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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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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名詞解釋

一、 慢性精神病患

本研究所稱之慢性精神病患,為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罹患我國全民健康保 險所示之重大傷病慢性精神病者,包含:老年期及初老年期器質性精神病 態、亞急性譫妄、其他器質性精神病態、思覺失調症、情感性精神病、妄想 狀態、源自兒童期之精神病。

二、 健康手足

本研究所稱之健康手足,為無認知功能缺損、具口語表達及識字能力,且其 中一位手足罹患慢性精神疾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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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家庭系統

家庭系統係以系統思維看待家庭的動態表現,以描繪家庭的樣貌(黃宗堅,

1999),家庭是整體社會的縮影,家庭中領導與被領導、長幼尊卑、性別與決策 過程相互交織,型塑個人價值觀以及個人未來因應外在社會的方式 (吳就君,

2006),不同的家庭動力,使家庭成員在面對問題與環境變化時產生不同的應對 方式 (徐光國,2003)。

從互動關係看待家庭系統,成員間的溝通方式相當重要,具有平衡成員間關係 與促進家庭功能之效,學者Olson 以家庭凝聚力、適應力、溝通型態捕捉家庭 的樣態、學者Kantor 與 Lehr 則以成員間溝通的彈性程度進行探討(Koerner,

2015)。下先以 Olson 的家庭系統環繞模式(Circumplex Model)說明家庭系統的運 作,再以學者Kantor 與 Lehr 的家庭類型(Family Typology)對應說明:

一、家庭系統環繞模式(Circumplex Model)

立基於系統的認識,學者Olson 在 1976 年發展家庭系統環繞模式(Circumplex Model),以具體了解家庭成員間的互動關係,包含凝聚力(cohesion)、適應力 (adaptability)、溝通型態 (communication)三面向(Olson、McCubbin,1983):

(一)凝聚力(cohesion):為家庭成員情感的結合,由成員間的情緒連帶、界線、結 盟、共處時間、空間、友伴關係、決策與喜好等綜合而成,形成疏離的 (disengaged)、分隔的(separated)、連結的(connected)、糾纏的(enmeshed)層次 不一的凝聚力: 適中程度(分隔、連結)的家庭凝聚力有助於家庭系統有效運 作,家庭成員在個人經驗與家庭成員決策間取得平衡、極端(疏離、糾纏)可 能導致家庭陷入問題當中。在疏離的家庭凝聚力中,家庭成員各過各的,缺 乏溝通互動;在糾纏的家庭凝聚力中,家庭成員的共識至上,成員的個別意 見被抹煞(Olson,2000)。

家庭系統中的支持,對個人在不同階段的發展過程相當重要,有助於打斷挫 折所生的負面影響,促進個人成長(徐光國,2003),然而,當家庭系統的生

Soloman, 2005),照顧者對患者的照顧知識越正確且越能接受新知,則照顧態 度越正向、照顧意願越高 (謝馨儀、周照芳,1999)。

(三)溝通型態 (communication):家庭成員間的溝通具舒緩情緒及促進彼此認知的 功能,正向的溝通方式(如:同理的、傾聽與回饋的)使彼此共同分享觀點增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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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者角色逐漸衰亡時,健康手足即成為繼任的照顧者,以維持家的恆定與 穩定性(Horwitz, 1991),然而,世代間發展的各種困境,致使手足互助更為 複雜 (劉瓊瑛,2011),在未完全準備好的情況下接續照顧工作,致使手足照 顧者對未來的不確定性感到擔憂,與家庭成員間肇生衝突(楊芝菁、馬維芬、

顏文娟、藍先元,2008)。

個別家庭程度不一的凝聚力、適應力與溝通型態交錯,以凝聚力為橫軸、適應 力為縱軸,形成16 種不同的家庭樣態,歸類出三種家庭系統運作型態:平衡(凝 聚力與適應力均適中)、極端(凝聚力與適應力均極端)、中間(凝聚力與適應力其 中一種極端) (Olson、McCubbin,1983)。平衡的家庭系統更具家庭互助功能且較 能使用正向的溝通型態,然而不平衡的家庭系統不一定會失調或解組,在特定的 道德規範或對規則抱有一定程度期待下,家庭系統運作得以延續並發揮功能 (Olson,2000)。

二、家庭類型(Family Typology)

學者Kantor 與 Lehr 在 1975 年試圖描繪家庭樣態與慣常行為模式,從家庭 成員傳遞資訊、行為決策與成員間規制彼此行為的方式,將家庭的結構類型分 為開放的、封閉的與任意的三類(Godenberg & Godenberg,1985):

(一)開放的(open):家庭界線適中富有彈性,家庭決策模式民主,重視成員間 的共識與相互尊重。

(二)任意的(random): 家庭界線模糊,成員間對彼此的互動不重視,決策缺 乏可依循的規則。

(三)封閉的(closed): 家庭界線依階級權力劃分,個別成員附屬於家庭,家庭 規則僵化不具彈性,重視傳統價值。

家庭結構並非固態僵化,而是具動態循環(黃宗堅,1999),成員可能因為家 庭界線的僵化而反抗逃離,亦可能因為共同面對事件而轉變為不同的互動型態 (Godenberg & Godenberg,1985)。

Kantor 與 Lehr 試圖將家庭類型與環繞模式對應,以進行進一步解釋,然而 學者Olson、Sprenkle 與 Russell 認為封閉與任意的互動結構係家庭系統中的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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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失功能,而不應分列為類型(Godenberg & Godenberg,1985)。

圖 13 家庭系統環形模式與家庭類型的對照

(Olson、Sprenkle & Russell,1979,頁 17,轉引自 Godenberg & Godenberg,1985,

頁45)

家庭是慢性精神病患者在社區中的重要依靠,縱使疾病的負向影響無法改 善,家庭仍舊持續運轉 (李佩玲,2009),家庭成員罹患精神疾病,對其他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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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亦是重大影響,不同的家庭結構將產生不同的應對方式。

手足罹患精神疾病對家庭系統而言,若父母的對待或因應不當,將衍生衝突 緊張等連鎖負向影響,若能夠共同應對則帶來團結凝聚等正向影響,過去共同 生活的經驗與病後的照顧經驗,對照顧互動影響甚鉅(Young、Murata、

McPherson、Jacob、Vandyk,2019),家庭系統中的問題解決能力、成員角色功 能、情感表達與溝通方式越佳,有助增進社區思覺失調症患者的自我健康照顧 能力,家庭的權力決策功能越佳則有助於促進患者的社會能力(邱淑貞、蕭淑 貞,1998),家庭成員間既有的互動模式與界線,對慢性精神病患者的生活功能 維持復健等產生程度不一的影響,手足照顧者在照顧過程中需要他人協助時,

家庭結構的樣態亦會影響其求助意願與表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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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慢性精神病患者的手足照顧與考量

在前述研究背景中,透過我國衛生福利部統計處 (2018)所示之 105 年度身心 障礙者生活狀況及需求調查報告(慢性精神病人之照顧者以家人為最多占

82.5%,同住家人以父母為最多、子女居次)。學者胡海國等人(1994)對精神科急 慢性住院病患的個人與家庭研究中,更凸顯精神病患者的婚姻締結與維持不易,

手足在精神病患者疾病慢性化過程中的照顧角色逐漸重要。

一、形塑照顧意願的過程

當個人未婚、無伴侶時,手足對個人生活格外重要,當面臨危機時,是重要的 決策討論者與支持者(Connidis,1951;Horwitz,1991;Cicirelli,1995),在兒童 時期賦予兒童家務責任有利於培養互惠的家庭關係 (吳書昀,2010),手足的協 助與功能隨著家庭的發展脈絡而不同,包含直接的幫忙與社會化,是父母引導也 是自然而生的過程,手足間的互助回應從嬰幼兒時期即開始,透過玩樂的過程學 習互動,並共同因應父母的要求,手足提供親近且溫暖的關係,對某些人而言可 以取代伴侶的角色,提供人生不同階段的實質協助,對未婚或鰥寡的手足而言更 是重要的支持 (Cicirelli, 1995),手足互助在家庭共同生活的過程中自然形成。

父母作為個人出生以來首要的照顧者,當個人自家庭中成長茁壯與他人建立親 密關係後,則轉與親密伴侶及子女相互照顧,慢性精神病患未婚者比例高,初發 病時父母往往是首要的照顧者,基於父母對子女的照顧義務,照顧過程中,承受 慢性精神病患症狀起伏而生的各種混亂干擾、經濟壓力與無人可替代之感 (任玉 智、黃惠滿、許秀月,2011)。慢性精神病患者的照顧模式,雖與智能障礙者的 照顧不同,但兩者皆需要照顧者的長期協助,在智能障礙者的照顧研究中,父母 照顧者在選擇繼任照顧者時,期待健康手足能夠同住且延續照顧智能障礙者(陳 淑瑜,2003),老年智能障礙者的經濟來源以兄弟姊妹為主,未來監護權的轉移 亦以兄弟姊妹為多,當主要照顧者過世後,延續照顧者選擇繼續於居家接受照顧 者逾半 (王國羽,2007),父母對手足照顧意願的影響至關重要。

(一)協同父母照顧

在父母照顧身心障礙子女的過程中,健康手足是旁觀者與協助者,父母對待身

心障礙子女的方式,影響健康手足對待身心障礙手足的態度 (Connidis, 1951),

是家庭規則與家庭中照顧與被照顧者位置形成的重要依據。 足缺乏照顧意願或是只考慮到自己 (Cicirelli, 1995),健康手足在協同父母照顧慢 性精神病患手足時,雖僅是擔任輔助角色,不需完全承擔照顧責任,然而父母對 照顧方式的作法與期待,卻也帶給健康手足一定程度的照顧壓力。

各自成家後,健康手足成為父母的支持網絡,時常聯繫探望者成為父母的主要 協助者,由於身心障礙手足無法獨立生活而持續與父母同住,父母的主要協助者 在父母過世後仍會繼續探望延續照顧 (Horwitz,1993;Cicirelli,1995),進而從 協同照顧的角色轉為完全擔負照顧工作的主要照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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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社會條件均未準備好的情況下完全承擔照顧責任 (Yang、Hsieh、Lee、

Chen,2017)。

當父母無力照顧時,健康手足對慢性精神病手足而言至關重要,是潛在的照顧 者,健康手足應對這樣的轉變有所了解、提早準備 (Smith、Greenberg、Mailick Seltzer,2007),在未準備好的情況下完全擔負照顧責任,健康手足對慢性精神 病手足的罹病事實全貌感到震驚,產生適應疾病的困難,在逐漸明白的照顧過程 中對手足的疾病認知漸深,卻也同時面對組成家庭中照顧角色衝擊,對於擔負照 顧角色有較多不確定,感到困難與擔心,包含:面對多重角色而有力由未逮之感、

與其他家屬對照顧方式的看法不同而生衝突、受父母委託而扛起長期照顧責任、

擔心手足獨居/獨處時行為無法預期等 (楊芝菁、馬維芬、顏文娟、藍先元,2008),

照顧過程中不溫暖、衝突、對抗的負向經驗,將導致延續照顧的障礙並影響健康 手足的生活品質 (Bowman、Alvarez-Jimenez、Wade、Howie & McGorry,2017)。

二、手足照顧者的照顧考量

父母、伴侶的照顧立基於責任,手足關係與朋友較類似,當父母、伴侶均無 法協助時,才會尋求手足協助 (Horwitz, 1993),家庭中的健康手足在父母照顧的 歷程中,因個人發展選擇在照顧系統的內圈或外圈,隨父母能力或健康狀況進出

父母、伴侶的照顧立基於責任,手足關係與朋友較類似,當父母、伴侶均無 法協助時,才會尋求手足協助 (Horwitz, 1993),家庭中的健康手足在父母照顧的 歷程中,因個人發展選擇在照顧系統的內圈或外圈,隨父母能力或健康狀況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