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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國防災公園之管理維護與開設機制

第五節 防災公園演練案例蒐集

表 4- 22 臺南市社政人力聯盟支援運作表

區域 聯盟區公所 支援順序

善化區 (共 10 區)

麻豆區 下營區─善化區─六甲區─官田區─安定區 新化區 新市區─安定區─山上區─善化區─大內區 善化區 安定區─新市區─麻豆區─官田區─大內區 下營區 麻豆區─六甲區─官田區─善化區─大內區 六甲區 官田區─下營區─麻豆區─大內區─善化區 官田區 六甲區─大內區─善化區─下營區─麻豆區 大內區 山上區─善化區─新市區─六甲區─官田區 新市區 新化區─善化區─大內區─安定區─山上區 安定區 善化區─麻豆區─新化區─新市區─山上區 山上區 大內區─新化區─善化區─官田區─新市區

(資料來源:臺南市善化區公所救災志工服務、督導及管理計畫)

第五節 防災公園演練案例蒐集

依災害防救法規定,各級政府每年都要辦理災害防救演練。經蒐集國內防災 公園或與民間團體組織合作案例,以新北市防災公園演練為例,103 年在中和區 四號公園舉辦「新北市志工團隊協勤救災暨防災公園收容演練」,整合民間志工 及慈濟、法鼓山、紅十字會等民間救難團隊力量,於災害期間發揮最大協勤救災 功效,動員志工 925 人、民眾 300 人及市府相關人員 100 人,總計 1,325 人參 與演練 [20]。105 年度板橋區社福機構及學校疏散暨防災公園開設演練,邀請愛 立發展中心、全安康復之家等機構及板橋國小學校師生參演投入 [21]。106 年於 林口社區運動公園協同林口仁愛公共托老(育)中心辦理「社福機構疏散及防災公 園開設演練」,除政府單位及區公所各課室,民間參與單位包括中華電信、新泰 社福中心、醒吾科技大學、法鼓山、基督教靈糧堂、公共托老中心、公共托育中

心、東南社區發展協會及里辦公處,透過實兵演練,納入弱勢族群之收容演練情 境,加深民眾災防觀念與面對災害的應變能力 [22]。為能更進一步強化區公所 人員應變能力,新北市政府訂定「新北市防災公園整備檢查及開設抽測計畫」,

自 107 年起開始實施動員抽測機制,每季抽選 1 行政區進行評核,被抽中的行政 區必須在接獲通知後 4 小時內完成防災公園開設,藉以模擬地震災害的突發性,

提升區公所人員實際面臨災害時的反應能力及效率。另外,臺南市政府則發起「一 廟宇支援一避難收容處所」活動,由區公所與轄內「鹽水武廟」等各大廟宇簽訂

「避難收容處所支援協定同意書」,讓社區廟宇能支援附近的避難處所,平時能 協助宣導社區民眾災害防救觀念,並於廟宇辦活動時加入災害防救的宣導或演練;

而於發生災害時,能因鄰近避難處所之地利因素,提供物資、人力及相關機具如 發電機等支援 [23]。本研究蒐集彙整國內防災公園演練項目、民間參與,以及 創新研發賑災產品等資料如次:

(一) 防災公園演練項目:

1. 開設防災公園收容場所流程實境演練(人員報到登記編管、物資發放、

營帳寢區引導、醫療、宗教、供水、炊事、清潔、心理諮商、兒童遊憩、

物資運送中繼與指揮站等)

2. 災民疏散撤離避難引導、避難民眾編組與安置作業

3. 稚齡幼兒及高齡者等弱勢族群的疏散撒離動線及安全維護演練 4. 防災體驗活動(地震體驗車、救護體驗、射水體驗、救溺體驗)

5. 地震逃生、瓦斯漏氣及火災搶救演練 6. 災時緊急搭建組合屋安置災民演練 7. CPR+AED 教學

8. 抽水機操作

9. 居家防火安全宣導

10. 志工協勤災民自主管理演練(如慈濟投入心靈撫慰區及伙食區)

11. 防災公園災後撤除作業

防災公園演練司令台集合 板橋國小學生安置模擬

協助疏散民眾辦理報到 避難民眾臨時安置模擬

物資發放區 前進指揮所

圖 4- 5 防災公園演練實景

(資料來源:板橋區公所、林口區公所)

(二) 民間參與:民間志工、社福機構、公共托老中心、公共托育中心、社區協會、

里辦公處、幼兒園、學校、地方廟宇,以及慈濟、法鼓山、紅十字會等民間 團體。

圖 4- 6 災民撫慰區演練實景

(資料來源:台灣好新聞)

(三) 創新研發賑災產品:

1. 新北市首創「EOC 前進指揮車」,是由路燈巡查公務車活化改裝而成,

其基本裝備有帳篷、發電機、移動式麥克風、桌椅、桌牌、白板、推車 以及各類工作表單,資通訊設備部份則包括筆記型電腦、多功能事務機、

無線電對講機及相機等,目的在成立區級前進指揮所時,能即時運送各 項裝備前往災害現場,以利迅速設置前進指揮所 [20]。

2. 慈濟為了國際賑災或急難救助使用所開發的「香積飯」,在沒有熱水炊 煮的克難環境中,只要加入冷開水即可食用,為災民提供衛生安全又營 養的食糧 [21]。

3. 慈濟所研發的福慧床隨時可以展開、可以折疊,方便又節省空間,重量 約 1.5 公斤,在高雄氣爆學校收容中心及花蓮地震體育館收容所都發揮 很大作用,如圖 4- 7 所示。

圖 4- 7 福慧床折疊展開圖

(資料來源:慈濟基金會)

4. 慈濟所研發「淨斯帳篷折疊式組合屋」,利用防火又防風的PP瓦楞板,

為帳棚加上外衣,中間形成三層空氣層即可自然產生隔熱效果,為了達 到防雨、抗風效果,瓦楞板一體成形覆蓋在帳篷上,堅固耐用且設有門、

窗、通風口能通風排熱,七分鐘就可以輕易搭建起長寬各 3.6 公尺、高 3 公尺,達四坪大小的組合屋,內部可搭配福慧床使用,且組合屋的深 度可使用 1.8 公尺模組無限延伸。而每一個模組可快速折疊,方便運送,

收納後長 2.5 公尺、寬 1.78 公尺、厚 10 公分高,40 呎貨櫃可以運送 100 組的組合屋,在災區可搭建廣達 400 坪的空間供災民或救難人員使用,

此項發明榮獲德國 IF設計優勝獎 [20]。

圖 4- 8 淨斯帳篷折疊式組合屋

(資料來源:慈濟基金會)

第六節 小結

防災公園之維護管理與開設運作所涉及的法令計畫、組織面向及災害時序關 係相當複雜,茲綜合上述各節內容歸納整理以下重點。

一、 我國公園綠地除國家公園訂有「國家公園法」外,其餘都市公園綠地為都市 計畫一環,並無專法規定,都市公園管理另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行 以自治條例或行政規則加以規範。

二、 臺北市防災公園之法令制度,可以分為「都市公園法令」與「災害防救計畫」

兩大部分,「都市公園法令」主要為都市公園之設計、維護管理與認養部分,

其主導單位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災害防救計畫」律定 防災公園之整備、開設、演練相關子計畫,由臺北市政府消防局主導,並會 同府內各相關局處、區公所共同執行。

三、 臺北市「都市公園法令」可分為「設計」與「管理」兩部分來看,「臺北市 公園開發都市設計準則」要求基地面積達 1 公頃以上之公園,應有避難廣場、

防火綠帶、儲水、緊急供水、緊急照明及緊急通訊系統、防災避難指標系統 等防災設施,游泳池應兼具防災救災功能。在「公園管理」方面,訂有「臺 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臺北市公園及行道樹認養作業要點」及「臺北市 公園委託民間經營管理維護作業要點」等規定,另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 燈管理處「防災公園作業計畫」已將防災設施列為公園設施之一環。另有「臺 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市民臨時工管理要點」輔導市民臨時工 的工作範圍與權利義務,所列工作範圍含括天然或人為災後的緊急清理。

(一) 「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適用依都市計畫所開闢之市管公園、運動 公園等,公園設施包括園景設施、休憩設施、遊樂設施、運動設施、社 教設施、服務設施及其他主管機關核准設置者,條文中雖未明列防災設 施,但服務設施所列管理所、服務中心、停車場、洗手台、廁所、給排 水設備、照明設備、消防設備、垃圾箱、標誌、倉庫、材料堆置場、解 說及無障礙設施等設施,亦可於災害發生時加以應用。另臺北市公園路 燈管理處「防災公園作業計畫」已將防災設施列為公園設施之一環。

(二) 臺北市都市公園平時之管理維護方式有三,除管理機關自行派員巡查修 護以外,可以委託民間興建經營與管理維護,或鼓勵民間認養。

(三) 公園得委託公司、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經營管理維護,委託項目主要為 公園各項設施之管理、維護安全與環境清潔等事項。經營者須提出經營 管理維護計畫(包括經營理念、經營及服務計畫內含裝修設備、增設收 費設施、收費標準等、各項設施、植栽之管理維護、安全維護計畫、經 營管理維護人員之配置運用等計畫』),以及財務計畫(包括資本額、

成本效益分析),且委託期限一次最長不得超過 3 年。

(四) 臺北市規定民間認養以整個公園範圍為原則,得由人民、機關、團體或 法人認養,認養期間以 3 年為原則且得續約,認養項目包括「植栽養護」、

「設施之巡查及維護」及「認養契約約定之其他事項」,認養人可以增 設園景設施或協助環境改善,但設施所有權屬於管理機關。但從網路搜 尋發現,亦有局部認養案例,如 3M 公司認養大安森林公園 4 號廁所以 及永康公園廁所。

(五) 基於政府面臨經費與人力短絀問題,為撙節政府人力與經費負擔,除「雲 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仍進行法制程序外,國內各縣市均已 訂定都市公園管理相關規定。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及宜蘭 縣已明定「防災設施」為公園設施之一環;桃園市公園設施如因天然災 害受損,如由鄰里辦公處、民間團體或個人主動協助修復者,得給予獎 勵或補助。除委託經營或認養型式之外,公園內各項設施亦得接受私人

(五) 基於政府面臨經費與人力短絀問題,為撙節政府人力與經費負擔,除「雲 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仍進行法制程序外,國內各縣市均已 訂定都市公園管理相關規定。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及宜蘭 縣已明定「防災設施」為公園設施之一環;桃園市公園設施如因天然災 害受損,如由鄰里辦公處、民間團體或個人主動協助修復者,得給予獎 勵或補助。除委託經營或認養型式之外,公園內各項設施亦得接受私人