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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構面在教學卓越表現之探討

第四章 我國高等技職校院教學卓越計畫第一期執行成效

第三節 教師構面在教學卓越表現之探討

本節主要分成三部分,首先探討高等技職校院第一期教學卓越計畫中

「師資構面」具體作法;繼而探討其執行成效與綜合討論。

壹、教師構面具體作法

近年來,高等教育擴張已成趨勢,學生背景愈趨多元,加上大學教師

「重研究、輕教學」之傾向,導致學生素質低落,無法滿足社會及產業所 需。為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及國家競爭力,各國對高等教育機構和教師有更 多要求,尤其是對評鑑與標準的重視,對大學教師的專業工作和角色有非 常之影響。

教育部有鑑於此,為提升教學品質與效能,乃將「設立協助教師專業

成長單位」、「辦理教師評鑑」、「實施教學評量」、「培訓教學助理」、「建立 office hour」、「教師實務能力提升」、「合理化之教師工作負荷」等機制列為 高等技職校院教學卓越計畫第一期「教師構面」之指標,期以這些策略對 大學教師提出更多的要求,及精進其教學專業知能,以提升學生學習成 效,各校「教師構面」具體作法如下述:

一、成立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單位,有效提供教師教學支援

為爭取教學卓越計畫之專案補助,各校紛紛成立教學卓越中心,定 期舉辦工作坊、演講與討論會,協助教師規劃課程、安排教學與設計評 量方式,並推廣「以學生為學習主體」的各種不同類型教學法,以提升 教師教學知能;並運用教學科技協助教師製作投影片、教學網頁及完成 實驗教材e 化;另鼓勵教師研發教材,供相關授課教師使用。

二、訂定教學助理培訓與考核制度

為協助教師教學與輔導學生課業,以提昇教學品質,讓研究生帶領 大學部同學進行課堂討論,或同儕小老師實施日、夜間小班教學或輔導 的模式,在教學卓越計畫推動後,已蔚為風氣。此項機制不僅促使研究 生參與教學實習,也改變了大學傳統的課堂經營模式,師生互動更形熱 絡。

三、建立教師評鑑制度,並反映至教師升等、獎、汰機制

根據大學法第21 條規定,大學應建立教師評鑑制度,各校應對於教 師之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成效進行評鑑,作為教師升等、聘任及獎 勵之參考。自教學卓越計畫實施後,大部分學校已訂定相關辦法,包括 評鑑週期,免參與評鑑對象、未通過評鑑之處分、及申訴管道等,且各 校投注大量補助經費鼓勵教師重視教學;對未通過評鑑之教師亦擬訂了 改善及輔導措施,提供教師必要之協助。

四、辦理全校性教學評量,落實評量結果追蹤與回饋機制

教學評量是一個運用多重管道來蒐集老師教學的資料和檢討教學成

效的過程,而其最終目的是能從這些資料中,彙整出一套針對老師 個人所需改進的方向,來設計新的適人適所的教學方案(Huba,

2000)。各校均採用學生教學意見調查(期中教學問卷回饋及期末 教學評量問卷)、同儕到課觀察 (peer observation) 及教學歷程檔 (teaching portfolio)等多元評量方式,以期完整反映教師的教學表 現。針對評量不佳教師,以進行微縮教學實務演練之同儕輔導方式 提升校內教學交流之風氣。

五、實施師生互動機制

學校均規定每位專任教師每週應至少安排 2 個小時之師生互動時 間,提供學生學業諮詢及輔導。

六、推動教師授課時數合理化措施

為提升教師教學品質,要求各校擬訂各級教師每週合理授課時數方 案及具體措施,以逐年降低教師授課負擔至合理時數。

七、建立教師實務能力提升制度

因為國家競爭力需求,大學不僅要創造知識,它所訓練的人才更應 符合國家經濟需求,因此大學與企業界的結合勢在必行。如英國鼓勵「公 民營夥伴關係」(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 PPP),台灣高等技職校院教 學卓越計畫亦鼓勵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及聘請業界專家協同 教學。

貳、教師構面指標第一期執行成效

研究者利用配對t 檢驗、t-檢驗、多變量複迴歸分析、及邏輯斯複迴歸 分析(3 年均獲補助學校 28 所、5 所曾獲 1-2 年補助學校,未獲補助學校 33 所。本節以 paired-t test 探討 3 年均獲[28 校]及均未獲[33 校]補助學校執 行成果;以 multiple regression 對所有有效問卷學校 3 年進行探討),得 2006-2008 年各項指標執行情形如下:

一、獲補助學校與未獲補助學校之公私立別、所在地區,均無相關

(p>0.05),如表 4-6。

二、獲補助學校與未獲補助學校之師生比無論組間或組內(2005 vs.2008) 均無顯著差異,如表4-7。

三、獲補助學校與未獲補助學校在建置教學助理機制上有顯著差異

(p=0.008),其它變項,則無明顯差異,如表 4-8。

四、獲補助學校與未獲補助學校之專任教師數均逐年增加,但增加不多 (p>0.05);不過,二者之間的專任教師數則有明顯差異(p=0.037),

如表4-9。

五、獲補助學校與未獲補助學校之專任助理教授、副教授及教授人數均 逐年增加,達顯著水準(p<0.001);助理教授部分獲補助學校與 未獲補助學校之間亦有顯著差異(p=0.036)、副教授及教授人數則 未達顯著差異(p=0.068),如表 4-9。顯示教學卓越經費的補助與 初階教師的增加有關。

六、教師每週平均上課時數部分,獲補助學校逐年降低,且達顯著水準

(p=0.007),未獲補助學校成效亦佳,接近顯著值(p=0.080),

但組間差異不大,如表4-9。

七、在遴聘業界專家到學校授課人次方面,獲補助學校與未獲補助學校 之間亦達統計上顯著(p=0.031),如表 4-9。

八、研究者以66 校 3 年總數(198)用邏輯斯迴歸分析,探究那些變項 會影響教育部的獎助款,發現如表4-10:

(一)計有A0(聲譽)、B3(學校教授及副教授人數)及 B9(每位導 師平均每學期輔導之學生人次)等3 個變項達統計顯著,有無 A0 之變項解釋率為 57.6% (無)vs. 82.2%(有)。

(二)B4(有無成立負責推動教師成長業務之專責單位)、B7(有無 建置教學助理制度)等 2 個變項變異性大且未達顯著,對學校 有無獲獎助之影響不大。

(三)其它變項之信賴區間較窄,且接近 1,表示這些變項對學校有 無獲補助仍有其重要性。

表4-6 高等技職校院教學卓越計畫核定補助基本資料(2006-2008)

校院 獲補助學校 未獲補助學校 n=66 n=33 n=33 p 值

n (%) n (%) n (%)

公私立別 0.228

公立 14 21.2 9 25.7 5 16.1 私立 52 78.8 24 68.6 28 90.3

所在地區 0.242

北部 24 36.4 13 37.1 13 41.9 中部 14 21.2 9 25.7 5 16.1 南部 23 34.8 11 31.4 12 38.7 東部 3 4.5 0 0.0 3 9.7

(M) (SD)

所獲獎助金額(百萬元)

2006 年(n=31) 48.47 19.59 2007 年(n=32) 44.99 21.39 2008 年(n=33) 44.68 21.72

表4-7 高等技職校教學卓越計畫師生比資料(2005-2008)

獲補助校院a. 未獲補助校院

n=28 n=33 組間比較

(M) (SD) (M) (SD) p

b.

貴校生師比

2005 年(n=64) 25.23 5.53 23.32 5.68 0.197 2006 年(n=65) 25.34 5.32 23.05 6.51 0.144 2007 年(n=66) 25.50 4.93 23.32 6.22 0.140 2008 年(n=66) 25.28 4.62 23.30 5.65 0.143

組內比較 平均差

(SD) p

c. 平均差

(SD) p

c.

p

d.

2008 比 2005 0.06 2.11 0.890 0.58 3.64 0.383 0.497

a.保留三年都有獲教卓獎勵之校院 b.有獲獎勵學校比無獲獎勵學校 (t-test) c.paired-t test

d.有獲獎勵學校與無獲獎勵學校成效比較 (t-test)

表4-8 高等技職校院教卓越計畫獲及未獲補助校院提升教師教學品質制 度比較(2006-2008)

獲補助校院=28a. 未獲補助校院=33 p 值

(2005-2008)

獲補助校院a. 未獲補助校院

表4-9 高等技職校院獎勵教學卓越計畫「教師構面」指標執行成效

(2005-2008)(續)

獲補助校院a. 未獲補助校院

2006-2008 遴聘業師 致貴校授課人次 (n=58)

354 447 140 154 0.031

2006-2008 貴校送教 師赴公民營機構或出 國進修(n=62)

238 215 167 286 0.298

a.保留三年都有獲教卓獎勵之校院 b.有獲獎勵學校比無獲獎勵學校 (t-test) c.paired-t test

d.有獲獎勵學校與無獲獎勵學校成效比較 (t-test)

表4-10 教師構面變項與獎助款之邏輯斯迴歸分析 B11_1 2006-2008 年遴聘業師至貴校

授課人次

0.009 0.004 1.009 0.997 - 1.008 B11_2 2006-2008 年貴校選送教師赴

公民營機構研習及出國進修人

但隨著少子化現象,經營績效不佳的學校因生源不足,師生比反倒 呈現逐年降低中,師生比多少才算合理,是否持續納入教學卓越計 畫之評估指標,值得教育部再思考與設計。

三、根據資料分析,獲補助學校與未獲補助學校之專任教師數、專任助 理教授、副教授及教授人數均逐年增加,且獲補助學校績效較未獲 補助學校優異(p<0.001),教學助理制度之績效亦已達顯著水準

(p<0.08),顯見高等技職校院之教學人力已逐年充實且提升中,

且獲補助學校的成效確實已帶動未獲補助學校之改善,已達學習效 應及同儕競爭之效果。

四、雖獲補助學校與未獲補助學校之專任教師數有逐年增加,教師授課 時數亦逐年降低中,但增加或降低的幅度都很小,可以建議教育部 於第二期計畫中持續深化推動。

五、表4-10 中,計有 A0、B3 及 B9 等 3 個變項達顯著,未含 A0(聲譽)

之變項解釋率為57.6%,而在加上 A0 後為 82.2%,增加了 24.6%,

顯見A0(聲譽)之變項很重要,但其變異量大,其中有值得探究之 處。

六、接續上題,教師構面的15 個變項,對於申請學校有否獲得教學卓越 計畫之經費補助具有高達82%的解釋率,顯示了這些教師構面變項 的重要性。然而只有三個變項達統計學上顯著意義,建議教育部可 在第二期計畫中逐步滾動修正,建構一套適切的計畫審議指標。

大學教學是否達到卓越,關鍵之一即是教師的角色。教師不只是要「教」,

更要追求「有效的教學」,有效的教學係指「帶給學生有效及成功的學習」。 換句話說,教師「教學」成功與否端視學生是否「學習」為判斷依據(Donald,

2000;Ramsdem,1992)。我國高等技職校院教學卓越計畫「教師構面」

指標,與各國高等教育相同,對大學及大學教師提出更多的要求,尤其是

對評鑑與標準的重視,主要目的是期望透過各種機制之建立,精進教師教 學知能與促進專業發展,以提升學生主動學習意願,顯然計畫執行成效良 好,值得繼續經營與推動,及提供其他尚未施行類似計畫之國家或地區參 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