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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從教育機會均等論申請入學原住民外加名額

第三節 從入學機會均等論原住民外加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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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層次面上,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1 條規定:「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 之規定,政府應依原住民之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之民族教育權,以發展原住民 之民族教育文化,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

同法第 2 條第 1 項規定:「原住民為原住民族教育之主體,政府應本於多元、平 等、自主、尊重之精神,推展原住民族教育。」第 2 條第 2 項規定:「原住民族 教育應以維護民族尊嚴、延續民族命脈、增進民族福祉、促進族群共榮為目的。」

意即國家必須保障原住民民族教育文化之發展,以維護原住民族命脈之延續。另 外,在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18 條規定:「大專校院之原住民學生達一定人數或比 例者,各級政府應鼓勵設置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以輔導其生活及學業;其人 數或比例,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公告之。」當大 專校院之原住民學生預備一定的人數或比例時,政府應鼓勵各大專院校設置原住 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以輔導其生活及學業,因為原住民學生藉由升學上的積極優 惠措施進入到理想中的校系就讀時,產生學習上困難的機會比一般學生高,因而 必須藉由額外的輔導措施來輔助原住民學生在教育過程中所遇到的困難。綜合以 上,根據憲法以及原住民族教育法的規定,從教育過程均等來看,是希望原住民 學生藉由原住民外加名額入學後,有相關的輔助機制可以達到輔導原住民生活及 學業和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之目標。

第三節 從入學機會均等論原住民外加名額

根據本研究的定義,入學機會均等係指不可因為任何因素,使學生參與入學 考試而有所限制,並且根據學生社經背景、能力之差異,適時的給予積極性的差 別待遇。而我國原住民學生在參與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時擁有外加名額的優惠措施,

而這樣的措施主要是在幫助原住民學生可以進入到理想中的科系就讀,就入學機 會均等的角度來看,可以分為「原住民學生與一般學生之間的入學機會均等」和

「原住民學生之間的入學機會均等」來加以探討。

壹、原住民學生與一般學生之間的入學機會均等

一、原住民學生與一般學生之間可以達到入學機會均等

從過往的社會歷史脈絡來看,不論是在經濟、政治、教育等等層面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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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使原住民學生原本錄取不到理想中的學校,進而錄取到理想的校系,甚至比 原先預期的更好。

「像我認識一個原住民,42級分就上成大政治……,像我還認識幾個 原住民,因為有原住民血統,所以他們可以52級分上台大社工跟台大 公衛。」(O1)

「我有個同學,他級分也是大約60左右,他父母是公務員,他靠原住 民名額申請到北醫。不知道怎麼樣,讓他一下就跑到北醫藥學去了。」

(O2)

受訪者P1和A1也提到類似的現象,因為原住民學生在大學學力基本測驗的成 績表現上是比一般學生來的不佳,但藉由外加名額的設計,原住民學生可以錄取 到他原本無法錄取到的學校,要是沒有外加名額的幫助,可能進入的學校就稍微 差一點。

「假設某學系,願意釋出外加名額給原住民學生的話,那原來他的原 始分數原來是不能進去那個學系,但因為外加名額的關係,他當然有 可能進入到那個學系,不然他可能進入比那個學系更差的學校。外加 名額是可以幫助原住民學生幫助他進入到心目中理想的學校。」(P1)

「他跟一般生比的話,我們會發現說原住民學生的學測成績,會低於 一般生的學測成績,大概低好幾個級分,所以他如果跟一般生比的話,

沒有提供外加名額它一定上不了那樣子的一個學系」(A1)

另外受訪者P1有提到,入學機會均等其實不是一個齊頭式的平等,因為原住 民外加名額只錄取具有原住民身分的學生,使得原住民學生在申請入學錄取率的 表現上比一般學生來的高,因此外加名額的措施在跟一般學生相比較之下,確實 可以達到保障原住民學生的入學機會均等。

「其實入學機會均等不是一個齊頭式的平等,必須要讓弱勢家庭同樣 有受教的機會,我們有這個外加名額,針對原住民學生有這樣的保障,

它當然是可以增加原住民學生在入學上的平等,這個是沒有太大問題 的啦。」(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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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比較不一樣的地方是說,它不再是一靠分數決定一切,它 反而希望是說給原住民另一個管道,讓原住民學生跟自己做比較,而 不會讓原住民學生跟一般學生競爭,讓他們機會有所減損。」(A1) 二、原住民學生與一般學生之間可以達到入學機會均等的原因

在過往許多研究指出(蔣嘉媛,1997;顏國樑,2001;全正文,2006;周惠民,

2008;楊芢棉,2010;陳枝烈、歐秀梅,2010),原住民升學優待政策可以提升 原住民學生的入學機會,雖然過往文獻討論的部分主要都是以指定科目考試原住 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加分措施為主,但從上述分析可以得知,原住民外加名額 也可以提升原住民學生的入學機會,原住民外加名額沒有像指定科考試必須通過 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才可以加分的規定,但原住民外加名額是專門開給錄 取具有原住民身分的學生,第一階段的篩選是原住民學生自己評比,第二階段的 甄試也是原住民學生自己評比,並不會和一般生一同篩選,在如此情況的運作下,

原住民學生通過第一階段的篩選門檻也會降低,以指定科目考試的角度來看等於 變向降低了錄取分數,因此原住民學生的入學機會也會提升。

在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制度中,給予原住民學生升學上的積極優惠措施主要是 以原住民外加名額為主,跟指定科目考試加分的方式不同,確實也是因為原住民 外加名額的關係,使得原本學業表現相對落後的原住民學生進而可以進入到較佳 的大學就讀,提升了原住民族群接受高等教育的入學機會,不但可以促進社會階 級的流動,也保障了原住民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權益。而原住民外加名額與一般 學生相較下,可以達到入學機會均等的原因有下列三點:

(一) 原住民學生自成一個比較的系統,錄取機會提高

在原住民外加名額的制度之下,原住民學生先在第一階段的倍率篩選和一般 學生作比較,要是未通過第一階段倍率篩選的原住民學生,其申請的校系若訂有 原住民外加名額者,甄選委員會得依其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以外加名額五倍之 人數進行外加名額之篩選,通過者取得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資格(大學 甄選入學委員會,2013:5)。若是有些原住民學生在第一階段倍率篩選與一般生 一同比較的情況下通過,但其在第二階段的面試還是跟原住民學生一同比較。換 言之,原住民外加名額可以使原住民學生在第一階段的倍率篩選與第二階段的面 試、甄試不用跟一般學生一起做比較,只要其所申請的系所有提供原住民外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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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只要來申請該系所的原住民學生,該系所可以從原住民學生中擇優來進入第 二階段的面試。第一階段的倍率篩選通常的情況會是原住民學生跟原住民學生自 己做比較,而第二階段的面試也是原住民跟原住民學生之間自己做比較,不會跟 一般學生一同評比,所以在第一階段的篩選標準,原住民的成績門檻會比一般生 的標準降低許多,而且通常只要可以進入第二階段面試的原住民學生,錄取的機 會也會比一般生高出許多。

「因為原住民的門檻跟原住民一起做比較,第一階段的門檻比一般生 來的低,如果比競爭力的話,不用跟一般生一起做競爭,相較起來比 較沒有那麼競爭,又有保障名額的幫助,所以考上的機率會比較高。」

(S1)

「因為他的分數對於原住民考生來說只是種門檻,基本上只要可以達 到那個門檻,有面試的機會,通常都會上。」(S1)

「個人申請的部分,除了一般生的名額,另外還提供給原住民生的外 加名額,那這一塊的部分只有原住民生跟原住民生自己競爭。」(A1) 另外從表九 99學年度至103學年度一般生與原住民學生第一階段篩選人數 比較的相關統計資來看,原住民學生要通過第一階段的機率比一般生高出許多,

近五年,每年都高達百分之九十的學生可以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見表九),最主要 的原因確實就如同前面受訪者所提到的內容相同,因為原住民外加名額使得原住 民學生在參與個人申請入學時,自成一個比較的系統,原住民學生跟原住民學生 之間自我競爭,而導致在第一階段篩選的門檻降低,另外受訪者A2也提到,原 住民學生在第一階段的篩選倍率是以五倍計算,比一般生寬出許多,因此更容易 通過第一階段的篩選,使原住民學生比一般生更容易進入到第二階段的面試。

「原住民學生在第一階段的篩選倍率是五倍率,比較寬的,比較容易 通過。」(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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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九 99 學年度至 103 學年度一般生與原住民學生第一階階段篩選人數比較

一般生 99學年度 100學年度 101學年度 102學年度 103學年度 報名總人數 70291 78754 91987 93632 86029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總人數 44060 51254 61623 63043 61409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機率 63% 65% 66% 67% 71%

原住民學生 99學年度 100學年度 101學年度 102學年度 103學年度

原住民學生 99學年度 100學年度 101學年度 102學年度 103學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