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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際學生來臺之現況與政策發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我國國際學生來臺之現況與政策發展

全球人口老化及少子化現象的產生,歐、美等傳統高等教育輸出大國,及日、

韓、新加坡及中國大陸等亞洲新興高等教育輸出國家,均積極提出招收國際學生 及學成留才之具體措施(教育部,2011)。臺灣具有優質高等教育及學習華語環 境等優勢條件下,更能吸引許多國際學生來臺求學。

國際學生是臺灣與各國社會互動,建立國際友誼的人力資本。而國際學生進 入臺灣高等教育學府,對外可宣揚臺灣高等教育特色,增進他國對我國瞭解與支 持,拓展對外關係建立邦誼;對內可促進大學校院國際化發展,提昇國內高等教 育水準,擴大國內學生國際視野及同時解決國內部分私立大專校院招生不足之困 境(教育部,2011)。

教育部 2004 年 7 月 28 日提出「擴大招收外國學生來臺留學方案」報告,

指出面臨全球化及市場開放趨勢,我國高等教育必須朝國際化發展,以提昇國家 競爭力。行政院隨之將「擴大招收外國學生來臺留學」列入「國家發展重點計畫」。 行政院 2008 年更推動「萬馬奔騰」計畫,擴增青年國際交流機會,促成國內外 學生進行交流,增加臺灣國際學生人數,加速高等教育國際化發展,同時提出強 化「陽光南方政策」,希望可倍增東南亞來臺留學生人數,及鼓勵國際學生來臺

一、 我國招收國際學生現況

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顯示,來臺攻讀大學學位的國際學生由 2004 年的 1,969 位學生,到 2010 年成長至 8,801 人,由圖 2-1-1 可以明顯看到從 2004 年起,在 臺求學的國際學生人數激增,反映出臺灣擴大招收國際學生策略之成效。

年份 圖 2-1- 1 國際學生歷年來臺攻讀學位人數圖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2011)。

  近年來我國國際學生的來源洲別,如表 2-1-1,由數據可知道來臺求學的國 際學生主要來自亞洲地區。以 2010 年度為例,來自亞洲國際學生為 6,565 人,

佔 75%。其次是美洲,人數為 1,347 人,佔 15.3%。歐洲居第三位,人數為 450 人,佔 5.1%。來自大洋洲與非洲國際學生人數約為 439 人,佔 5%左右。       

表 2‐1‐1 2006‐2010  年來臺求學國際學生來源洲別百分比表 

年度 亞洲(%) 美洲(%) 歐洲(%) 大洋、非洲及其他(%)

2006 68.67% 20.56% 5.57% 5.20%

2007 70.24% 18.86% 5.44% 5.46%

2008 71.51% 17.55% 5.70% 5.24%

2009 72.69% 17.03% 5.45% 4.83%

2010 74.59% 15.31% 5.11% 4.99%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2011)。

人 數 

以表 2-1-2 來臺求學國際學生學制別人數統計資料來看,2010 年在我國攻讀 學位的國際學生,總人數為 8,801 人。若以教育階段區分,攻讀學士學位者,人 數為 4,357 人,佔 49.5%,相較於 2009 年成長 639 人,成長率 17.2%;攻讀碩士 學位者,人數為 3,100 人,佔 35.2%,相較於 2009 年,成長 214 人,成長率 7.4%;

攻讀博士學位者,人數為 1,344 人,佔 15.3%,相較於 2009 年,成長 184 人,成 長率 15.9%。整體而言,我國國際學生人數仍在高成長階段。以高等教育國際化 引進高階人力、提升學術水準角度而言,研究生超過 50%,多於大學部學生,確 實符合高等教育國際招生效益。

表 2-1-2 2004-2010 年來臺求學國際學生學制別人數統計表

學年度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大學 990 1,492 1,980 2,483 2,970 3,718 4,357 碩士 717 1,043 1,511 2,033 2,357 2,886 3,100 博士 262 318 444 743 931 1,160 1,344 合計

1,969 2,853 3,935 5,259 6,258 7,764 8,801

資料來源:教育部(2011)

以統計資料圖2-1-2顯示,來臺攻讀學位之國際學生,其學科類別分為科技 類,包括:工程、數理、電算、生命科學、自然科學、農業科學、建築及都市規 劃、運輸服務、環境保護、數學、醫藥衞生、獸醫等;社會科學類,包括:大眾 傳播、教育、社會行為科學、法律、社會服務、民生等;商業管理類,包括:商 業管理等;人文藝術類,包括:人文、藝術、設計等四大學群(張欽盛,2005)。

以學群來分類,其中以科技類人數最多,佔35%,若就科系而言,則以商業管理 30%佔最多數。

圖 2‐1‐ 2 九十九學年度國際學生就讀學科類別圖(不包含語言中心學生)

資料來源:教育部(2011)。

二、 我國招收國際學生之法令規章

為強化國內大學校院國際化與競爭力方面,教育部近年來更修訂研擬相關配 套方案管理國際學生,相關法令規章包括「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僑生回國 就學及輔導辦法」、境外學生來臺就學簽證與居留與畢業後留臺等相關規定。

(一)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為外國學生來臺留學主要法源依據。該辦法發布 於 1973 年,原名「外國學生來華留學辦法」,歷經 1976 年、1985 年、1990 年、

1994 年、1997 年、1999 年、2002 年、2003 年八次的修正,至 2005 年更名為「外 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隨後於 2006 年納入中等學校外國學生招收,2008 年修 正放寬五年制專科學校、大學附設專科部、高級中等學校、私立國民中學招收外 國學生名額,得比照大專校院該校當學年度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十。另增列外國 學生持我駐外館處驗證該國同等學力證明文件,亦得申請入我國大專校院就讀。

同時放寬申請入學大專校院、五年制專科學校、大學附設專科部、高級中等學校 及私立國民中學的外國學生,得比照現行大學校院研究所學生,申請於第二學期

入學。2010 年已修正酌予放寬外國學生身份認定,簡化申請入學手續及文件驗 證流程,放寬國內各校核定招收本地學生總名額如有招生未滿情形,其缺額可以 招收外國學生或僑生補足(教育部,2011)。

(二)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係於 1958 年發布,期間歷經 13 次修正,為輔 導僑生來臺就學相關措施之重要依據。為積極呼應海外僑生返國升學之需求,

2011 年修正「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僑生於海外連續居留期間,其每年得 以在國內停留之期間由 90 日放寬為 120 日;增訂大學校院得開設僑生專班、僑 生得採申請入學及各校於核定招生總名額內,若有本國學生未招足之情形,得以 僑生名額補足,並由學校自行辦理招收僑生入學等規定,以提高大學校院招收僑 生意願,並增加僑生來臺升學之選擇。另僑生畢業後經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 准在我國實習者,其僑生身分最長得延長至畢業後一年(教育部,2011)。

(三)陸生來臺就學

為提升兩岸學生之實質交流,建構兩岸學子互相砥礪、良性競爭之學習環 境,並使陸生能够深入體驗、認識臺灣之民主社會及文化價值,教育部於 2008 年年底修訂「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 點」及「大陸地區文教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文教活動審查要點」,將陸生來 臺研修期限由二至四個月放寬為六個月,並經教育部許可最長可停留一年。依上 述規定來臺從事六個月短期研修人數並無特別限制,惟經許可停留一年人數,每 年不得超過 1,000 人。來臺短期研修學生不涉及學歷採認問題,各校邀請大陸學 生來臺研修,均會考慮到學校設備、師資、生活輔導機制等條件,並嚴格禁止學 生從事打工或其他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教育部,2011)。

三、 我國提供國際學生來臺求學獎補助計畫

政府推動大學校院招收國際學生獎補助方案並提供多項獎助學金,茲分述如 下:

(一) 臺灣獎學金

為鼓勵優秀國際學生來臺留學,增進友邦與友好國家人民對我國風土民情及 國家發展瞭解,同時拓展對外政治、經貿關係、強化邦誼、增進與外國政府、學 校、文教機構及團體等教育學術及科技交流合作關係,並配合國家建設,培養優 秀人才,以促進產業、經濟、教育等各方面發展,提升我國全球高等教育競爭力,

自九十三學年度起,教育部與外交部、經濟部及國科會設置跨部會「臺灣獎學 金」。提供國際學生每月新臺幣 25,000 至 30,000 元不等之獎學金,受獎年限為:

大學四年、碩士二年、博士三年,受獎人總受獎年限最高五年。臺灣獎學金由我 駐外館處遴選受獎人,受獎者自行申請赴我大學校院就學。自設置以來,此獎學 金已漸具國際聲望與規模,在人數及學術水準的質量雙重面向均逐年提升,逐步 往高學歷、高科技及高質化的研究路線邁進。受獎人數自 2004 年 555 人,增至 2009 年 1,453 人。為全方位吸引國際優秀青年來臺留學或研究,自 2011 年起,

臺灣獎學金類別將增設「研究獎助金」,吸引優秀博士後研究人員或博士候選人 來臺短期研究(教育部,2011)。

(二) 中央研究院國際研究生獎學金

中央研究院於 2002 年設立「國際研究生學程」,希望藉由「國際研究生學程」

提供國際化教育環境,能夠培養具國際觀之高科技研發人才,提昇我國在高等教 育與學術研究之競爭力。學程成立至今已屆十年,每月提供學生新台幣 32,000 元獎助金(表現優異者,至多可領三年),論文進展順利之學生,三年後之獎助 學金,由其指導教授負責提供(教育部,2011)。

(三) 國際合作基金會獎學金

為善盡國際責任並協助友邦及友好開發中國家培育社經發展所需人力,國際

合作基金會(簡稱國合會)於 1998 年創設「國際高等人力培訓外籍生獎學金計 畫」,至 2011 年 3 月,國合會已與國內 16 所大學合作設立兩項博士班學程及 17 項碩士班學程,受惠人數已達 258 名學生。國合會獎學金申請人限定為我邦交國 或友好開發中國家外籍人士,每位碩士生每月實領零用金 15,000 元、博士生 17,000 元,其他如學雜、書籍、宿舍、保險、醫療費用等概由校方統籌管理,自 計畫經費項下代為支應,另由國合會統籌購買往返臺灣之經濟艙最直接航程機 票。本獎學金計畫 100 年度預算為新台幣 56,580,000 元。為促進上述計畫成效,

國 合 會 已 與 合 作 大 學 共 同 成 立 「 國 際 高 等 教 育 合 作 策 略 聯 盟 」( Taiwa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lliance, TICA),建立業務交流及經驗分享平台,有效 整合及連結國內教育與民間資源,促進全民參與國際合作事務(教育部,2011)。

(四) 華語文獎學金

為促進國際人士對正體華語文及我國文化之瞭解,自 2005 年起教育部特設 置華語文獎學金。受獎人每人每月獎學金新臺幣 2,5000 元,受獎期限以一年為 原則,並得視情況核給九個月、六個月、三個月或其他經教育部核准計畫性專案

為促進國際人士對正體華語文及我國文化之瞭解,自 2005 年起教育部特設 置華語文獎學金。受獎人每人每月獎學金新臺幣 2,5000 元,受獎期限以一年為 原則,並得視情況核給九個月、六個月、三個月或其他經教育部核准計畫性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