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防災公園管理維護與開設運作之比較研析-以東京都與
第三節 我國防災公園永續運作之綜合建議
對應災時應變活動 公園管理者的任務 3. 人命救助:臨時醫療救護站的設置、醫
療器具資材的運送、傷患運送
確保各項救援醫護場地的位置、規 模
各項救援醫護人員之路線引導
公園設施之使用說明
4. 救援物資的搬入、保管、分類與搬出 位置、規模、設備之使用引導 5. 垃圾、廢棄物處理 確保位置、規模與設備等(依協議
事項)
(資料來源:參考「防災避險型城市綠地規劃設計」修正)
國內比較欠缺廣域救災據點型的防災公園規劃案例,本研究蒐集西武造園株 式會社及 NHK 株式會社共同管理的「東京臨海廣域防災公園」案例,其機能主要 為「大型救災基地」、「具直升機起降場且臨近醫療院所」,但不收容避難民眾,
地震災害發生後,指定管理者將檢查地震發生後的異常與受損情況,迅述疏散公 園內外人潮,確保公園周邊救災路線通暢及園區內的使用空間,並在確認後立即 報告東京都政府,以利搶救災人員進駐與各項物資集結。如災害發生在清晨或夜 晚,管理團隊將自主動員集合參與設施檢查與緊急應變措施。民間管理者在「廣 域救災據點的防災公園」可以分擔的任務如下表 5-8 所示。
表 5- 8 「東京臨海廣域防災公園管理所」民間管理者任務
對應災後應變時間 公園管理者的任務
災後初期 「啟動初期應變機制」
確保防災任務編組人員集合
確保各項防救災活動所需空間
確保物資器械之運輸與儲放空間
災害訊息之收集與回應 救災期間 「確保人命安全」為首要
支援初期消防、搶救、緊急醫療活動
使用者之引導活動
阻止火災延燒之支援活動
管制封閉園區 復原啟用階段 「公園環境之復原」為主
破損施設之移除與修繕
公園環境之回復 重建加強階段 「公園環境之重建與強化」
檢討該次防災活動過程
公園機能之回復與強化
(資料來源:西武造園株式會社及 NHK 株式會社「東京臨海廣域防災公園防災業 務計畫」)
圖 5-2 為東京臨海廣域防災公園管理所的指揮命令體系,民間管理單位接受 政府指示負責表 5-8 所列事務之運作,並將現場狀況即時回報東京都建設局、國 土交通省及公園管理所本部,對外與警察署、消防署、醫院、東京電力、東京水 道局及其他協力單位等保持災時互動聯繫。
圖 5- 2 東京臨海廣域防災公園管理所之指揮命令體系
(資料來源:西武造園株式會社及 NHK 株式會社「東京臨海廣域防災公園防災業 務計畫書」 [27])
經綜整以上各章節內容,有關國內相關災害防救相關計畫、都市公園委託管 理、都市公園認養管理、防災公園開設與管理等面向,提出下列防災公園永續運 作之綜合建議。
一、 對國內防災公園相關計畫之建議:
本部消防署 107 年業已研編「防災公園規劃操作手冊」將防災公園分為「廣 域救災據點的防災公園」、「廣域避難收容的防災公園」及「臨時避難收容的防 災公園」等 3 大類型,建議未來進行既有(或新建)都市公園之防災公園類型指 定與整備時,能參考本所「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手冊」建立都市防災空間與防災公
園相互支援之網絡系統,以因應大規模地震災害之避難與搶救災運用。倘既有都 市公園之防災物資儲放空間不足,大多有開口合約廠商,建議考量另案規劃防救 災物資統一儲備調度中心或訂立開口合約由物流廠商統一提供。
二、 對都市公園委託經營與認養之建議:
國內委外經營管理模式比較近似日本指定委外管理之公開招募方式,同樣都 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但日本特別要求委外管理者協助防災公園之支援任務。國 內各縣市政府於都市公園管理相關法令日趨成熟,已導入民間經營管理、認養制 度且逐漸納入防災思維。由於都市公園委外由民間經營管理或認養,具有樽節政 府財政、提升公園服務品質等效益。
目前國內都市公園已有政府與民間共同管理之合作模式,建議未來能逐步輔 導或要求公園經營管理或認養業者參與「防災士培訓」;再進一步參考日本東京 都公園協會「防災業務計畫」,引導民間廠商共同參與防災公園相關事務,例如 防災設施設備盤點檢查、支援平時演練與開設運作有關公園設施設備之檢查與緊 急維修、協助引導說明、狀況通報等工作,實際支援任務可由政府與業者相互協 議納入合約或簽訂合作備忘錄,由政府動支相關經費補助。必要時,應配合修正 都市公園管理相關法令賦予法源依據。
三、 對防災公園平時演練與開設運作之建議:
臺北市、新北市與臺南市政府對於防災公園從規劃整備、平時設施檢查維護、
開設運作及民間團體志工等,已有周延縝密之配套計畫。大規模震災後往往需要 動員大量民力參與防救災,如「臺北市民間團體協助災害防救運用計畫」、「臺 南市救災志工服務、督導及管理計畫」已有規範,建議以防災公園作為防災訓練 基地,未來加強「民間團體」參與防災公園之任務分派與定期演練;此外,邀請 各地區之獨居老人、行動不便障礙者、幼兒院、社福機構等保全對象共同參與防 災演練,宣導建立「民眾自救」與「互助合作」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