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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料開放政策評估研究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4 政府資料開放政策評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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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政府資料開放政策評估研究

政府資料開放政策係現今開放政府的重大公共政策之一,公共政策的品質會 影響政府施政的成效,其效益更影響國家整體競爭力,故重視公共政策的評估,

去檢視政府投入龐大資源後所能獲得之效益,有助於避免資源的浪費,更能促進 施政上的改善,創造更大的社會利益(朱斌妤、蕭乃沂,2013)。政府資料開放 政策的施行,在準備以及執行階段上,政府部門都必須投入大量的財政與人事資 源,故發展該政策的評估模式,有助於政府在資料開放政策的發展,促進開放政 府所欲帶來的透明、參與和協作效益。

合理的政府電子治理政策的評估,應包含過程評估(process evaluation)與影響 /結果評估(impact/outcome evaluation)(朱斌妤、蕭乃沂,2013),在政府資料開放 政策評估的相關研究,也深受電子治理政策評估的影響,其中電子化政府成熟度 評估模型(E-Government Maturity Model)經常被援用(Susha et al., 2014),該模型指 出,電子化政府在發展過程中,會依循特定的階段目標或條件進行發展,與階段 發展論(Stage of Growth)相關,不同的電子化政府階段,會面臨不同的環境以及 不同的目標設定,型塑出不同階段的電子化政府樣態。電子化政府成熟度的評估 模型,其所設定的衡量指標,過去多從政府供給面向出發,諸如政府在組織、設 備與技術資源的功能整合,較為強調政府在電子化治理的整合供給面。然電子化 治理開始逐漸走向開放參與,強調與外部團體和公民的協作,以利更多公共服務 的推動,有論者認為,電子化政府成熟度的評估面向,還應包含以使用者為中心 的成熟度指標,整合公民參與的導向,在政策執行與成效上,加入使用者利益導 向的評估,故除了政府在電子化政府整備度的投入與執行評估之外,還尚須包含 經濟與社會利益的產出(Andersen, Henriksen, & Medaglia, 2012)。

2.4.1 政府資料開放成熟度評估模型研究

政府資料開放政策相較於電子化政府治理而言是較為新穎的政策,但也深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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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化政府評估模型之影響,並更重視開放特性,在資料開放政策評估研究上,

形成政府資料開放成熟度的評估模型。Kalampokis, Tambouris, & Tarabanis (2011) 參酌電子化政府成熟度模型,提出政府資料開放階段模型(stage model for open government data),以組織及技術層面進行分析,了解不同的資料開放政策發展階 段,政府機關、組織管理、技術投入與人員職能發展的程度,此模型有助於了解 政府機關在組織與技術層面上的整合性評估,但較為缺乏資料使用後端評估,包 含公民社會與企業再使用的評估面向。

Solar, Concha, & Meijueiro (2012)透過文獻回顧及專家訪談等方式,提出資料 開放成熟度模型(open data maturity model),提供更為全面的觀點,除了政府組織 的管理、技術投入與法制整備外,還包含了公民與企業使用等三大評估架構,透 過9 個次評估架構(策略及領導、法規制度規範、行政管理、安全和可近性、可 接觸性、資料品質、資料再利用、應用發展及參與協作),33 個變數,主要設定 了4 個成熟等級,以評比政府組織資料開放的成熟度能力等級,然該成熟度模型 主要的評比指標對於機關人員是否了解資料開放所帶來的效益仍尚缺乏,組織機 關只要遵循上級資料開放政策的要求,就可能被評比為較為成熟的發展階段。

Lee & Kwak (2012)以個案探討、訪談、文獻回顧以及專家訪談等研究方法,

提出開放政府成熟度模型(open government maturity model),以美國聯邦衛生機構 之開放政府計畫做為研究對象,提出主要四個衡量指標:透明程度、互動性、參 與性以及協作性,並認為開放政府會有主要五個等級:初始階段、資料透明、開 放參與、開放協助以及無所不在的參與,其認為政府資料的開放、完整及透明程 度,為主要型塑不同等級的開放政府之要件,此模型更為完整,涵蓋了資料開放 原則的主要元素,該模型期望讓政府機關了解自身的開放等級,針對自己的開放 等級去加強組織、技術上的能力,以達成開放政府的理念價值,但在實際衡量的 適切性上,仍需再更強化操作定義,以吻合衡量指標與分類等級的適切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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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政府資料開放多面向評估研究

政府資料開放政策的評估,除了機關組織針對資料開放所投入的供給面向評 估外,還須包含需求面向的評估,從政府資料開放的觀點而言,即是從機關資料 的盤點到開放使用的評估過程,Sayogo, Pardo, & Cook (2014)提出政府資料開放 成效評比架構,主要使用內容分析方法,參酌Solar et al. (2012)所提出的資料開 放成熟度模型,以及陽光基金會(Sunlight Foundation) (2010)的十項資料開放原則

21,去檢視政府資料開放政策在組織管理與執行的投入評估外,還納入了政府資 料開放平台網站的參與和協作功能,其挑選了全球 35 個國家的政府資料開放網 站進行檢視,並針對其資料開放的內容、資料管理能力、平台的參與和協作功能 進行分級,分級為無存在、有限制與進階等級,其認為政府資料開放的政策與平 台功能,也如同電子化政府成熟模型,具有階段性發展的態樣,政府機關必須重 視資料的產出與需求間的平衡,並給予各級機關在資料釋出上的資源,以利產出 高價值及高品質的資料,並更能強化使用者的再使用意願。

除了國家層級的政府資料開放政策的評估外,也應重視不同層級的政府機關,

在推動政府資料開放政策上的評估,以彌平不同層級機關間的推動差異,並強化 交流與促進政策成效,Zuiderwijk & Jessen (2014)提出開放資料政策執行與影響 評比架構,透過質性的訪談及內容分析,評比7 個荷蘭不同層級政府的資料開放 政策,該評比架構以政策制定的循環模型為基礎,發展主要四個面向:政策環境 與內容(environment and context)、政策內容(policy content)、績效指標(performance indicators)以及公共價值(public values),其認為不同層級的政府機關在資料開放 政策的執行上,都必須要重視資料產出到開放使用的效益與影響,並且透過此一 建構的檢視,去知悉影響發展的因素,Zuiderwijk & Jessen (2014)認為不同層級的

21 10 原則包含:全面開放(complete)、資料完整(primary)、即時發布(timely)、便民使用 (accessible)、機器處理(machine processable)、不作限制(non- discriminatory)、公開格式(Non-proprietary)、不需授權(License-free)、持續性(Permanence)、使用效益分析(usage costs)。

資料來源:http://sunlightfoundation.com/policy/documents/ten-open-data-principles/

Kalampokis et al. (2011) Solar et al. (2012) Sayogo et al. (2014)

Zuiderwijk & Jessen (2014) 技術投入 (1) 技術支援

(2) 資料集管理 (3) 系統整合 (4) 技術諮詢

Kalampokis et al. (2011) Solar et al. (2012) Sayogo et al. (2014)

Zuiderwijk & Jessen (2014) 法制規範 (1) 內部法規

Zuiderwijk & Jessen (2014)

使用 (1) 資料集再使用程度

(4) 資料集平台管理 Zuiderwijk & Jessen (2014) 公共價值 (1) 透明、課責

(2) 協作、參與 (3) 經濟影響

Solar et al. (2012) Sayogo et al. (2014)

Zuiderwijk & Jessen (2014)

,並參酌前述評估構面之準備面向,作為本研究架構設計之參考。

Kalampokis et al. (2011) Solar et al. (2012) Sayogo et al. (2014)

Zuiderwijk & Jessen (2014) 技術投入 (5) 技術支援

(6) 資料集管理 (7) 系統整合 (8) 技術諮詢

Kalampokis et al. (2011) Solar et al. (2012) Sayogo et al. (2014)

Zuiderwijk & Jessen (2014) 法制規範 (5) 內部法規

Zuiderwijk & Jessen (2014)

使用 (5) 資料集再使用程度

Zuiderwijk & Jessen (2014) 公共價值 (4) 透明、課責

(5) 協作、參與 (6) 經濟影響

Solar et al. (2012) Sayogo et al. (2014)

Zuiderwijk & Jessen (2014) 2.5 政府資料開放的阻礙與影響因素

透過不同的政策評估模式,可讓機關組織知悉在不同階段的發展狀態下,推 動政府資料開放的投入及整備狀態,進而了解其上所面臨的阻礙與影響因素,包 含組織在法規及人事之管理、技術諮詢和技能訓練之提供、機關組織開放文化的 建立以及人員推動意向,皆為機關能否順利推動資料開放政策的主要關注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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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針對政府資料開放所面臨的挑戰與阻礙之相關實證研究文獻,以及影響機關 推動資料開放之因素文獻,進行文獻檢閱,作為本研究欲提出之模型的主要參考 構面。

2.5.1 政府資料釋出之阻礙

政府資料的釋出,不只是將資料公開至特定平台或網站上,還尚須在釋出前,

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包含資料的選取、資料隱私的遮蔽處理、資料欄位的一致性、

資料格式的準備、資料釋出與維護管理、資料再使用的回應以及資料開放的要求 等等,都是資料釋出所必須面臨的準備工作,涵蓋資料管理供給面至資料釋出的 使用面向,在執行的各個階段,面臨了不同得挑戰與阻礙。dos Santos Brito, da Silva Costa, Garcia, & de Lemos Meira (2014)以巴西里約政府目前利用開放資料所 發展的醫療行動應用服務為例,透過質性訪談的方式,說明開發者在應用政府資 料開放進行應用程式設計時,政府機關在資料釋出以及資料再使用時所面臨的挑 戰與障礙,包含:(1)政府資料正確性:應用服務無法基於政府所開放的資料提供 有用的資訊;(2)多重資料提供平台問題:不同層級間的政府平台使得資料提供重 疊或是無法同步;(3)缺乏資料集格式之標準;(4)資料集即時性問題:無法提供最 新的資訊;(5)單一資料的提供(one way data):資料的提供來自於政府機關,使用 者無法提供資料的回饋。

Zuiderwijk & Janssen (2014)透過深度訪談之方式,訪談 19 位荷蘭政府機關 人員及政府資料管理者,提出資料釋出與管理上的阻礙有:(1)資料開放所帶來的 違法風險:隱私權及敏感性資料的提供;(2)資料集擁有權問題:不同部門間資料 集的歸屬問題;(3)個人隱私資料的遮蔽不同步問題;(4)資料開放的選擇性偏見;

(5)資料的誤解以及誤用;(6)資料集品質的評鑑機制問題;(7)資料集即時性問題:

資料禁止公開的限制。其認為機關在資料的釋出上,人員懼怕侵犯個資所帶來的 違法問題,以及機關的資料集時常面臨所有權不清的狀態與禁止公開的法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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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確保資料的即時性,機關人員在資料的釋出與管理上,若無清楚的管理流程 與明確的法規範,將致使資料開放難以達到預期效益。

政府資料集的釋出,多置於政府機關設置的開放平台,因此平台的功能性完

政府資料集的釋出,多置於政府機關設置的開放平台,因此平台的功能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