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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性別角色觀念的意涵與相關理論

本節內容共分為二個部份,分別加以說明。性別角色觀念的意涵與性別角色 發展理論。

壹、性別角色觀念的意涵

一、性別與性別的定義

社會中的性別(sex)所指稱的是與生俱來的生物性狀態,是男女兩性之間最基 本的生理差異,是從生物的觀點來區分男性或女性,是生物學上的性別。由人類 遺傳基因第23對染色體決定生物性別,一個人是男性或女性係依其性器官與基因 而定(劉秀娟,民88)。所以性別(sex)主要強調男女差別的主要由男女生殖器官差 異出發。因男女生殖器官生長發育不同,兩性杜會及情緒發展有所差異,其偏重 於性行為生理、心理及社會差異,次及生育生殖及婚姻家庭的功能與兩性互動的 探討。(王振寰、瞿海源,民89)。

而性屬或性別(gender)就是對自己或別人性別的瞭解,不僅包括由生理的性衍 生的差異,尚包括後天的、文化形塑上的差異,是杜會制度、文化所建構出的性 別概念(莊明貞,民88)。指的是在社會文化情境中成為一個男人或女人的社會特 徵(Measor, Lynda, & Sikes,1993)。

Rhoda Unger(1989)曾指出,在新興的性與性別心理學中,男性與女性被視為 社會所建構的產物,他們藉由自我表現的性徵類型來確定自我性別,並且會在不 同的社會角色或位置中,表現出男性或女性的特質;然後,持續表現出這些行為 或特質,好讓自己滿足內在的自我一致性需求,以及符合社會的期待(引自林佳 慧,民95)。

劉秀娟(民88)認為性別是心理學與文化學上的語彙,它是社會建構出來的社 會性別,也是每個人對於自己或他人所具有的男性化與女性化特質的一種主觀感 受,也是社會對男女行為的一種評價。

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係指自我想像的性別,亦即實際上我們對自己是 男性或女性的感覺。ㄧ個人的性別認同並不一定和他或他的生物性別一致黃文山 (民95)。在人類性別發展方面,性別不完全是由生物學所支配。它可以分成四個 階段:

1.第一階段是性別認定期(gender identity)—在兒童二歲半到三歲左右,知道自

己的性別,從第一性徵,去認知、瞭解、變別自己是男生或女生。

2.第二個階段是到小學入學前的性別穩定期(gender stability)—在兒童四歲左 右,瞭解自己的性別是穩定的,意識到自己的性別不會改變,即使長大還是相同,

認同單一性別。

3.第三個階段是性別恆定期(gender constancy)—在兒童六、七歲左右,經由 社會化過程持續學習而達到性別一致性,自願接受自己的性別,並在行為上表現 出像個男生或女生,瞭解個人的性別不會隨著外表、穿著或所從事的的活動而改 變。

4.第四個階段是對生殖器差異的基本瞭解。在兒童七歲以後,會知道自己身 體結構的差異與性別有關,所以與異性在性別上有所差別,並且知道自己與同性 之間的相同之處(陳皎眉,民85;林惠雅,民80,張志明,民92)。

综合上述我們可以知道性別(sex)是天生的生物性別,是基因影響而產生男女 不同性徵的生理特質。而性別(gender)的形塑不僅包括由生理衍生的差異,且經過 後天社會的文化建構所形成的,並經由性別的發展及認同感,產生個體的性別概 念,是社會文化體系所認定的男性及女性所應有的一切行為、態度、興趣與價值 觀。

二、角色的定義

而角色(role)乃人們依照自己所佔在社會的位置,來從事的活動或擔任的任 務,包括兩種不同的層面:一種是「角色期待」,指社會期待的活動;另一種是

「角色表現」,指實際從事的活動(Goodman,1992)。

。郭為藩(民60)認為「角色是社會團體期許於某一特定類別的人,所應表現的行 為模式」。張春興(民84)則認為角色一詞有兩種涵義:(一)、是指個人與團體的相 對關係,個人在社會團體中被賦予的身份及該身份應發揮的功能,每人都具有一 定的角色,只是角色不只一個,常是多重兼顧的。(二)、是指在社會期待下,個 人在教育與社會化的歷程中,學到的角色行為。

综合上述我們知道角色是社會期待下,所表現的行為模式,在家庭或社會 中,它通常是多樣非單一性的。

三、性別角色觀念的定義

性別角色(gender role)是社會文化下的產物,包含多元的面向,而經由社會化 過程,指女人或男人被預期該如何思考、行動及感覺使個人顯現其所屬性別的行

為型態。性別角色是個人對自己歸屬那個性別的自我知覺,是內在的感覺,亦是 外顯的行為表現(李美枝,民85)。

Block(1973)指出性別角色是一組特質,個體由於這些特質得以在所處的社會 中區辨男性和女性,故性別角色是社會為既定性別群體所界定的一套行為規則典 範,是一個被社會所能接納與認同的兩性行為模式,是社會上普遍認同適合男性 或女性的行為、態度、興趣或特性。

Schaffer(1980) 認為性別角色是文化期許的,是指適合男性或女性的行為。

Lerner&Shea(1982)認為性別角色就是社會為一群既定性別(sex)之人所界定的一套 行為規範。而Hampson(1986)則認為性別角色是指男性或女性所參與的活動,包括 人格特質和行為。

Bem(1977)提出雙因子理論,認為每個個體同時擁有男性化或女性化特質,

依據個體擁有在男性化特質、女性化特質的比例多寡,將性別角色區分為男性化 (masculine)、女性化(feminine)、兩性化(androgynous)、未分化(undifferentiated)四種 類型。

林惠雅(民80)與謝小芩(民87)表示性別角色是用來描述在特定社會文化下,適 合某性別(男/女)之態度、權利義務、功能與行為規範。然張春興(民84a)則定義性 別角色是在某一社會文化傳統中,眾所公認的男性或女性應有的行為,是經過行 為組型來界定,其中包含內在的態度、觀念、以及外顯的言行、服裝等。

而陳皎眉(民85a,民85b)對於性別角色則提出是對性別所反映出來的行為期 待,也就是社會、文化根據生理性別,為男性或女性所規範的行為腳本,不僅包 括生理上的性別所衍生的兩性差異,還包括文化背景因素。

而個體在發展的過程中,透過社會化學習到社會、文化中對兩性角色及其行為的 信念、價值觀和行為模式。

劉淑雯(民85)認為性別角色乃個體受社會文化因素的影響,在特定的情境之 下,對自我所屬性別之覺知而外顯的兩性行為模式。有些學者則是從社會文化制 度中的權利義務來塑造性別角色。

游美惠(民94)表示性別角色是指社會、文化根據性別來為個體規劃其行為腳 本,也就是說不同性別之個體在發展的過程中,被教導、要求要遵循符合社會對 其性別的價值觀和行為的模式。

柯淑敏(民92)指出男女兩性在社會結構中具有特別的權利與義務的特定位 置,每個人進入某種角色的人就擁有並承擔社會文化所賦予的權利和義務。例 如:在家庭結構中有「夫妻」、「父母」、「兒女」、「公婆」等由於性別差異

而出現社會角色方面的差異,每個進入某種角色的人就擁有並承擔社會文化所賦 予的權利與義務。學習及文化的形塑,研究證據指出,性別角色明顯的是社會學 習的產物。

粟慧文(民92)則認為所謂性別角色即男性或女性所應扮演的角色,透過社會 化學習到社會對於兩性角色行為的信念、價值觀和行為模式。

張志明(民92)則認為性別角色是兩性之間因其個人表現他們性別認同的方式 及依循社會期望從事特定任務或活動。

Huston(1983)認為性別角色的內容包括以下五個層面(引自邱屏瑤,民95):

1. 生物學上性別:生理上的不同而產生性別差異。

2. 個人、社會屬性:包括人格特質和社會行為型態,例如攻擊、支配性、依賴、

養育性等。

3. 活動和興趣:包括玩具、遊戲、職業、家務工作,以及成就領域,例如語言、

數學和空間能力等。

4. 以性別為基礎的社會關係:包括朋友、性伴侶、模仿或認同對象,以及依附對 象的選擇都是性別化的指標。

5. 典型的和象徵的特性:是指隱含性別化的手勢、非語言行為、語言型態以及象 徵的型態和屬性。例如:姿態、聲音大小。

综合上述諸多學者對性別角色的定義,可以發現,個體的性別角色並非單由 生物性別所決定,而是經由模仿、觀察別人如何說和做,社會化的經驗學習而得。

性別角色是多元向度的,經由社會化的過程中,形成自我的人格特質或社會屬 性,以區別男性、女性表現方式。是個人根據其對男女性適合的行為劃分所持的 觀點是趨向傳統刻板或是現代平等的性別角色觀。在其個體成長的過程中,會依 性別之差異,社會、文化加諸於個體的期待與規範,包括男女兩性特質、行為、

態度、思考模式與價值觀等,經由性別的認同與期望,更受到父母、家庭其他成 員、媒體、同儕、學校的影響,而逐漸建構出屬於自己的性別角色觀念。

四、性別角色觀念的刻板印象

傳統的性別角色認為男性化特質是工具性角色,強調個體是果斷、獨立進 取、能力及目標導向的;女性特質是表達性角色,強調個體應協調度配合度高、

仁慈的、養育性的、並對他人的需求敏感(李敏萍,民93)。

長久以來,我們的文化主張陽剛陰柔,男人應該具備獨立、勇敢、競爭性、

攻擊性等人格特質;女人則被認為應該具備依賴、溫柔、體貼、易情緒化等人格

特質;許多的性別刻板印象一直深植人心,而造成兩性互動之間的不平等,最主 要原因為傳統男尊女卑的文化塑造(林惠枝,民89)。

傳統的社會期望兩性生理、心理與行為上涇渭分明,性別刻板化印象操控著大部 分人的日常生活(陳金定,民93)。

所謂的「刻板印象」,指的是社會對於某一特定群體中的人,有一組簡化的、

僵化的,且過度類化的看法。而刻板印象大多是不真實的,因為他們過度簡化或 過度誇大了群體的特性,並且忽略了其中成員的異質性。至於「性別刻板印象」

指的是有關男性或女性性格特質的一組結構化的信念(黃囇莉,民88)。

劉秀娟(民88)認為性別是心理學與文化學上的語彙,它是每個人對於自己或 他人所具有的男女特質的一種主觀感受,也是社會對男女行為的一種評價。性別

劉秀娟(民88)認為性別是心理學與文化學上的語彙,它是每個人對於自己或 他人所具有的男女特質的一種主觀感受,也是社會對男女行為的一種評價。性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