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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舉發意願與具名檢舉的因素

第五章 深度訪談分析

第二節 影響舉發意願與具名檢舉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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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影響舉發意願與具名檢舉的因素

貪腐零容忍是否會影響檢舉意願及具名檢舉意願,在貪腐零容忍方面,也分 成三類對象去分析,包含不指涉對象、企業及政府,去探討貪腐零容忍者是否會 比較願意去舉發貪腐,或是具名舉發貪腐,以下分為舉發貪腐及具名舉發與否討 論。

一、 影響舉發意願的因素

從表 45 可以發現,不管是貪腐零容忍還是貪腐能容忍者,多數受訪者都願 意舉發貪腐事件,僅有少數的受訪者不願意舉發貪腐的事件。

表 45 受訪者的舉發意願

容忍對象 舉發意願 願意舉發 不願意舉發 總和

不指涉對象 零容忍 6 1 7

能容忍 14 2 16

企業 零容忍 4 0 4

能容忍 16 3 19

政府 零容忍 8 2 10

能容忍 12 1 13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註:深度訪談題目為:「如果您知道有人貪污,請問您會不會提出檢舉?」

對於貪腐零容忍但卻不舉發的原因,是自己也在共犯結構內、或是怕被報復。

受訪者表示,過去尋求民代幫忙時,會在事件結束後,提供些謝禮表示感謝。但 受訪者認為,民代協助人民天經地義,但要在事後收受謝禮是這一種潛規則,受 訪者雖然認為這種風氣不好,但也是自己有求於別人,所以不好舉發,就如同在 一個共犯結構內。

對不起,我是烏龜,可能不會。因為覺得可能就是事不關己吧!(AA19-AA20)

二、 影響具名檢舉的因素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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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目前整個台灣的司法環節,可能還沒辦法做到全面性的保密。(E16)

從偵查起訴到審判,我可以控制偵查階段,但是我沒辦法控制起訴或者是審判 階段。那假如說在審判階段因為法官或是相關的人員不小心把我的資料洩漏了,

依照目前台灣的狀況,台灣人還是很討厭這種舉報者,所以可能會造成人身的 安全問題。。(E17)

2. 不信任政府保護

不願意具名舉發的受訪者認為,對於政府保障人民安全沒有信心,甚至不覺 得政府會站在檢舉的人這一邊,故不願意具名舉發貪腐。

當然是匿名,一定是保護自己。這個一定完全不會相信中華民國會站在保護這 個當事者的立場。(U62)

匿名的動機是覺得我對政府對於那種個人隱私的保護我沒有信心。(AA25)

3. 怕被報復

根據第二章文獻回顧,也可以知道民眾之所以不敢具名舉報的原因,包含怕 被報復,或是有人身安全上的疑慮。同樣在這次的研究中,也發現受訪者認為如 果具名舉發的話怕會被報復。

因為還是怕會被影響,或者是後續如果有一些什麼狀況會被針對或是什麼,還 是會怕。(N33)

三、 小結

綜上所述,當一個自稱為貪腐零容忍的人,其並不會因為不能接受貪腐,而 導致他後續的行為改變,也就是說即便他非常不能容忍貪腐,也不代表他願意去 舉發貪腐。零容忍者不願意舉發貪腐的原因,除了舉證困難,再者,當他擁有較 多證據可以舉發貪腐時,很多時候舉發者可能就是「圈內人」,可能處在一個共 犯結構當中,若要讓圈內人舉發成為吹哨者,除了舉發者本身要面對自身可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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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結構中的刑罰,或是舉發後會不會被報復,這些因素可能都會導致對貪腐零 容忍者不願意舉發貪腐。

此外,在具名舉報方面,絕大多數的受訪者皆不願意具名舉發,其中很大一 部分是害怕被報復,而起了一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從受訪者的回答中也 可以發現,受訪者大多不太信任台灣法律對於舉發者的保護措施,認為一旦舉發 了貪腐事件,政府也無法保護好檢舉人的個資及人身安全,故不願意具名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