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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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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本章共分為兩小節,第一節說明研究方法,並說明分析資料內容;第二節撰 寫進行步驟,根據研究架構圖擬定研究假設及各變項的操作化定義。

第一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希望透過次級資料分析及深度訪談,了解不同背景變項的人對於貪腐 容忍程度的影響、認為自身是貪腐零容忍的人在面對貪腐情境時會如何做判斷、

及面對貪腐行為時是否有意願進行舉發,或有意願具名檢舉貪腐。

一、 次級資料分析

本研究欲採用次級資料分析,次級資料分析是指對次級資料(既存的資料)

再做進一步的分析。次級資料可能只是針對原始資料的研究目的做進一步分析,

或者是應用原始資料探討另一個全新的研究問題(董旭英、黃儀娟,2000:21)。

而本研究為第二種應用,針對原始資料提出一個新的議題。根據余致力(2016b)

的調查,去找尋在不同人口變項在貪腐容忍有何差異、自評為貪腐零容忍的人,

實際面對貪腐狀況時,其容忍程度為何?貪腐容忍是否會影響舉發情形。

本研究使用余致力、莊文忠在 2015 年科技部研究計畫(MOST

104-2410-H-128-011)「貪腐容忍與廉政評價:兩岸三地民眾認知之比較研究」

的電話訪問資料(電話訪談問卷,詳見附錄三)。此調查分別針對臺北市與高雄 市兩個城市進行調查。臺北市調查案之調查對象為居住於臺北市且年滿 20 歲以 上民眾;高雄市調查案之調查對象為居住於高雄市且年滿 20 歲以上民眾。該調 查以電話訪問之方式進行調查,由全國公信力民意調查股份有限公司於 2015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五)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星期四)執行。臺北市調查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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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有效樣本 1,069 份,以 95%信賴度估計,抽樣誤差在±3 個百分點;高雄市 調查共計完成有效樣本 1,071 份,以 95%信賴度估計,抽樣誤差在±3 個百分點。

本研究聚焦於臺北市,以便日後進行深度訪談時,可以較容易找到受訪者,另外,

由於研究資源有限,故僅選擇以臺北市作為研究對象。

二、 深度訪談

林淑馨(2010:228-229)指出,「深度訪談」(in-depth interview)為一種 社會對話及社會互動,其目的在於取得正確資訊或了解訪談對象對真實世界的看 法、態度與感受。深度訪談是有特定目的的對話,是研究者和資訊提供者之間的 對話,對話的焦點是在資訊提供者對自己、生活、經驗的感受,而用他自己的話 表達。

本研究將先利用次級資料分析,找出不同背景變項的人之貪腐容忍程度及其 對於貪腐實際情形的判斷及舉發與否,但礙於問卷僅能知道大部分人選擇的結果,

卻未能了解為什麼有這樣的選擇判斷,故在統計完相關資料後,將進一步利用深 度訪談的方式去了解民眾判斷貪腐情境的依據及舉發情形。

在訪談對象的選擇上,跳脫過去一般研究所界定之「受訪者」(respondent),

本研究的受訪者之界定為「資訊提供者」(informant),是指熟悉政府廉政相關 工作並有意願提供相關資訊的人員,或是生活在臺北市民眾且願意提供意見的人

(余致力、葛傳宇、蘇毓昌,2014;林秀雲譯,2013:190)。在深度訪談的部 分,因為受限於人力及資源,故未從余致力及莊文中(2015)中的電訪對象中找 尋相對應的受訪者,而是另外找生活在在臺北市且對貪腐議題有相當了解程度的 公務員與一般民眾(表 3),來進行深度訪談。本研究共訪談了 27 位受訪者,

在公務員方面包含檢調人員、政風人員、主計人員、老師及承辦殯葬業務公務員,

受訪對象亦包含生活在臺北市的一般民眾。總體而言,27 位受訪者中有 14 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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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及 13 位男性;13 位政府官員及 14 位一般民眾,詳細的訪談時間地點請參閱 附錄四。

訪談採用開放式訪談方式對受訪者進行訪問,訪問內容採用余致力(2016b)

所進行調查的題目作為延伸,先問與問卷題目相同的題目,包含三個面向:貪腐 容忍程度、貪腐情境判斷及貪腐舉發的意願,再根據受訪者的回答追問選擇原因,

期望可以從訪談中,了解受訪者對於貪腐現況感知及貪腐容忍程度、並給予對於 貪腐情境判斷的具體依據,訪談中也會根據受訪者的回答做進一步的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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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訪談對象彙整表

編號 訪談日期 性別 分類 編號 訪談日期 性別 分類 A 20161217 女 一般民眾 O 20161225 女 一般民眾 B 20161218 男 政府官員 P 20161226 男 政府官員 C 20161218 女 一般民眾 Q 20161227 男 一般民眾 D 20161218 女 一般民眾 R 20161229 男 一般民眾 E 20161219 男 政府官員 S 20161230 男 政府官員 F 20161220 男 一般民眾 T 20170101 女 一般民眾 G 20161220 男 一般民眾 U 20170104 男 一般民眾 H 20161220 男 政府官員 V 20170116 女 政府官員 I 20161221 男 政府官員 W 20170321 女 一般民眾 J 20161221 女 政府官員 X 20170324 男 政府官員 K 20161221 女 一般民眾 Y 20170325 男 一般民眾 L 20161223 女 政府官員 Z 20170327 女 政府官員 M 20161223 女 政府官員 AA 20170328 女 政府官員 N 20161224 女 一般民眾 總計 27 位受訪者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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