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從業人員
國家公園的從業人員是指完成專業教育及訓練之後從事國家公園專業工作,其工作 內容必須著重國家公園專業工作的基本知識與需求,並將理論與實際結合,通常包括處 長、副處長,以及解說教育、保育研究、環境維護、經營管理、遊憩服務各部門之主管 及專業工作者。本節所針對國家公園組織結構,探討從業人員的定位,自社會結構面向 談起,Drucker(1974)所曾觀察到的已開發國家已轉變成機構性社會(society of institutions),應由政府機構來擔任起社會的任務,且在此機構化的社會中須講求組織效 率與效能的提升,而國家公園於我國行政體系中乃有其既定設立目標,且根據設立國家 公園相關法令所訂定之組織目標規劃相關組織業務,將組織中之人力藉由專業分工以達 到適才所用、發揮特長。
而根據張金鑑(1985)所認為「組織」具有靜態和動態兩種含意,包括組織結構和 工作狀態的結合,須將個人和部門透過分工合作,藉職權予以垂直分化,賴工作設計作 水平分化,用以達到階層分工,其中靜態的組織乃是由若干職位與員工在工作時適當配 合而成的結構(structure),即行政機關在業務運作進行中,工作人員的權責分配體系;
動態的組織乃是若干人為達成共同目的或任務時,所作集體努力或分工合作工作狀態。
然而組織的分類有許多不同類別,本研究將以傳統式組織的模型,試圖歸納國家公 園組織之架構,並與環境教育參與者角色分析表(汪靜明,1988、1995、2000)兩造之 間進行交叉比對,分析國家公園組織內部人力之角色功能。
張金鑑(1985)歸納傳統的組織理念認為傳統式組織具有以下五個原則:(1)完整統 一;(2)協同一致;(3)指揮運如;(4)管理經濟;(5)事權確實,並將傳統式組織劃分成委 員制與首長制、系統制與幕僚制,集權制與分權制。就組織結構的型態而言,該系統制 即層級制組織(hierarchical organization);幕僚制即功能制組織(functional Organization);
如兩種混合制即類似現代化的企業組織型態。茲分述這三種傳統式組織系統說明如下:
1.層級制組織:機關的事權交由若干層級節制的工作單位去處理,並去行使相關權 力,而每個工作單位所管轄的事權在性質上是全盤的,但在所管轄的範圍則是部份的。
2.功能制組織:又名專業制組織(professional organization),機關的事權交由若干個 不相統屬的、或平行的工作單位,去處理、去行使,而每個工作單位所管轄的事權在範 圍上是普及的或全般的,但在性質上是專業的或部份的。
3.混合制組織:現代的行政機關和企業組織,因業務繁多,性質複雜,需要專業化 和科技化的分工,又需要貫徹命令及縮小控制幅度,便發展出層級制和功能制的混合組 織,運用兩制的優點互為濟助。
以國家公園為例,由營建署、國家公園組、國家公園管理處、並由各管理處設置處 長,以層級制的組織模式配置各管理處專業人力,而針對各類議題時,除了單一專業之 議題是由單一課室獨立解決外,當遭遇多面向議題時則可採功能制編組建立合作小組,
藉由專業課室人力為主要參與單位,再輔以其他課室之專業人力進行相關專案計畫,以 平行的工作單位去針對議題做參與及解決,這兩種組織運作方式共存的模式即為混合制 組織的表徵,然而國家公園各個課室的規劃設立及相關權責,是以層級制之形式進行規 範,組織中編制的專業人力亦對應其專責之業務內容(表 2-2),因此本研究以環境教育 觀點參與觀察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面對環境教育議題時,將以層級制組織作為基礎,
歸納統整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面對環境教育議題時之功能制組織之運作模式,並探討 功能制組織核心參與者之角色(圖 2-1)。
表 2-2、陽明山國家公園組織人力分工執掌與業務內容( )
表 2-2(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