與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是 被 父 母 逼 迫 的 , 則 可 能 對 其 自 我 概 念 發 展 產
結 論 第 一 部 分 「 受 試 學 童 參 加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情 形 」 中 發 現 , 參 加 音 樂 才 藝 感 到 不 快 樂 的 18 位 學 童 中 , 有 12 位 是 由 於 父 母 之 要 求 而 參 加 的 , 顯 見 若 學 童 參 與 校 外 音 樂 才 藝 學 習 是 被 父 母 逼 迫 的 , 則 可 能 對 其 自 我 概 念 發 展 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