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會議記錄:
三、 意見交流
詹進發老師:
坦白說,我對此題目沒有太深入的研究,但從以前看的文章以及跟其他老師討論,多少對此有一 點概念。我想,在山坡地做複合農林業之應用,從前念書時到後來開始工作,多少都有聽到類似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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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從前偏向不鼓勵,甚至在法令上設有限制,盡量不要去做這樣的使用。台灣守法的風氣和先進國家 相較之下可能不是那麼盛行,可能與此有一些關聯。一旦開放了,可能就收不回來,所以偏向於以嚴 格管制的態度來面對這樣的問題。其實就複合農林業不見得是完全不好,但就是因為現行法令不允許,
到目前為止都是這個樣子。
黃憶卿在一些文章其實都有提到,他其實是最有資格談論這個議題的,因為他當過林務局局長,
對這方面的議題比較有清楚認識,下次有機會能請他一起參與座談。黃憶卿最近這幾年來一直在鼓吹 複合農林業,我想以他的背景來講,他來講這個可能還是會被大家撻伐,但是他現在跳脫管理機關的 立場,來談論這個問題,可能會讓人家能夠更容易理解,這個問題其實應該要去面對的。早期大概都 是屬於鴕鳥式的,反正就是盡量不要去改變法令,現行法令是甚麼,我就去這樣做。過去一二十年來,
國內環保團體的力量滿強大的,只要稍微想開放的時候,可能就會有很多聲音排山倒海地過來,所以 也讓管理機關比較保守,不敢去做這樣的嘗試。
其實我跟學長學弟們在聊的時候,我們認為這樣的問題應該要用更積極、前瞻性的態度來面對,
因為這個問題一直都存在,不管是在保留地、山坡地也好,其實平地一樣也有這樣的問題,所以我覺 得這個問題是一定要面對的,但是用甚麼方式去處理這樣的問題,可能在法制面也要做一些調整,另 外在教育方面也要讓民眾去了解,這樣的作法不見得和國土保育有甚麼衝突,一方面也可解決人民生 計的問題,因為有經濟上的需求,才會導致土地有這樣的問題,如果沒辦法去解決這樣的問題,就算 法令上有所限制,人民仍會想盡辦法超限利用,可能會因此造成更多的問題,不如正面地去探討這樣 的作法,從各個角度來看,應該如何去設計,包括制度面、其他方面,設計一個比較可行的制度,讓 複合農林業可以比較健康的發展下去,不要一直迴避不談它。
顏愛靜老師:
不曉得詹老師能否從國土減災的觀點多談一下,到底這樣的發展對國土有沒有更進一步的災害,
或者是反而能減少災害的孳生?
詹進發老師:
其實這方面,我也看過一些文章有在談論,以前之所以會傾向於反對複合式利用,是因為容易使 得林地發生災難,但事實上也有些研究認為並不是這樣。在某種程度來講,做複合農林業的利用,如 果種植作物可做適當的管理、利用時,應該不見得會造成負面的影響,不見得會容易發生災害,而是 有可能幫忙防止災害。其實在林業界,這樣的共識也正在漸漸形成,並不是像以前一樣一昧排斥。以 前會排斥,是因為做這樣的使用會影響到林地的水土保持功能,但現在大家比較可以接受,只要適當 的經營措施,就不一定會有這麼大的負面影響。
顏愛靜老師:詹老師是否有想到好的辦法?
詹進發老師:
我暫時還沒辦法提出很好的辦法,但我知道除了黃憶卿以外,還有一些在林業界的大老,他們幾 位是贊同的。其實早期在林業界談這個議題的人,很容易被人家批判,但這十幾年來,大家已經漸漸 能比較理性地探討這個問題,而且我看到氣氛傾向於可以有限度的接受,但在現行法令之下,怎樣去 做這樣一件事,還需要有一些人願意跨出這一步,也就是要有魄力去做這一件事情,不過這個部分可 能對林務局來講,其實也是有點為難,他們是管理機關,卻也想跨出這一步,包括黃憶卿,我相信當 他在擔任局長的任內時,應該也有想過這樣的事情,他寫這篇文章並不是一覺醒來就這樣想的,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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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開始就有這樣的想法,但在這個位子上時,他可能也有他的難處。我想,現在在林務局來講,他 們也許也想要去做這樣的一個事情,但是在環保團體給的壓力來講,可能會讓他們暫時不去碰觸這個 議題就好了,也許是這樣的想法。
顏愛靜老師:謝謝!有沒有下面一位老師想要發表意見?
林士淵老師:
我是想從『複合』來講,『複合』其實有幾種不同的方式,像是種類的複合,在林地有不同種類 的農作在這裏。或者是不同的位置,林地和農地耕作的位置,是混雜在林地當中,是在林地的邊緣,
是被林地包圍。還有複合的時間,是一年12個月每天都是農業和林業複合,還是當中的某一個時段,
某一個地方,哪一種作物這樣的複合。然後是需要多大的面積複合,可能耕作的種類也有關係。所以 在討論複合農林業的時候,『複合』的方式可以先去討論,不同的種類、位置、時間、規模,之後如 果要讓人家比較容易接受,或者示範的時候,可以選擇林務局覺得傷害最小、影響最小的方法來做複 合農林業的工作。
在之前的計畫,有到新竹尖石後山實地觀察了解,其實從原住民身上學到一些複合觀念,他們現 在是用很動態的方法在做這種『違法』的使用,但看它跟減災的關係的話,這樣『複合』之後,事實 上沒有對那個地區造成甚麼災害,並沒有因為複合使用、農業使用,導致這個地方在颱風、豪雨來襲 後崩塌,沒有發生這樣的現象。所以,在使用者,或者在當地生存、生活的角度來看,事實上複合並 沒有對環境帶來如林務局所擔心的災害問題。從另外一個方向,如果要從林務局的角度來看,我是提 供一個建議,從不同的複合的種類來做一些示範,或者是讓大家有一個起點,或許就是大家可以去討 論的。
顏愛靜老師:
其實剛才林老師提到一個滿重要的概念,就是說其實在山上種了半天的複合式農林業,好像也沒 有特別造成崩塌或地劣等等問題。其實我記得我們早期在跟張長義老師一起做的時候,就發現其實崩 塌地也沒有出現在部落的旁邊,也沒有出現在墾耕地的旁邊,反而是在其他地方才有山崩地裂的情況 出現。所以後來我們就想說其實發展複合式農林業有何不可?
孫振義老師:
坦白講,這個議題我也算是門外漢,但是可以從不同的觀點來討論這件事情腦力激盪一下。原則 上,剛剛顏老師團隊的報告,我非常同意,受益良多。不過以我個人對於林業用地的理解,他大概有 三個重要的功能,第一個不外乎就是生態保育的功能,第二個是水土保持的功能,第三個才是能不能 兼具前兩者機能、效能之下,達到一些經濟的效果。所以,以今天我們談的這個主題,經濟這個部分,
其實在林地是算第三順序考量的。如果可以兼具前兩個功能,甚至加強,那我們今天這個主題就能被 確立,所以我在這邊思考的是,木已成舟的事情不談,就以台灣現況這些林地,不管有沒有列管,這 些林地的現況如果設定成一條基準線,那我們今天的所有作為,比現在還加分,應該就要被認同、被 鼓勵;如果比今天的,比方說涵養水源、生態保育上是扣分的,那或許就界定一個標準,某些區塊做 再多也沒有辦法,那些區塊或許我們就把它劃掉。所以未來可能會選擇一些示範區時,可能就會選現 況比較差的,現在基準線比較差的,做一個示範,讓他能做一個彌補、補救,可以兼具經濟利益,我 想,就是研究團隊想要得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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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愛靜老師:
孫老師的意思是說,情況已經不太好的地方,我們就讓他開放,然後來嘗試做林下種植這樣的方 式?
孫振義老師:
對的,因為我們所有都是林地,所以在地目上他不會告訴你這塊狀況好、這塊狀況差,但是以科 學的角度或遙測或其他的研究,他可以判斷哪些是狀況好的,縱使地目一模一樣,縱使在同一個區塊,
但是他的健康條件狀況會不一樣。這是我覺得第一個要討論的基礎,就是說未來如果這件事情要確定 的話,我們可以找一個示範田來做這個事情,而且讓他的未來比現況好。
至於複合式農林業,如果以水土保持跟生態保育為優先條件下,在這兩個不能被挑戰的兩個先決 條件下,發展複合式農林業,但它牽涉到的是,植栽種類彼此的互生或者是互擾,甚至互害的問題,
有些植物耐陰,但如果種下去後,反而會造成原本林地的傷害或干擾,這就必須加以避免;反過來講,
如果種了一個新的植物,不會產生這個問題,至少在生態上就會被保全。另外一個就是能不能增加水 土保持的功能,一般林相的林地,雨降下來第一個承接水分的其實不是土壤,是樹冠,接下來有剩下 的雨水往下滴,像契約林、實驗林,下面基本上沒有太多的植物,水就會直接到土壤裡面,如果下面 有灌木、經濟作物存在,它還可以承接一些水分,然後才下到土壤,所以如果增加的經濟作物是有保 水功能的話,在不違背水土保持的先決條件下,也會被確立。
第三,我們種了這些經濟作物不會影響現有的、野生的動物,包含昆蟲的生態鏈。如果這三個部
第三,我們種了這些經濟作物不會影響現有的、野生的動物,包含昆蟲的生態鏈。如果這三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