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貪腐容忍相關研究

第二章 相關文獻檢閱

第三節 貪腐容忍相關研究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0

此外,破窗理論主張失序與恐懼的關係,藉由上述實驗,讓民眾了解失序對 於社會安全的影響,以及證明了失序與犯罪的關係。而破窗理論應用在機關防貪 之觀察上,有其存在的意義,貪瀆犯罪往往肇始於小小的徵狀,由於情節輕微,

往往會被忽略或是隱瞞,也等於給機關內部同仁一種印象,認為這種行為是被允 許的。這就是破窗理論中,當建築物的窗戶被打破一個洞,如果不及時修補,破 洞會接二連三的出現,最後整個建築物將千瘡百孔。將破窗理論應用在預防機關 貪瀆犯罪上,就是當貪瀆行行出現時,即予以嚇阻,透過明白的作為,表示打擊 犯罪的決心,也降低機關其他同仁犯罪誘因及破壞犯罪結構,達到預防機關犯罪 效果(王秀梅,2009;廖曉明、羅文劍,2012)。

第三節 貪腐容忍相關研究

2015 年法務部廉政署針對臺灣地區廉政指標民意調查也同樣問到「如果用 0 到 10 來表示您的容忍(台語:忍受)程度,0 表示完全不能忍受,10 表示完全 可以接受,請問您對公務人員貪污的容忍程度是多少?」調查結果發現(表 2):

有 16%的受訪者回答 5 分,即認為尚能容忍;43.4%的受訪者認為對公務人員貪 污的容忍程度是 0 分,也就是完全不能忍受;僅有 0.3%的受訪者回答 10 分,即 完全可以接受公務人員貪污行為。整體來看,受訪者所給的平均分數為 2.11,與 前兩次(102 年 6 月與 103 年 10 月)相比,受訪者對公務人員貪污行為的容忍 程度,雖曾從 102 年的 2.02 顯著下降至 1.64,但 104 年對貪污的容忍程度有較 前為增加的傾向。

我評分(法務部,2015;Gong & Wang, 2013);也有藉由次級資料去分析民眾 的貪腐容忍程度(蘇毓昌、胡龍騰,2013;Chang & Huang, 2016)。而針對不同 對象的調查,其貪腐容忍也有不同的結果,以下將分述性別、年齡、學歷及職業 Hirshi(1990: 149)認為女性較男性有較低的貪腐容忍度,女性在面對身體上或 是其他金錢等物質誘惑時,相較於男性有較高的自制能力;Swamy、Knack、Lee 及 Azfar(2001)發現女性涉及貪腐行為的可能性較低,且對於貪腐容忍度低,

若女性在政府或市議會占有多數,則該國家的貪腐容忍度就會較低。過去研究發 現導致男女對於貪腐情形的認知不同,有可能取決於不同性別在社會分工的差異,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2

男性通常在社會中扮演對外的角色,而女性在家庭內則擔任較重要的角色(Cui, Tao, Warner, & Yang, 2015),男性對於貪污腐敗的接觸高於女性,久而久之會 將貪腐視為常態,因此對貪腐有較高的容忍程度。

二、 年齡對於貪腐容忍的影響

在年齡層面,Torgler 和 Valev(2006)發現不同的年齡群體確實在貪腐容 忍度上有著顯著的差異,年齡較大的群體有較低的貪腐容忍度;余致力、莊文忠

(2016)研究結果發現,年齡越大容忍度越低;蘇毓昌、胡龍騰在(2013)的研 究結果顯示,年齡在 20-29 歲為貪腐容忍度較低的族群;肖漢宇、公婷(2016)

年針對香港 18 歲以上的民眾做調查貪腐容忍的調查,發現隨著年紀的增長,市 民對於貪腐的容忍度就會越低。在年齡方面,有研究顯示特定年齡層的貪腐容忍 度較低,但過大致的研究結果發現年齡越高,其對於貪腐的容忍程度越低。

三、 學歷對於貪腐容忍的影響

Truex(2011)調查了尼泊爾民眾對不同類型的貪腐的態度差異,發現教育 程度是影響這些態度的重要原因,教育程度越高,人們對貪腐行為的容忍度就越 低;而蘇毓昌、胡龍騰(2013)的研究則是發現具高中職教育程度與大學及以上 教育程度的受訪者,其對於貪腐的容忍程度較低。蕭漢宇、公婷(2016)的研究 也發現教育程度越高,段對貪腐的容忍度就越低,且更有可能對貪腐行為進行舉 發。教育水平是決定貪腐容忍的一個重要因素,教育水平越高,人們感知政府貪 腐就越高(Melgar, Rossi, & Smith, 201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3

四、 職業對於貪腐容忍的影響

Gong 與 Wang(2013)發現大部分的學生呈現較低的貪腐容忍度;擔任高、

中階白領者有較低的容忍度(蘇毓昌、胡龍騰,2013);Torgler 與 Valev(2006)

也發現「自營商」(self-employed)可能較會從事行賄,並從貪腐中獲取好處。

因此,自營商對貪腐容忍度相較其他職業類別的受訪者來得高。

可以從過去的研究結果發現,女性的貪腐容忍低於男性、年齡越高對於貪腐 的容忍程度就越低、學歷越高對於貪腐的容忍程度也相對較低、而不同職業也對 貪腐容忍有所差異。檢視過去針對貪腐容忍所做的研究,可以發現多數的研究皆 在探討貪腐容忍度的高低對於貪腐事件的影響,很少聚焦討論零容忍概念,換言 之一個宣稱自己為零容忍的受訪者,有何特性?在面對貪腐情境又會有何判斷?

面對貪腐會不會提出舉發行動?故本研究想了解自稱零容忍者與或多或少可以 容忍者間的差異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