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國稻穀保價收購現況衝擊與挑戰
第二節 我國稻穀保價收購產生的衝擊
我國政府對稻米產業向來採取高度保護政策,對內以保價收購、控制稻米市場 價格來維持農民所得,對外以關稅配額限制稻米進口來避免對國內稻米產生衝擊,
但由於國內糧食生產受政府長期價格支持稻米特定作物,導致糧食市場嚴重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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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行政院農委會(2018:210、216、218、220)《農業統計年報(106 年)》及 農糧署臺灣糧食統計要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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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糧食以稻米及小麥為主,隨著國人飲食習慣的改變,主食不再侷限於稻米,
導致稻米消費量逐年遞減,2002 年我國平均每人每年稻米消費量首度跌破 50 公 斤。2008 年以來,稻米平均每人每年消費量由 2008 年 48.04 公斤降至 2017 年 45.43 公斤,減幅 5%;但小麥平均每人每年消費量卻逐年遞增,由 2008 年 29.49 公斤上 升至 2017 年 38.05 公斤,增幅達 29%,且國內小麥消費量自 2011 年起已超越稻 米,成為國人第一主食。政府無視於稻米消費量逐年下滑的趨勢,於 2011 年再調 高稻穀收購價格,已可預見將帶來稻穀庫存積壓無法去化的災難。
(二)稻穀生產過剩庫存量逐年攀升
自 2011 年起我國稻穀因受政府收購價格誘導效果,生產量明顯上升,且生產 量大於消費量,自給率超過 100%,又我國受限於 WTO 規範,尚須每年進口 14 萬 4,720 公噸糙米,使我國稻米庫存量逐年攀升(如圖 3-1)。
圖 3-1 2009 年至 2018 年我國公糧庫存量
註:歷年公糧庫存均以年底糙米庫存量計算。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行政院農委會農業統計資料查詢專區-公務統計臺灣地區公糧掌握及配 撥情形。
2009 年底我國公糧庫存糙米 30.30 萬公噸尚控制在稻米 3 個月安全存量標準,
2010 年底已成長至 46.74 萬公噸,2011 年再調高稻穀收購價格後,我國公糧庫存 更大幅成長至 61.83 萬公噸,且逐年遞增;2018 年底我國公糧庫存 88.42 萬公噸,
創歷年新高,庫存比率近 7 成,足供國人 9 個月消費量,遠高於安全存量標準,去
302,965
467,417
618,282 730,068
871,211 866,795
760,489 704,316 788,036
884,229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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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困難,最終只能以飼料用米低價賤賣,肇致稻穀保價收購及進口稻米雙重損失。
美國農業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2019 年 3 月出具全球農 業供需估測(World Agricultural Supply and Demand Estimates),全球稻穀 2017 年 期末庫存 16,260 萬公噸,庫存比率 33.7%,2018 年期末庫存 17,219 萬公噸,庫存 比率 35%,庫存比率亦逐年上升。我國稻穀庫存比率為全球庫存比率 2 倍,已凸 顯我國稻穀生產過剩糧倉不足的嚴重性。
(三)雜糧作物資源配置遭排擠,自給率嚴重不足
政府將資源投入稻穀保價收購,排擠雜糧作物資源配置,國內雜糧作物除食用 玉米生產量稍有提高,自給率超過 2%外;小麥平均每人每年消費量逐年上升,但 自給率僅 0.1%,幾乎全數仰賴進口;另高粱於 2011 年取消保價收購後,生產量快 速萎縮,2017 年自給率亦僅 0.2%。國內雜糧作物生產量嚴重不足,高度仰賴進口,
尤其小麥已躍居為國人第一主食,自給率卻不到 1 個百分點,在在顯示政府人為 政策導致我國糧食供需結構嚴重扭曲。
二、收購標準誘導稻農一味追求重量
我國屬小農經濟體,稻農耕地面積未達經濟規模,致生產成本居高不下已處於 先天劣勢地位,政府再透過人為政策以稻穀保價收購誘導稻農追求重量,亦即稉稻 穀容重量達到每公升 530 公克以上(秈稻穀達到每公升 490 公克以上),即符合繳 交公糧之條件,造成農民只追求增加產量,不願意依品種及品質來生產,形成目前 國內稻米除少數優質米已建立品牌外,普遍缺乏競爭力。
由於全球稻米庫存量亦不斷上升,稻米市場已從生產者導向轉為消費者導向,
我國稻米如未能在品質方面尋求突破,當政府被迫開放稻米進口,可預見國產稻米 在生產成本及品質均處於劣勢的情況下,將完全無法與國際稻米抗衡。
三、稻田轉作政策未發揮替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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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穫面積增加近 3 萬公頃,顯然係 2011 年公糧調高收購價格,政策已誘使休耕農 地恢復種稻所致。反映在政府整體經費支出方面,稻穀保價及休耕與轉(契)作獎 勵金,從 2010 年 148.72 億元增為 2018 年 196.85 億元,增幅達 32%。
我國稻田轉作政策係稻穀保價收購的搭配作法,彭作奎(1988:176-182)認 為我國稻田轉作政策有助於降低稻穀保價收購的社會成本,也勢必進行;但從上開 相關數據來看,我國稻田轉作並未發揮降低稻穀保價收購支出的政策效果。
四、 所得支持政策無法與價格支持政策雙軌併行
目前我國農業就業人口占總就業人口比率低於 5%,且農業附加價值占 GDP 比率未及 2%,導致農民與非農民所得差距持續擴大,在各種不利因素交織下,形 成稻農努力在政治上投資,極力捍衛稻穀保價收購制度,讓我國稻穀保價收購走入 路徑依賴的「歷史觀點」治理模式。
政府於 2018 年第 1 期作開始實施「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稻農若參加稻 作直接給付政策,每公頃可獲得 1 萬 3,500 元補貼,但不能繳交公糧,在繳交公糧 之前,稻農可隨時改變主意,在兩者之間作選擇。政府立意甚佳,但忽略我國稻農 普遍存在委託代耕關係,雙軌併行結果,「稻作直接給付」所得支持政策並未發揮 替代效果,此乃我國稻農擁有的可耕作地面積狹小,耕作者必須兼營業外工作或代 耕鄰近農地所獨有的特殊景象。
從「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推動經驗可以看出目前我國農業面臨的困境更甚 於以往,且面臨的挑戰也較同屬小農經濟體的日本及南韓更為嚴峻,日本及南韓於 加入 WTO 後已斷然取消稻穀價格支持政策,可以預見我國未來任何稻米政策改 革,已無法完全複製鄰國的經驗,政府必須挹注更多資源,多管齊下進行改革。
五、 農業資源過度集中於特定農作物
農委會及所屬機關 2017 年度普通基金及特種基金預算規模為 1,265 億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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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行政院農委會(2018:150)《農業統計年報(106 年)》糧食與特產 價格。
我國稻穀第 1 期作及第 2 期作政府每公斤加權平均收購價格,2008 年至 2010
21.87 22.12 20.77 21.6 23.1 22.17 24.03 23.08 23.91 23.64 37.54 38.53 37.56 37.8 39.13 39.05 41.16 41.26 42.16 43.11
0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金額(元)
年度 產地 消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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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分別為 20.25 元及 20.22 元,2011 年以後則為 23.29 元與 23.24 元,從圖 3-2 可 以發現稻米產地價格非常明顯貼近政府保證收購價格,消費地價格高出產地價格 均介於 16-19 元之間,變動不大。如將 2008 年至 2017 年稻米產地價格(X)及消費 地價格(Y)進行迴歸分析,其迴歸模型為 Y=2.31+1.65*X,顯示產地價格每增加 1 元,消費地價格則增加 1.65 元,產地價格與消費地價格間相關係數為 0.883,呈現 高度正相關;該模型經變異數分析(ANOVA)結果,在信賴水準 95%(α=0.05)條件 下,其 P-value 值為 0.00071,具顯著水準。上開統計迴歸分析足以證明我國稻米產 地價格即政府保證收購價格決定消費地價格,顯示政府完全控制稻米市場價格。
綜合以上分析,自 2010 年起我國稻穀生產過剩問題已浮現,但政府未及時採 取補救措施,反而背道而馳於 2011 年調高稻穀收購價格,讓稻穀保價收購造成的 衝擊益形加劇,此一反市場機制的決策思維,完全受制於農會與農民及政府之間根 深蒂固的「政治網絡」所操縱,縱然稻穀保價收購的問題已危機四伏,仍無法擺脫 相互依存的政治利益糾葛,更遑論整體通盤規劃建立農業政策相關配套措施。
基本上,糧食安全係由國內生產量、庫存量及國外進口量三者構成,從風險管 理角度而言,我國必須在三者比重上求取平衡。目前我國除了糧食管理法有規定稻 米安全存量標準外,其餘雜糧部分尚無相關規定。由於全球極端氣候將衝擊糧食生 產的穩定性,一旦國際小麥生產欠佳,出口國限制出口,在我國小麥自給率嚴重不 足情況下,所受到的衝擊將比其他國家更為嚴峻,此一問題不容忽視。其次,我國 政府完全控制稻米市場價格,背離 WTO 分段削減境內支持之規定,勢必面臨未來 新回合農業貿易談判調降 AMS 的挑戰,此部分將於第三節作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