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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

二、 影響力投資:看不見的市場核心

G8 在報告中認為,2008 年的金融危機意味人們需要重新努力以金融體系協助 建構健全的社會,而這需要資本市場思維模式的典範轉變:在風險與報酬的思維 上,注入影響力的考量141。而社會影響力投資(social impact investments,下簡稱 為影響力投資)是,以獲得財務回饋以及對社會和環境產生可衡量之有利影響的 目的,直接或間接地投資於企業及社會部門組織142。影響力投資有可能幫助解決 一些社會最緊迫的問題,如照顧老幼、社區重建、金融包容性(financial inclusion)、 居住問題和犯罪再犯率。因此,對於如何處理棘手的社會問題,世界正面臨著一 場革命。能夠驅動這場革命的力量是「影響力投資」,它擁有巨大的潛力去解決社 會和環境問題,駕馭創業、創新、資本和市場的力量以帶來福祉、並驅動社會進 步,它帶來了市場無形的核心來指導其看不見的手。而這新方法的到來是建立在 下述這些共同的信念上:在某些情況下,投資可以比捐款更有效率的濟弱扶貧;

駕馭金融手段的社會動機有時可以更有效率地行善;而且在許多情況下,財務和 社會回報之間沒有必然的取捨143

傳統的投資光譜兩端,一端為尋求財務報酬,純商業性投資;一端尋求社會 價值,如慈善捐贈或公益資助。而影響力投資則是光譜兩端趨中的產物144。從本 質來說,是一種介於捐獻和普通投資之間的投資行為145,其在兼顧財務回報下,

將資源同時投注在對社會有益、永續經營的企業及社會部門組織上,並注重衡量

141 Impact investment: The invisible heart of markets, supra note 12 , at 1.

142 Social Impact Investment Taskforce, TASKFORCE CALLS FOR ACTION TO UNLEASH $1 TRILLION IN SOCIAL IMPACT INVESTMENT (Sep. 15, 2014), available at

http://www.socialimpactinvestment.org/reports/SIITF%20Report%20Press%20Notice%20Final.docx (last visited Jul. 16, 2017).

143 Impact investment: The invisible heart of markets, supra note 129, at 1.

144 楊家彥(2016),〈社會影響力投資──社會企業的「階段性共創夥伴」〉,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382/article/4210(最後瀏覽日:06/08/2017)。

145 鄭志凱(2013),〈今天我們談影響力,不談 ROI〉,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60/article/804(最後瀏覽日:06/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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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及追蹤成果。影響力投資與「社會責任投資」(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ment)

146不同,後者以社會責任為手段,賺錢為目的,前者卻以賺錢為手段,社會責任 為目的147。其位於一個廣泛的「影響力光譜」的核心,將一次性的慈善轉向負責 且永續的投資148,並且幫助所有組織開啟成功實現社會使命的機會。打破傳統認 為同一組織不能同時追求利潤和社會影響力的誤解:對政府部門而言,這非關於 增加或減少公共開支,而是幫助政府使用同一筆預算來做更多的事情;對社會部 門而言,除了捐贈與補貼外,將可以用新的商業模式獲取市場資金以達成其社會 使命;而在商業部門中,具有社會使命的影響力驅動的企業和「兼益公司」將可 得到長足增長,創造更為巨大的社會影響力。投資人則可能獲得更有價值的投資 機會。金融部門亦可成為促進社會福祉的強大力量以重建公眾信任。影響力投資 將擴大可衡量社會成果的活動之規模,最終將締造惠及全體的包容性經濟成長

(inclusive economic growth)149

G8 報告認為,影響力投資帶來了處理社會問題方式上的深度文化改變,世界 各國政府急需致力於發展一個能夠促進高影響力投資市場的國際框架,以對抗社 會排除與經濟疏離。政府應作為市場的架構者、參與者與管理者,架構完善的影 響力投資支持體系,祛除法規與其他障礙,以打造適合影響力投資之生態圈。而 影響力投資生態系統(見表三),如同市場的概念,由供給(影響力資本)、需求

(資助影響力驅動組織)和中介機構(協助連結供給和需求)所構成。其主要構 成元素包含150

1. 影響力導向採購者(impact-seeking purchasers):

146 「社會責任投資」係指投資過程中基於對社會及環境的考量,選擇具有永續發展前景的企業,

不僅個人可因投資報酬受惠,亦使社會、環境與經濟領域皆得受益。例如排除排除煙草、酒類、

武器的製造、經營或販賣或博奕等從事不道德業務的公司。參見潘景華(2004),〈「社會責任型

投資」(SRI)在台灣發展之芻議〉,《證券暨期貨月刊》,第 22 卷第 12 期,頁 24。

147 鄭志凱,前揭註 145。

148 影響力投資人有機會可以回收本金,循環使用。捐獻給人授人以魚的印象,影響力投資則彷彿

授人以網,使慈從給予轉變到到達成影響。參見鄭志凱,前揭註 145。

149 Impact investment: The invisible heart of markets, supra note 129, at 5.

150 Id. at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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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者包含政府、消費者、公司或基金會,為影響力驅動組織提供收益來源 以支撐投資。

2. 影響力驅動組織(impact-driven organisations):

所有具有長期使命、設定並衡量成果目標之社會部門組織或影響力驅動的企業。

3. 金融型態(forms of finance):

以不同金融工具處理不同範圍的投資需求。

4. 影響力資本的管道(channels of impact capital):

當影響力資本不直接挹注於影響力驅動組織時,連結投資人與影響力驅動組 織之渠道。

5. 影響力資本的來源(sources of impact capital): 提供投資金流之組織或個人。

表三:影響力投資生態系統

資料來源:Social Impact Investment Taskforce, Impact Investment: The Invisible Heart of Markets

50 organisations),包含了傳統非營利的社會部門組織(social sector organisations), 以及影響力驅動企業(impact-driven businesses)。影響力光譜從傳統的非營利組織 solidarity enterprises)154、合作社,以及其他限制利潤分配的組織155

151 See Profit-with-Purpose Businesses, supra note 132, at 1, 5-6.

152 「資產鎖定」(asset lock)包含兩種限制:一、在公司營運時,除為促進公司社會影響力之目

的外,公司資產不得以低於其實際價值處分。二、在清算後,清償完所有負債的公司資產,將

轉移給具有資產鎖定或類似社會影響力目的之公司。「利潤鎖定」(profit lock)則是對公司所有

人分配利潤的限制,無論是在公司營運期間或是清算時。在本文中,有時會更一般性地使用資 產鎖定,以指稱上述兩者。See Profit-with-Purpose Businesses, supra note 132, at 3.

153 「慈善組織」(charities)之用語,在我國類同於「非營利組織」。本文認為,該用語乃因 G8 報 告由英國主導,而英國的非營利組織需依法向慈善機構委員會(Charity Commission)登記為慈 善組織(charity),因此英國脈絡下之非營利組織,向來使用「慈善組織」(charities)用語。

154 法國認為,社會企業只是「社會和團結經濟」(social and solidarity economy)下的子集。事實 上,2014 年 7 月法國頒布社會和團結經濟法(Social and Solidarity Economy (SSE) law)將社會 企業名詞改稱為「具有社會效用的團結企業」(solidarity enterprise with a social utility)。立法 目的之一是建立社會和團結經濟作為創業模式。See Mystica M. Alexander, A Comparative Look at International Approaches to Social Enterprise: Public Policy, Investment Structure, and Tax incentives, 7:2WM.&MARY POL'Y REV. 1,10-11(2016).由此可以顯著的看出社會企業於歐洲,本為 社會經濟之產物,因而 G8 報告於此將社會企業與法國之團結企業並列。

155 See Profit-with-Purpose Businesses, supra note 132, at 1,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