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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及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我國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及相關研究

第三節 我國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及相關研究

本節主要分成二部分,首先探討我國獎勵大學教學計畫之內涵(包括 目的、申請對象、審議標準、預期目標等);接著探討獎勵大學教學卓越 計畫相關實證研究;最後提出綜合結論。分別說明如下。

壹、我國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

我國高等教育之學校數和學生數於1998 至 2007 年間急速擴充,政府 無法擴增所需的教育經費,導致學生單位經費下降及平均素質降低;加上 教育部近年來陸續推動多項競爭性經費,鼓勵大學追求學術卓越,導致教 師專研學術而輕忽教學;為提升學生素質及匡正大學校院「重研究、輕教 學」之傾向,教育部乃自2005 年起訂頒「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獎勵 大學校院進行全校性整體教學制度面之改革,以提升教學品質,補助對象 並涵蓋一般大學、體育、技職、師範及教育大學校院,期經由專案競爭性 經費,達成下列目的(教育部,2005a、2006a、2008b、2009c):

一、強化大學對「教學核心價值」的認知。

二、提升教師教學專業能力及對教學之投入。

三、完善的課程規劃及建立教學評鑑制度。。

四、增強學生學習意願及成效並強化就業力。

五、提升國家競爭力。

「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係由各公立及私立大學校院提出申請,基 於整體教育資源的有限性及經費補助不重複原則,已獲教育部「發展國際 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補助之學校,不得提出申請,申請學校依 其發展特色及教學現況擬訂全校性之教學改進計畫。由教育部邀集學者專 家組成審核小組,以師資面、學生面、課程面、教學品質管控機制面、教 學資源充實面、及其他提昇教學成效之具體成果與特殊性、創新性之規劃 等6 個面向進行初、複審二階段之審議作業。初審階段以各校所提計畫進 行書面審查,通過初審之學校,則由教育部安排審核小組赴學校實地訪視 或請學校至教育部簡報後進行複審,並依審核結果每年核撥約 30%至 40

%之大學校院專案補助經費,審議標準如下:

一、師資面

(一)建立完善之教師專業成長(包括教學專業能力、實務能力之提 昇)之輔導措施、確實提供教師改善教學所需之各項協助措施,

並落實教學助理制度(T.A.System),所設立之專責單位(如教 學資源中心)其功能及運作完善。建立並落實健全之教師評鑑

(含教師獎勵及淘汰措施)及教學評鑑制度。

(二)建立教學成效績優教師之獎勵機制以鼓勵教師投注於教學,並 逐步落實於教師升等制度。

(三)嚴格要求教師開授課程與專長相符,教學人力應充實及提升,

並逐年降低生師比以達合理之比例。

(四)教師授課負擔(授課時數)之合理性。

(五)教師積極對學生進行課後輔導(含office hour 之要求)。

(六)鼓勵教師開發教材。

二、學生面

(一)訂有學生基本能力指標之要求及落實學生學習(實習)成效之 考核(可包括專業技能檢定)。

(二)合宜且具彈性之選課機制且有相關輔導措施。

(三)對於學習成效不佳學生應有預警機制並有完善之輔導措施(如 學習資源中心之設置等)。

(四)境教及學生輔導等達成教育目標之完整配套措施。

(五)建立強化校園內師生互動之有效機制。

(六)積極掌握畢業生就業狀況(包含就業率、雇主滿意度、畢業生 之滿意度等)且建立追蹤機制,並作為調整課程、教學之依據。

三、課程規劃面

(一)健全之課程委員會之組成與運作,課程規劃過程廣納校內外學 者專家及產業界意見。

(二)專業課程、共同課程及通識課程之規劃妥適完善。

(三)系所院開設之課程建立完善之檢討評估機制,並適度納入校外 評估機制;課程發展規劃應加強跨領域學門知識的整合;課程 及學程之設計配合學校特色、學術發展趨勢、整體教學目標及 學生畢業後之就業需求。

(四)落實教師規劃提報教學綱要及課程內容,並公布於學校網站。

四、教學品質管控機制面

(一)落實全校教學單位之評鑑制度。

(二)確實追蹤教學評鑑改善建議之後續辦理情形。

五、教學資源之充實面

(一)充裕的圖書期刊及網路資源。

(二)充裕的視聽教學設備、教學實驗及實習相關資源(如善用產企 業、政府機關、研究法人等之設備及資源,或運用夥伴關係增 廣資源運用)。

六、其他提昇教學成效之具體成果與特殊性、創新性之規劃。

為求各獲補助學校能落實計畫內涵以真正提昇大學教學品質,教育

部並訂有績效評估與淘汰機制,對核定獎助經費之學校進行定期及不定 期之考核及績效評估,做為後續年度是否繼續補助及核定補助額度之參 考依據,如經考核未依計畫確實執行、及成效不彰者,則視情形刪減或 暫緩以後年度之經費補助;除教育部之績效評估與淘汰機制外,並要求 各獲補助學校應建立管考機制,依計畫執行,專款用於學校教學品質之 提昇。教育部並成立專案計畫辦公室,定期追蹤各校執行情形,辦理成 效考核,並提供相關意見供各校參考。

第一期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自 2006 至 2008 止,每年編列 35 億 元,3 年總計編列 105 億元,訂定之預期目標分為質化與量化 2 部分(教 育部,2008b):

(一)質化部分:

1.教學核心價值之建立,學生成為學習的主體及主動學習者。

2.教師教學專業能力的提昇。

3.經由學校整體制度面之改革及建制,促進大學教學品質的提昇。

4.藉由專案經費的獎勵機制發展教學卓越大學之典範。

5.提昇大學教學品質、培育人才之素質及國家整體競爭力。

(二)量化部分:

1.國內 30%至 40%的大學獲本項經費補助,並得以確實提升教學品 質達到教學卓越之目標。

2.獲補助學校 100%設立協助教師教學專業成長之專責單位(如教學 資源中心)。

3.60%教師獲得教學專業輔導及協助,由教學優良教師以及協助教 師專業成長之專責單位提供課程設計、教材編纂、教法改進、班 級經營、學習情緒管理之諮詢與服務,並舉行教學觀摩與交流活 動。

4.70%以上的大學建立並落實教師評鑑制度,且建立教師之獎勵措施

及教師淘汰制度,提昇大學師資水準及教學品質。

5.獲補助學校之教師對學生的輔導時間及互動次數提升,師生互動 頻率增加,且平均每位學生每學期有1 次以上接受教師個別輔導。

6.獲補助學校之教師授課課程大綱上網率達 80%,教材上網率達 60

%。

7.獲補助學校之教師平均授課時數降低 0.5 個小時。

8.獲補助學校之平均每位教師每年參與 2 次教學相關專業之研習活 動。

9.獲補助學校平均 70%的學生對教學成效感到滿意。

10.獲補助學校每年平均發展 20 門新教材,並發展數門標準化成就 評量工具。

貳、我國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相關研究

我國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於 2005 年實施後,以此計畫為主題的研 究逐漸增加,且研究的層面與方法具多樣性,主要以衡量大學教學卓越計 畫學校之經營績效、探討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執行現況與影響因素、大學教 學卓越計畫政策分析與研究、大學教學品質與品牌形象關係之研究、及以 師生觀點分析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執行成效及建立教學卓越計畫評估模式 等研究,說明如下:

一、教學卓越計畫經營績效之研究

包括劉育慈、吳柏毅、詹文碧等3 篇運用資料包絡分析法之研究,

摘述如下:

劉育慈(2007)運用資料包絡分析法,以 2005 單一年度進行獲得獎 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補助經費之學校是否相較於未獲得經費補助之學校 來得有效率。實證結果顯示:1.獲補助學校之經營效率並沒有比未獲補 助學校來得好;2.獲補助學校在獲得教學卓越計畫經費後沒有提升經營 效率;3.影響獲補助及未獲補助學校經營效率之主要因素有師生比、專

任助理教授以上師資比及專任助教人數。

吳柏毅(2007)則將研究年度延伸,以 2005 及 2006 年二個年度各 48 所獲得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補助學校,探討我國大學經營績效與教學卓 越計畫補助款之間的關聯性。主要研究結果顯示,大學經營績效排序與 教學卓越計畫補助款排名之間是一致的。以「效率面」來說,各大學實 質上經營績效應無相差太多;以「金額面」來說,獲得補助款大學其獲 得補助款金額的多寡並非依照相對效率值高低決定,補助經費的配發上 仍有考量的空間。綜合研究結果,可知教育部審結果是存在著公平的。

詹文碧(2007)則將此主題的探討擴及技職體系,以 2006 及 2007 年度各32 所大學與技職校院為研究對象,選取專任教師具有博士資格、

在校學生數、建教合作支出、推廣教育支出與教學與研究支出為投入項;

畢業生人數、獲得國科會研究計畫件數、建教合作收入等為產出項,進 行實證分析,以衡量其經營績效與補助經費之關係。結果顯示,大學與 技職校院在二個年度獲得教學卓越計畫補助款排序值與相對應的經營績 效值排序並不相同,此結果異於吳柏毅(2007)之研究,且學校辦學績 效之相對效率值並未顯著影響學校獲得之補助款,表示教育部發放補助 款亦非以學校相對效率為主要審核指標。

二、教學卓越計畫執行現況與影響因素之研究

計智豪(2008)以 2007 年經教育部審查通過的 26 所大學為標的,

並以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主持人、專責單位主管、專責單位承辦人員、系 所主管和一般教師等166 位利害關係人為對象,以不同背景變項(性別、

並以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主持人、專責單位主管、專責單位承辦人員、系 所主管和一般教師等166 位利害關係人為對象,以不同背景變項(性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