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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研究結論

第二節 必須涉入與放大的「情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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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必須涉入與放大的「情境性」

在文獻探討中,人與空間之間的關係,不只是「在內」(contained in)而是「涉入」

(in-involve);空間不只是人類活動的「容器」,更是透過人類活動而形成對人的意義。空 間並不只是三維空間,更是被人所經驗的事物,透過「涉入」的活動所賦予意義。 空間對人 的意義實際上是涉入活動過程中所形成的「情境性」。而在本研究中,我們也發現,在電視 攝影記者的「人 – 工具 – 現場」關係中,「現場」雖然是物理意義上的空間,但它對攝影 記者所產生的意義,事實上並非當下的物理空間或拍攝場所而已,更是攝影記者以解題的角 度,把已知的新聞和解題資訊,以及對未來或甚至未知的解題目標等事情連結在一起的結果 實際上,現場雖然是新聞攝影活動的必要場所,但現場的意義在攝影記者到達現場前,就已 經開始一步一步地形成。同樣地,電視新聞攝影中「人 – 工具 – 現場」並非物理空間中人 類操作工具的行為而已,而是透過想像、聚焦、校準的方式,跨時間地存在於攝影記者從頭 到尾的採訪過程中。現場的「情境性」便正是攝影記者以解題的方式「涉入」至整個採訪過 程時,以尋找出新聞現場能被賦予的新聞和解題意義。電視攝影記者的工作或專業,可以說 就是他/她必須「涉入」到新聞現場中,讓現場產生意義,並將現場轉化成影像素材的活動。

而且,當電視攝影記者涉入到新聞現場時,現場的情境性已經不是攝影記者與新聞現 場兩者之間的關係而已。現場不只是當下的資源與限制,更 是攝影記者需要透過「另外一個 我」去觀看的對象。攝影記者A某次回到鄉下老家,看到家裡後院飛滿蝴蝶,覺得很漂亮,

於是用照相手機拍下一段影片放在社交網路上跟朋友分享。這段影片長度約 40 秒,用廣角 鏡頭從左往右拍,然後要從右往左拍,一鏡到底,沒有分鏡,也沒有剪接。當這段影片放到 社交網路後,同樣擔任攝影記者的同事Z留言提出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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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沒有分鏡。

A:不用做新聞我爽怎麼拍就怎麼拍!還分鏡!我還雙分割雙疊 影27!....。

看到這段對話後,研究者與攝影記者A討論:

「(你那時候這樣講是開玩笑還是認真的?)就是認真的。...拍東西 需要剪才需要分鏡啊!...家裡那種的,我亂拍,開心就好。我不會顧慮到有 沒有什麼的,...我也不需要心裡想說,我要拍特寫,我要分鏡,就隨我,我 拍一個 long cut 就好,也不需要去拍蝴蝶很近。...分鏡...那可能新聞需要,因 為我要剪很多。(你說要剪很多?)就是文字會提很多,那為了避免做新聞 單調,可能幾秒幾秒,畫面就要跳。...但是我自己的東西,在家裡拍 home video,沒有所謂的無不無聊,我純粹就是拍我自己開心好看的。(所以,心 情差很多?)家裡 video 是拍開心的,可是公司是給我們錢的,我們必須要 達成有收視率的東西,觀眾要看的。...反正,公司用的拍攝畫面就會想很多 事情。」(受訪者A)

在這段對話中,我們可以看到,「分鏡」作為電視新聞攝影的常用方法,其實往往與 該活動的特性有關;似乎從來沒有人規定,動態攝影一定要採用分鏡手法拍攝的 。但在工作 中,攝影記者似乎必須以「另外一個我」的眼光去觀看面前的空間,才能符合各種諸如「剪 很多」、「文字會提很多」、「有收視率」和「觀眾要看的」等要求或條件。或者說,電視 新聞攝影不是一件「個人」的事情,而也是「公司給我們錢」的工作上的事情。當然,在訪 談中A也表示,工作不一定代表無聊,有時候也會遇到有興趣的題材或人物,自己會很花心 思去拍攝,但對本研究而言,電視攝影記者在新聞現場中的拍攝活動作為涉入活動,它除了 是工作上的要求外,更要求攝影記者以自己以外的身份或眼光去涉入新聞現場或整個採訪活 動之中。以本研究的話來說,涉入過程也就是從「我」變成「我們」後,攝影記者必須以

27 雙分割疊影指後製剪接中的非線性剪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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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眼光觀看新聞現場的結果。當然,「我們」除了是智能配置上的事情外,也可能 是權力互動的結果。但無論如何,新聞現場中的「情境性」除了不只是現場本身的事情,也 不只是攝影記者個人、攝影機,以及現場之間的關係而已,而是所有攝影記者與各種資源連 結後,和新聞現場發生關係的結果。攝影記者除了必須涉入新聞現場,也必須涉入到「我 們」之中,才有可能理解現場的意義。如同 Heidegger 提出,技術是一種「知道」的方式

(黃厚銘,2007),攝影記者把「我」變成「我們」的過程,也是一種「電視新聞攝影技 術」的形成後,「知道」新聞現場的解題意義之結果。

另外,文獻中 Ihde 強調人透過工具或技術中介後會「放大」或「簡化」對外在世界的 感知,那本研究則發現,對攝影記者而言,某種 「人 – 工具 – 現場」的「具身關係」

(embodiment relations),或攝影記者以攝影機放大/簡化新聞現場的行為,卻可以說是他們 為了解題而必須具備的「專業」。也就是說,在攝影記者「看見」和「紀錄」現場時,同時 也必須做「放大」和「簡化」的工作。每一次的聚焦和建構影像,其實都是一種對現場事物 的放大。「特寫」(close up)除了是影像語言中的景別類型外,其實也可以用來隱喻電視新 聞攝影中「人 – 工具 – 現場」之間的關係,因為不管攝影記者是用「大全景」、「全景」 、

「中景」、「特寫」或「大特寫」來拍攝新聞現場中的事物,也不管攝影鏡頭的景框內包含 了多少的細節,實際上都是對新聞現場放大的「特寫」。在實務中,不管為了工作效率或為 了聚焦特定主題,攝影記者都難以把自己變成大樓監視器或行車紀錄器一樣全都錄,而是必 須在時間與空間中做出各種拍攝選擇。因此,正如攝影記者必須涉入現場一樣,他們也必須

「放大」現場才可能完成解題任務;必須「涉入」和「放大」事實上都是電視新聞攝影活動 的重要特性,也就是攝影記者必須從「我」變成「我們」後,透過攝影機與新聞現場事物互 動的結果。在電視攝影記者實作中「人 – 工具 – 現場」的關係中,「攝影工具」或「攝影 技術」作為攝影機與各種外在資源的總和,它形成了某些攝影記者得以對新聞現場進行「特 寫」的資訊或想像材料,讓攝影記者可能看見和紀錄新聞現場中需要被放大的重點。在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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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或「我」變成「我們」的智能活動中,也就是攝影機變成「特寫工具」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