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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單一選區兩票制」影響政黨體系之評估

第三章 單一選區兩票制對政黨體系的影響(理論層面)

第三節 我國「單一選區兩票制」影響政黨體系之評估

的部分,根據法國著名政治學者 Maurice Duverger 所提出的「杜瓦 傑法則」(Duverger's Law)可知,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與兩黨競 爭之間具有密切關聯性,除非是候選人或政黨具有地區性的強大基礎

,否則小黨在相對多數決制下不易生存;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有利 於兩黨制,主要是因為機械因素(mechanical factor)以及心理因 素(psychological factor)所影響,其中機械因素使得第三黨在席 次上不足代表(under-representation),而心理因素使得第三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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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會因為自己屬意的政黨提名人當選無望,於是將票投給較不討厭 的那位候選人(Duverger, 1962:217, 239),另外,由於每個選區只 有一位立委,使得現任立委在選民服務上居於優勢,任何挑戰者想取 而代之,根據他國經驗,並不容易(周育仁,2006)。

此外,在不分區的部分,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第 2 項及〈公 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67 條第 2 項第 5 款均有規定:「各該政黨之得 票比率未達 5%以上者,不得分配當選名額」。另外,依據〈公職人 員選舉罷免法〉第 24 條第 4 項規定,政黨提名不分區候選人的條件

,有一定的門檻限制;因此,除了有得票 5%的門檻限制,又有提名 資格的限制,且我國不分區名額僅 34 席而已(占總額 30.0%),而單 一選區立委總席次比例高達 64.6%,因此,就小黨而言,想取得席 次之難度甚高,而根據其他國家實施的經驗來研判,此易導致比例代 表性大為降低。日本自 1996 年開始實施實施並立制以來,歷經了 4 次國會選舉(1996 年、2000 年、2003 年、2005 年),2000 年起總席 次改為 480 席,其中由單一選區選出 300 席,占總席次 62.5%,由 比例代表部分選出 180 席,占總席次 37.5%,因此已逐漸達到去小 黨的功能,朝兩大黨方向邁進(Reed,2003:192-195;Schaap,2005: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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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2004 年以前我國實施一票制,選民不可能出現分裂投票 的 行 為 , 由 於 SNTV 不 會 壓 抑 小 黨 的 特 性 , 所 以 曾 有 新 黨 ( 1992,1995,1998)、親民黨(2001,2004)、台灣團結聯盟(2001,2004

)跨越比例代表制下 5%的門檻;但新選制採用兩票制後,便允許選 民有分裂投票的可能,已知 SMD 的選舉結果有利大黨,因此,小黨能 否繼續跨越 5%的門檻,便要視選民是否會進行分裂投票:SMD 下投 大黨,PR 下投小黨,如果分裂投票行為越明顯,那麼小黨能夠跨越 5

%門檻是可預見的結果,反之,則更壓縮小黨的生存空間;即使有學 者曾指出,混合制在台灣要發生分裂投票的可能性基本上也不高,原 因在於,我國政黨間的競爭態勢,不管在形象、財力、人才、資源和 支持度方面,兩大黨皆領先其他中小型政黨,因此分裂投票的情況應 會遠低於日本和紐西蘭的程度(盛治仁,2006:72-73)。另一原因是 我國政黨區隔以國家認同為主,選民難以區隔同一陣營不同政黨的定 位差異,比較而言,大黨獲勝的機率遠高於小黨,因此就評估而論,

我國的單一選區兩票制將使長期以來的多黨體系一定會受到相當的 衝擊,一般咸信會將我國政黨體系形塑成兩黨競爭的態勢,但仍需加 以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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