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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依據本研究的發現與結論,以及問卷調查的統計資料與訪談內容,

針對家長、學校及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提出以下建議,希冀各方面的努力 能讓此一具高滿意度的計畫,能夠提供更完善的服務,以滿足弱勢學童 的需求。本節也將提出研究的限制與未來可再深入探討研究方向之建議。

一、 對家長的建議

根據本研究的發現與訪談結果,針對家長提出以下建議:

(一) 夜光天使點燈計畫是暫時性的替代,而非取代家庭教育 功能

沒有問題的學童,而是家庭的問題,家庭功能的失調與不彰,使得 學校教育的功能大打折扣。夜光天使點燈計畫在彌補家庭功能的不足,

學童在校接受正規的學校教育,然而課後的時間,缺乏家庭親長的照護 與指導,以致於行為及品格未受到父母的教誨與指導而日漸偏差,甚至

留連在外,而感染惡習。夜光天使點燈計畫就是為這些弱勢學童而設,

預防因家庭功能失調所衍伸的問題。家庭功能雖然可暫時性的替代或彌 補,然而父母所扮演的角色與典範,卻是無人能取代。因此家長不可過 度依賴政府補償教育的政策,畢竟孩子成長的過程中,他所學習與模仿 的對象,是來自原始家庭的型塑與父母所給予的典範。

(二) 親子關係是需要時間來粹練

能互動且良好的親子關係,是孩子成長學習過程中的一帖良劑;然 而要能建構家庭親子良好互動關係的祕方,別無他法,只有「時間」。以 現在社會經濟的結構而言,許多家長忙於家庭生計,甚至因為婚姻破裂 的關係,使得親子相聚的時間日漸減少。有些是明明在家,但是因為資 訊器材的日新月異,或者是電視節目的影響,夜晚的相聚時間,卻是沒 有任何語言的互動,有的連眼神之交會亦無,這不免令人擔憂。

學校教育有師長的教導與照護,然而家庭導師就非父母莫屬,親子 關係並非建立在物質的滿足而已,他是需要心靈的對談與愛的關懷。孩 子課後的時間,尤其是晚飯到就寢前的這段時間,父母是需要用心經營 與孩子的互動,尤其國小階段的孩子,是需要家中親長來了解白天的學 習狀況、人際關係的同儕互動等,這些都是夜間親子良好互動的最佳題 材,也是了解孩子成長的點點滴滴。父母必須適時給予指導、關懷其遇 到的挫折,分享孩子的喜、怒、哀、樂,扮演孩子成長的心靈夥伴。所 以夜光天使點燈計畫第四點第(四)項也說明:「學童原有之課後生活作 息較進入夜光天使點燈專班尤為適宜者,請勿將其納入本專班」。因此,

建議家長真的應該多花點時間,好好構思夜間親子相聚時間的活動內 涵,以時間慢慢的累積良好的親子關係,建構孩子優質的人格特質。

(三) 擔任夜光天使點燈班志工,更貼近孩子的心

夜光天使點燈計畫第十點實施原則第(三)項第3 款第 2 目說明:「請 家長於同意書內簽署同意配合下列事項:每期到校擔任志工至少 1 次」。

夜光天使點燈班是協助夜間家中無人照護的學童,計畫的精神是希望建 構一個夜間關懷的環境氛圍,當然也希望受照護的家長能夠撥出 1 個夜 晚的時間擔任志工,進到點燈班了解孩子受照護的情形,也能照護其他 的學童。然而這樣的構想,卻沒能真正的落實在現場,根據前述的統計 資料,擔任 1 次志工的家長只有 9%,可見得大多數的家長未能到校協 助。家長或許因為真的忙碌而無法照護孩子,而必須讓孩子參與夜光天 使點燈班,但是父母的關懷與愛的心,並不能因為無法照護而消失。適 時且撥出部分較少的時間,以近乎輪值的方式,參與孩子受照護的活動,

靠近孩子的身影,進而貼近孩的心,孩子才不會因父母無法照護而感受 不到父母的愛。因此對於夜光天使點燈計畫家長擔任 1 次志工的服務,

家長應抱持回饋與陪伴的心情熱情參與。

(四) 完整的家庭是孩子人格培育的堡壘

父母親與家中親長,是學童成長過程中最親密的人,也是在人格養 成與人生正確價值觀建構的一盞明燈,有父母的協助與引導,孩子才能 培養出良好的品格與操守。尤其國小階段的學童,正是學習能力最旺盛 的一個黃金時期,如果父母親能在這個階段,陪伴其成長、學習,養成 其獨立、具判斷力的人格特質,將來的階段,必定能事半功倍。

或許父母雙方因為感情問題及家庭生計因素,讓孩子的童年生活在 單親或隔代教養的家庭結構,但是父母的愛卻不能因為家庭結構的不完 整,而有所折扣。在愛與關懷的環境氛圍中成長的孩子,才懂得去關懷 與愛他人;懂得愛與關懷的人,才能熱愛生命、追求理想;有了愛與關 懷,其品格必能良善。因此,不完整的家庭結構,更應該塑造愛與關懷

的氛圍,成為孩子人格養成與品格教育的堅固堡壘。

(五) 用愛灌溉,用心等待

農夫一年辛勤的努力,歷經春耕、夏耘,方能秋收、冬藏,過一個 溫暖而富足的收穫喜悅,對於孩子的成長亦如此。孩子必須由父母用愛 與榜樣去指導,讓他學會思考與判斷、讓他學會負責與獨立,讓他學會 自主與感恩,且人生要學習的課程太多,父母除了細心、耐心的引導孩 子學習,別無他法。孩子人格與品格的成就,非一蹴可及,切不可揠苗 助長,更不應抱持高於孩子能力所及之標準,尊重每個孩子的個別差異,

用愛去加持,用心去等待,孩子必能發芽、成長與茁壯。

二、 對學校的建議

根據本研究的發現與訪談結果,針對辦理學校提出以下建議:

(一) 妥善規劃人力資源

經訪談的結果,辦理學校的承辦人員普遍的感覺是承辦此業務,時 間與體力超乎其所負荷,完全是以教育的良知良能,默默的付出與貢獻。

由此可見,學校對於此業務人力資源的調度上,有改善的空間。以統計 資料顯示,辦理學校規模以小校居多,若是採取職務本位的思維模式,

業務必定集中於某承辦人員的身上,這對單一個人的確造成很大的負 荷。加上夜光天使點燈計畫,課程活動的進行一直延續到晚上,而校方 行政人員的留守與陪伴,勢必要有人為之,因此這項工作就必須透過學 校行政的協調,以輪值的方式來降低業務承辦人過長工時的負荷。

規模 12 班以下的小校,行政人力資源本就較為薄弱,因此必須透過 處組的整合,將有限人力進行有效的運用,彼此分擔課程活動進行的協 助角色,讓三天的夜光天使活動,能藉由輪值的方式,減輕承辦人員孤

獨無依的工時負荷。

(二) 妥善規劃課程,務求課程多元與學童有效的學習

夜光天使點燈計畫界定為課後照護的延伸,然而並不是兩個半小時 到三個小時的安親服務,學童來自家庭功能不彰或是弱勢的家庭,家庭 親長無法給予教導的提供,甚至是負擔起教養的責任,因此在照護的過 程中,不是消極的安親,而是有更積極面的課程規劃與教學模組。另外 夜光天使點燈班也不是純粹的進行家庭作業的指導,更不是白天領域課 程的延伸或補強。畢竟學童來自於功能不健全的家庭,課程的規劃應該 更著眼於替代家庭教育的功能。就教育社會學角度而言,我們應該要積 極的避免學童因家庭功能的失調所引發的複製現象,因此建議課程的規 劃應朝向人格與品格的培育,也應適時的加入家庭教育的元素,讓孩子 具備健全的家庭教育概念,從而能夠影響自身的家庭,進而能夠避免複 製結構不完整的原生家庭。因此在課程規劃上必須能夠更多元、更實用,

建構正確的家庭價值觀。

(三) 運用社區資源落實課程活動前後的安全照護

夜光天使點燈班活動的時間橫跨晚餐前後,台灣季節因四季不同,

日落的時間差距也極大。日落後,小學校園戶外環境夜間照明普遍不足,

因此戶外環境安全問題,也是家長之疑慮。再者,活動結束的時間,依 計畫之規範,不得踰越晚間 8 點,學童的接送需仰賴家長的負責,然而 有些家長對於學童接送有所疏忽,因此責任就落在校方身上。此時若能 有效運用社區發展協會及村里辦公室的資源,讓社區守望相助隊的人力 能夠延伸至校園,必能夠讓安全照護多些保障,也能減輕學校行政人員 與任課教師的心理負擔。

(四) 暢通親師溝通管道

夜光天使點燈計畫也是學童在校學習活動的延續,已是學校課程的 一環,因此如何讓家長知道學生學習活動的情形,以及了解學校的用心 與付出,親師溝通的管道就必須建構而起。

學童白天的學習活動有家庭聯絡簿的機制,搭起親師溝通的橋樑,

而在本研究調查的階段中,發覺有辦理學校設計夜光天使點燈班專用的 家庭聯絡簿,而難可貴的是藉由辦理學校彼此觀摩仿效他校優質之做 法,與樂於分享的教育氛圍,普遍仿效成為親師溝通的書面管道。也有 學校建置夜光天使點燈班的部落格,讓家長能得到學童學習活動訊息。

本研究也建議,親師溝通的管道決不只一種,即時而有效的訊息傳遞以 及學童家長反應問題的解決與得到答覆,是學校行政人員與任課教師必 須合作達到的目標。

(五) 聘請師資,應注意師資良莠

民間某基金會長期關注於孩子的受教權益,也曾經揭發屏東縣某校 辦理夜光天使點燈班的任課教師,曾經觸犯性平事件而遭他校解聘,因 而召開記者會揭發校方對於本計畫師資聘任審核的怠忽,足為辦理學校 引為警惕。

在夜光天使點燈計畫第十點第(四)項人力條件中明訂:「本計畫所 聘講師、臨時人力及志工等相關人力均不得為全國不適任教師查詢系統

在夜光天使點燈計畫第十點第(四)項人力條件中明訂:「本計畫所 聘講師、臨時人力及志工等相關人力均不得為全國不適任教師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