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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旨在探討屏東縣辦理夜光天使點燈計畫參與學童家長滿意 度,研究的對象為屏東縣 102 年度第 1 期參與夜光天使點燈班的學童家 長,經調查共有 40 所辦理學校,參與之學童共有 620 位,發出 595 份問 卷,回收問卷 535 份,回收率為 89.92%。經檢視填答未完整、題項選 填全部為同一選項列為無效問卷為 23 份,有效問卷 512 份,問卷有效率 為 95.52%。

本節主要是針對本研究的目的,經由問卷調查所得的統計資料,並 佐以訪談紀錄,經過統計及歸納獲致以下結論,分別說明如下:

一、 辦理學校與家長背景

此部分將依據辦理學校背景與家長背景分析結論,分述如下:

(一) 辦理夜光天使點燈計畫之學校集中在 12 班以下的學 校,且以鄉鎮及原住民地區居多

本研究調查發現,辦理夜光天使的學校有 75%的學校規模在 12 班 以下,且在辦理學校中鄉鎮與原住民地區共有 34 所,是全部學校的 85

%。就學校規模而言,家長的滿意度並無顯著性的差異。以區域性而言,

在師資與輔導、膳食供應,以及學童行為與情緒的改變具有顯著性的差 異。另外離島地區雖僅有兩所學校辦理,但在師資與輔導及膳食供應,

具有高滿意度,且與其他區域有顯著性的差異。

(二) 父母親仍是弱勢家庭兒童主要之照護者,且主要照護者 以女性居多

本研究要查問卷填答者,仍是以父母親居多,二者合計共有364 人

(N=512),占 71.1%。由此可見學童的主要照護者仍是以父母親為主。

另外以父、母親相較,又以母親居多,比父親填答者多將近八個百分點,

顯見母親有成為更主要之照護者,相關研究如邱乾國(2009)針對台灣 地區課後照顧之調查研究及謝金蓮(2012)雲林縣夜光天使點燈研究,

所做的問卷調查均由母親填答者居多。

(三) 夜光天使點燈計畫確實能夠照顧到經濟弱勢的家庭

以本研究之調查結果,受照護學童家庭月收入在30,000 元以下者有 446 位,占全體受試者的 87.1%,以此數據而言,家庭的年收入最高只 有 36 萬元,遠比 2012 年 11 月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國民個人年平均所 得 52 萬 5 千 213 元為低,由此可見夜光天使點燈計畫確實能照護到經濟 弱勢家庭學童。

(四) 家長對於夜光天使點燈計畫回饋不足

以夜光天使點燈計畫內容與精神來看,期盼每位受照護學童的家 長,能秉持回饋的心,每學期能夠擔任夜光天使點燈班 1 次以上的志工 服務,協助照護自己與他人的學童。但是根據調查統計的資料,夜光天 使點燈班 512 位受試者,擔任 1 次以上志工的家長只有 46 位,而未擔任 志工的家長比率高達 91%。由此統計數據可以看出,希冀受照護學童家 長擔任 1 次以上志工的訴求未能落實,也顯見家長對於夜光天使點燈班 的回饋不足。

二、 滿意度現況

家長滿意度現況分析結論,分述如下:

(一) 家長對於夜光天使點燈計畫滿意度平均值高達 3.80 以 上,五個向度高達 3.91 以上;在向度上滿意度最高為「師 資與輔導」,滿意度最低為「行為與情緒的改變」;在題項 上,滿意度最高為「教師專業服務知能」、滿意度最低為

「學童行為改變的情形」

根據統計資料分析,六個向度的滿意度平均值在 3.80 以上,除「行 為與情緒的改變」外,其餘五個向度及總體平均值都在 3.91 以上,其中 以「師資與輔導」平均值 3.98 最高。而「行為與情緒的改變」滿意度平 均值為 3.80 居末。

在題項方面,六個向度 56 個題項中,其中以「師資與輔導」向度中 第 1 題,教師專業服務知能滿意度平均值 4.09 為最高;而「行為與情緒 的改變」向度中的第 2 題,學童參加夜光天使點燈計畫後行為的改變之 滿意度平均值 3.65 為最低。

(二) 膳食供應為一大特點,滿意度接近 98%

目前政府對弱勢家庭學童所進行的各項補償教育政策,尤其針對課 後的時段,晚餐膳食的供應是夜光天使點燈計畫的一大特點。在本研究 中,也針對此特點列入調查問卷的一個向度。就統計資料而言,此向度 於調查問卷中,填寫「滿意」以上選項的比率高達 98%,為六個向度之 首,可見本計畫之晚餐的供應,解決家長的負擔,也使得夜光天使點燈 計畫有高滿意度。

(三) 家長肯定學校之用心,並期盼計畫能夠賡續

經過訪談與家長調查問卷回饋之意見,夜光天使點燈計畫獲得家長 高度的肯定與滿意,解決家長課後照護的問題,也對經濟弱勢的家庭減 輕了將學童送往民間私人設立安親班的費用,因此家長期盼這樣福利的 教育政策能夠延續下去,也希望能夠增加照護的天數與時數。

對於老師的用心設計的課程與學習活動,也有高的滿意度,在「課 程與教學」向度的平均均高達 3.94,而「師資與輔導」也高達 3.61,由 此可見,學校辦理夜光天使點燈計畫已獲得家長高滿意度的肯定。

(四) 家長對於學童參與夜光天使點燈計畫的改變有所期待

從統計資料看出,家長對於夜光天使點燈計畫滿意度最低的前10 項中,第六向度「行為與情緒的改變」中七個題項,就有六個題項名列 其中,而第 2 題更為滿意度最低的第 1 名,由此可見家長對於「行為與 情緒的改變」有更高的期待。

夜光天使點燈計畫所服務的對象,其中有兩類的目標學生,分別為 接受輔導諮商與有逃學、中輟的情形,因此這類的學生要在短時間中,

因為夜光天使點燈計畫的照護,在行為與態度上看到立即而明顯的改 善,原本就不易。加上目標學生原始的基礎點就是因為家庭功能的失調

或不彰,使得並須依附學校教育功能的取代,更顯得勢單力薄。少了家 庭教育的協助,對於行為偏差學童的矯正,要付出更多心力與時間,學 校與老師的努力,需要家長多給予一些時間的緩衝,畢竟孩子的成長是 一點一滴的累積,並非一蹴可及。

三、 滿意度差異分析

家長滿意度差異分析結論,分述如下:

(一) 辦理學校背景變項,對於夜光天使點燈計畫整體的滿意 度,並無顯著差異,但「師資與輔導」、「膳食供應」、「行 為與情緒改變」三個向度於不同的背景變項,有顯著性的 差異

以整體滿意度而言,辦理學校的背景變項,在規模、所在區域、辦 理期數、點燈班規模、辦理模式及師資來源等學校背景變項之家長,對 於夜光天使點燈計畫的整體滿意度,並無顯著性的差異。

就六個向度而言,學校所在區域於「師資與輔導」、「膳食供應」、「行 為與情緒改變」三個向度,有顯著性差異;辦理模式於「師資與輔導」

向度,有顯著性差異;師資來源於「膳食供應」向度,有顯著性差異。

(二) 辦理夜光天使點燈的學校多能持續辦理,但辦理期數的 滿意度並無顯著性差異

目前辦理夜光天使的學校至少都有辦理 1 期以上的經驗,顯而易見 的是,辦理的學校都是續辦學校。經過訪談縣市輔導小組的成員得知,

40 所續辦學校所申請之經費,也為教育部補助經費之上限。經過單因子 變異數分析,學校辦理經驗的多寡,對於家長滿意度並無顯著的差異,

但是在六大向度中平均數都高於 3.6,介於 3.61~3.96,量表總平均為

3.85,可見的滿意度趨向於很滿意及極為滿意之間。

(三) 家長因背景的不同,對夜光天使點燈計畫的滿意度有顯 著性差異

本研究家長背景變項共有11 項,分別為身分、年齡層、性別、職業、

最高學歷、家庭月收入、學童就讀年級、參與夜光天使的時間、是否參 加開班說明會、是否參加親職教育及擔任一次以上志工等背景,就統計 資料分析狀況,得到以下結論:

就整體而言,身分別、年齡層、性別、職業、學童就讀年級、學童 參與夜光天使的時間、是否參加開班說明會與親職教育講座等變項,有 顯著性的差異。

就六個向度而言:身分別在「行政支援」、「課程與教學」、「師資與 輔導」、「膳食供應」、「行為與情緒改變」等五個向度有顯著性差異;年 齡層、性別、職業、學童就讀年級、參加期數及參加親職教育講座在「安 全照護」、「行政支援」、「課程與教學」、「師資與輔導」、「膳食供應」、「行 為與情緒改變」六個向度均有顯著性差異;學歷只在「師資與輔導」向 度有顯著性差異;家庭月收入只在「行為與情緒改變」向度有顯著性差 異;參加開班說明會在「安全照護」、「行政支援」二個向度有顯著性差 異;擔任 1 次志工在「安全照護」、「行政支援」、「師資與輔導」、「行為 與情緒改變」等四個向度有顯著性差異。

五、 承辦學校深感人力之不足

夜光天使點燈計畫自2012 年始,即已規定必須以學校為申辦主體,

不再受理民間團體單位申請,因此,夜光天使的業務就必須由學校來擔 任辦理。以目前調查統計資料顯示,辦理夜光天使的學校規模以 12 班以 下學校為多,業務承辦單位為教導處,就此規模學校的行政人力原本就

少,而且也必須陪伴夜光天使點燈班直到晚間課程活動的結束,對於行 政人力較少的學校來說,如果沒有建構輪值的制度,往往是承辦主任或 組長,一人從頭包到尾,對於三天夜光天使點燈班的活動時,承辦人員 的上班時間往往超過 12 小時,對於體力與心理的負荷,不可謂之不大。

雖然夜光天使點燈班編有聘任臨時人力的費用,然而辛苦陪伴及打理各 項事務工作的學校承辦人員卻不得領取,而學校行政又不得不派位行政 人員留守據點,以便門禁的控管與夜光天使點燈班臨時的班務工作,無 怪乎訪談學校承辦人員,一致大嘆工作量之壓力與工作時間過長,也萌 生不續辦的感概,卻又不捨這些弱勢學童的課後無人照護,而勉強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