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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性道德規制的建構與性的商品化

第一節 性意識史:性壓抑與性道德規制

性意識史一書是傅柯思想(也是其人生)晚期的作品,也是其研究「性」的 著作,其研究發想從一個問題而來:即性的歷史是否正如許多性學家所言,是一 段受到壓抑的歷史?如果不是,那又是如何運作的?在這裡,本文將討論性的規 訓機制以及圍繞於這規訓機制的權力技術。

第一項 性壓抑與其假設

於十七世紀中後期的西方世界,似乎出現了一種趨勢,就是對於「性」的態 度開始變得小心翼翼、戒慎恐懼,好像談論「性」成為一種敗德、齷齪的事情。

為了瞭解這種現象,便有性學家深入分析認為,在人類發展的歷史中,至少可以 將性意識的轉變,分成四個階段303:即第一、自體享樂階段,於此階段中,即使 不能生育的性行為(如同性愛等),亦是被允許的;第二、除了能達成生育的那 種性行為,其他的性行為都被壓制。但須注意的是,於此時期,不能完成生育責 任的其他種類性行為,雖然不道德,但並非被完全禁絕;第三、只有「合法的」

(legitimate)生育才是性目標,此時,其他「不合法」的性行為都被限制或禁絕。

也就是開始提倡一種「禁慾式」的生活;最後,由於不是每個人都能適應和接受

303 請參閱 S. Freud(著),林克朗(譯)(2015),前揭註 250,頁 241 以下。而需注意的是,雖然佛洛 伊德在書中,主要將文化分成三個時期,而並未明言第四期為何,但透過脈絡的剖析,應該可以 得出「去除禁慾狀態的社會型態」之第四期狀態。

此種禁慾生活,於是,進入解放性慾的性解放時期304

然而,這樣的時代解讀是否正確?亦即,所謂的「性壓抑」是否為歷史事實?

而我們社會所運作的權力機制(mechanisms)是否就是壓抑機制?而如果是,那此 種禁止、審查形式是否為權力的普遍形式?或僅僅出現在我們社會?對壓抑的批 判言說究竟是此種審查形式的一部份?亦或是和其斷裂開來而不相容305?這些 問題都讓傅柯對於對於「性是受到壓抑的」一事存疑。因此,他認為「性壓抑」

僅是一種假設,而性意識史的目的就是在於穿透這種假設,試著去探索背後的其 他可能。

傅柯在《性意識史第一卷:導論》(以下逕稱《導論》)中,首先檢視從十七 世紀以來的四個世紀,其認為就性的方面而言,雖然有關「性」的話語的確有被 監視、革新,而形成新一套性的語言結構,但這並不代表性受到壓抑,甚至相反 地,呈現了性話語大爆炸的趨勢306。也就是說,有關「性」的話語雖然開始受到 控管,然反而因為此種控管、為了監視、觀察、紀錄等,人們被鼓勵談論性307。 但究竟何以致此?為何意識到要監管「性」?傅柯在《導論》中認為,各種「性 反常」(perversion)的出現是其主因308。在這裡,藉由合法與不合法的性之界定,

合法的性行為被規範化,而不合法的性,則在那合法規範化的對立面逐漸被確立。

同時,藉由科學、醫學等領域,將這些不正常的性行為和精神病、心理疾病等相

304 而也有認為目前世界已經進入「後性解放」時期,即對於性自主的保護,係透過相互取悅與 歸屬感的獲得來創造或彰顯性價值。相關論述,請見許玉秀(2003),前揭註 134,頁 21;李聖傑 (2003),前揭註 118,頁 31。

305 See Michel Foucault,supra note246, at10.

306 See ibid, at 17.

307 而即使到現在,因為控管和觀察所興起的討論,依舊持續,只是隨著規訓內容的不同,而有 些差別,例如現在社會加入了 Beck 的風險概念後,「性」的討論,變成如何創造「安全的性」。

而隨著愛滋病(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 AIDS)的氾濫,少數性族群成為恐懼底下汙名的最佳目標。而 此點,我們若觀察新聞,也可以看到到「同志濫交趴」等標題。而捐血機關更是明定同性戀為不 得捐血群體,都可作為此種討論和汙名的例證。

308 See Michel Foucault,supra note246, at 32-36.

結合,例如戀物癖、同性戀等,在此過程被當作是精神疾患來對待309,而有關於 性的話語,更是在這其中,被大量的引用與提及。

因此,性在外觀上來看(例如性行為與性取向的正常與不正常),或許是被 監控、規範化,但有關性的話語、技術,卻反而蓬勃發展。在了解到這點以後,

接下來的問題即是:這其中一套套的權力技術是如何的運作的呢?要談論這點之 前,我們必須先明白傅柯的權力觀,因此,以下的論述,便要以傅柯的權力觀介 紹開始開展。

第二項 性意識史:生命權力與肉體規制

傅柯對於性的歷史論述,圍繞著「權力」。這裡,權力一詞不再僅是政治學 上,有關於資源的占有與分配,也不僅僅是上對下的強制力,而是更多元的、深 入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以及滲透進人的肉體當中,進而形塑個人的力量。因此,這 裡本文將先討論傅柯的權力觀點,進而談論這樣的權力觀點,是怎麼影響個人的 肉體與性。

第一款 傅柯的權力觀

過去,我們講述到權力,往往擺脫不了否定式的、限制型的權力觀,亦即認 為權力的本質就是在於制約和壓抑(而表現在「性」上就是性壓抑);此種權力 觀有些特點310:首先、就是如上所說的認為權力只有限制、否定等負面功能,

309 此點例如同性戀一直以來,被美國精神醫學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在其指導用 書《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簡稱「DSM」)中,當成精神疾患中的性倒錯(paraphilia)類型看 待,此點雖然一直受到攻擊,但直到 1973 年才去病化。相關歷程,請參閱王秀雲(2013),〈裡應 外合:同志與精神醫療史〉,游美惠(等編),《揚帆深水—教師性別意識培力讀本》,頁 10-11,教 育部出版。

310 See Michel Foucault,supra note246, at83-84.

而不具正面的生產功效;其次,這種權力利用某種言說行為,來控制「性」311, 也就是利用法律或命令,將性納入二元體制(法/不法)的框架中;同時,此種 權力的機構也是一致、單一的,其方式更是從上到下的統治,在過去是王權,而 於現今,則為政府。總之是擁有制定規範與實行之當權者。這樣的權力觀,被傅 柯稱作是「法律—話語」(juridico-discursive)的權力觀312。但這種「法律—言說」

權力觀,傅柯卻告訴我們,這是我們所必須擺脫的;原因或許不在於其是否正確, 是一種網絡或關係的措置(deployment/ dispositif)314。當然,這裡並非說法律便消 失不見,而是代表和這樣的分析方式告別,而法律作為力的一種因此能保存了下 這裡的言說行為,似乎參考了 John L. Austin 的言說行動理論(speech act),此理論認為任何言語都 可以簡單分成兩個類型即敘事話語( constative utterance)和表現話語( performative utterance),而 在後者,言語本身即帶有某種效力。See general JOHN L.AUSTIN,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 ed. 1975).

312 See Michel Foucault,supra note246, at82.

313 See ibid, at 92.

314 措置(deployment/ dispositif),係指對於權力關係的安排,由於該詞彙一方面含有策略性的意 味、一方面為動態而非靜態的關係,故本文選擇翻譯為「措置」,而非「布置」或「裝置」。此翻

316 See Michel Foucault,supra note246, at94.

力並非來自特定、單一的機構,反而是一種社會中,各個機構相互關係的總和317

因此,若總結上述,可以認為傅柯的權力觀是一種多元、多機構的交互關係,

在這交互關係中,可能產生衝突,最後也可能達成共識。然而無論是否產生衝突,

知識都從中誕生。所以,依照這種權力觀點,觀察的重點就不會僅僅是注視著那 唯一、巨大的權力機構:即王權或法律,而是必須深入到產生權力話語的各個機 構與其產生的相互關係當中,來看看權力是如何運作的。而要了解這點,首先要 先看的便是,權力的視角是怎麼從法律或王權,轉移到各機構的互動關係上,這 也就涉及了「從死的權力到生的權力」這樣的脈絡。

第二款 從死的權力到生的權力

「權力」,一直都是歷史觀察與詮釋的重點。而治理或管理生命的權力自然 是其中之重。但管理生命的權力究竟是如何演變的?傅柯認為這是由「死」到「生」

的權力轉換關係318

在過去(十八世紀以前),生殺大權作為君王主權的特徵,其意味著君主(作 為其臣民的主權者),擁有決定臣民生死的權力。而這種決定生死權力的表現方 式,實際上是透過「使其死、放其生」的方式呈現,亦即透過奪取臣民生命(或 選擇放過他)的手段,顯示對其的生命具有掌控和佔有的能力。雖然說,此種權 力比起更早以前(羅馬時期)對於子女或是奴隸那種完全生殺予奪的權力,已有 所萎縮,基本上僅能在保衛國家(例如戰爭)、或是保衛王權(例如臣下反叛等

317 See ibid, at 94-95。這種總和並非僅是加起來、毫無爭執的,而是在穿越了爭端、取得共識後 的展現。例如在心理學或精神醫學中,新學說或新見解的提出和實驗,必然遭受質疑,此時再經 過一連串的爭執後,可能可以取得某一程度的共識,而這個共識,則會被正式運用在患者身上。

這裡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新學說的提出或是其質疑,都代表了一種權力的運作。而最後的共識,

則是交互作用後的權力。

318 See Michel Foucault,supra note246, at 135-140.

王權受到威脅)等情況才適用,但基本上,仍是一種強取豪奪式、不對稱的生命 佔有權力319。不過,這種權力這也僅僅限定於奪取生命,對於人的生活方式、風 格,以及如何繁衍生命,都並非其所關注的重點。

然而這樣的權力模式在十九世紀卻出現轉變。由於十九世紀戰爭的慘烈與嚴 酷,維持與發展整個社會成為管理生命理由;以「安全」為名的權力機制於斯誕 生320。此種權力與過去不同之處即在於,首先,保護的對象從王權移轉到全體國 民,這意味著受威脅的對象,不再是個人的王權,而是整個社會之人民作為生物 存在的這件事321;而伴隨著保護對象之移轉,權力的使用方式也隨之變換,過去 那種「使其死、放其生」的不對稱生命佔有權力模式已不適用於保衛社會安全;

然而這樣的權力模式在十九世紀卻出現轉變。由於十九世紀戰爭的慘烈與嚴 酷,維持與發展整個社會成為管理生命理由;以「安全」為名的權力機制於斯誕 生320。此種權力與過去不同之處即在於,首先,保護的對象從王權移轉到全體國 民,這意味著受威脅的對象,不再是個人的王權,而是整個社會之人民作為生物 存在的這件事321;而伴隨著保護對象之移轉,權力的使用方式也隨之變換,過去 那種「使其死、放其生」的不對稱生命佔有權力模式已不適用於保衛社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