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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之學童家長基本資料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參與之學童家長基本資料分析

本節主要是就回收之有效問卷的基本資料進行分析,藉由問卷填答 的結果以了解學校的背景,以及家長背景變項。其中包含學校承辦人員 所填的資料,也就是 40 所辦理單位中學校的規模、所在區域、辦理過的 期數、參加人數規模、辦理模式及師資等基本資料。

另外家長的背景資料包含家長身分、年齡、性別、職業、學歷、家 庭月收入、學童就讀年級、學童參與夜光天使的時間:是否參加開班說 明會、是否參加親職教育、是否參加 1 次以上的志工等背景資料。

一、 辦理據點學校背景資料分析

本研究係針對屏東縣102 年度第 1 期(102 年 3 月~6 月)辦理夜光 天使點燈計畫之學校及參與學童家長進行普查,目前屏東縣辦理之據點 共有 40 校,故將各辦理據點學校背景資料分述如下。

(一) 據點規模

依表 4-1 顯示,目前辦理之學校以 6 班學校居多,有 21 所,占辦理 校數 52.5%,約一半之強;其次為 7~12 班規模,占 22.5%,兩者合計 為 75%。故此,辦理夜光天使點燈計畫之學校以 12 班以下規模之學校 居多,占了七成五之多。

4-1

不同「據點規模」學校次數、百分比分配表(N=40)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6 班以下 21 52.5 52.5 52.5 7~12 班 9 22.5 22.5 75.0 13~24 班 5 12.5 12.5 87.5 25~36 班 3 7.5 7.5 95.0 37 班以上 2 5.0 5.0 100.0

總和 40 100.0 100.0

(二) 據點區域

依表 4-2 顯示,目前辦理之學校區域以鄉鎮學校居多,有 25 所,占 辦理校數 62.5%,為一半之強;其次為原住民地區學校,9 所,占 22.5

%,兩者合計為 85%。故此,辦理夜光天使點燈計畫之學校以鄉鎮及原 住民學校居多,占了八成五之多。

表 4-2

不同「據點區域」學校次數、百分比分配表(N=40)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屏東市 4 10.0 10.0 10.0

鄉鎮 25 62.5 62.5 72.5

原住民區域 9 22.5 22.5 95.0

離島 2 5.0 5.0 100.0

總和 40 100.0 100.0

(三) 據點辦理期數

依表 4-3 顯示,目前辦理之學校辦理之期數以 4 期居多,亦即已有 辦理 2 年以上之經驗,有 18 所,占辦理校數 45%,近乎一半;其次為 辦理 5 期以上,有 11 所,占 27.5%,兩者合計為 72.5%。故此,辦理夜 光天使點燈計畫之學校以辦理兩年以上經驗之學校居多,占了近七成五 之多。

另外辦理1 期之學校為 0 所,代表今年度並無新申辦之學校,經訪 談本年度輔導小組審查委員得知,本年度申辦學校 40 所,全部核定。

AYI 輔導校長表示

「教育部對於屏東縣還是厚愛,主要是本縣計畫初審相當詳細,計 畫內容也充實,因此才會百分之百,至於沒有新申辦學校,可能是因為 是學年度中之緣故」。(AYI-102-03-26)

表 4-3

不同「據點辦理期數」學校次數、百分比分配表(N=40)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1 期 0 0 0 0

2 期 1 2.5 2.5 2.5

3 期 10 25.0 25.0 27.5

4 期 18 45.0 45.0 72.5

5 期 11 27.5 27.5 100.0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總和 40 100.0 100.0

(四) 據點參與學童規模

本期夜光天使依教育部補助經費之額度,分為10 人、15 人及 18 人,

由各校依招收學童數,分此三模組申辦。依表 4-4 顯示,目前辦理之學 校辦理人數規模以 15 人模組居多,有 17 所,占辦理校數 42.5%,近乎 一半;其次為 18 人模組,有 15 所,占 37.5%,兩者合計為 80%。故此,

辦理夜光天使點燈計畫以辦理 15 人模組與 18 人模組之學校居多,占了 八成之多。

表 4-4

不同「據點辦理規模」學校次數、百分比分配表(N=40)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10 人 8 20.0 20.0 20.0

15 人 17 42.5 42.5 62.5

18 人 15 37.5 37.5 100.0

總和 40 100.0 100.0

(五) 辦理模式

本期夜光天使依教育部補助計畫之規定,必須以學校為申請單位,

計畫開辦之初,原同意民間團體申辦,然目前只同意學校申辦。但仍有 學校與民間團體合作,由學校申辦,但民間團體協助計畫之推動。因此 本問卷仍將辦理模式設為背景變項之一。依表 4-5 顯示,目前辦理之模 式仍以學校自辦者居多,占了 72.5%,但是仍有 11 所學校是與民間團體 進行合作。輔導小組成員 ALI 校長形容

「有些學校從開辦之初即是由民間團體申辦且進駐到該校,去年 前,教育部更改由學校為申辦主體,但是原本民間進駐協助的學校,仍 是找舊有之辦理團體,予以協助課程活動之推動,甚至是師資也委由民

間團體尋覓擔任」。(ALI-102-05-11)

表 4-5

不同「辦理模式」學校次數、百分比分配表(N=40)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自辦 29 72.5 72.5 72.5

與團體合作 11 27.5 27.5 100.0

總和 40 100.0 100.0

(六)

師資

依表 4-6 顯示,目前辦理學校師資來源有三類別,其中由校內教師 與外聘師資擔任課程活動指導教師各有 19 所,各占 47.5%,兩者皆有 之只有 2 所,只占 5%。

表 4-6

不同「師資來源」學校次數、百分比分配表(N=40)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內聘 19 47.5 47.5 47.5

外聘 19 47.5 47.5 95.0

內外聘皆有 2 5.0 5.0 100.0

總和 40 100.0 100.0

二、 參與學童家長學校背景資料

本研究係以屏東縣參與夜光天使點燈專案之學童家長做為調查對 象,茲將參與學童家長所在之學校背景分析描述如下:

(一) 據點規模

依表 4-7 顯示,回收的有效問卷共 512 份,其中 6 班以下規模學校 家長填答人數有 266 人,占全體受試者 52%居首;其次為 7~12 班規模 學校家長填答人數有 127 人,占全體受試者 24.8%;二者合計為 393 人,

共占 76.8%,約占全體受試者四分之三強,這數據與辦理夜光天使點燈 計畫學校集中在 12 班規模之 75%比例相符應。

表 4-7

不同「據點規模」家長次數、百分比分配表(N=512)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6 班以下 266 52.0 52.0 52.0 7~12 班 127 24.8 24.8 76.8 13~24 班 61 11.9 11.9 88.7 25~36 班 39 7.6 7.6 96.3 37 班以上 19 3.7 3.7 100.0

總和 512 100.0 100.0

(二) 據點區域

依表 4-8 顯示,回收的有效問卷共 512 份,其中以鄉鎮學校家長填 答人數有 316 人,占全體受試者 61.7%居首;其次為原住民地區學校家 長填答人數有 118 人,占全體受試者 23%;二者合計為 434 人,共占 84.7

%,近全體受試者的八成五。這數據與辦理夜光天使點燈計畫學校集中 在鄉鎮與原住民地區之 85%比例相距不遠。

表 4-8

不同「據點區域」家長次數、百分比分配表(N=512)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屏東市 44 8.6 8.6 8.6

鄉鎮 316 61.7 61.7 70.3

原住民區域 118 23.0 23.0 93.4

離島 34 6.6 6.6 100.0

總和 512 100.0 100.0

(三) 據點辦理期數

依表 4-9 顯示,辦理 1 期之資料數據為 0,因此目前辦理之據點皆

為續辦學校,並無初辦學校。另回收的有效問卷共 512 份,其中以辦理 4 期學校家長填答人數有 228 人,占全體受試者 44.5%居首;其次為辦 理 3 期學校家長填答人數有 139 人,已逾全體受試者七成。這數據與辦 理夜光天使點燈計畫學校 3 期與 4 期經驗的數字 28 所,占據點學校數的 七成比例相符應。

表 4-9

不同「據點辦理期數」家長次數、百分比分配表(N=512)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2 期 9 1.8 1.8 1.8

3 期 139 27.1 27.1 28.9

4 期 228 44.5 44.5 73.4

5 期 136 26.6 26.6 100.0

總和 512 100.0 100.0

(四) 據點參與學童規模

依表 4-10 顯示,回收的有效問卷共 512 份,其中開班人數規模 18 人模組學校家長填答人數有 236 人,占全體受試者 46.1%居首;其次為 開班人數規模 18 人模組學校家長填答人數有 208 人,占全體受試者 40.6

%;二者合計為 444 人,共占 86.7%,已逾全體受試者八成五,這數據 與辦理夜光天使點燈計畫學校集中在15 人與 18 人模組之 80%比例相距 不大。

表 4-10

不同「據點參與人數」家長次數百分、比分配表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10 人 68 13.3 13.3 13.3

15 人 208 40.6 40.6 53.9 18 人 236 46.1 46.1 100.0

總和 512 100.0 100.0

(五) 辦理模式

依表 4-11 顯示,回收的有效問卷共 512 份,其中自辦學校家長家長 填答人數有 377 人,占全體受試者 73.6%居首;另者為與民間團體合辦 之學校家長填答人數有 135 人,占全體受試者 26.4%;這數據與辦理夜 光天使點燈計畫為辦與民間團體合作之學校比率相當。

表 4-11

不同「據點辦理模式」家長次數、百分比分配表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自辦 377 73.6 73.6 73.6

與團體合作 135 26.4 26.4 100.0

總和 512 100.0 100.0

(六) 師資來源

依表 4-12 顯示,回收的有效問卷共 512 份,其中師資來源為學校內 聘教師擔任之學校家長填答人數有 248 人,占全體受試者 48.4%居首;

其次為外聘教師擔任的學校家長填答人數有 241 人,占全體受試者 47.1

%;二者合計為 489 人,共占 95.5%,已逾全體受試者九成五。此數據 與辦理夜光天使點燈計畫學校師資來源集中在單一內聘與單一外聘的之 95%比例相符應。

表 4-12

不同「據點師資」家長次數、百分比分配表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內聘 248 48.4 48.4 48.4

外聘 241 47.1 47.1 95.5

內外聘皆有 23 4.5 4.5 100.0

總和 512 100.0 100.0

三、 家長背景資料

本研究係以屏東縣辦理夜光天使點燈專案之 40 個據點之參與學童 家長做為調查對象,茲將家長背景分析描述如下:

(一) 家長身分

依表 4-13 呈現,回收的有效問卷共 512 份,其中以母親身分填答問 卷者 202 人,占全部受試者 39.5%居首;其次為父親身分填答,共有 162 人,占全部受試者 31.6%;顯示仍以學童母親者填答居多。

表 4-13

不同「身分」家長次數、百分比分配表(N=512)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父親 162 31.6 31.6 31.6

母親 202 39.5 39.5 71.1

祖父母 117 22.9 22.9 93.9

其他親屬 31 6.1 6.1 100.0

總和 512 100.0 100.0

(二) 家長年齡

依表 4-14 呈現,回收的有效問卷共 512 份,其中以年齡 46 歲以上 填答問卷者 235 人,占全部受試者 45.9%居首;其次為介於 36~45 歲 填答者,共有 186 人,占全部受試者 36.3%;第三為介於 26~35 填答 者,共有 88 人,占全部受試者 17.2%。

表 4-14

不同「年齡」家長次數、百分比分配表(N=512)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25(含)歲以下 3 .6 .6 .6

26~35 歲 88 17.2 17.2 17.8 36~45 歲 186 36.3 36.3 54.1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46 歲以上 235 45.9 45.9 100.0

總和 512 100.0 100.0

(三) 家長性別

依表 4-15 呈現,回收的有效問卷共 512 份,其中以女性填答問卷者 272 人,占全部受試者 53.1%居首;餘為男性填答問卷者,共有 240 人,

占全部受試者 46.9%;顯示仍以女性填答者居多。

表 4-15

不同「性別」次數、百分比分配表(N=512)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男 240 46.9 46.9 46.9

女 272 53.1 53.1 100.0

總和 512 100.0 100.0

(四) 職業

依表 4-16 呈現,回收的有效問卷共 512 份,其中以從事工業填答問 卷者 135 人,占全部受試者 26.4%居首;其次為選填其他 120 人,占全 體受試者 23.4%居次;第三則從事農林漁牧業填答問卷者 100 人,占全 部受試者 19.5%,第四則為選填自由業 76 人,占全體受試者 14.8%。

另外檢視問卷填答選填其他職業者之補充說明,發現 120 人中有 74 人於 補助說明中加註「家管」,正好呼應本問卷調查對象以母親填答者居多之 現況。

表 4-16

不同「職業」家長次數、百分比分配表(N=512)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軍公教 15 2.9 2.9 2.9

工 135 26.4 26.4 29.3

分項內容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計百分比

商 12 2.3 2.3 31.6

農林漁牧 100 19.5 19.5 51.2 服務業 54 10.5 10.5 61.7 自由業 76 14.8 14.8 76.6

其他 120 23.4 23.4 100.0

總和 512 100.0 100.0

(五) 最高學歷

依表 4-17 呈現,回收的有效問卷共 512 份,其中以高中職學歷填答 問卷者 281 人,占全部受試者 54.9%居首,為全體受試者的一半以上;

依表 4-17 呈現,回收的有效問卷共 512 份,其中以高中職學歷填答 問卷者 281 人,占全部受試者 54.9%居首,為全體受試者的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