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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OLED 產業之鑽石體系分析

6.2 建議

1.企業要主動創造高級生產因素的優勢:

目前國內 OLED 產業是位於「生產因素導向」之起步階段,需要網羅大量 的高級專業化生產因素,所以本研究的建議方法為:

(1)加強自己企業內部的教育訓練投資:

國內友達與奇美各有「友達科技中心」(友達網站)畫與「TFT LCD 研 究中心」(盧諭偉,2002),來培養自主技術人才,主動因應未來企業 所需。這些計畫中都有 OLED 的規劃在內,各廠商應師法其主動做為。

(2)發展技職教育合作計畫,尋求傑出的外部人才:

主動利用產、學互惠交流的方式培育人才。比方說華映捐贈交大 4 億 元 (王昱瑋,2004),贊助交大發展成立顯示科技研究所;奇美電子 捐給成大新台幣 6 億元,協助其興建光電大樓、成立光電研發中心,

以及成立基金茲息,用以支援其他學校在光電方面的研發。此外,華 映還與大同大學長期進行建教合作;台積電與元智大學合開學程;類 似分享教育訓練相關資源的作法都是獲取未來外部人才的直接管道。

(3)培養正直與優秀全職能的企業領導人:

企業領導人的人格特性與能力對整個企業、社會所帶來的影響力是非 常大的,他的影響在於領導人的作風可以影響整個組織文化與活力;

領導人的遠見可以為企業指引出正確的方向;領導人的經營方式可以 為企業帶來不同於競爭對手的利潤與成長;領導人的一言一行可以為 企業塑造優質的企業形象與魅力風範。所以對 OLED 產業而言,慎選 培養有正直理念、經驗豐富、勇於創新挑戰、具有全職能實力的企業 領導人是相當重要的一件事。

(4)行使挖角、付費買取、與技術來源公司聯盟、交叉投資或自行發展等 的方法獲取有機材料、量產自動生產設備、策略專利等技術能力,而

且必須要比競爭對手更早建構完成,早日邁向下一個投資導向階段,

達成經濟規模與先佔優勢。

2.產、官、學、研各界合作鋪設 OLED 產業的無障礙 IP 通道:

科技產業界常因為智慧財產權的問題而遇上許多談判授權、高額權利金 與訴訟的麻煩。雖然政府在兩兆雙星計畫當中設有「影像顯示產業推動 辦公室」,負責 IP 的協調談判等事宜,但是實際發生的作用很有限,每 家廠商最後都還是必須獨立面對 IP 的種種限制問題。因此,本研究建議 政府必須積極地主動協調產、官、學界,合作建立完整、專責、有國際 經驗與效率的 IP 管理、獲取談判與布局規畫機制與團隊,在國外代表各 廠商負責與國際對手折衝,主動常態性的參加國際論壇與加入規格協調 組織,於國際中產生實質影響力;在國內幫助 OLED 產業預先進行規避風 險的動作或發展破壞性技術 (Disruptive Technologies) 以瓦解國際大 廠的專利優勢;以及當做單一窗口資料庫的功能,相信對產業早日鋪設 無障礙的 IP 競爭優勢,會有極大的幫助。

3.政府必須採取「全線到底」的產業培育政策:

以目前台灣的產業情況來看,政府獎勵、政策支援與整體社會資源配置 都傾向於明星產業群的主體製造產業 (如半導體製造產與顯示器製造產 業),對於相關與支援產業的關愛是很少的。雖然說主體製造產業的成 功,確實也是台灣經濟高度發展最堅強的支柱。但是政府的眼光必須要 有更寬廣與前瞻的策略。目前 OLED 的有機材料 (化工產業) 與生產設備 (真空機械產業等) 是國內無法完整自製而必須仰賴進口的,因此這些弱 勢的支援產業便成為 OLED 產業的瓶頸,幾乎被國外廠商或競爭者予取予 求,想要主動創造競爭優勢卻每顯礙手礙腳。因此,本研究建議政府的 政策與資源分配必須要從上到下,作全線到底的主動協助與配置,真正 幫助 OLED 整體產業鏈做全面的發展以消弭瓶頸障礙。

4.聯合競爭,攻擊日本 OLED 的市場與龍頭廠商,做世界第一:

國內的產業為了要規避風險,常常使用「當個安穩的第二名」的跟隨者 策略,這些年下來我們學習到,跟隨者的實質影響力與利潤、風險掌握 能力是很低的,因此本研究建議國內 OLED 的產業必須轉化同業競爭的形 式,整合產業的聯合力量行使「國內競合,國際競爭」的策略。所謂「競 合」,是指國內各業者不但要為各自的利基價值所在而競爭市場與利潤,

其實還可以聯合各家所有的資源,結合政府與學界的支持,共同開發高 級生產因素與關鍵的支援產業與技術,以整體集團的概念,在初期打一 場聯合作戰 (如同日本 OLED 產業的 ELDis 公司與 TFT 產業的 ALTEDEC 公 司) (工研院 IT IS 計畫,2004)。整合力量後就直接攻擊日本市場,其 所得到的周邊效益會大到難以估算,例如說,產業可以利用日本市場的 成功來對其他競爭地區進行宣傳,而且這項宣傳具有震撼與實質的說服 效力;此外,企業可以利用日本這個市場來測試最先進的規格與最新的 產品,透過激烈的競爭與挑剔的要求,將會使得新產品的成功機率大為 增高,並且可以無往不利的切入其他市場;並且可以利用這個市場,來 訓練企業的精英成員,加強人員的實戰能力與整體素質。雖然這樣的做 法會增加短期的經營成本與風險,但是對於希望培養長期持續競爭優勢 的國內 OLED 產業而言,絕對是一項重要的資源與資產。實際的作法上,

建議可以透過比較全面的方式與更多的投入,像是爭取當地市場既有的 行銷通路、生產比當地標準更高一級的產品、利用協力廠商或借助具有 影響力的指標公司去攻擊當地的龍頭企業或是指標城市、研究當地特殊 喜好,將產品修飾規格或增加新功能以切入利基市場、利用媒體廣告和 公關活動塑造企業形象、進行當地投資、併購或結盟,產生落地生根的 印象與快速反應市場的能力等等。

5.加強對自有品牌的經營,增加差異化附加價值的能力:

台灣產業對自有品牌的長期經營普遍都比較缺乏,這主要是忌憚自創品 牌的資源投入大,耗時長,而且有很高的不確定風險,以及對歐、美、

日大型企業所採取競爭迴避的戰略,避免在市場上正面交鋒的成王敗寇 廝殺,改而採取共存或甚至於依附的專業代工策略。這樣的策略固然為 我們成功培養出台積電、聯電、廣達等等的成功範例,但是長期的 OEM 策略卻也使得國內產業逐漸喪失了主動創造市場需求、新產品開發、市 場行銷與增加差異化附加價值的能力。尤其當企業達到大量量產的經濟 規模時,若無法由自有公司或集團母公司從設計、製造到包裝行銷的全 程品牌規劃來消化量產的產能時,單只仰賴外界訂單的數量支撐,那麼 產業所處的被動地位將不斷承受趨勢與景氣的考驗。而且不經過自有品 牌的磨煉洗禮,就終究難以瞭解最終客戶的脈動。所以本研究建議政府 或產業工會必須要明確立法獎勵自有品牌創立的資格條件與逐年補助的 實際獎金辦法;並且設定比市場上高一、兩級的規格條件,在 3 年的限 期年內進行公共採購;並且提供差別補助費率在各式行銷傳媒上大力推 廣,使得社會上感受生產、使用優質自有品牌的國產品為傲的風氣。如 此一來,相信在淬煉一段歲月之後,國際的競爭看板中會出現更多耀眼 的「台灣品牌之光」。

6.建立快速而有效的察覺產業趨勢變化機制:

一個好的有機組織的企業必須要比競爭對手早一步洞察產業的趨勢變 化,以及市場的脈動,如此才能夠提前預知市場需求,主動準備未來因 應對策。而且這種洞察的能力不能倚靠少數一、兩位先知的敏銳,而是 必須有一套完整的機制以及整體的方法來幫助企業篩選以及還原比對有 可能被扭曲的資訊。比如說,企業內部的市場調查部門應該常態的調查 最新冒出來的客戶群與行銷通路,找出他們為什麼會冒出來的原因,及 其背後所代表的需求潛力及趨勢,並且必須要收集競爭對手的最新資

訊,仔細研究與研判對手所掌握的競爭優勢與未來走向變化,並提供給 各部門作為進步和警惕的實質數據;客服與行銷部門必須撥出部份特別 心力與預算,努力滿足挑剔型客戶,因為它們代表的是領先的規格與標 準,不應該迴避或放棄,如此才能將企業能力進一步提升;生產部門必 須仔細統計與預測成本因素的趨勢走向,並提前作資源的最適總合配 置,不可以臨時手忙腳亂,毫無應變的章法與能力;研發部門必須和國 內最強、最先進的人力資源與技術知識組織保持密切的聯繫,並且設法 網羅人才,發展有價值的合作計畫;管理部門應該設法將非本行的一流 人才納入經營團隊中,如此才能長保企業內部有創新的觀念與作法。

7.掌握大陸市場崛起的機會,積極壯大國內 OLED 產業規模與影響力:

本研究在不涉及政治立場的前提下,僅以經貿的角度從商機論優勢建立:

(1)避免兩岸的尖銳對立,排除戰爭或更多非經濟因素的障礙。

(2)在不危及國家安全的前提下,盡最大努力早日完成兩岸直航。

(3)簽訂兩岸的自由貿易協定,讓投資與租稅有法可循,並受到保護。

(4)開放銀行赴大陸設分行,方便與保障產業的金融運作與資金回流。

(5)鼓勵台商返台上市、上櫃,並開放台商發行存託憑證 (TDR),以利產 業投資的資金取得。

(6)善用雙方優勢,產業真正落實創新研發、行銷創意、高階生產在台灣,

(6)善用雙方優勢,產業真正落實創新研發、行銷創意、高階生產在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