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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慢性精神病患者的手足照顧與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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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慢性精神病患者的手足照顧與考量

在前述研究背景中,透過我國衛生福利部統計處 (2018)所示之 105 年度身心 障礙者生活狀況及需求調查報告(慢性精神病人之照顧者以家人為最多占

82.5%,同住家人以父母為最多、子女居次)。學者胡海國等人(1994)對精神科急 慢性住院病患的個人與家庭研究中,更凸顯精神病患者的婚姻締結與維持不易,

手足在精神病患者疾病慢性化過程中的照顧角色逐漸重要。

一、形塑照顧意願的過程

當個人未婚、無伴侶時,手足對個人生活格外重要,當面臨危機時,是重要的 決策討論者與支持者(Connidis,1951;Horwitz,1991;Cicirelli,1995),在兒童 時期賦予兒童家務責任有利於培養互惠的家庭關係 (吳書昀,2010),手足的協 助與功能隨著家庭的發展脈絡而不同,包含直接的幫忙與社會化,是父母引導也 是自然而生的過程,手足間的互助回應從嬰幼兒時期即開始,透過玩樂的過程學 習互動,並共同因應父母的要求,手足提供親近且溫暖的關係,對某些人而言可 以取代伴侶的角色,提供人生不同階段的實質協助,對未婚或鰥寡的手足而言更 是重要的支持 (Cicirelli, 1995),手足互助在家庭共同生活的過程中自然形成。

父母作為個人出生以來首要的照顧者,當個人自家庭中成長茁壯與他人建立親 密關係後,則轉與親密伴侶及子女相互照顧,慢性精神病患未婚者比例高,初發 病時父母往往是首要的照顧者,基於父母對子女的照顧義務,照顧過程中,承受 慢性精神病患症狀起伏而生的各種混亂干擾、經濟壓力與無人可替代之感 (任玉 智、黃惠滿、許秀月,2011)。慢性精神病患者的照顧模式,雖與智能障礙者的 照顧不同,但兩者皆需要照顧者的長期協助,在智能障礙者的照顧研究中,父母 照顧者在選擇繼任照顧者時,期待健康手足能夠同住且延續照顧智能障礙者(陳 淑瑜,2003),老年智能障礙者的經濟來源以兄弟姊妹為主,未來監護權的轉移 亦以兄弟姊妹為多,當主要照顧者過世後,延續照顧者選擇繼續於居家接受照顧 者逾半 (王國羽,2007),父母對手足照顧意願的影響至關重要。

(一)協同父母照顧

在父母照顧身心障礙子女的過程中,健康手足是旁觀者與協助者,父母對待身

心障礙子女的方式,影響健康手足對待身心障礙手足的態度 (Connidis, 1951),

是家庭規則與家庭中照顧與被照顧者位置形成的重要依據。 足缺乏照顧意願或是只考慮到自己 (Cicirelli, 1995),健康手足在協同父母照顧慢 性精神病患手足時,雖僅是擔任輔助角色,不需完全承擔照顧責任,然而父母對 照顧方式的作法與期待,卻也帶給健康手足一定程度的照顧壓力。

各自成家後,健康手足成為父母的支持網絡,時常聯繫探望者成為父母的主要 協助者,由於身心障礙手足無法獨立生活而持續與父母同住,父母的主要協助者 在父母過世後仍會繼續探望延續照顧 (Horwitz,1993;Cicirelli,1995),進而從 協同照顧的角色轉為完全擔負照顧工作的主要照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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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社會條件均未準備好的情況下完全承擔照顧責任 (Yang、Hsieh、Lee、

Chen,2017)。

當父母無力照顧時,健康手足對慢性精神病手足而言至關重要,是潛在的照顧 者,健康手足應對這樣的轉變有所了解、提早準備 (Smith、Greenberg、Mailick Seltzer,2007),在未準備好的情況下完全擔負照顧責任,健康手足對慢性精神 病手足的罹病事實全貌感到震驚,產生適應疾病的困難,在逐漸明白的照顧過程 中對手足的疾病認知漸深,卻也同時面對組成家庭中照顧角色衝擊,對於擔負照 顧角色有較多不確定,感到困難與擔心,包含:面對多重角色而有力由未逮之感、

與其他家屬對照顧方式的看法不同而生衝突、受父母委託而扛起長期照顧責任、

擔心手足獨居/獨處時行為無法預期等 (楊芝菁、馬維芬、顏文娟、藍先元,2008),

照顧過程中不溫暖、衝突、對抗的負向經驗,將導致延續照顧的障礙並影響健康 手足的生活品質 (Bowman、Alvarez-Jimenez、Wade、Howie & McGorry,2017)。

二、手足照顧者的照顧考量

父母、伴侶的照顧立基於責任,手足關係與朋友較類似,當父母、伴侶均無 法協助時,才會尋求手足協助 (Horwitz, 1993),家庭中的健康手足在父母照顧的 歷程中,因個人發展選擇在照顧系統的內圈或外圈,隨父母能力或健康狀況進出 照顧系統中 (陳姿廷、吳慧菁、鄭懿之,2015),在父母仍有照顧能力時,健康 手足對於慢性精神病患手足的照顧有較大的選擇彈性。

(一)情感與責任的衡量 1.家庭照顧責任

父母作為家庭系統中最重要的照顧者,言行舉止、期望均對子女具有 重大影響。當父母照顧精神障礙子女時,其他手足會感受到精神障礙手 足為「需要照顧」的對象,逐漸建構出「照顧該家庭成員」為家庭規則 的共識,家庭成員對於責任的承擔雖感壓力,但已有預期 (陳淑瑜,

2003)。當父母期待由特定子女延續照顧責任時,該位手足的照顧意願顯 著增加(林佳徹,2005;劉淑娟,2013)。

父母言行所形成的家庭責任,亦影響著手足照顧者的照顧考量,試圖

降,增加照顧意願 (Cicirelli,1995;Horwitz,1993;林佳徹,2005),

長位手足傾向承擔主要決策工作 (Horwitz,1991),當其他手足無力承擔 照顧之責時,經濟狀況相對穩定的手足傾向協助照顧 (劉淑娟,2013);

願較高 (Cicirelli,1995),健康手足在顧慮伴侶觀感、避免慢性精神病患 手足與伴侶或子女衝突,居住安排上,傾向尋求居住式照顧(羅家駒等 人,2000;周玉婷,2016)。

當手足面臨組成家庭的多重照顧壓力時,傾向將責任轉由其他單身健 康手足承擔 (Barak、Soloman,2005),當伴侶死亡時,健康手足基於情 感上的需求,互動頻率增加、照顧意願提高 (Horwitz,1991),足見健康 手足的伴侶對照顧決定的影響;然而,在劉淑娟 (2013)的研究指出,健 方法解決問題,承受的照顧負荷感越低 (Barak、Soloman,2005)越 有益於因應照顧困境。

2. 年齡與健康

手足的年歲越長越傾向更多的面對面接觸(Horwitz,1993;

Cicirelli,1995),退休後的生活空閒亦是協助照顧的原因之一 (李建 德、柯乃熒、徐畢卿,2006),然而頻繁的接觸並非期待扮演主要照 顧者角色,而是立基於手足位置的情感性需求 (Horwitz,1991),然 而在頻繁互動的過程中,逐步頂替主要照顧者工作,進而擔負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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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責。

隨著年歲更長,當照顧者自覺健康程度越差,則對照顧負荷的感 受程度越高,對社會福利資源的期望越高(葉人豪等人,2009),手足 自覺健康狀況不佳時,照顧意願下降 (林佳徹,2005),當感覺自生 命即將告終時,傾向將照顧責任交由政府部門(劉淑娟,2013;陳姿 廷、吳慧菁、鄭懿之,2015)。

圖 14 手足照顧者的照顧考量示意圖

慢性精神病手足的伴侶 健康手足的伴侶 手足照顧者的照顧考量

情感與責任的衡量 重要他人

家庭照顧責任 手足間的互動 與情感

其他健康手足 伴侶

手足照顧者的個人因素

照顧知識 年齡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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